引言
要对中印两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比较,首先得找到比较的平台,也就是何种理论最适合分析近二十多年来两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当然,要找到这样的理论,首先得从这一段时期内两国的经济发展的特点,特别是两者的共同特点出发。
不需要进行什么深入的分析,我们都可以得出近二十多年来两国的经济存在下列共同的方面:首先,中印两国都属于发展中国家,都是从相当落后的状态起步迅速发展,如今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上世纪80年代初两国的人均GDP都在200美元左右,属于世界上最贫困的国家之列,如今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2000美元,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印度人均也已经接近1000美元,将在不久的将来摆脱低收入国家的身份。这样的一个过程很明显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的过程,最能解释这一过程的理论应该是沃尔特·惠特曼·罗斯托的经济增长阶段理论。其二、两国经济在量上迅速增长的同时,在质上又经历了三个基本的转变过程,这就是经济体制的转型、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的转化升级和对外经济关系的转变。首先,从经济体制来说,在进行全面的经济改革前,中印总体上都属于计划经济体制,中国是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印度是半管制的计划经济体制,并曾被认为是除了社会主义国家外计划性最强的国家。但中国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后,就逐渐向市场经济转型,1992年十四大上,更是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目标,由此彻底地走上了市场经济之路。印度从1991年拉奥政府的全面经济改革开始,就提出了“自由化、市场化、全球化、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理念,由此也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型。这样的一个过程很明显可以用经济转型的理论来解释。其次,从经济结构来说,中印两国都存在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经济发展过程中都存在这种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的转化过程,这一过程虽然至今都尚未彻底完成,但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最适合解释这一过程的理论应该是以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威廉·A·刘易斯为代表提出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理论;最后,从对外经济关系来说,中印两国曾经都相对封闭,对于外贸和外资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但在全面改革后,都转向了对外开放。对于这种对外经济关系政策的转变过程的分析,最适合的自然是国际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故而,总的来说,从这三个基本的质上的转变过程来说,所需要的理论工具自然就应该是经济转型理论、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理论和国际经济学理论。
2.1罗斯托的经济增长阶段理论
1960年沃尔特·惠特曼·罗斯托出版了《经济增长阶段:非共产党宣言》一书,提出了自己非常有特色的发展经济学理论。他吸收了德国历史学派和经济发展阶段划分法、熊彼特的创新学说和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分析理论,从世界经济发展历史的角度,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五个阶段:传统社会阶段、起飞前提阶段、起飞阶段、走向成熟阶段和大众高消费阶段。1971年,他在《政治与增长阶段》一书中,他又增加了第六个阶段即追求生活质量的阶段。在这些阶段中,他认为起飞阶段是最关键的阶段,这是人类社会的一次突变,它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突破不发达经济的停滞状态,实现工业化、生产方式的剧烈变革。罗斯托提出起飞要求达到一定的临界水平,也就是摆脱了以下两种困境的水平:
一是摆脱了纳克斯所说的“贫困的恶性循环”之困境。纳克斯认为,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落后,资本稀缺、收入低下,形成了两个“恶性循环”。从供给方面看:收入低——储蓄率低——资本缺乏——劳动生产率低——收入低;从需求方面看:收入低——居民购买力低——市场需求不旺——投资引诱小——投入生产的资本少——劳动生产率低——收入低。
二是摆脱了莱宾斯坦所说的“类稳定均衡论”或“低水平均衡陷阱”的困境。莱宾斯坦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即使收入有所增加,但任何导致人均收入上升的刺激都必然会促使人口增长,人口的过快增长又最终使人均收入降低到仅能勉强糊口的水平,即回到“类稳定均衡”或“低水平均衡。”
根据摆脱临界水平的分析,要求起飞的前提是就要求有效的投资率和储蓄率从大约占国民收入的5%提高到10%以上,国民收入的增长率明显超过人口的增长率。由此,罗斯托认为经济的起飞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产性投资占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净值)的比例从大约5%或以下上升到10%以上;
(2)一个或更多的重要制造部门以高的增长速度发展;
(3)一个政治、社会和制度结构的存在或迅速出现。这种结构能够利用现代部门扩展的冲力和起飞的潜在外部经济效应,促进增长持续进行。
根据起飞的这三个条件,影响经济起飞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是可贷资金的供给,这是生产性投资提高的来源。他认为,可贷资金主要来自两种途径:一是控制收入流动的转移,包括收入分配的改变和资本输入;二是迅速扩张的特殊部门利润的再投资。
其二是企业家的来源。对于企业家的形成,罗斯托也提出了三个条件:(1)有利于利润最大化活动的宗教或其他价值观;(2)新精英阶层必须感到自己可以否定由他们所处物欲较少的传统社会所建立的通往名望和地位的常规道路;(3)传统社会必须有充分的灵活性,允许它的成员寻求物质进步,作为代替遵从传统习惯的另一条道路。
其三是起飞阶段的主导部门。罗斯托根据在起飞阶段的作用和产生的方式,将经济部门分成以下三种类型:
(1)主要增长部门。在这些部门,创新或新近发现有利可图的资源或迄今未开发的资源的开发利用所提供的机遇,产生一个高增长率并把这种扩张力量扩散到经济中其他部门。
(2)互补性增长部门。这些部门的迅速进步是对主要增长部门进步的直接反应或是为了满足其需求而出现的。
(3)派生增长部门。这些部门的进步与实际总收入、人口、工业生产的增长或其他的一些变化不大的总量变量保持的关系。
罗斯托认为,主导部门至关重要,这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发动机。而主导部门的确定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基本点:(1)对于为产出迅速增长打基础的部门生产的产品,必须有扩大的有效需求;(2)必须把新的生产函数和生产能力的扩大引入这些部门;(3)社会必须能够产生在这些关键部门发动起飞最初所需要的资本;(4)最后,主导部门必须是这样的部门,即它们的扩张和技术变革能引起其他部门对于增加生产能力的一系列要求,并诱导出新的生产函数的潜力。
综合罗斯托的这些论述,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影响发展中国家起飞的一些基本的因素,这包括;(1)有利于经济起飞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出现;(2)生产性资金的来源;(3)企业家的来源;(4)起飞时的最初资本即基础设施的状况;(5)主导部门的出现;(6)主导部门产品的有效需求的状况。
应该说,罗斯托的经济增长阶段理论是一种对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极其具有解释力的理论,战后很多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过程大体上都可以从中得到解释。而对照中印两国近二十多年的发展来说,更可以明显的看出两国都处于罗斯托所讲的经济起飞阶段,以经济起飞模型来分析两国经济的发展是非常适合的。当然,从上世纪80年代后中印两国的经济发展历程来看,这一理论对于分析中印两国经济的发展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其一、对于有利于经济起飞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如何才能出现以及这样一种制度如何推进经济的起飞缺乏深入的论述;其二、忽略了经济起飞中的劳动力因素;其三,对于对外经济关系对于经济起飞时期的影响,分析也不够深入。所以,在运用罗斯托经济增长理论的同时,仍需要运用经济转型理论、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理论和国际经济学理论等相关理论工具。
2.2经济转型理论
在运用经济转型的理论时,我们首先必须界定经济转型的基本概念。一般认为,所谓经济转型,就是一种大规模的制度变迁过程或者说是经济体制模式的转换。当前国内学者在使用这一概念时,有三种基本的理解。第一种理解是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第二种理解是在包括了第一种含义外,还包括那些过去实行广泛管制的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转型;第三种理解是在前两种的基础上还包括所有发展中国家促进经济市场化,实现经济发展的过程。在这些理解中,笔者认为,第一种理解过于狭窄,第三种理解过于宽泛,第二种理解最适合解释中印两国的经济转型问题,所以在本文中取第二种理解。即本文中所讲的经济转型,不仅包括通常所讲的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而且还包括像印度这样过去实行高度管制的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的转型。
关于转型经济理论的范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1、主流经济学的激进主义转型范式。该范式依据的是新古典经济理论,其要点体现在华盛顿共识之中。根据该范式,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核心在于“管住货币,放开价格,”实行以宏观经济稳定化、国有企业私有化和价格自由化为核心的“休克疗法”。
2、演进主义的渐进转型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思想可概括为:知识和信息是有限的和主观的,并以分散的状态为个人所拥有,因此想通过大规模的社会变革必然会带来社会的灾难。所以,经济转型只能通过渐进式改革,通过社会不断的积累、加工信息,逐步的演进。
3、新制度经济学转型理论。该理论把企业制度、产权制度以及国家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等制度现象纳入经济学分析的框架之内。把经济转型理解成一种经济制度改革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实质就是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寻求成本最小的最优改革途径。
4、新凯恩斯主义的转型理论。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斯蒂格利茨,他在其著名著作《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体制转型的理论与证据》一书中提出,在决定选择哪种市场经济模式时,一定要牢记实际的市场经济是如何运行的,而不要去记住毫不相干的完全竞争范式。在经济转型中,竞争远比私有化重要得多。由于信息的不完全,私有经济和公有经济一样都会出现激励问题,因此,建立一种集中与分散、公有因素和私有因素相结合的混合体制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正确选择。
5、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该理论是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为目标的理论和主张。该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转型实质就是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能否在理论和实践中解决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问题,是决定经济体制改革的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所在。
6、比较主义理论。这是九十年代前转型经济学的主流。该理论从不同经济体制中总结出若干基本的经济体制模式,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做出最优选择,指导改革的实践。
在中国以往的有关经济转型的研究中,用的比较多的是主流经济学的激进主义转型范式和演进主义的渐进转型理论。主流经济学的激进主义的要点是“华盛顿共识”。“华盛顿共识”是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IIE)高级研究员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于1989年总结出来的。当初针对拉美国家和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经济衰退问题,坐镇在华盛顿的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其他的国际经济机构想用一套结构调整的计划来帮助这些国家走出困境,于是提出了一系列的有关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约翰·威廉姆森把这些政策概括为“华盛顿共识”,并总结出了十项主要政策,包括:
(1)财政纪律。必须适度地控制财政赤字,防止恶性通货膨胀。
(2)调整公共支出顺序。政府支出要合理安排顺序,将那些价值不大的政府转移支付以及公开补助项目资金转移到诸如教育和医疗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来。
(3)税收改革。构建一个更为合理的税收体制,扩大税基,适当降低税率。
(4)实现利率自由化。
(5)更具竞争力的汇率。
(6)贸易自由化。
(7)外国直接投资的自由化。
(8)私有化。
(9)放松管制。这主要涉及清除市场的进入和退出壁垒。
(10)财产权。主张赋予某些非正规部门在合理的价格下取得财产权的权利。
这10大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市场化,即价格完全放开,由市场来决定,统一汇率;(2)私有化,即全面、大规模和快速地实行私有化,保护私有产权,放松对市场准入的管制,消除阻碍外来直接投资的障碍;(3)稳定宏观经济,即扩大税基、强化政府的财政纪律,消除财政赤字,增加政府在高回报领域的公共投资,贸易自由化,维持宏观经济的稳定。
根据这一种范式进行的研究,一般认为苏联、东欧在剧变之后,都根据这一共识,采取了萨克斯等人设计的休克疗法进行了激进转型,在转型的初期这些国家经济上都出现了严重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