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1、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理念
首先,公司高层的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对整个公司具有广泛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高层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理念就是整个机构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理念。尤其是对于利率衍生产品这样的复杂金融产品,作为高层来讲即便没有深入详细地了解其作用机理,也仍然应当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为业务发展之根本保证”的风险管理理念,根据自身实力稳健经营衍生产品业务。其次,这样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理念应该灌输到公司的每一个层次和每一个员工身上,使每个人都能以身作则,遵规守纪,并互相监督,努力建立公司的风险管理文化。
5.4.1.2、人员的诚信与胜任能力
利率衍生产品及其交易业务的复杂性容易导致交易对手之间以及机构内部的各部门之间产生信息不对称。例如,交易商对其为客户量身定制的利率衍生产品了如指掌,而客户却可能知之甚少;在机构内部,交易部门对有关产品和交易的信息了解很充分,但审核部门甚至机构高层却可能对相关信息掌握较少。在这种情况下,处于信息优势一方的诚信和处于信息劣势一方的胜任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缺乏这两个要素,则很可能导致风险的发生。在前面关于美国银行家信托和摩根大通的案例中,站在交易商的角度来看,正是由于作为信息优势方的这两家机构的相关人员缺乏诚信,因此在造成交易对手巨额损失的同时也给自身带来了风险;而站在客户的角度来看,则不能不承认吉布森礼品等四家公司和杰弗逊郡政府的相关人员胜任能力不足是导致损失的重要原因。
5.4.2、组织结构:涵盖各个部门
利率衍生产品风险管理并不需要独立于原有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另行构建,而是在原有组织结构基础上增设专门负责利率衍生产品风险管理的部门,或者赋予原有风险管理组织实施利率衍生产品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权力。整个组织结构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涵盖从最高决策层到基层业务单位的各个部门。
5.4.2.1、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组织——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并不参与具体的风险管理活动,主要职责是就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其他组织进行授权,以及对公司整个风险管理流程进行定期的审核和检讨。以美国的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为例,其审计委员会一般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由其授权风险监视委员会制定公司总体风险管理政策,后者一般由高级业务人员及风险控制经理组成。在审计委员会的授权下,风险监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状况进行监视,确保各业务部门严格执行识别、度量和监控与其业务相关的风险,并不定期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和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报告重要的风险管理事项。
5.4.2.2、风险管理的核心组织——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隶属于公司董事会,由公司执行总裁、风险管理官、财务总监、风险管理专家以及主要部门经理组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总体风险的统一管理和控制,包括建立风险管理流程并保证它的执行,制定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在此目标下制定风险管理的具体政策和处理方法并定期进行重新评价,规划各部门风险限额,并对公司的总体风险情况进行评估,使公司的总体风险暴露水平与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一致。
在职责和分工明确的情况下,保持业务、行政管理和风险管理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协调。
风险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风险种类或风险管理目标下设若干风险管理组,如由市场风险组负责识别、度量和控制公司各种业务需要承受的市场风险,由信用风险组负责评估公司现有和潜在的交易对手的信用度,审查和监视公司信用风险状况及信用风险控制流程。利率衍生产品的不同种类的风险管理则可以分别由这些风险管理组负责。
5.4.2.3、风险管理的执行组织——业务单位
风险管理的执行组织涵盖了公司的几乎所有业务单位,包括风险管理部、交易部、结算部、财务部、稽核部、法律部和信息部等。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是风险管理的中台。风险管理部的责任包括:制定公司风险管理纲要,分析各类产品的特性及风险特点,测量、报告、监督公司的风险状况,提出控制风险的具体办法,与其他机构一起确定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向各业务单位和交易柜台发布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的风险限额等。由于利率衍生产品作用机理和风险成因的复杂性,需要在风险管理部内部设立专门的利率衍生产品风险管理负责小组,监测公司利率衍生产品业务的风险状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公司利率衍生产品业务风险管理情况。
交易部是风险管理的前台,在利率衍生产品风险管理方面,其主要职责有:遵守公司关于利率衍生产品风险管理的各项规定,包括市场风险限额、信用风险控制流程等;制定利率衍生产品交易策略及风险管理的各项办法;及时传递利率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信息和风险分析报告,配合其他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结算部是风险管理的后台,在利率衍生产品业务方面的职能包括合约的议定与签订、结算时市场利率的确定、合约收付额的计算与净额结算以及与结算有关的流动性管理等。客户部负责管理来自于客户的利率衍生产品业务风险,包括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信用度设定多个级别,提供不同管理,对高端客户可以实行较低的保证金,对低端客户则从严管理,既兼顾业务又控制风险。稽核部负责对各个业务单位的业务及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查,法律部则对有关利率衍生产品业务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
5.4.3、风险管理过程:认识、度量、控制和信息
以风险的度量和控制为核心,利率衍生产品整个风险管理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环节:
5.4.3.1、从高层到基层对利率衍生产品及其风险的认识
由于利率衍生产品作用机理及风险成因的复杂性,公司高层应当对利率衍生产品业务及其风险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正如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所说,要防止这样一种现象:
高级管理人员不好意思承认他们并不真正明白这些新的金融策略。同样,这些知识也需要在利率衍生产品风险管理所涉及的各个基层业务单位的人员中普及,尤其是那些并不直接从事利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但却承担着对该类业务的审核监督职责的部门。当然,直接从事利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人员更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4.3.2、风险度量模型的建立及评估
利率衍生产品的风险种类较多,不同种类的风险有不同的度量方法,同一种风险也可以有多种度量方法,而各种方法或模型各有优缺点。因此,公司应根据自身的人员状况、资金实力和利率衍生产品业务规模等选取适当的风险度量方法。当然,也可以多种方法结合使用以相互印证,但此时需要明确以哪一种方法的度量结果作为后续风险控制的主要依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利率衍生产品风险度量按风险类别统一纳入公司对于该类风险的度量框架之中,构建总体的风险度量模型,例如摩根斯坦利的Risk Metrics模型纳入了所有主要业务的市场风险,其涉及的市场风险因素基准数据系列涵盖利率、汇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和有关的波动率,而其Credit Metrics模型则将各种业务的信用风险度量纳入其中。
此外,公司还应当定期对其采用的风险度量方法或模型进行评估,以考察它们对于利率衍生产品风险度量的准确性、敏感性和可靠性,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5.4.3.3、风险控制过程中的制衡机制
利率衍生产品风险控制过程涉及公司的几乎所有组织,因此在上下级之间及各部门之间建立起健全的权责分配和相互制衡机制尤为重要。例如,各种风险的限额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由作为前台的交易部执行,而在执行过程中对风险敞口是否达到或超过限额的判断则应交由作为中台的风险管理部和作为后台的财务部来进行。1995—1996年间英国国民西敏寺银行在利率期权交易上遭受巨额损失,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估算衍生产品风险敞口的一个重要参数——隐含波动率是由交易员自己而不是由某个独立部门来提供的,致使交易员通过操纵定价隐瞒巨额损失。
5.4.3.4、信息沟通与监督
在利率衍生产品风险管理过程中,各组织之间的信息传递、沟通和共享是必不可少的,甚至是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过程的,而只有在此基础之上才能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信息沟通的方式可以有两种。一种是不拘泥于具体形式的直接沟通,这适合于相近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比如在不同地区开展利率衍生产品业务的交易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有利于对潜在市场风险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判断,而作为后台管理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则有利于更有效地监督其他交易部门的风险状况。美国的投资银行十分注重积累、处理和传送在全球市场环境下开展业务所需信息的能力,如美林证券的风险管理按地理区域和产品线组织,以确保某一特定的区域或某一产品交易范围内的风险管理人员能进行经常和直接的沟通,风险管理部门与高级交易经理之间也定期进行正式的风险研讨。当然,这种直接沟通的方式不太适合于上下级之间和监督部门与被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这就需要第二种方式,即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都应当定期将利率衍生产品风险管理活动及最新状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上级部门,并同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在1994年的大规模衍生产品事件之后,国外利率衍生产品交易者普遍建立了关于衍生产品使用的政策报告制度。Bodnar和Geb-hardt(1999)研究发现,80%以上的美国公司和德国公司都是这样做的。其区别在于:美国公司通常是向董事会报告,并且主要是视需要进行报告,或者是采取年度或季度报告,很少采取月度报告,而德国公司则向首席财务官(CFO)、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且定期报告的频率(如月度甚至每日报告)显着高于美国公司。Mallin,Ow-Yong和Reynolds(2001)研究发现,英国公司与美国公司类似的是通常是向董事会报告,并且主要是视需要进行报告,但区别在于采取月度报告远远多于年度报告。为监控衍生产品使用而对衍生产品进行估值的频率与报告的频率是基本一致的。
5.5、利率衍生产品的监管
5.5.1、监管体制:应适合一国国情
如前所述,利率衍生产品交易者包括了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参与利率衍生产品交易的动因各不相同,而OTC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利率衍生产品又有着明显不同的风险特性,因此,一个适合于利率衍生产品健康发展的监管体制应当包括负责相关市场主体监管的各个政府监管机构,同时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和交易所的自律监管作用。按照政府监管机构和自律型监管组织在利率衍生产品监管中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有集中型、自律型和中间型三种模式的监管体制。集中型监管体制由相应的政府监管机构对利率衍生产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例如由证券与期货监管机构负责对交易所市场和参与利率衍生产品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等进行监管,银行监管机构则负责对参与OTC市场利率衍生产品交易的商业银行进行监管。政府监管机构对利率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主要着眼于法规制定、市场准入和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而更加具体的一线监管任务则由各类证券期货自律性组织和交易所来承担。担负监管职责的行业自律组织以“行业自治、协调和自我管理”为宗旨,具有自治性、广泛性和行业性的特点,从而能够对利率衍生产品市场进行有效并且适当的监管。交易所作为利率衍生产品交易的基本场所,对利率衍生产品场内交易行使监督、管理职能,是利率衍生产品监管体系中最基本的管理机构,但交易所的自律管理受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督,其交易规则必须经政府监管机构批准,其执行也在政府监管机构的严格监视之下。
自律型监管体制尤其强调行业自律和交易所及衍生产品交易者的自我监管作用,而政府监管机构虽然负责全面的金融监管,但主要是制定法律法规和利用间接手段对利率衍生产品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一般不直接干预市场。在这种监管体制下,行业自律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甚至可以说是监管的最高层次。
自律组织和交易所被赋予相当大的权力,如:允许其某些法规条例与政府监管机构颁布的法律法规不完全一致,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程度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会员必须绝对服从、遵守自律组织和交易所的规定,一旦违反,将受到自律组织和交易所章程及规则的严厉制裁等。英国是这种监管体制的典型代表。在政府监管层次上,英国金融服务局(FSA)是唯一的监管当局,其主席和董事会成员由财政大臣任命,不隶属于政府机构,但客观上向财政部负责,履行相当于政府机构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