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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论诗歌的和谐

讲诗歌的和谐,必须先搞清楚:诗与歌是不是同一个概念,诗与歌在本质上到底有那些区别。在格律时代,诗大抵是能吟唱的,古人留给我们的经典里,就有不少这样唱和的记载。因此,依类推,古体诗和近体诗基本都是能唱的,诗和歌血脉相连,本是一家子。

唐代是我国诗歌发展史上的一个巅峰时代,成就之高,让人高山仰止。高峰过后是低谷。随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开辟新天地,走出盛唐诗的边疆,完成诗的艺术创新,应是当时的诗人们不可回避的选择,也是一个新时代的必然趋向。

于是,词这个新品牌应运而生了。

关于词的产生,历来争论不一。今人从敦煌考古发现,推断词的产生应早于汉唐,依笔者认为,如从诗歌的角度去认识,应是有诗歌即有词。这个词,在《诗经》、《颂》章里多见于祭祀、祷告场合,含有巫卜的成份,功能也相当单一,而这个词也只是在这样特定的场合才出现。

随着时代推移,至晚唐及唐五代,这个新的诗歌式样,也即是更通俗、更大众化、更具个性化的长短句——“词”才开始流行,成为时尚文化;且与外来文化又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比如,《菩萨蛮》、《念奴娇》、《沁园春》、《浣溪沙》等等,大抵诗人们是从士大夫家庭歌舞晚会中,从歌伎们妙曼舞姿中得到启发,填写的长短句,再被之管弦,于不经意中完成诗的跨越。同样,由于词受声律制约,艺术上比诗要求更严,还需要乐工的配合,艺伎的演唱,一个作品从创作到推广,是团队合作的结晶,成为当时时尚又高雅的艺术。所以词,一直以来为当时的知识阶层、士大夫阶层所享有,是上层艺术。

时序进入北宋、南宋时代,尤以北宋时代,社会相对进入稳定时期,为诗词走向社会,成为大众文化的条件更加成熟。于是,诗词大量走进了街坊市井,青楼瓦肆,也吟唱在下里巴人、黄口小儿的嘴里,这些合着一定节拍的诗,在悄悄的发生着不易察觉的变化,它不仅仅只是七言四句,七言八句的律绝句,有如人们劳动的和声,生活中的叹喟!因此,就有了一二三四六五八九十字不等的长短句子,这些有着明显诗与词组组合的字码,几经剪裁,依然修短合度;曼妙唱来,风神可人,氤氲着诗的韵味。一种新的文学式样就这样诞生了。起初,它同样也并未引起官方正统的文学机构的多大重视,对于这样一个时代,它们对于前代创立的诗歌和艺术上的成就视若神圣,有若高山仰止!崇尚阳春白雪的批评家们也只是轻描淡写的给它下一个结论:“词乃诗之余也”!即是说,词是诗想说没有说完又不好说的那一部份,也就是肯定了人们所要表现的生存经历和情感经历中多元的部份。但大人们十分清楚,由于生活过于滋润,不只是它们的生活只跑秋风骏马,更需要杏花春雨。国家富裕起来了啊!百姓的腰包鼓起来了啊!而市井坊间,终日箫鼓填咽,下里巴人手中也需要消费,于这种文化上的消费需求,是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的。只不过是铜琶铁板,换成红牙檀板,稍逊风骚而已。

可是,对于这样一种文学式样,我们的古人总是觉得不免有些遗憾,又换过一种口气,用“诗庄词媚”一眼带过,听来仿佛是要给它定个性似的,从而也就忽略了能歌唱的诗对诗的裨补功能与相互作用。其实,放在同一个美学范畴里,诗在大众心目中延伸为“诗歌”,正是有诗庄与依着曲子填写的词媚这样的奇正偶合,才具有如此巨大的久经不衰的影响力和穿透力。

我们说诗缘情而生,言情志。诗之所以为诗,在情志之高雅,所谓温柔敦厚,皆发自内心,一个字:美。美是诗的灵魂。诗之美,在内容在形式在音节在本质之纯净。当诗发而为声讴,是为歌,其与生俱来的通俗的成份是再洽情不过的事情。这个俗又指风俗,说的是风情最真、情意最实在的老百姓,绝不是等同于庸俗。因为这个“俗”,与老百姓相通,与我们世俗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如一句劳动的号子或者沉吟,适口唱来,通俗易懂。大多数的时候,它夹带有一方风情、说唱的声调,媚儿的感觉更让人亲近和温暖。

由此我们仔细想想,古往今来,喜闻乐见,众口传唱的歌都是诗!更是属于那个时代,从形式上走出传统诗歌边疆的诗。这种由和着一定的节拍自由成体的长短句,为诗人们情感的抒写,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有了更广阔的可供选择的余地;这恐怕是“诗和歌”如水乳交融不可以分离的根本所在,也是诗走向又一个高峰的前提。

百年新诗,在传统诗与词的过程中选择再次突破。只不过我们所采用和接纳的方式非本土产生,而是完全的外来移植,完整的拿过来!而且这个拿过来,历经反反复复、艰难曲折的过程,至今,争辩不休。这个争论,当然不是要重新回到传统的平仄时代;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我们不能对那个韵律悠扬的回声置若罔闻。事实上,我们只须稍稍回头,审视横向移植过来的译文本范本,形式上的分行折迭,长短参差句,起伏回荡的依然是优美的节奏和韵律。我们知道,劳动创造了语言,尤其是我们的汉语言,先人们因形造字,一字一义,一个个活泼鲜美,始而记事而终以表意。譬如,我们对于某种表述意犹未尽,韵味悠长的时候,是一种怎样的感受觉?又会联想到什么?定会情不自禁地说,真是诗一样的美!

诗和歌都选择了美。选择美必须具有的诸多重要属性是诗歌的标准。从我们的读写经历,我们不难发现这个带有普遍性的缺陷,被人诟病,缺少诗味:这诗,没有一点歌的味道,像哲人的智喻,佛大师的禅;这首诗呢,歌的成份太多,缺少诗的庄敬和诚实,有过于轻佻;——凡此种种,我们也可以这样说,诗和歌缺失一种内在的和谐。我们也不遑这样说,这是新诗代,诗的不成功的一个要因。

那么,我们有必要再回到西文本的话题上来。遗憾的是,我不懂英语,但我们不缺由本土诗人译后的读本,通过译本,我们多少窥视它分行折迭的表现形式、意绪,把握大致的心跳。最切身的一个感受是听过一场懂英语言的诗人的讲座,由此反馈给我们的信息:新诗的节奏,也就是诗的音乐美。这场讲座,讲到英语言的音乐美,让我震撼的是讲者沉浸其中的幸福感:“为了爱,为了爱/告诉你吧,我付出的不多也不少/整整一生”(它说的是英语)。美国诗人狄金森的一首小诗《为了爱》。这位诗神,给后世留下无数诗歌经典,自己却终身未嫁。再举百年中国优秀的译诗文本,梁宗岱先生译歌德、魏尔伦的《月光曲》,瓦雷里的《水仙辞》,还有众多的优秀文本。这些优秀文本美在那里?弗罗斯特说,“读它一百遍”。要知道,真正的好诗,是让人百读不厌的。于现实是,我们面临三个问题有待解决:一曰读不懂,二曰能读懂却找不到感觉,三曰读下去,惨不忍睹。

记得一个时期,我曾饶有兴致的参与诗的论战,给我刺激最大的莫过于被对方讽曰:欣赏水平过低,还须培养;听后,心底直骂娘;也正是这么一个过程,让我坚定自己的写作方向,开始明白,普通大众“饿死诗人”的发喊不是没有道理的。可是诗到如此地步,该怎么办呢?是谁之过呢?还真不好说。所以我在这里有必要提个醒:是该讲讲诗的和谐的时候了。

有三层意思:一是诗人自己要讲和谐,二是实现诗在大众之中的“和谐”。三是诗人要自觉地去完成诗文本的和谐构建。

(一)诗人做到诗与自己的和谐,在学识在修炼。先说学识。诗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形式,最精致的语言,没有扎实的学识功底,怎么行呢?前人有言曰: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读书破万卷,下笔自有神”。想想,一个诗人有如此身手,达到出神入化的境地,于一己之心身,是一种如何的心怀与境界?翻开一部诗歌史,从古至今能留下姓名的诗人,有几个不是饱学之士,不是道德文章修养极高的人。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领略到的是一种吐纳天地的家国豪情,包举八方的雍容气度,气态万千的才人情调和悲悯;更重要的一点是,无论是在怎样一种生存环境下,诗人们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为自己也为芸芸众生的寻找一个灵魂安放的地方;即便是走向穷途末路,英雄失路之悲的豪气,依然充塞天地之间,传递给我们的,仍不失它悲壮的和谐。因此,古人给诗下定“诗以达意”这个概念。就不管它是达一己之意还是达大众之意,重要的是这个意,自己是否满意,给人家是否乐意接受。譬如赠人礼物,总是自己发自内心,乐于相赠,它人受之恰当又十分的受用,所谓灵犀相通,心里融和,达到与人和谐。

(二)与大众的和谐。大凡作文,有这么一个经验,就是先感动自己。“为什么我的眼里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在国难当头,民族遭受外来侵略者欺凌侮辱,仁人志士生死以赴,血染大地的岁月里,诗人的吟唱是多么沉痛,多么真挚!我想,单从创作的过程上讲,诗人正是因为有这个经历,切肤般的感受,一经唱出来,才在大众的心灵产生共鸣!这个共鸣的产生,就是诗文本不可或缺的“谐”!所谓中正之声。无论它是悲壮还是欢乐,激昂还是平和,雄浑还是婉约,总是恰到好处。至于捶胸顿足;抽刀断发,终是田夫野老,市井贩夫,下里巴人之举,虽来得痛快,但作为一门艺术,一种表现形式,难不为人诟病。说得难听一点,何不骂它狗日的既直截了当,又省功省事?!

(三)文本的和谐。前文讲到,一位西方诗人这样说,“先读它一百遍。”于一首诗,能吸引一个人读上一百遍的是首什么样的诗?那定是通向我们每个人心灵的圣经啊!在中国文学史上,流传下来如唐诗宋词,却让中国的读书人读了上千年,至今仍是不易的经典。即是如现代人的眼光去审问这些文本,由这些文本产生的形式美、音乐美、内容美至今滋润着我们。用现代人的情感、视角去审视过去审视现在,古人和今人的气息是如此息息相通,如果套改前人的一句话说,现代人是真正的境界大,眼界宽,感知和实践的范畴真正跨入宇宙洪荒的真实境界。在这样的背景下,诗歌走出唐诗宋词的边疆是理所当然的时代进程。文本上,我们通过学习西方自由体,于一百年间尝试完成新诗文本的初步构建,于进化的角度讲,即是不向西方学习恐怕也是不可避免的。

可是,诗就是诗。一个最根本的特征,它是我们人类语言的精粹。长和短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规定,但下笔数千言,一逗三百句,把文本无限放大,把情感肆意扩张,把意象任意重迭;反之,却又形单影薄,辞不能达意,离精粹的要求自然远矣。现代人用现代语言写现代诗,不容争辩;百年新诗,我们也不必去追问对还是错?我们单只就留下的文本,能让我们愉悦地阅读,甚至于能读上一百遍的文本,不难找到我们需要的结论。曾经有人这样断言:“自由诗就是汉语言文字这个庞大的字码中,选择一定的字数内。注意,必须是一定的、最具张力的字词。只有它才能把你的情感你的‘意’,在一个适度的表达主题范围内,将其完整的表达。它不会多,也让人不会感觉少。”这个结论下得虽有些武断,但从某个意义上来说,我觉得有三点可以作为我们现在写诗的观照。

第一、诗是一门艺术。是艺术必有它基本的规律,基本的准则。故一般说来,诗人的追求主要是如何去捕捉、提炼和表现天地间真、善、美的形象,为读者提供一个使心灵获得安吨的意象境界。单就一个真字,百多年前,我们湖南有一位叫陶澍的先生有一个著名的五字诗论:叫“诗印心而出”,并把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书斋也取名曰:印心石屋。以示已志。“诗印心而出”。是说,诗吐出的是真心,道出的是真情,是真实的写意,绝非弄虚作假,子虚乌有。一个真字,前朝前代以至于有这样真切的规劝:诗可以数年不作,一作不可以不真;否则,须先问问这个文本是否在玩文字逰戏,是否有朦读者之嫌,是否有可能被读者咄之为另类文本!

第二、倾情母语。新诗的前途仍在于语言的技巧之中。诗是语言的艺术,是最精炼的语言。如何使它精炼,这是每一个诗人要严肃认真对待的问题,是不是要有点古人吟安一个字,拈断数根须的精神呢?我看这也是衡量它是不是一个真正的诗人的标准!汉语言有无穷的创造活力,可以小到一个词素,就是一个字都有丰富的内涵,这在东西方语言中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季羡林先生举过一个有趣的例子:说到汉语中的“孝”字。“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谓之孝。而在西方语言中根本没有“孝”这个词,而对这个孝的解释是:“子女对父母的虔诚。”由此可见语言的孰优孰劣,也由此可见汉语言广阔的空间。所以说,诗的炼字炼句炼意的过程,是汉语言词汇向灵魂突入、向生命亲近的过程。而这正是诗歌所必须的。

第三、建立新诗律侣的可能。前人有言:“汉字无字不活,无字不稳,句意相生,缠绵不断”。(清诗话续集)确实是对汉语言的妙评。如前述,我们以“印心“为前提,以丰富的汉语言为基础,再把我们的写作立足在由印心而出演绎的情绪化节奏、情绪化音节和韵味上,就有了这种可能。从古文言古诗及至现代诸多绝妙文章莫不如是。我们只要回顾一下有生命力的新诗,为人民大众喜爱的新诗就是极好的例子。

因此,我们是否可以从中借鉴点什么,如果我们抱持对诗的那一份虔诚的话。

因此,我也可以这样结束我的话题。

200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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