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每天观察政客们的互相倾轧和骚乱,转为每天迎接和平的静穆的个人生活,这无疑是愉快的。
匹克威克先生虽然实际上对于这两方面都没有多深的感情或者说敌意,但他的热情还是被卜特先生给调动起来了,所以把他的全部时间和注意力都用在编辑故事上。而他这样忙着的时候,温克尔先生也没有闲着,他的全部时间都献给和卜特太太一起的愉快的散步和短程的郊游了;而卜特太太呢,只要有这种机会,她从来也不放弃利用温克尔先生来排解她所经常抱怨的那种可厌的单调。
这样,这两位绅士在编辑先生的家里完全混熟了,而剩下的特普曼先生和史拿格拉斯先生只得自寻出路。他们对于与自己无关的公共事情很少表现出兴趣,而他们大部分的时间也都主要靠孔雀饭店里能有的娱乐来慢慢消磨,但这也不外乎是在饭店一楼打打弹子和在饭店后院里的隐避地方玩玩九柱戏罢了。其实这两样娱乐的科学和奥妙,远比我们一般人所设想的要艰深得多,他们呢,靠着精通这类消遣玩意儿的维勒先生的传授,逐渐算是入了门。因此,虽然他们是无法和匹克威克先生在一起,感受那种与匹克威克先生相处的温暖和益处,却还能够消遣时间,使得生活不至于烦闷。
然而,在某一天晚上,孔雀饭店的吸引力似乎比平时大了不少,竟然使这两位朋友拒绝了那位虽然有些令人生厌,然而确实有点天才的卜特的邀请。
这天晚上,商人房间里聚集了一群交际场中的人物。他们的特征和态度都是特普曼先生所乐于观察的,而他们的言行正是史拿格拉斯先生所惯于记录的。
我相信咱们中的大多数人都知道所谓的“商人房间”通常是怎么一种地方吧。孔雀饭店的商人房间和一般饭店的在形式上并没有很大的差别:这就是说,那是一间看上去没有什么陈设的大房间。里面的家具在比较新的时候无疑还是比较好的,中间是一张大桌子,角落里是许多比较小的桌子,近处是各种各样形式不同的椅子和一条已经发旧的土耳其地毯,它和地板大小的比例大约等于一方女人的手绢和一座岗亭地板的比例;墙上装饰着一两张大地图;几件褪色的粗劣的大衣,上面还带着已经绞成一团无法分开的披肩,这些团成一团的东西从角落里的一长排衣帽钉上一直悬挂下来;一个木制的笔墨盘被摆设到了壁炉架上,上面还有一支断笔杆和半片干胶,一本道路指南,一本缺了封面的州志,一条躺在玻璃棺材里的鳟鱼的尸体;空气里充满了呛鼻的烟草气味,常年的烟草的烟使整个房间蒙上一层有点儿黯淡的色泽,尤其是那些遮窗子的积满了灰尘的红色窗帘更是受害不浅;食器架上乱堆了许多零零碎碎的东西,其中最显眼的就是几只布满云状花纹的鱼露调味瓶,两个御者坐垫,两三根鞭子,两三条旅行用的披巾,一满盘刀、叉和一堆芥末。
选举结束之后的那天晚上,特普曼先生、史拿格拉斯先生和酒店里其他几个暂时的住客就坐在这房间里抽烟和喝酒。
这里有一个强壮的大约四十岁的人,他只有一只眼睛,但那只黑眼睛却异常明亮。他带着一脸闪烁着流氓气的表情,诙谐而高兴地说:“我们高贵的诸位,亲爱的先生们,就让我再一次来提议干一杯,祝我们大家健康,并且祝我讨玛丽的欢喜吧!嗯,玛丽去哪儿了?”
“滚你的吧,你这坏家伙。”女侍者说,但她显然并非不高兴这个恭维。
“别走嘛,玛丽。”只有一只黑眼睛的人说。
“走不走关你什么事,没有规矩的家伙。”女侍者说。
“没有关系,”一只眼的人在向外走出去的女侍者后面叫着说,“我过一会儿就出来找你,玛丽。别对我灰心啊,宝贝。”说到这里,他完成了那不很困难的动作,就是用他的独眼向在座的大家瞥一眼。而就是这个动作使得一位脸很肮脏的、嘴里还衔着泥烟斗的、上了年纪的人物大为高兴。
“女人真是妙得很。”停了一会儿之后,那顶着脏脸的人说。
“啊,一点儿不错!”另一个正在抽雪茄的红脸的人说。说了这一点“哲学”之后,他俩又停顿了一下。
“可是世上还有比女人更妙的东西呢,你们可别忘了。”那黑眼睛的人一面说,一面慢吞吞地装上他的斗子极大的荷兰大烟斗。
“你结婚了没有?”脏脸的人问,“不能说结了婚。”
“我想就没有嘛。”说到这里,脏脸的人因为自己说的这句反驳的话得意得忘乎所以。有一位声调殷勤而脸色温和、对于任何人都随声附和的人附和他。
“绅士们,总而言之,”热情的史拿格拉斯先生说,“女人是我们生命的伟大的支柱和安慰。”
“是的。”那位温和的绅士说。
“但是那只有在她们高兴的时候。”脏脸的人插嘴说。
“这倒是的的确确的。”温和的人说。
“我可不同意你这种论调。”史拿格拉斯先生说。
他的思想飞快地回到爱米丽·华德尔身上去了。“对你这句话我表示鄙视!表示愤慨!我倒要看看谁敢说任何话反对女人只为反对女人而反对女人,我毅然地说,这样的人不是一个大丈夫。”史拿格拉斯先生从嘴里拿下雪茄,用握紧的拳头在桌子面上使劲儿一捶。
“这个意见倒是很有点见地嘛。”温和的人说。
“但是这里面有一点是我所不能认同的。”那脏脸的人插嘴说。
“你所说的话里,的确也有不少的真理啊,先生。”温和的人说。
“祝你健康,先生。”长着一只独眼的旅行商人说,他对史拿格拉斯先生表示嘉许地点了点头。
史拿格拉斯先生毫不犹豫地领了他的情。
“我总是喜欢听别人互相争论,”那旅行商人继续说,“特别是听像这样精辟的议论,这是很有益处的。但是刚才您几位这场关于女人的小小争论叫我想起了我的一个老伯父讲给我听的一个故事,而正因为想到这个故事,所以我才说我们有些时候会碰到比女人更妙的东西。”
“我倒想听听这个故事。”衔了一支雪茄的红脸的人说。
“要听吗?”那继续狠命吸烟的商人仅给出了这样一个回答。
“我也要听。”特普曼先生说,这是他第一次开口。他永远是急于增加他的经验储备值的。
“你也要吗?好的,那么,我就讲吧。不,我还是不讲了。我就算讲了,我知道你们也不会相信的。”眼光里带点流氓气的人说着,这个时候,他那个器官显得比以前更流氓气了。
“只要你说的是个真实的故事,那我们就没有理由不相信啊!”特普曼先生说。
“好,有这个前提,我倒是可以讲讲了。”那个旅行者说。于是他的故事开始了。
在一个冬季的傍晚,大约五点钟,正是天色开始昏暗的时候,可以看到,在通过玛尔波洛冈到布列斯托尔去的路上,有一个坐着小马车的人正在赶着一匹疲惫的马前进,我说可以看到,而且我相信只要是个人除非是个瞎子走过那条路的话,那就一定会看到的。可是天气那么坏,夜晚的空气是那么寒冷潮湿,路上除了水别无他物,所以那个旅行者在马路当中摇摇晃晃地前进,真是寂寞和凄凉得很。那随时都要散架子似的红轮子土色的小马车,还有那匹像泼妇一样坏脾气的、总爱快步跑着的栗色母马,就像屠户的一匹种马和一匹不值钱的邮局小马的杂种,这些,要是那一天有任何旅行商看到这一幕的话,他一定立刻就能认出这个旅行者不是别人,正是伦敦卡泰顿街别尔逊和斯伦大商号的汤姆·斯马特。可惜那天没有任何旅行商看到,所以根本没有人知道这回事。而汤姆·斯马特、他的红轮子土色小马车和那泼妇似的快步跑着的母马就这样一直前进着,他们之间像是互相保守着一个什么秘密,而关于这个秘密,别人一点儿也不知道。
就算这个世界这么凄惨,但要说起比大风大雨里的玛尔波洛冈舒服些的地方,还是有很多呢。要是你曾经在一个阴暗的冬天的晚上,走在泥泞不堪的路上,在倾盆大雨的倾注之下,亲身尝过这种滋味,你就相信这句话的道理了。
路上有风不是在路上迎面吹过来,或者从背后吹过来虽然这已经够坏的了这儿的风却是一直横着吹过马路,把雨吹成斜的,就像人们在学校里用尺画在抄本上让孩子们照着写字的斜线似的。有的时候它会停一阵子,旅行的人不免自欺欺人地以为它是因为被早先的猛劲儿弄得累了,所以现在安安静静地躺着休息了,谁知道这个想法还没来得及落地,只听见“呼”的一声,那风又远远地咆哮着、呼啸着,冲过山冈的顶上,在平原上扫过来了。越近,风劲儿和声音就越大,然后一股脑儿扑在马和人身上,把刺人的雨吹进他们的耳朵,把冷冰冰的湿气吹进他们的骨头;就算它从他们身边刮过去好远了,依然发着使人发昏的吼叫,像是讥笑他们的软弱,得意自己的威力。
栗色母马蹚着泥水前进,两只耳朵垂在脑袋两边:虽然它只能时而昂一昂头来对这场非常不绅士的风暴表示它的极度厌恶,但是它却一直保持着它的快步子。直到又来了一股比以前更猛的风,这阵风就冲他们直冲过来,他不得不猛地刹住,把脚牢牢地撑在地上,免得被风吹倒。它能这么站住了,真是靠天保佑,因为,要是它被吹倒了,这泼妇似的母马是这么轻,小马车也是这么轻,再加汤姆·斯马特也是这么轻,那么他们一定会一起滚了又滚,一直滚到地球的边上为止,又或者他们得滚到风停了才止;无论是哪一种情形发生了,泼妇似的母马,红轮子的土色车子也好,汤姆·斯马特也好,总之他们谁都不能再派上任何用场了。
“罢了,这该死的车子!”汤姆·斯马特说(汤姆本来就是个喜欢随口乱咒骂的家伙),“不过这点事要算是倒霉,那我就该去死了!”
你们可能要问汤姆·斯马特这已经够倒霉的了,他怎么还说这点事不算倒霉。这个我可说不出道理来,我只知道汤姆·斯马特是这么说的,或者至少是他这么对我伯父说的,反正都一样。
“该死!”汤姆·斯马特说,母马也在一边嘶鸣,好像是说它恰好也抱着这个意见。
“用点劲儿吧,老女人。”汤姆说,边说还边用鞭梢子去拍了拍栗色母马的脖子,“像这样的夜里,再勉强赶路是不行的了,我们得找到人家,赶去过一夜,所以拜托你走快一点,让我们早一点解决。哟嗬,老女人慢慢来慢慢来。”
究竟是因为那泼妇似的母马听得懂汤姆的话呢,还是因为它也觉得站着不动比跑着更冷,这我当然不知道。不过我知道的是,汤姆的话一说完,它就竖起了耳朵跑起来。它跑得那么快,震得那土色马车上的每根红色辐条都开始抖动不已,像是马上就要散开来撒在玛尔波洛冈的草地上了。连汤姆那样一个赶车的好手,都制止不住它的步子,直到它自作主张,把车子拉到离玛尔波洛冈尽头不远处、靠马路右边的一家小旅店门口才停下。
汤姆把缰绳丢给旅馆马夫,又把鞭子插在驭者座旁边,然后终于有时间抬起眼睛匆匆看了一眼他面前这所两层楼的房子。那是一座奇怪的老房子,上面盖着一种独特的木瓦,木瓦里面大约是嵌着大梁,山形墙上的窗格子完全凌空突出在小路上;一扇非常低矮的黑魆魆的大门,门里面有两级陡峭的台阶,走下去就通到屋子里了,这跟现代的要走过六级浅浅的台阶,才能走到屋子里去的样式可不同。可是你无法否认,那是一个看起来很舒服的地方,酒吧间的窗子里有一盏灯,灯光明亮而让人愉快。明亮的光线射到马路上,连对面的篱笆也照亮了;对面的窗子里闪着一股红色的闪光,起初只是隐约地看得出来,后来随着那窗子上的窗帘被放下来,那亮光也开始强烈地亮起来,那表示里面的火炉被拨旺了。汤姆用他那双有经验的旅行者独有的敏锐的眼睛看到了这些小小的细节,然后就尽他的几乎冻麻了的肢体所能做到的所有努力,敏捷地下了车,进了屋子。
不到五分钟,汤姆就在酒吧间对面的房间就是他刚刚想象的有炉火在熊熊燃烧的那间房子安置下来了。他面前是确确实实在熊熊燃烧着的一炉热烘烘的火,有这么不到三十千克的煤和抵得上半打醋栗树那么多的柴,堆得有半截烟囱那么高,烧得轰隆轰隆、噼噼啪啪地响,那声音本身就会叫任何明白事理的人心里热起来。这是很舒服的,可是还不仅如此,还有一个穿得整整齐齐、拥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和一对美丽脚踝的女侍者,把一条很干净的白台布铺在了桌子上。
汤姆穿上拖鞋,把脚搁在炉档上坐好,背对着开着的门,就看见火炉架上的镜子里映出的一片酒吧间的迷人的景色:一排排令人愉快的绿色瓶子和金色签条,腌菜和蜜饯的罐子,乳酪和熟火腿,还有牛腱子,都放在食物架上,排成了极其诱惑的、精巧的行列。
可是还不仅如此呢因为在酒吧间里,在一张最精致不过的、放在最旺不过的小小壁炉面前的小小桌子旁边,坐了一位大约四十八岁、一张脸孔像酒吧间一样叫人舒服的、娇滴滴的寡妇,她显然是这旅馆的老板娘,是这一切可人心的财物的最高统治者。
整幅图画只有一点美中不足,那就是一个高个儿一个很高的男子穿了缀着发亮的柳条形纽扣的棕色大衣,长了黑络腮胡子和波浪式的黑头发,他正坐着和那寡妇一道喝茶,而且不用多想就看得出他是在认认真真地劝她不要再做寡妇,同时给他自己创造一种从此以后直到老死都可以在这酒吧间里坐着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