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得有些不耐烦时,一辆红色夏利停在了我面前。我不假思索,拉开门,钻进了车厢。
广场上空空荡荡,白茫茫的一片,“××”迪斯科广场门口的几排霓红灯在暗夜里闪烁。
欢乐的夜晚。
每天晚上十点钟,舞会开始,直至次日凌晨方才结束。
柳如影穿着皮装在广场中央如一个黑色的幽灵在徘徊,车灯照亮她的时候,她正抬腕看表。她向着车迎面走来。
我暗暗吁了一口气。她并不像我揣测的那样烂醉如泥。
但她的情绪十分消沉,我发现她的呼吸特别粗重。
“你感冒了?”
“嗯!”
“你的脸很红,是不是发烧?”
“有一些。”
“要不要去看医生?”
“不用了。”她把身体往后靠在沙发上,显得费劲地说:“刚吃过药。”
我问她是不是犯了哮喘,她点点头,神色凄戚,告诉我这是她多年的痼疾。其实,我第一次跟她见面时,就知道她有这个毛病,只是出于礼貌没有提及。这是一种无法掩饰的疾病。
出租车在朝阳区东四环边上一栋六层高的旧楼前停下。柳如影和几个伙伴合租了六楼一套三居室。主人的房子有富余,自己搬进了新楼,这套旧房则用来出租。月租金两千元,可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房间里的暖气很足,由于门窗长时间关闭,空气闷热浑浊,飘浮着一股暧昧的气味。
显然,住在这里的女人早已习惯了同伴们的夜半归来,对不速之客也见惯不惊。柳如影的卧室很小,是三间卧室中最小的一间,我问柳如影为什么住如此狭小的房间,她沉默不语,面带难色。
我立即意识到自己提了一个多么愚蠢的问题。
“这碗饭吃不长啦。我得加紧攒钱,为自己的将来打算。”
房间里除了一张单人钢丝床外,仅有一只小圆凳可供人坐憩。柳如影坐在床边,双腿笔直地搁在小圆凳上,然后对着一面大圆镜一丝不苟地化妆。
她那副旁若无人的样子让我略显尴尬,老老实实站着吧,未免显得很傻,用个文雅点的词儿说,叫呆若木鸡。不站着吧,又没有地方落座。
“如果嫌我的床脏,你就练腿功吧。”
听上去,这句话里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不合适吧!”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干净利落。我试图找一个恰当的理由,“我身上有很多泥水,会弄脏你的床单。”
她的床单纤尘不染。
我简直不敢相信,她会用那么雪白的床单,被套也是一样的洁净无瑕。我几乎怀疑自己看错了人,坐在这张床上的女人会是……
“大记者,别自欺欺人了。害怕染上爱滋病,对不对?”
我笑得很苦涩。
看来,我对自己面临的处境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她弯腰从床底下勾出一张马扎。
“喏!这是从未用过的。”
就在她弯腰的这一瞬间,她的皮包“啪”地坠落地下,从里面飘出一张相片。
上面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大约十六七岁,模样很周正,圆圆的脸蛋丰润、饱满,看上去十分精神。
“他是你什么人?”
“情人!”
我惊讶的神情没有逃过柳如影的眼睛,她淡淡地补了一句:
“从前的。”
今晚的话题就从这个“从前的情人”开始,在经过短暂的思索之后,柳如影渐渐沉浸在恍若云烟的往事之中。
我说过我爸对我特别严厉,有时候简直是冷酷无情。而我妈对我又不闻不问,一心只惦记着打牌、跳舞,跟男人们打情骂俏。
有一件事,我始终不明白,妈妈自己是一个女人,可她却不喜欢女孩,总是一副蛮讨厌我的样子,令我有时都怀疑她究竟是不是我妈。
“老是女人吃亏!”
“女人的命不值钱!”
“女人总受男人欺侮!”
诸如此类的话,常挂在我妈的嘴边。她希望能生个男孩,一直未能如愿。烦闷的时候,她就骂我爸没用。我爸有冤无处伸,只能忍气吞声。实际上,我妈只不过找个借口,自己好心安理得地出去鬼混一气。
在这种冷漠的家庭环境里长大的我,非常渴望友情的阳光。我像一株背荫处的藤蔓植物,默默地生长着,顽强地伸展着,渴望着有一天从石缝里破土而出,沐浴了生命的第一缕曙光。
相片上的男孩,就是照亮一颗少女之心的第一抹晨曦。
他叫张勇,十几年前,跟我坐在同一间教室里。我们两家是邻居,每天早晨,我俩一起上学,下午放学后,也一块儿回家。
因为父母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又是门当户对,所以,我爸也乐意我跟张勇结伴玩耍,这样,他也就可以踏踏实实地工作,不必担心我在社会上受到坏人的引诱。
柳如影冲我苍凉地一笑:“这个故事太老套了,是不是?”
我回答说:“老套的才是永恒的!”
她又笑了一下,样子很持重。
我和张勇,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那种。有人可能会笑我太老土,讲述的故事没有一点新意,可我讲的全都是真实的,事情本身就是这个样子。
屈指算来,我俩从幼儿园就在一块儿,一直到高中毕业,整整形影相随了十五年。张勇只比我大三个月,看上去像我的大哥哥一样,凡事都不忘了呵护着我,有好吃的给我先吃,有好玩的给我先玩,谁要是欺负我,他就会出来打抱不平。
坐在我后面的男同学刘志雄,特皮,上课时老拽我的辫子。那时,我梳着两根小辫,编成一节一节的,好看极了。梳辫子是我少女时代最大的乐趣。
老师喊我回答问题时,刘志雄在背后偷偷拽住我的辫子,我没有提防,一站起来,头被拉得向后仰,生疼生疼。同学们哈哈大笑,老师则恼羞成怒,在期末的通知书上写上一句评语:
希望该生今后认真听讲。
就为这件事,张勇和刘志雄闹翻了脸,他们本来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下课后,张勇把刘志雄叫到操场上,用水果刀割下一片衣衫,表示与之“割袍弃义”。这一回既往不咎,如果下回再犯,他就要“大义灭亲”。
刘志雄很生气,涨红了脸,说张勇不够哥们儿,重色轻友。此事过后没几天,刘志雄跟别人调换了座位。两个人至今见面还别扭,弄得我心里挺歉疚。
这是小学五年级时候的事。八年后,大学放了寒假,我从省城回到家乡,邂逅当了警察的刘志雄,他还开玩笑地提起过这件事,说他是因为喜欢我,忍不住要“表示表示”。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
在这十几年当中,虽然我和张勇的关系亲密无间,但那纯粹是一种圣洁的同学友谊,双方从来没有想到要超越这个界限。
使这种关系发生变化的是在高中毕业晚会上,同学们平时嘻嘻哈哈,也时常有点小摩擦,临到真的要分手,大家都难舍难分。因为谁都明白,过了今天晚上,每个人的命运便会有所不同。
晚会闹闹哄哄地搞了三四个小时,同学们意犹未尽,只恨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待到曲终人散时,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钟。
我们不约而同地提出到沙滩上做一回夜游神。这片沙滩,是我们喜欢光顾的“旅游胜地”。
不久前,河上新建起了一座大桥,钢筋水泥的。十几座桥墩,巍然屹立在狂涛激流之中。最中央的一个桥拱跨度很大,气势蔚为壮观。
半个金黄的月亮,从桥下游的水面慢慢浮上来,和桥上两排路灯的银光交相辉映,仿佛一道美丽的彩虹凌空飞舞。
我和张勇趴在一个大沙窝里喁喁私语。沙子很暖和,白天的热气还没有散尽。一丛辣蓼花微微摇曳着,投下一片朦胧的暗影。
我们交换了礼物。
这张相片,就是张勇那次送给我的,跟毕业照一模一样,只不过这一张放大了尺寸。我送给张勇一条领带,我觉得男孩子打领带帅气。
我翻过那张相片,看见背面写着:勿忘我!——三个又黑又大的钢笔字。署名张勇,时间是1989年7月10日。
接着,我们说了许多话,以前从没有说过那么多。不是什么甜言蜜语,却让人情不自禁、兴致勃勃。确切的内容在我脑中已经模糊不清了,大概是笑对方一些冒傻气的趣事。
那个时候,还没有《半个月亮爬上来》这首歌儿。我们触景生情,就想自己编一首,记得词儿是这样的:
半个月儿爬上来
照耀着美丽的山川
河水欢快地奔腾不息
把我们的欢乐带给大海
上阙词儿是张勇填的。我填的下阙:
半个月儿爬上来
照耀着银色的沙滩
小鸟在夜的深处歌唱
和我们一起憧憬着未来
张勇认为,第三句应该改为“小鸟在夜色里歌唱”,我觉得过于平白直露,不如“在夜的深处”富有时空感,并且暗喻遥远的未来。
说到此处,柳如影得意地看了我一眼。女人在语言不足以表达她的思想时,通常以这种眼神来弥补。我点点头,承认她的这一句更富有诗意美。
“后来,我把这八句诗词抄在了日记本上。”
“日记本还在吗?”
柳如影对我说:“所有跟张勇有关的东西我都完好无损地保留着。”
“能不能给我看看,或者……”我小心翼翼地试探着,生怕损伤她正在回忆中慢慢恢复的自尊心。
柳如影心平气和地说:“也许有一天,我会把这些东西当作礼物送给你,算作我们相识一场的纪念。但是,眼下不行,并不是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隐私。有些东西是藏在心里的。污垢也好,美丽也罢,只能孤芳自赏。只有等到我愿意曝光的时刻,才能拿出来晾晒。
“这个时刻要等多久?”
“不知道。也许明天,也许一年,也许一辈子。”
“为什么?”
“因为这取决于我的心情,而我的心情是反复无常的。假如今晚我想要自杀,那么你马上就可以如愿以偿。”
“倘若如此,你还是好好留着吧。”
柳如影古怪地笑了一声,盯住我问:“你害怕了?”
我正色道:“不!我只是认为,好死不如赖活着。人,活着就好。”
我的话,逗得她一阵哈哈大笑。旋即,是撕心裂肺的咳嗽。她用手使劲拍打着自己的胸脯。
“你笑得太厉害了,脸蛋涨得彤红。”我劝慰道。
她止住咳嗽,喘息着说:“看得出你是一个软心肠的人。这就是我先前没有告诉你的相面秘诀。”
语毕,她起身倒了一杯白开水,嘘嘘地吹了几口气,尔后喝了一小口。大概水有些烫,她用手轻轻拍打着嘴唇,好像这样可以降低水温,从而减轻胸口疼痛。
柳如影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又开始平心静气地讲述。
在一般人眼里,张勇和我之间的关系进展到这个地步,顺理成章就会向男女之情升华,这也是不少电视剧中常见的情节。
如此浪漫的仲夏之夜,一对少男少女置身旷野,贴近得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对方的呼吸清晰可闻。此时此刻,此情此境,他们不干男欢女爱的勾当,又能做些什么呢?
实际上不然。那时候心灵纯洁得像一张白纸,根本容不下半点亵渎圣灵的欲念。从头到尾,我们连手都没有拉过,更不敢造次。我们只是并排躺在沙丘上,凝视着半轮月儿冉冉升上澄净的夜空。
涛声依旧。
只是时光不再。
我想,这就是我的初恋,失败的初恋。我很后悔没有把自己的初吻给我真心实意喜欢的男孩。如今,这个男孩已经长成了一个魁梧强壮的男子汉,同时也是一个一事无成终日烂醉如泥的酒鬼。
那天晚上的张勇已经不复存在。
今天的张勇已然形同废物。
而毁灭他的凶手就是我——一个他曾经百般呵护的女孩。
假如在那个梦一样迷人的仲夏之夜,我勇敢地献出自己的初吻,或者更出格一层,以自己的处女之身奉上爱情的祭坛,或者干脆双双远走高飞,也许两个人的命运就会跟今天截然不同。
可是,生活中没有假设,要不然怎么叫命中注定呢?命该如此,也就只能听天由命。没有人能抗拒它的力量。出于少女的羞涩,没有向自己爱慕的人说出那句至关重要的话,这就是我终生的遗憾。
柳如影的眼神渐渐空蒙起来,像云遮雾绕的湖水茫然一片……
自从毕业典礼的那天夜里,我和张勇有了一回浪漫之旅后,在我少女的心扉中,就已经把张勇内定为自己将来要终生依靠的人。虽然我们并没有什么山盟海誓,没有表白过各自的好感,甚至连手也没有牵过,但彼此的心目中都已有了对方的位置。
我们报考了同一所大学,同时被录取。这样的喜讯,给我们的未来插上了翅膀。不用自己操心,一些好心人已经替我们勾划出了如下的前景:大学毕业——工作——结婚——生孩子。他,开创事业,我呢,相夫教子。
没料到好梦不长,一个意外的发现,彻底搅乱了我的生活,改写了我和张勇的人生命运。
大二那年夏天,学校放了暑假,我跟张勇双双回到了家中。恰值青春期的男女,对儿女私情变得敏感起来。只要一有机会,我们就到外面去玩。
这一段时间,爸爸到广州出差,没有人管我。在此以前的生命历程当中,我从来没有如此自由自在过。
每天晚上,我们都去县文化馆的舞厅跳舞。实际上,我刚学跳舞不久,只会一般的舞步。在大学的周末舞会上,主要是跳交谊舞。什么事情,倘若你完全一无所知,你会处之泰然,最怕的就是你似懂非懂一知半解的关口,对人的吸引力最大。
文化馆一位同学的母亲算是舞厅的股东,她常给我们提供赠票。这些日子,我的舞艺进展迅速,而且多了不少花样。大家玩得开心极了,可谓兴致勃勃,有时甚至通宵达旦。
一天夜里,我回去得很晚,为了不打扰妈妈睡觉,我用钥匙轻轻地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进了自己的房间。
那天天气特别闷热,虽然已经是下半夜,气温依然居高不下。我简单地冲了一个凉水澡,然后搬了一把睡椅躺在阳台上乘凉。
由于大脑太兴奋,我久久不能入睡。月光朦胧,天空中点缀着稀疏的几颗星星,地面上树影婆娑。
周围静极了。
这时,一男一女的对话清晰地传送过来。
我几乎听见了自己心脏的跳动。
男的说:“她怎么回来了?你不是说她在同学家过夜吗?”
女的说:“别怕!她早晨起床晚,你早一点走,别让她碰见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