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价值观念的扭曲和对教育的误解,也是人们过分看重分数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人说,要想进入大学,就必须考一个好分数,还有的说,好的分数是将来的一切,甚至有些人认为只要分数考得很好,就可以有自己所想要的一切,车子、票子、房子,漂亮的妻子,对物欲的过分贪念,让人们失去了平静的心。也让学生感觉到压力的无处不在,考试成绩好了,自然受到表扬;一旦没考好,就会招来一顿臭骂,甚至毒打,这就会导致学生一蹶不振,从此再也没心学习,会影响学生的发展。
案例教学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于他们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案例教学不同于传统教学,营造的是一种充满“心理安全”和“心理自由”的自由宽松的教学氛围;鼓励学生上课大胆提问,允许学生回答错问题,准许学生异想天开,赞成学生挑战权威(包括挑战书本和教师)。是不以终端结果为唯一评价标准,它更注重获得真理过程的教学,相信每一位同学都能获得成功,能成为祖国建设的有用人才。使学生的精神得到升华,思想得到提炼,胜不骄,败不馁,具有一定的耐挫心理和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前途充满信心。
三、教学案例分析与教师教育理论学习
教学案例给教育教学活动提供了教学方法。党的报告中指出:“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针对当前教育理论界风行的浅入浅出、急功近利、故弄玄虚,以及刻意包装、虚假宣传、浮躁肤浅的不良风气,教师应该鲜明地提出,要“深入浅出”,返璞归真,坚持深入教学实际,研究现实问题,脚踏实地做学问。案例是教师专业成长的阶梯,案例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案例是教育理论的故乡,案例是教师独特的话语系统。
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是教师成长的重要途径,是不可多得的教学经验的总结,是教学理论的重要内容,对于教师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教学发展也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但是对于教学案例也不能过分依赖,教师要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进行实际分析,做出合理的推断:对教学案例不重视,只是偏重教育原理(原则、观念)的学习,所得到的知识就难免空泛、空洞,没有多少价值和用途;如果过分依赖教学案例中的经验的技巧,很容易盲目使用,脱离实际。
案例研究分析就是要我们在真实教学情境下,在现实教学背景环境中,面对具体的、复杂的教学情境,教师所做出的对学生发展、教学开展最有利的决定和决断,从而实现教师自我的完善和提高。
教学案例分析对教育理论学习有非常重要的补充及完善作用,是教育理论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运用,教育教学理论是进行教学案例分析的基础和重要条件。与教育教学理论的单纯讲理论相比,两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1、目的不同。教育理论主要目的在于系统地掌握教育原理、原则、方法等,教育教学案例分析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学习者的教育理论运用能力。2、方式不同。教育理论采取的是“学习—理解—接受”的学习方式,侧重于对知识的学习,而案例分析采取的是“理解—运用—加深理解”的学习模式,侧重的是对教学的实践和运用。
一个抽象的教学理论、教育观念可以被一个典型的教学案例生动地诠释,对于教学问题的解决也有重要的作用,也能反映人类认识实践中的真理。在众多的教学案例中,可以从中寻求到对教育理论的支持或反证的有力证据,还可以避免从理论到理论的纯理论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
案例研究是推动教育理论工作发展的强有力的动力和保证。学校在新课程教育改革的进程中,一定会遇到许多新情况,出现许多新问题,碰到许多新矛盾,这些都有赖于系统的案例研究为教师教学工作的开展指引道路。对教育出现的新情况,要及时地进行反馈,以让教育工作者掌握新情况,重新制定新的教学案例,对现行的教育理论进行补充和修改。也可以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根据实际的教学情况提供新的教学案例,发现新的理念、思路和见解,更好地为教学活动服务。
不同的教育研究者在分析和研究教育教学案例的过程中,采用不同的方法,得出的结果自然也就不一样。成功者的经验,可以作为教师工作的榜样;而失败者的教训,也可以警戒其他人,让他们不犯同样的错误。高等学校的教育理论研究者对于概念的演绎和理性的思辨非常擅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作为教育活动实践的工作者和推动者,是提供系统研究案例的最佳人选。正是通过教学案例和教育理论的研究,教师可以准确无误地阐明自己的教育观念和教育决策,可以将教师明确的知识“内化”,将默会的知识“外显”。
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相一致的规律
教师如何设计课堂教学才能使学生在一节课几十分钟内收到最大的效果,是每个教育工作者都在思考的问题。教学过程是教师与学生的双向互动过程,教师上课时挥洒自如,得心应手,学生在课堂上互动互助,接受知识轻松愉快,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然而这种新型的教学方式并没有推广开来,由于深受传统教育思想模式的影响,教育工作者往往采取“填鸭式”教学方法,形成了一个以“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写、学生抄,教师考、学生背”的课堂教学模式,使学生被动接受知识,严重束缚了学生的思考和创新精神。在这样的课堂教学模式下,学生不可能自主地接受知识,并对学习发生兴趣。因此在课堂上要坚持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相一致的规律,既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同时也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一、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教学活动是师生的双边互动活动。教师作为教育者,是先学习接受教育的。韩愈在《师说》中写道:“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这段话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所谓师道,是以学识为标准的,有学问、有知识、能解疑释惑的人就是老师。学生所学会的道理和懂得的知识,都与教师的引导分不开。
教育工作者是受社会的委托和培养,代表社会的整体利益,专门在学校教育中传授知识和技能的人;他们经过一定的训练,对所教的知识非常熟悉,对学生的身心发展非常了解,对如何展开教学、怎样组织教学有自己的看法和方法。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决定着教什么和怎样教,决定着教学的方向和目标,还担负着把学生培养成什么样人的重任。
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是教学过程中的组织者、启发者和指引者,是学生学习的引路人,能正确引导学生走出困惑,从不知到知晓,从知之甚少到学识丰富,从需要引导到自主学习,启发学生不断发现问题,自主解决问题,讨论分享结果,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都有赖于教师的引导,依赖于教师的教,依赖于教师的教学艺术、教学方式、教学质量。对学生来说,只有先借助于教师的教育和帮助,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学生才能掌握学习的方法和技能,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从而促进自己的全面提高。
二、发挥学生主体作用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不仅仅是教学的客体或对象,他们也是教学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是教学的中心和学习的主体。教师的教固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师的教相对学生的学来说,毕竟只是一种外因,外因只有通过内因起作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和发展的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而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发挥作用。教师在课堂上讲解的知识,传授的技能,施加的思想影响,都要经过学生个人的思考、理解、练习和运用,最终才能转化成为他们自己的本事与财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时刻影响着他们的自尊心、好奇心和自信心,决定着他们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努力和怎样取得成功。学生的学是在课堂教学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一环,没有学生的积极进取和主观努力,教师不管教得怎样努力,怎样优秀,学生对教师所写的视而不见,所讲的听而不闻,最终也达不到应有的教学目的。
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师生双方是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相互进步的。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起着主导作用,引导学生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目标、教学任务进行了解;但从学生的角度来看,他们是否具有自觉的学习愿望,积极的学习态度,主动的学习行动,则是课堂教学好坏的一个关键因素。在教学过程中,只有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教和学相辅相成,才能改善教学的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