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一般人都愿意把政府与“权力”联系起来。然而在法律的意义上,政府源于议会,并被议会控制。虽然总理是由总督任命,但事实上先要由选民在选举多数议席党的时候选出来,然后总理再选择成员组成内阁。只要议会里占多数议席党的议员仍然信任总理,总理就一直执政下去。原则上要求每位部长都支持内阁的决议,否则就要辞职。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内阁责任制的原则。
选举的时候,多数议席党立法的时候遵循议会的原则;反对党也要遵循同样的原则。这条不成文的规定意味着只要看看出席会议的议员人数就可以预测大多数辩论的结果。
《1867年宪法法案》规定“加拿大行政政府由女王宣布继续和授权。”而女王通过自己任命的总督,并在总理建议之下行使这个权力。总督的任期一般是5年,当然也有可能延续一年左右。
1.议会
加拿大议会包括女王、参议院和众议院。
女王是加拿大国家的正式首脑。联邦法案开头规定,“在参、众两院建议并首肯之下,女王行使以下权利”;大部分省的法案也同样开头。议会(或省里的立法机关)只有在王室命令之下才能召开;参议院和众议院(包括省里的立法机关)都不能自己召集会议。没有王室的同意,联邦和省里的议案都不能成为法律。元首偶尔也可以私下同意联邦法案,但是必须经过联邦总督或副总督同意,省督也可以偶尔通过省议案,使之成为法律。
联邦总督和省督有义务接受部长的建议,也有权力勉励或者训诫部长。不过一般说来,部长的建议都会被接受。当然,偶尔总督和省督也会不听取部长的建议就采取行动,或者违背部长的建议而采取行动。
2.参议院
参议院通常有105个议员:24个来自沿海省份(新斯科舍省4个,新不伦瑞克省10个,爱德华王子岛4个);魁北克省和安大略省各24个;还有24个来自西部省份(马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阿尔伯塔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各6个);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共6个;育空地区、西北地区和努纳武特各1个。有条款规定还要选出另外4至8个参议员:从沿海地区、魁北克、安大略和西部各选出1至2名;不过只在1990年这么做过。
参议院议员由总督在总理的推荐之下任命。如果参议员不连续两次缺席会议,他们一般会任职到75岁。1965年以前,参议院议员都是终生任职的。一般说来,参议院议员必须年满30岁,拥有实价4000美元的房地产,总资产至少要4000美元。而且参议员必须居住在他们所代表的省内或地区内;如果是在魁北克,参议员不仅有财产限制,而且还要居住在魁北克的24个特定的参议院选区之内。
除了事关公共资金支出或者是征税的法案,参议院可以提出任何议案。只要参议院觉得合适,可以拒绝任何议案。当然,没有参议院的同意,任何议案都不能成为法律。
理论上说,参议院的权力很大。但事实上,参议院很少拒绝通过众议院已经通过的议案,也很少坚持通过众议院拒绝通过的议案。当然也有一些情形,参议院在会议结束前没有接受议案,从而这些议案也没有成为法律。
参议院对法案的补充议案往往是阐明性的和简化性的,在众议院几乎都会通过。参议院的主要工作是在其委员会内完成的。在委员会内,法案被逐条核准,并要通过听证。参与听证的人员主要是正在讨论的法案可能影响到的人群。因为参议员很多都是有专门知识和常年法律从业、商业或管理经验的人士,所以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很高。参议院通常包括前任政府部长、前任省长长、前任市长、有名的律师和经营多年的农场主。
最近几十年,参议院主要参与一些公众关心的事务的调查工作。例如公共卫生、国民安全与国防、土著居民事务、渔业和人权问题。这些调查的结果往往是很有价值的报告。一些立法和政府政策就是根据这些报告制定的。与皇家专门调查委员会相比,参议院做这些调查要节省许多资金。因为参议院的人员固定,而且都是付过薪金的。
3.众议院
众议院是主要的立法机构。加拿大有308个选区。即便是其选票未超过半数,选举中获得最多票数的就进入众议院。每次大的人口普查之后,一般根据人口、宪法和《选举边界再调整法案》,都会对选区做一定的调整。1982年以前,各省的众议员与参议员一般一样多。当然,根据相关规定,选区也大小不一。
选区席位
安大略106
魁北克75
不列颠哥伦比亚36
阿尔伯塔28
马尼托巴14
萨斯喀彻温14
新斯科舍11
新不伦瑞克10
纽芬兰和拉布拉多7
爱德华王子岛4
西北地区1
努纳武特1
育空地区1
总计308
4.总理与内阁
总理是加拿大政府的首脑。通常,总理就是在大选中获得最多席位的政党的领袖。尽管加拿大的法律和宪法文件都没有怎么规定总理的职权,但事实上总理是加拿大政治的最有权力的角色。
总理是加拿大联邦政府行政机构的首脑。总理选定内阁阁员,而内阁是总理的政治班底。另外还有不纳入公众服务系统但却成为加拿大公共服务焦点的私人顾问团。总理也依赖他们领导政府。
内阁是加拿大政府中的政策制定机构。内阁的大小和内阁成员都由总理确定。内阁成员通常是议会成员,并且至少有一个参议员。总理就在内阁成员中任命各部部长和相关人员。
总理选内阁成员时,多要考虑平衡加拿大各个地区的利益,保证英裔和法裔的比例,也要保证妇女与少数民族的代表。内阁会议由总理召集和安排。
由于加拿大总理的权力来源于他是政党的领袖,因此他必须首先关注支持自己政党的草根阶层,其次关注自己政党在政府各部门和各省的领导者。
作为一党领袖,总理要解释该党的政策和方案,而且要把这些政策和方案付诸实施。在加拿大大选中,选举者越来越依赖他们对党的领袖的观察来确定一个党的政策。因此,总理必须始终努力吸引大多数选民。
政治任命——诸如参议员、法官、大使、委员会成员和国家企业执行官都通常是由总理任命。通常总理任命某些人担任某一职位是为了回报他们对党的忠诚。
总理和内阁成员在议会里都有席位(偶尔也有例外)。他们领导并指导议会的活动和立法程序。总理要能保证得到众议院大多数议员的信任,否则他就要辞职,解散议会,举行大选来解决争执。
因为时间有限,总理只参与众议院最重要的辩论会。例如关于王室的发言和有争议的立法的辩论会。然而,总理要在众议院里的每日答问时间为政府政策和政府辩护。
作为一个选区的代表,总理还必须在议会里尽自己的职责。
正如前述,内阁成员由总理选定。内阁成员都是女王加拿大私人枢密院成员。总督一般按照总理的建议任命私人顾问。这些顾问是终身制的。除非总督按照总理的建议撤销某个委员的资格。所有的内阁部长和前任内阁部长、大法官和前任大法官、还有众议院的前任发言人一般都名列其中。还有杰出的市民也可以作为一种荣誉入选枢密院。不过还没有过类似的完整的枢密院。枢密院召集开会参与大型庆典,如新女王或国王登基之时,只有部长和部分非部长人员参与。内阁是“枢密院的委员会”,是枢密院的运作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