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人听信了他朋友的话,到了下一个赶集的日子,就用箱子把我装着带到邻近的集镇上去了。他带上了小女儿,也就是我的小保姆,让她坐在他身后的马鞍上。箱子四面封得严严实实,只有一个小门供我出入,还有就是几个用作空气流通的小孔。小姑娘真是想得周到,她把娃娃床上的被褥拿来放到了箱子里,好让我一路躺着。可是路程虽只有半个小时,我却被颠坏了,弄得极不舒服,因为那马一步就是差不多四十英尺,跳得又高,箱子仿佛大风暴中的船只上下起伏,而且起伏频率还远远比船只要频繁。我们的路程好像比从伦敦到圣奥尔班还要远一点。我主人在一家他常光顾的小旅馆前下了马,他先和旅馆主人商量了一阵,又做了一些必要的准备,接着就雇了一名格鲁特鲁德,就是镇上的喊事员,通知全镇让大家到绿鹰旅馆来观赏一头怪兽:它大小还不及一头斯泼拉克那克(那是这个国家一种样子很美的动物,身长约六英尺),全身上下处处像人,会说几句话,还能耍一百种有趣的把戏。
他们把我放到旅馆最大房间里的一张桌子上,房间面积差不多有三百平方英尺。我的小保姆紧挨着桌子站在一张矮凳子上,一边照看着我,一边指挥我表演。我主人为了避免人群拥挤,每次只让三十个人进来看我。我按照小姑娘的指令在桌子上走来走去。她用我听得懂的几句话向我提问,我就尽量提高嗓门儿回答她。我几次在桌上绕行,面向观众致敬,说欢迎各位光临,还说了我学会的其他一些话。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给了我一个针箍大小的容器做酒杯,我拿起这盛满酒的杯子,为大家的健康干杯。我抽出腰刀,按照英国击剑家的样子舞弄了一会儿。保姆又给了我一节麦秆儿,我拿它当枪耍了一阵,这玩意儿我年轻时曾学过。那天我一共表演了十二场,常常被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那些舞刀弄枪的把戏,直到累得我半死不活、苦不堪言。那些看过我表演的人都大肆宣扬,所以人们准备破门而入来观赏。我主人为了他自身的利益,除我的小保姆外不让任何人碰我。为了防止出危险,他在桌子四周设了一圈长凳,远远地将我与众人隔开,谁也够不着。但是,一个倒霉鬼小学生拿起一只榛子对准我的头直扔了过来,差一点儿就击中了我。那榛子来势凶猛,真要是击中了我,我肯定会被打得脑浆迸裂,因为它差不多有一只小南瓜那么大。不过我很开心看到这小流氓被痛打了一顿,被轰出了房间。
我主人当众宣布,下一个赶集的日子再带我来表演。同时他也给我准备了一辆更为方便舒适的车子。他这样做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第一次旅行下来我已疲惫不堪,加上连续八个钟头给人表演,我两条腿快要站不住了,话都说不出。至少过了三天,我才恢复了体力。可是我在家中也得不到休息,因为方圆一百英里内的绅士们听说我的名声后,都赶到我主人的家里来看我。当时带着妻子儿女来看我的人不下三十个(乡下人口很多)。每一次我主人让我在家表演时,即使是给一家人看,他也要求按一满屋子的人数收费。虽然我没有被带到镇上去,可是有一度每个星期除星期三是他们的安息日我可以休息外,天天都难得安稳。
我主人发现我可能会给他赚大钱,就决定把我带到全国各大城市去走一趟。他准备好长途旅行所必需的一切东西,又安排好了家中的事,于一七〇三年八月十七日,也就是我到这地方后约两个月的时候,他告别妻子,动身前往靠近该帝国中部、离家约三千英里的首都。我主人让他女儿格兰姆达尔克立契骑在马上坐在他身后,她把装着我的箱子系在腰间抱放在膝上。箱子里四周她都用所能找得到的最柔软的棉布衬好,棉布下面垫得厚厚的。她把婴儿的小床放在里面,又给我预备了内衣和其他一些必需品,把一切都尽量搞得方便舒适。我们没有其他同行的人,只带了一个男仆,他带着行李骑马跟在后面。
我主人的计划是让我在沿途所有的市镇上都进行表演,而且,只要有生意,也可以离开大路走上五十或一百英里到村子上或者大户人家去演出。我们一路上慢慢地走,一天走不到一百五六十英里。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有意想照顾我,就抱怨说马把她颠累了。她常常顺从我的要求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让我呼吸新鲜空气,看看四野的风光,不过总是用一根带子将我紧紧地牵着。我们过了五六条河,那都比尼罗河和恒河要宽得多,也深得多,像伦敦桥畔的泰晤士河那样的小溪几乎一条也没有。我们在路上一共走了十个星期,我在十八个大城市被展出,许多村庄和私人家还不包括在内。
十月二十六日,我们到了首都,用他们的话说叫作“洛布鲁格鲁德”,意思是“宇宙的骄傲”。我主人在离皇宫不远的一条主要大街上找了一个住处,照平常的样子贴出广告,把我这个人以及我的本事详细描述了一番。他租下一间三四百英尺宽的大房间,又预备了直径六十英尺的一张圆桌,我就要在这上面表演。桌面上离桌边三英尺的地方围了一圈三英尺高的护栏,这样可以防止我从桌子上跌下去。我一天演出十场,所有人看了都惊叹不已,非常满足。如今他们的话我可以说得相当不错了,他们对我说话,每个词我都能听懂。此外,我还学会了他们的字母,时不时还能设法解释个把句子。在家时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就一直当我的老师,旅途中空闲时她也教我。她口袋里装了一本比《三松地图册》大不了多少的小书,那是给年轻姑娘们看的一本普通读物,内容是关于他们的宗教的简要叙述。她就用这本书来教我字母,讲解词义。
三
我每天不停地卖苦力,几个星期下来,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的主人靠我赚到的钱越多,就越贪得无厌。我胃口大减,瘦得几乎剩一把骨头了。那农民见我这样子,断定我肯定是活不长了,就决定尽可能地从我身上多捞一把。正当他在那里这么自我盘算拿定主意的时候,从朝廷来了一个“斯拉德拉尔”(就是引见官),命令我主人立即带我进宫给王后和贵妇们表演取乐。有几位贵妇已经去看过我的表演,她们把我的美貌、举止、识见等离奇的事情早向王后做了报告,王后和服侍她的那些人对我的行为举止无比欣赏。我双膝跪下,乞求能有幸吻一下她的脚。但我被放到一张桌上之后,这位仁慈的王后却把她的一个小手指头伸给了我。我立即展开双臂一把抱住,以最最尊敬的态度拿她的手指尖在我嘴唇上碰了一下。她问了我几个关于我的祖国和我的旅行情况的一般性问题,我都尽量清楚简要地回答。她问我愿不愿意住到宫里来,我一躬一直鞠到桌面,毕恭毕敬地回答说:“我是我主人的奴隶,但要是我自己能做主的话,我能终身为王后娘娘效劳,真是莫大的骄傲了。”她接着就问我的主人是否愿意将我高价出售。我主人怕我一个月都活不到了,正巴不得脱手,就要了一千金币,王后吩咐当场就把钱给了他。每个金币大约有八百个穆阿多尔那么大,但是如果我们考虑一下这个国家的各种东西和欧洲的每一样东西之间的比例,再按照金子在他们那儿的高价来计算一下,这一千金币的数目几乎还不到英国的一千个几尼。接着我就对王后说,既然我现在是王后娘娘最卑贱的奴仆了,就请求王后开恩,收下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为王后效劳,同时也继续让她做我的保姆和老师。她长期以来一直照看着我,那样关心、那样善良,她也懂得怎样照料我。王后同意了我的请求。征得那农民的同意自然很容易,女儿被选入宫还有什么不高兴的?我的旧主人向我告别,说他给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然后就退了出去。我一句话也没有回答他,只轻轻地欠了欠身。
王后看出我态度冷淡,农民走出房间后,就问我是为什么。我大胆地对王后说,我并不欠我的旧主人什么情。要说欠他什么,也只是他没有将在他地里偶尔发现的一只可怜无害的小动物砸个脑浆迸裂罢了,而这点情我如今已充分报答他了。他拿着我到王国内一半的地方演出,赚足了钱,如今又把我卖了个好价钱。我跟了他以后,过的那生活实在太苦,就是一个体力比我强十倍的动物也免不了要被折磨死。一天之中每个小时都在不停地给一帮乌合之众卖力表演,供其取乐,我的健康因此受到极大损害。要不是我的主人认为我已经生命垂危,王后也许就买不到这么一个便宜货。但我现在丝毫不用害怕再受到虐待了,因为有这么一位伟大而善良的王后庇护着我;她给大自然添光彩,她是世界的宠儿、万民的福气、造物主的不死鸟。我的旧主人担心我会死,我希望那担心再没有什么根据,因为我感觉到,受王后威仪的影响,我的精神已经开始恢复。
这就是我所说的话的要点。我说得犹犹豫豫,措辞也很不恰当,后半段完全是照那里的人特有的一种模式来说的,有些词句是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带我进宫时我从她那儿学来的。
对于我在言语方面的欠缺,王后十分宽容,可她却非常惊奇这么一个小小的动物竟会这么聪明而有见识,她亲手拿起我带到国王那儿。国王这时已经进了内宫,这是一位神情庄严肃穆的君王,他第一眼都没有看清楚我的样子,我匍匐在王后的右手里,他还以为是一只斯泼拉克那克呢,就漫不经心地问王后,什么时候喜欢上斯泼拉克那克了。王后十分机智幽默,她把我轻轻地放在写字台上,令我向国王做自我介绍,我就十分简要地说了几句。在内宫门口侍候的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是一刻不见我也不行,这时就被叫了进来,证实了我到她父亲家里以来的全部经历。
国王非常博学,其博学程度不亚于他领土范围内的任何一位学者。他研究过哲学,尤其是数学。尽管如此,在我开口说话之前,他看清楚我的样子后,见我站直了身子在那里走路,还以为我大概是哪位天才巧匠设计出来的一件钟表之类的机械呢(这类机械在那个国家已发展到了极其完善的程度)。可是当他听到了我说话的声音而我说话也十分正常有道理时,他禁不住大吃一惊。我向他叙述我是怎么来到他的王国的,他却怎么听都不能满意,以为是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和她父亲商量好了的一段故事:他们教我一套话,这样就可以把我卖个大价钱。他这么猜想着,就又问了我几个别的问题,得到的依然是我的有理性的回答。我只是说话带点外国腔调,用他们的语言不够纯熟,夹杂了一些在农民家里学到的乡下土话,与宫廷里文雅的风格不相称,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别的缺点。
国王陛下召来了三位大学者,这个星期正当他们值班,学者值班听从国王召唤是这个国家的规矩。这几位先生先是仔仔细细地把我的模样查看了一番,然后开始发表不同的意见。他们一致认为,按照大自然的一般法则,是不可能产生我这个人的,因为我生来就没有保全自己性命的能力,行动不快,不会爬树,也不会打地洞。他们非常精细地查看了我的牙齿,认为我是一头食肉动物。但是,与大多数四足动物相比,我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田鼠之类的动物也过分灵活,他们无法想象我怎么能够活下来,除非我吃蜗牛或者其他什么昆虫。可他们又提出了许多有学问的论据,证明我吃那些东西也是不可能的。其中有一位学者似乎觉得我可能是一个胚胎,或者是一个早产婴儿。但这一看法立即遭到另外两位学者的反对,他们看我的四肢已发育完备,活了也有好几年了,这从我的胡子可以看出来,他们用放大镜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我的胡子茬儿。他们不承认我是侏儒,因为我小得实在无人可比。就是王后最宠爱的侏儒,他在这个国家是最矮小的了,身高也差不多有三十英尺。他们争论了半天,最后一致得出结论,说我只是一个“瑞尔普拉姆·斯盖尔卡斯”,照字面意思讲就是“lusus naturae”。
这种决断方法与欧洲现代哲学的精神完全一致。欧洲的现代哲学教授们对不明事理就逃避的老办法很看不起,所以就发明了这种可以解决一切困难的妙方,使人类知识得到了难以形容的进步。而亚里士多德的门徒企图用那老办法来掩饰他们的无知,却又掩饰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