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贸易程序的繁琐相比,更让西方商人感到苦恼的是,中国似乎只对他们的白银感兴趣,而不在乎他们引以为豪的工业产品。正如乾隆帝在1793年9月23日(乾隆五十八年八月己卯)——马嘎尔尼使团行将离开中国之际——写给英国国王乔治三世的“敕谕”中所言:
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特因天朝所产茶叶、瓷器、丝筋,为西洋各国及尔国必需之物,是以加恩体恤,在澳门开设洋行,俾得日用有资,并沾余润。
这道“敕谕”在西方十分著名,西方汉学家或历史学家在著述中国近代史时,没有不将此“敕谕”列为重点史料的。
因为中国对西方的商品不感兴趣,而西方人对中国的茶叶、丝绸和瓷器等商品却有很高的需求,因此,西方人只能用硬通货——白银——来购买中国的商品,久而久之,西方国家的白银库存急剧下降。他们不得不想办法“发现”或者“创造”某种持续的商品需求,以便从中国本地获得白银,再用白银购买茶叶等商品。
这种商品就是鸦片。最迟从明代开始,中国已经进口了鸦片。万历年间已有法律,规定每进口十斤鸦片收税银二钱。野史记载的一种不太靠谱的说法是,万历帝之所以30年不上朝,就是因为吸食鸦片上了瘾。在清康熙年间,鸦片仍作为药材进口。1729年,雍正帝因听闻云南、广东一带吸食鸦片者众,如不禁止,恐生大乱,因而下旨禁烟。《大清律例》规定的刑罚是:买卖鸦片的枷号一个月,发配充军;私开烟馆的,绞监候。
但是,鸦片买卖以及吸食鸦片的恶习并没有因此而杜绝。因此,在1780年和1810年,乾隆与嘉庆再次先后下旨禁烟。1796年,嘉庆帝下旨禁止种植鸦片。地方政府及海关部门也发文禁止鸦片贸易。比如,在1799年和1809年,两广总督两度发文禁止鸦片买卖。1807年,广东海关也发文禁止鸦片贸易。
从西方媒体的报道来看,这些举措确实取得过一些效果,尽管它们同时也成为地方官敲诈勒索的凭据。比如,1816年2月份的《亚洲杂志》即报道了一起鸦片商人被抓捕的事件:
1815年2月,所有主要的鸦片贸易商都在卡萨布兰卡(The Casa Branca,澳门附近的一个镇子的名字)被清朝官员抓住了。官员们想从他们身上敲诈钱财,而他们也希望可以按照惯例支付银子以破财免灾,但他们出的价钱达不到官员们的要求,于是他们被押送到了广州。他们仍然抱有最后能达成和解的希望,但不幸的是,这件事传到了总督和高级官员们的耳朵里,无法掩盖了……这些商人们被严刑拷打,被迫招供一切罪行,而这些罪行可能比他们已经做的要多,他们还被迫招供经常贿赂的官员的姓名。
显然,鸦片贸易没有停止,相反,在1820年至1840年之间,还呈大幅上升的趋势。鸦片贸易带来的影响之一是,在1793年的时候,中国白银库存约有7000万两,到了1820年,则只剩下1000万两。正如前文已经提到的,到了1825年,东印度公司在中国购买茶叶所需的绝大部分资金,都来自鸦片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