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如”者,有二义:一如如智,二如如境;并不倒故名如如。言“来”者,约从自性来;来至“至得”,是名如来。故如来性虽“因”名“应得”,“果”名“至得”,其体不二,但由清浊有异。在因时,为违二空故起无明,而为烦恼所杂,故名染浊;虽未即显,必当可现,故名“应得”。若至果时,与二空合,无复惑累,烦恼不染,说名为清。果已显现,故名“至得”。譬如水性,体非清浊,但由秽不秽故有清浊名。若泥滓浊乱,故不澄清;虽不澄清,而水清性不失,若方便澄渟,即得清净。故知净不净名由有秽无秽故得,非关水性自有净秽。应得、至得是二种佛性,亦复如是,同一真如,无有异体,但违空理,故起惑着,烦恼染乱,故名为浊。若不违二空,与如一相,则不起无明,烦惑不染,所以假号为清。
所言“藏”者,一切众生悉在如来智内,故名为藏,以如如智称如如境故。一切众生决无有出如如境者,并为如来之所摄持,故名所藏众生为如来藏。
复次藏有三种:一显正境无比,离如如境,无别一境出此境故;二显正行无比,离此智外,无别胜智过此智故;三为现正果无比,无别一果过此果故,故曰无比。由此果能摄藏一切众生故,说众生为如来藏。(《佛性论》卷二,下同)这段话虽然很长,但意思简单,有许多提法与《胜鬘经》相近,有些提法更为清楚,如将“如来性”、“佛性”定为同位语,都纳入“如来藏”中,但区分为“因位”和“果位”,唯“因位”为烦恼杂染,至“果位”即全部清净等。还有些提法则相当独特,如名因位为“应得”,名果位为“至得”。这“应得”和“至得”所“得”的是什么?回答是“如如”,是“如来智”和“如来境”两个“如”的统一。就是说,如来藏不只蕴藏如来智,而且蕴藏如来境。依据瑜伽行派“唯识无境”的主张,境由识生,有识必有相应之境生起,则如来智必有如来境与之相应。
如此一来,情形就成了这个样子:“约住自性如如,一切众生是如来藏”,是谓一切众生皆有如来藏;又谓“一切众生悉在如来智内,故名为藏”,是谓如来藏中有一切众生。这两个相反的论断,可以造成一系列逻辑矛盾。但从唯识哲学说,一切客观境界,悉是唯识所现,一切众生也不例外,众生因此而被纳入“如来藏”内,以构成如来智的对象,道理上讲得通,但就现实众生而言,让他们背负着这一切众生岂不太过艰难?为了摆脱这一窘境,《佛性论》把这一重责放在果位上,让佛承担去了。但这有可能造成“如来藏”在因位和果位上的分离,又不符合如来藏为“同一真如,无有异体”的定义了。
中国佛教的如来藏奉持者,很少有把众生也纳进如来藏中的,大都是采用此处替代两个“如”的“真如”来与“智”相应。但“真如”的含义广泛,可容纳的内容很多,一般即释之为“理”,于是如来藏又成了“智”与“理”的统一体,修习所必须的“智”和所要知的“理”,皆备于众生的如来藏一心中。这也意味着,“依自不依他”的路线是最后完成了。
(2) “隐覆藏”,意即“隐覆为藏”。意思也很简单:“如来自隐不现,故名为藏。”论云:言如来者有二义:一者现如,不颠倒义;由妄想故名为颠倒,不妄想故名之为如。二者现常住义:此如性从住自性性来至至得,如体不变异,故是常义。如来性住道前时,为烦恼隐覆,众生不见,故名为藏。(3) “能摄藏”,意即“能摄为藏”。论云:谓果地,一切过恒沙数功德住如来应得性时,摄之已尽故。若至果时方言得性者,此性便是无常。何以故?非始得故。故知本有,是故言常。以上对如来藏之“藏”的三种解说,只有其二是从“藏”的字义上说的,所谓“隐覆”:“如来”受“烦恼”隐覆,众生不得其见。关系教理的是“所摄藏”和“能摄藏”:“所摄藏”是如来藏的核心,摄藏如来的全部内容;“能摄藏”则特指“果地”即佛位时的如来藏,此时成佛所应满足的一切功德,均已住于“如性”中。这里用“住”如来“应得性”,而不是说如来“得性”,是为了坚持“如体不变”,是“本有”,不是“始有”,是“常”不是“无常”。
三、 如来藏对佛性之融解:“我”的真实义
《佛性论》以“十义”说明“佛性”诸相,看来是要把如来藏融入佛性之中,实际相反,它是在用如来藏丰富佛性,让佛性融进如来藏中。我们且看佛性的“自体相”。“自体相者有二种:一者别相,两者通相。”其中最有理论意义的是“别相”中的第一“如意功德性”。论云:所言如意功德相者,谓如来藏有五种。何等为五?一“如来”藏:自性是其藏义,一切诸法不出如来自性,无我为相故,故说一切诸法为如来藏;二者“正法”藏:因是其藏义,以一切圣人四念处等正法,皆取此性作境,未生得生,已生得满,是故说名为正法藏;三者“法身”藏:“至得”是其藏义,此一切圣人信乐正性,信乐愿闻,由此信乐心故,令诸圣人得于四德,及过恒沙数等一切如来功德,故说此性名法身藏;四者“出世”藏:真实是其藏义——“世”有三失,一者对治可灭尽,故名为世,此法则无对治,故名出世,二不静住,故名为世……此法不尔,故名出世,三由有倒见故,心在世间……以其虚妄,故名为世,此法能出世间故,名真实为出世藏;五者“自性清净”藏:以秘密是其藏义——若一切法随顺此性则名为内,是正非邪则为清净,若诸法违逆此理则名为外,是邪非正名为染浊,故言自性清净藏。上述所言佛性之“如意功德相”,就是用“五种如来藏”诠释的;而且它之所本,则直接来源于《胜鬘经》。所以论文继之说:《胜鬘经》言:世尊,佛性者是如来藏,是正法藏,是法身藏,是出世藏,是自性清净藏。由说此五藏义故,如意功德而得显现。佛为显此义故,说如意宝:譬如人以宿业故,感得如意宝珠,得此珠已,随其意所乐事自然得成。在这五义中,一切“正法”和“法身”也被吸纳到如来藏内了。
至于佛性的“通相”,只有一句话:“自性清净是其通相”,为的是强调“如来性在烦恼中无所染污”。
其次,在以十义说明“佛性”体相中,有“果相”一种,也有新意。按论文说,此“果相”有两处:一者地前凡圣二位,不得四德;二者十地诸位。地前有如信乐等;四德为清净佛性因,为对治四倒,如来法身四相功德波罗蜜是其果。此处对“地前凡圣”与“地上菩萨”的区分,制定了一个重要标准,那就是是否得到了“常乐我净”四德。论文认为,地前众生,“不得四德”,而地上菩萨为了对治“四颠倒”,所以得到,并成为“如来法身四相”之因。这也与《大般涅槃经》之说大异。《涅槃经》之所谓四德,是隶属于涅槃“果位”的,“佛性”才是“因位”,而且这一对因果是互相孤立的,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佛性论》则将四德本身分解为“因位”和“果位”:一方面,佛性即具四德,它的作用是对治“四颠倒”,以此为因,成就“法身”之果,即“四相功德”。换言之,“常乐我净”亦是一切众生本有,破除四倒,实现二空,四德即成了法身的属性。于是“涅槃四德”就变成了“法身四德”,“法身”的性质随之大变——法身不再是“以法为身”的抽象,而是人格化成为具备“常乐我净”的有情了。
此中作为破除“四颠倒”的因位四德,作用是令圣人通观“三界五阴”,如实知其无常、苦、无我、不净,“此四皆实,是故非倒”。但这样的四德还是消极的,起破除的作用;“若约佛性常等四德,此四无倒还成颠倒,为对此倒,是故安立如来法身四德”。同样四德,至此则起正面建立作用,成为法身四波罗蜜,所谓“一常波罗蜜,二乐波罗蜜,三我波罗蜜,四净波罗蜜”。
《佛性论》表示,它的这一诠释,也是来自《胜鬘经》:如《胜鬘经》说:世尊,是诸众生生颠倒心,于内五取阴,无常见常,苦中见乐,无我见我,不净见净。世尊,一切声闻独觉由空解,未曾见一切智智境,如来法身应修不修故。若大乘人由信世尊故,于如来法身便作常乐我净等解,是人则不名倒,名得正见。在这里,是否承认如来法身是“常乐我净”,成了大乘与二乘的分水岭,可见这一观念在如来藏思想中的地位。接着还说:如来四德波罗蜜,由因次第渐深,应知逆说。翻后为前,谓净我乐常。由一阐提憎背大乘,为翻彼乐住生死不净故,修习菩萨信乐大乘法,得净波罗蜜,是其果应知;由一切外道色等五阴无我性类,计执为我,而是色等法,与汝执我相相违故,恒常无我;诸佛菩萨由真如智至得一切法无我波罗蜜,是无我波罗蜜,与汝所见无我相不相违故,如来说是相恒常无我。是一切法真体性故,故说无我波罗蜜是我。如经偈说:“二空已清净,得无我胜我,佛得净性故,无我转成我。”这段话关系颇为重大:“常乐我净”是因果逆说,理应是“净我乐常”。其中“乐”、“净”是针对一阐提乐住生死不净讲的;“常”、“我”是针对外道所执实为“恒常无我”而言的。这番言论的核心,在于证成达到佛位的标准,是“无我转成我”。它的论证方法是有些怪:外道所执之“我”,乃是“色身”;而“色”以质碍破坏为性,与“我”—“常”之“自在”的自相相违,本质是“恒常无我”;这个“无我”就是一切法的“真体性”,于是“真体性”就转变成“我”了。
很明显,这种论证是没有说服力的。但它肯定了一点:依凭色身是达不到“我”的,但对色身的否定,则是“我”的实现。或者说,在色身之外,还可以有另外一个“我”,譬如“意生身”之类。因为这样的“意生身”,已经达到完全绝对的自由,不受任何因果律的限制,所以也有资格称之为“我”。依“我”为“真实性”,也就有了其他三德。佛即是这样的永恒的“我”。
四、 “如来藏”与“即涅槃”、“即生死”
所谓“法身四功德波罗蜜”,是修习所得。论云:诸外道等于五取阴中执见有我,为飜其我执虚妄故,修习般若波罗蜜,至得最胜无我,即我波罗蜜,是其果应知;由诸声闻人怖畏生死乐苦,住生死苦灭静中,为飜此乐意故,修习破虚空三昧,一切相世出世法乐波罗蜜,是其果应知;由独觉圣人者不观众生利益等事,但乐独处静住,为飜此意故,修习菩萨大悲,为利益众生事,乃至穷于生死常所持护,常波罗蜜是其果应知。如是信乐大乘般若波罗蜜、破虚空三昧、菩萨大悲等四因,能成就如来法身四功德波罗蜜。此中论到般若的“无我”观时,有个解释:五阴名众生世间即人空,国土四大名器世界,即是法空。是二空所显故,故说犹如虚空。将“器世界”,即自然界和物质环境之空,说为“法空”,与域外佛教的理解绝然不同。不论般若中观和瑜伽唯识,所谓“法空”均指“自性空”;说一切有部等亦说“人空”,那是指和合空,五阴复合之人谓之空,作为元素的五阴不空,是谓“人空法不空”;自般若经籍开始,即主五阴亦空,《心经》所谓“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指“法空”。《佛性论》之将“法空”释为“器世间空”,不可能出于误解,更大的可能是有益的修正——在哲学上继承说一切有部更本质的东西,也适应中国佛教的特殊需要——保存灵魂。
讲到这里,《佛性论》回到讨论十地菩萨的局限性问题上来:十地由四障故,未得极果四德。金刚后心方乃得之应知。何以故?以出三界外有三种圣人,谓声闻、独觉、大力菩萨,住无流界,有四种怨障。由此四怨障故,不得如来法身四种功德波罗蜜。上述“三种圣人”,不在三界之内,别住于“无漏界”,这是区别于世人的另类有情,前已说过;但他们也没有获得“法身四德”,原因是他们还有生死,尽管是另类的,即称为“四怨障者”的方便生死、因缘生死、有有生死、无有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