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说,因果是一对相互关联的范畴,相对而有。佛性既被定义为无果之因,涅槃是无因之果,那就不可以再用因果范畴解释佛性与涅槃的关系,《大涅槃经》自身也说,佛性与涅槃是不受因果律左右的常在。然而它还是使用了因果的概念,而且不惜把两者割裂开来,变成完全隔离的孤因独果,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思维的困窘。它这里所说的“因”,实指四谛、十二因缘、戒定慧、八正道以及般若、六度、无上菩提等一切可以通向涅槃的佛法,而所谓涅槃果,也是指基于此等佛法认识和修习所得解脱的结果。按照这种思维,则佛性是一切佛法的本原,涅槃则是通过佛性流出的佛法,铲除烦恼障碍、了见佛性、回归佛性的结果。如此一来,从众生到成佛,从生死到解脱,从佛性到涅槃,只是佛性涅槃本身的自我分裂又自我合一,是自我运动的过程。而《大般涅槃经》是不承认的。它强调的恰恰相反,是向外学习,学习大乘方等经典,听闻法师的大乘说教,尊敬和礼拜这些法师,并将这一切也纳入了佛性的范围。于是在思维了见之外,佛性又增加了必须外向的内容。使本来并不复杂的问题,搅得越加混乱起来。用现在的话,可以简单概括如下:佛性是成佛的内在根据,即未来成佛的可能性;内思外学和宗教实践,是实现成佛的因缘条件,亦即将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条件;满足这些条件,完成这一转化,就是“大涅槃”。被割裂的孤因独果,在宗教实践中被衔接起来了。
顺便指出,经文之所以混乱,与其使用的方法也有一定关系。这方法,一是上述的“不定说”;二是“随意语”,如《迦叶菩萨品》之四说:“夫佛性者,不名一法、不名十法……不名万法,未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时,一切善、不善、无记尽名佛性。如来或时因中说果,果中说因,是名如来随自意语。随意语故,名为如来。”这个不定和随意,可以打破任何正常的逻辑思维,也可以供人随意诠释和猜想。《大般涅槃经》在中国的传播范围之广和影响之巨,绝不下于《般若》、“三论”以及《法华》和《华严》等诸典,但竟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学派,更不用说是宗派了,这一现象值得思考。
§§§第十节《大般涅槃经》的文献价值
《大般涅槃经》的译出,在中国佛教义学史上,起过历史性的转折作用。它不但与小乘有、空二宗划清了界限,也否定了大乘般若的思想体系,曾引起当时中国佛教义学界的强烈震动,反对者和欢呼者形成鲜明的对垒。
反对者的首领是北魏时著名的成实论师彭城僧渊,以至于梁僧祐在《出三藏记集》里诅咒说:“彭城僧渊,诽谤《涅槃》,舌根销烂,现表厥殃。”
前已述过,《成实论》把涅槃规定为“灰身灭智”,其反对把涅槃解释成常乐我净,是坚持《成实论》正义的必然反映。而后三论宗吉藏,贬斥《成实论》为小乘宗空,致使此论在义学中的地位每况愈下。令吉藏作出这一判决的理论依据,并不全是般若三论家的所谓大乘空观,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大般涅槃经》。《三论玄义》之“排成实”,最重要的理由是《成实》“但明于空,未说不空”;所谓“不空”即是“大涅槃”。吉藏还以同样理由“折毗昙”,称说一切有部“违法界及大涅槃”。学界多认为三论宗是龙树、提婆体系的忠实传播者,其实不确。
既是成实论师又是中观学者的僧叡,于法显译本问世之后作《喻疑》,则专门分析当时罗什所传般若中观系学者对大涅槃的怀疑态度,文中说:今疑《大般泥洹》者,远而求之,正当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为不通真照;真照自可照其虚妄,真复何须其照?一切众生既有伪矣,别有真性为不变之本。所以陶练既精,真性乃发,恒以大慧之明,除其虚妄。虚妄既尽,法身独存,为应化之本。应其所化能成之缘,一人不度,吾终不舍。此义始验,复何为疑耶!若于真性法身而复致疑者,恐此邪心无处不惑。佛之真我尚复生疑,亦可不信佛有正觉之照而为一切种智也。般若之明,自是照虚妄之神器,复何与佛之真我?法身常存,一切皆有佛之真性。真性存焉,学不越涯,成不乖本乎!而欲以真照无虚言,言而亦无,佛我亦无,泥洹是邪见也。但知执此照惑之明,不知无惑之性,非其照也。为欲以此诬罔天下,天下之人何可诬也。(《出三藏记集》卷五)这段话详解起来颇为麻烦,大意是说,当时的般若学者也是坚决反对法身常存、佛有真我之说的,而且态度坚决,以致僧叡斥此等反对派“皆为不救之物”,不得不撰《喻疑》之论以斩之。
如果此经在中国佛教内部都引起如此尖锐的论辩,那么在生产出它的本土,斗争更是不可避免的了;此经论说比较繁杂混乱,也可能反映了当时佛教的内部分化,与思想多头、歧义竟出有关。《梵行品》之四在解释为何此经名“如来秘密之藏”时说:为未来世诸恶比丘畜不净物,为四众说如来毕竟入于涅槃,读诵世典、不敬佛经,如是等恶现于世时,如来为欲灭是诸恶,令得远离邪命利养,如来则为演说是经。若是经典秘密之藏灭不现时,当知尔时佛法则灭。此处的“畜不净物”,指储藏金银等财物;“说如来毕竟入于涅槃”,是声闻缘觉的普遍主张;不敬佛典而读世典,当然是离经叛道了——此处统归之谓“邪命利养”,意为目的均是为了非法牟利。《大般涅槃经》即以清理门户,灭除此类恶行为己任,以至于说,没有此经,也就没有了佛法。同品还记:我法灭时,有声闻弟子或说有神、或说神空,或说有中阴、或说无中阴,或说有三世、或说无三世,或说有三乘、或说无三乘,或言一切有、或言一切无,或言众生有始有终、或言众生无始无终,或言十二因缘是有为法、或言因缘是无为法,或言如来有病苦行,或言如来无病苦行,或言如来不听比丘食十种肉……或言一切不听,或言比丘不作五事……或言不听入五种舍,或言不听著奢耶衣、余一切听,或言如来听诸比丘受畜衣食卧具、其价各直十万两金,或言不听,或言涅槃常乐我净、或言涅槃直是结尽、更无别法。又记:“拘赕弥国有二弟子,一者罗汉,两者破戒”。破戒徒众五百,其说“如来毕竟入于涅槃……如来所制四重之法,若持亦可,犯亦无罪”;罗汉比丘徒众一百所持观点相反;“不应说如来毕竟入于涅槃,我知如来常、不变易”,而阿罗汉亦不会犯四重罪。这一争论的结果,是“破戒比丘徒众即共断是阿罗汉命”,由此引起两派相残,六百比丘全部受害。这位阿罗汉所持的“如来常、不变易”显然是《大涅槃》的观点,由此引发的残杀会如此惨重,如不见于佛典自己的记录,很难令人相信。
《陈如品》有一段论述,表明《大般涅槃经》曾经企图用自己的教派思想统一所有沙门和婆罗门:色非寂静,因灭是色,获得涅槃寂静之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此指由世俗五阴转化为如来五阴,从无常等转得常乐我净,属《大涅槃》思想。又说:若有人能如是知者,是名沙门、名婆罗门,具足沙门婆罗门法……若离佛法,无有沙门婆罗门,亦无沙门婆罗门法。一切外道虚假诈称,都无实行。经文要求他的徒众“亦当在大众中作师子吼”,由此引起“外道有无量人”心生瞋恶,甚至认为“瞿昙之言如狂无异”,属于“妖惑”。然而最重要的是,《大涅槃》之说确实分化了外道徒众,大批地转信涅槃之常乐我净,谓:瞿昙先说“无常苦空无我等法,我诸弟子闻生恐怖:云何众生无常苦空无我?不受其语”。今者瞿昙,“为诸大众说有常乐我净之法,我诸弟子闻是语已,悉舍我去,去受瞿昙语”。“外道”,实是早期佛教诸派,由此失去信徒 ,失去供养,失去利益,所以骂其为假慈悲等。
《大般涅槃经》与反对者的教派斗争,在教义上的反应,就是中国佛教史上曾引起众所注目的“一阐提”及其是否能够成佛的问题。
首先反映在翻译上。此经的最早译本是法显从印度巴连弗邑(华氏城)的婆罗门家得来,回国后于义熙十三年(417)末在建康译出的《大般泥洹经》,分十八品,共六卷,或十卷(见《祐录·六卷泥洹经记》、《法显传》),现存。它是提倡一阐提绝不会成佛的,态度坚决,没有丝毫妥协的余地。另据《祐录·大涅槃经记序》谓:“此《大涅槃经》,初十卷,有五品。其梵本是东方道人智猛从天竺将来,暂憩高昌。”(《出三藏记集》卷一四)这个五品十卷本的《大涅槃经》,在昙无谶所译《大般涅槃经》中被称为“前分”,内容与法显译本相同,来自同一个地方,唯分品不同。也就是说,法显译本原是单行的独立体系。这个《记序》还说:“此经初分,唯有五品;次六品已后,其本久在敦煌。”这说明“次六品已后”——被称为该经的“后分”,也是单行,应该属于另一个体系。它与前分最显著的区别,是提倡一阐提亦能成佛。河西王即命昙无谶依据这两个原本于北凉玄始十年(421)在姑臧译出,成为现在我们见到的三十六卷本或四十卷本共十三品的《大般涅槃经》。及至此经传至建业,慧严、慧观与谢灵运等依法显译本品目,扩大谶译之前五品为十七品,总成二十五品,是谓南本《涅槃》;昙无谶原译,称北本《涅槃》。这好像是定论了。
但问题依旧还有一些。据《祐录·昙无谶传》:谶中天竺人,偶遇一禅师,得受树皮《涅槃经》本,后因讹诈无行被所在国追捕,“乃赉《大涅槃经》本前分十二卷”等,逃奔龟兹。就是说,昙无谶在中天竺时已经拥有《大涅槃经》的“前分”,后至姑臧,河西王乃命翻为汉语,沙门慧嵩执笔,将此前分译出。至于“后分”呢,本传说:“谶以《涅槃》本品数未足,还国寻求。值其母亡,遂留岁余。后于于阗更得经本,复还姑臧译之,续为三十六卷焉。”这是说,《涅槃》后分,是来自于阗,而不是印度。这个记载的特点,是把《大般涅槃经》前后两分都当做译者昙无谶的发现,与前述经序所记事实,差别是明显的。然而《祐录·昙无谶传》还记:“初,谶译出《涅槃》,卷数已定,而外国沙门昙无法云,此经品未尽。谶尝慨然,誓必重寻。”后因谶被诛而未成。“后道场寺慧观欲重求后品”,乃资助高昌沙门道普西行寻经;普行至长广郡,因疾而卒。临终叹曰:“《涅槃》后分,与宋地无缘矣。”(《出三藏记集》卷八)此处所谓“后品”、“后分”,是指前五品之后言,还是指三十六卷之后言,表达得不清楚。假若指前五品之后,则南京道场寺的学僧们对于谶译的后分相当不满意,故曰“欲重求”;若指三十六卷之后,则说明谶的全译本并不完善,他本人也不满意,故曰“誓必重寻”。不论哪种说法,对于谶译《大般涅槃经》后分的不满是普遍的。
《高僧传·昙无谶传》又增加一番周折,谓谶携《大涅槃》前分先至罽宾,再至龟兹,而后于姑臧译出之;及至发现品数未足,乃于于阗“更得经本中分”;“后又遣使于于阗,寻得后分,于是续译为三十三卷”。(《高僧传》卷二)如此说来,《大般涅槃经》应该分前、中、后三分,在此之后,不应再有什么后分。这一传说,显然认为谶的既有译本就是全本,应该满意的了。可接着把《祐录》的记载拉进来,谓“谶固请西行,更寻《涅槃》后分”,又自我矛盾起来。
《大般涅槃经》前后两分除了对一阐提采取完全不同的立场以外,还有什么问题,使得信奉此经的沙门不满,我们很难弄得清楚。但可以肯定,此经的前分是稳定的,而后分的原貌,甚或是否有这个与前分衔接的后分,却很难说。谶译本的分品编纂,当是译者所为。法朗是当时凉州名僧,也是本经翻译的参与者,他在《经序》里说:“如来去世,后人不量愚浅,抄略此经,分作数分;随意增损,杂以世语,缘使违失本正,如乳之投水……虽然,犹胜余经。”(《出三藏记集》卷八)就是说,当时的参与翻译的人,已经发现问题不少了,遗憾的是,他并没有交代他根据什么说此经只是抄略,而且思想不纯,“分作数分”。假若反过来想一想,这被分的“数分”,是好事者在“前分”基础上的无限增补,或许更符合逻辑。
又,据智猛《游外国传》记,他曾于华氏城一婆罗门家“得《泥洹》胡本,还于凉州,出得二十卷”(见《祐录·二十卷泥洹经记》)。这可能又是一个本子,可惜此经已佚,与谶译本无法比对了。然而到了唐朝,确实又译出了一部《大般涅槃经》后分(二卷)来,但讲的是佛的临终嘱咐和徒众们如何去处理他的后事,与法显译和谶译的思想全不相干,所以信奉者和研究者都不把它列在涅槃学的范围。
僧传的有关记载,大体如此。这里要补充的是,前分(即法显本《大般泥洹经》)关于“一阐提”,以及“一阐提”始终不可能接受“如来是常”、涅槃佛性为“常乐我净”,因而不可能成佛的基本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