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的态度是:诸佛菩萨终不定说因中有果,因中无果,及有无果,非有非无果。若言因中先定有果及定无果,定有无果、定非有非无果,当知是等皆魔伴党,系属于魔。这一观点,本经有多处发挥。《迦叶菩萨品》之三记佛说:如有人问,是种子中有果无耶?应定答言,亦有亦无。何以故?离子之外不能生果,是故名有;有子未出芽,是故名无。(卷三五,下同)“亦有亦无”的原因是:“时节有异,其体是一。”以此譬如众生佛性,“若言众生中别有佛性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众生即佛性,佛性即众生。直以时异,有净不净”。同样,“是子能生果不?是果能生子不?应定答言,亦生、不生”。譬如,若说“乳中有酪,是名执著;若言无酪,是名虚妄。离是二事,应定说言,亦有亦无。何故名有?从乳生酪,因即是酪性,果即是酪……云何名无?色味各异,服用不同”。另一方面,“若言乳中有酪性者,乳即是酪,酪即是乳,其性是一,何因缘故乳在先出,酪不先生……是故知酪先无今有”。“若有说言,乳无酪性,能生于酪;水无酪性,故不生酪。是义不然。何以故?水草亦有乳酪之性。所以者何?因于水草,则出乳酪。”按此中水草,相当于本经讲的“缘因”。据此当知“是酪本无今有”;“是故智者应言,乳中非有酪性非无酪性”。同样,若言“一切众生定有佛性,是名为著;若无佛性,是名虚妄。智者应说,众生佛性亦有亦无”。此话是对前分《如来性品》之五的重述,那里说:清净佛性常住不变,若言有者,智不应染;若言无者即是妄语……如因乳生酪,因酪得生酥,因生酥得熟酥,因熟酥得醍醐。如是酪性为从乳生,为从自生、从他生耶……若从他生,即是他作,非是乳生;若非乳生,乳无所为;若自生者,不应相似相续而生;若相续生则不俱生……虽不一时,定复不从余处来也。当知乳中先有酪相,甘味多故不能自变,乃至醍醐亦复如是。是牛食噉水草因缘,血脉转变而得成乳;若食甘草,其乳则甜,若食苦草,乳则苦味……是诸众生以明、无明业因缘故,生于二相;若无明转,则变为明。一切诸法善、不善等,亦复如是,无有二相。“不定说”也贯彻在对众生佛性的理解上:如乳是一,表现的形态多种多样,不可以作决定说有说无。因为众生了见佛性的程度各有差别,如佛性之在凡夫可能不见,如一阐提;有些众生虽见而有声闻、缘觉、菩萨、佛等区别。就此而言,不能说众生没有佛性,亦不可说众生具有同等的佛性。这些区别,是众生各自修为的结果,并不是佛性的先天决定;后天的修为才起决定作用。因此,《光明遍照高贵德王菩萨品》之五说:“如来说言,非有非无”,“从缘生故,名之为有;无自性故,名之为无”。
这里涉及的是佛教另一个重要观点:因果属有为法,而佛性和大涅槃属无为法。绝不可以用有为法的因果论,理解佛性与大涅槃的孤因独果,也不可否定作为了见佛性和证得大涅槃那个属于有为法的因缘说。《光明遍照高贵德王菩萨品》之六举例说:箜篌之声清妙,这声是哪里来的呢?将其弦、皮、木,以至“悉皆析裂,推求其声,了不能得”。原因是:“取声者,法不如此。应以众缘、善巧方便,声乃出耳。”据此说明,佛性之于众生,并非一因一缘可见,大涅槃亦非佛性所成:如乳中有酪性者,不应复假众缘力……若本有酪何故待缘?众生佛性,亦复如是,假众缘故则便可见,假众缘故,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待众缘然后成者,即是无性;以无性故,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卷二六)类似的话,《师子吼菩萨品》之一也说:佛性者非阴界入,非本无今有,非已有还无。从善因缘,众生得见……佛性亦尔,一切众生烦恼火灭,则得闻见。《光明遍照高贵德王菩萨品》之一举例说:如火有本性,遇缘则发;眼有见性,因色、因明、因心故见。众生生法亦复如是,由本有(生)性遇业因缘,父母和合则便有生。这里强调的是因果的复杂性,尤其是反对一因论。一因论是佛教缘起说的大敌,故云:一切诸法,异因异果:亦非一因生一切果,非一切果从一因生……如从四事生于眼识,不可复说从此四事应生耳识……智者不可见离方便从乳得酪,谓得生酥亦应如是离方便得……因生故法有,因灭故法无……如盐性咸,能令非咸使咸。若非咸物先有咸性,世人何故更求盐耶?若先无者,当知先无今有,以余缘故而得咸也。(卷三五)由此才能准确理解:涅槃之体,非本无今有……有佛无佛,性相常住;以诸众生烦恼覆故,不见涅槃,便谓是无……涅槃是常住法,非本无今有,是故为常。(卷二一)这样我们就得到两种佛性、两种涅槃:一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有佛无佛,性相常住”,独因孤果,不受因果律制约,一切众生悉有;二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其作为了见的对象,服从因果律,是无常的、变化的,不同众生有不同反应。这两者讨论的不是一个问题,所以不容混淆。为了说明众生佛性,即作为常住的佛性变为了见的对象,以及众生是如何了见它的,《大般涅槃经》提出了两对全新的“因”概念,即“生因”与“了因”、“正因”与“缘因”。
《师子吼菩萨品》之二说:“因有二种:一者生因,两者了因。能生法者,是名生因;灯能了物,故名了因。”譬如“因缘诸结,是名生因;众生父母,是名了因。如谷子等,是名生因;地水粪等,是名了因”(卷二八)。依照这些譬喻,“生因”指生果的根本因、是决定生果性质的因,若无此因,定无此果;“了因”是将本有的生因显现出来,是生果的辅助条件。任何事物,都必须具备这两个因才会结果,缺一不可。按有部等关于“四缘”的分类,“生因”相当于“因缘”,“了因”相当于其余三缘。此处所不同的是,“生因”是直接对果起生成作用的原因;“了因”无直接生果功能,而是使既有之物显露出来,令人可见。将此种二因说运用于涅槃佛性论,则成如下情况:生因,谓六波罗蜜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复有了因,谓佛性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复有了因,谓六波罗蜜佛性;复有生因,谓首楞严三昧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复有了因,谓谓八正道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复有生因,所谓信心六波罗蜜。(卷二八)对于大涅槃而言,六波罗蜜、八正道、首楞严三昧、信心,以及佛性和无上菩提,都是它的因,可以说是多因的结果;由于“因”和“了”与“生”的性质不同,凡与“佛性”有关的因性,均被列入“了因”范围,作为“生因”的,是六度与首楞严三昧。换言之,在这一切因中,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佛性”不能成为大涅槃的生因,只能作为了因。其余论述都很含混,但又与生因、了因的区分密切相关,所以不得不略作考察。
首先在分别大涅槃的生因、了因时,从来不使用单一的词解释:“生因”是六度与无上菩提连用,首楞严三昧与无上菩提连用,信心与六度连用;“了因”是佛性与无上菩提连用,六度与佛性连用,八正道与无上菩提连用。这意味着,即使作为了因,佛性也不能单独发生作用,而无上菩提、六度以至八正道,这类通向涅槃的道路,必得与佛性联结在一起,才能走通;无上菩提,既在生因中与六度等并称,又在了因中与佛性结合,正表现出它的特殊地位来:它既像佛性那样是被了知的对象,也是有了知佛性能力的智慧;六度的情形与无上菩提相同,二因中都有。关于这些关系及其如此之安排,在于表明,大乘普遍遵循的成佛之道,《大般涅槃经》是全部接受了的,但都给以佛性的规定,使它们获得新的质;而作为新质的佛性,又不许其自行发挥功能。
《师子吼菩萨品》之二说,还有两种因:“一者正因,两者缘因。正因者,如乳生酪;缘因者,如醪、暖等。”(卷二八,下同)根据此说,则“从乳生故,故言乳中而有酪性”,此属正因;亦可说“乳中本无酪性,今方有者”,此属缘因。缘因可以很多,正因只能是一。以此例证“众生佛性”,在师子吼菩萨与佛的一番问难中表达出来。佛说:“正因者,谓诸众生;缘因者,谓六波罗蜜。”师子吼按照这个定义解释说:“我今定知乳有酪性……诸众生内有佛性”,此酪性即是佛性;“以有性故,故须缘因。何以故?欲明见故;缘因者,即是了因……是故虽先有性,要假了因然后得见。以是义故,定知乳中先有酪性”。
师子吼的这个解释,以佛性为正因,以六度等为缘因,在逻辑上说得过去。但佛陀却给以坚决的驳斥。驳斥的言论很多,集中于一点,就是不能承认因中有果,不能承认佛性本身有了见的功能,也就是说,不能把大涅槃看做是佛性自我了知的结果:佛性不能既是正因,又兼缘因,而将二因融于一体。
这类辩难很繁,最后结论大体如此:众生佛性不名为佛。以诸功德因缘和合得见佛性,然后得佛。汝言众生悉有佛性何故不见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以诸因缘未和合故。善男子,以是义故,我说二因:正因、缘因。正因者,名为佛性;缘因者,发菩提心。以二因缘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石出金。这话算是说清楚了,但又提出一个问题:所谓菩提心与佛性,两者是什么关系?此处的回答很明确:“此菩提心,实非佛性。”原因在于,“心非佛性。何以故?心是无常,佛性常故”。
此“菩提心”,属于无常。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呢,是心?非心?如果是心,还有什么“发心”、与“缘得”的区别?如果“非心”,它与佛性又有什么区别?对佛教来说,这是些重要问题。《如来性品》之六有段话:“《大涅槃》光能入众生诸毛孔故,众生虽无菩提之心,而能为作菩提因缘。”因为此经“能除一切众生恶业、四波罗夷、五无间罪……因是则得发菩提心”,唯除一阐提。
如此看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是众生所固有的;人们要具有菩提心,必须接受《大涅槃》的光照,所谓发菩提心,也就等于下决心接受“大涅槃”的信仰。这一解释,对我们理解大乘经典屡屡把获取无上菩提作为成佛的依据,是一把钥匙。
除此之外,《光明遍照高贵德王菩萨品》之一列有另一对因:复有二因:一者作因,二者了因。如陶师、轮、绳,是名作因;如烧烛等照暗中物,是名了因。善男子,大涅槃者,不从作因而有,唯有了因。了因者,所谓三十七助道法、六波罗蜜。这话说得就更清楚了。
在谈到“心”与“菩提”以及与“佛性”的关系时,论题就转向了“心性”的内涵问题。
传统上,佛教有两种对立主张:一主“心性本净,客尘所染”;一主“心性杂染”,本有贪性和解脱性等。此处都不赞成。《光明遍照高贵德王菩萨品》之五说:诸佛菩萨终不定说心有净性及不净性,净、不净性,心无住处故。从缘生贪,故说非无;本无贪性,故说非有。善男子,从因缘故心则生贪;从因缘故心生解脱。就是说,心性是中立的,无记的,如同一张白纸,无所谓净不净,所以再次强调:诸佛菩萨不决定说心性本净、性本不净。善男子,是心不与贪结和合,亦复不与瞋痴和合……譬如日月虽为烟尘云雾及罗睺罗(指日月蚀)之所覆蔽,以是因缘令诸众生不能得见;虽不可见,日月之性终不与彼五翳和合。心亦如是,以因缘故,生于贪结;众生虽说心与贪合,而是心性实不与合……以是义故,贪欲之结不能污心。如此说来,这个心性也应该是常恒不变的,它可以受到烦恼的遮蔽,但不能被污染;可以被了知,但不会因此而更洁净。这样的心性,也可以比做众生皆有的佛性,但经文却无明确的表达。相反,它对心的本质,依旧用“无常”去界定,其与佛性之常住完全相反,故有“愿作心师,不师于心”的说法。心性之不等于佛性,似乎是清楚的,可佛性究竟存在于何方?这是本经的一大悬案。然而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不能把心之贪瞋痴或从中所得到的解脱,说成是心的固有性质:一切凡夫无明所盲,作是定说:色有著义,心有贪性。复言:凡夫心有贪性,亦有解脱性;遇贪因缘心则生贪,若遇解脱心则解脱。虽作此说,是义不然。为什么这么说不对,因为此亦是“因中有果”论,是一种决定说。本经不赞同将贪等烦恼或所得的解脱,说成是存在于心的贪性或解脱性中。心不决定,起决定作用的是因缘。说得再清楚些:是烦恼还是解脱,与心的先天本性无关,而是众生后天因缘行为的结果。
这样的心性论,或后天决定论,在整个佛教中是独树一帜的。昙无谶译的《菩萨戒本》有同类的思想。
此类问题,引起中国佛教义学的不少讨论,例如分佛性为正因佛性、了因佛性、缘因佛性;从修习的过程,将佛性列入因位,涅槃作为果位,或把因位佛性称为性佛性,把所获涅槃称为修得佛性,等等。目的都在于解释,既然众生佛性与大涅槃实为一体,为什么在众生平等悉有的前提下,会有六道三乘等诸多差别,以及为什么皆有佛性而不成为现实的佛;其所以作这类解释,目的又在于强调后天修习,尤其是学习大乘经典、护卫大乘法师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在哲学上,还引发了心性与佛性的关系,两者是一是异,以及心性的具体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