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以上两点只在中印双方官员会晤以前和会晤期间有效,不影响双方官员在会晤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作出的最后决定。
19××年×月×日于××
2.申述观点,答复来文备忘录
备忘录
××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谨就××外交部19××年×月×日的备忘录申述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印)
19××年×月×日于××
此件是对有关国家备忘录的答复,所以,也采用备忘录形式,属送交备忘录格式。
3.陈述意见备忘录
备忘录
根据×××国政府关于签订××××协定的建议,中国政府表示同意进行签订该项协定的谈判。我方授权外交部进行谈判,并由××部及有关机关参加。
中国政府的意见,在×××协定中应包括下列各点:
1.………………………;
2.………………………………………;
3.……………;
协定草案及由混合委员会根据协定拟出之××计划应提交双方政府批准。
当然上述各款可按双方愿望补充或变更。
请将上述事宜转达贵国政府。
19××年×月×日于××
4.交换备忘录
实例1:此系《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联合声明》交换备忘录
双方准备交换的备忘录
备忘录(英方)
联系到今天签订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联合王国政府声明,在完成对联合王国有关立法的必要修改的情况下。
一、凡根据联合王国实行的法律,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由于同香港的关系为英国属土公民者,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不再是英国属土公民,但将有资格保留某种适当地位,使其可继续使用联合王国政府签发的护照,而不赋予在联合王国的居留权。取得这种地位的人,必须为持有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前签发的该种英国护照或包括在该种护照上的人,但在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或该日以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前出生的有资格的人,可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的期间内取得该种护照或包括在该种护照上。
二、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或该日以后,任何人不得由于同香港的关系而取得英国属土公民的地位。凡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或该日以后出生者,不得取得第一节中所述的适当地位。
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其他地方的联合王国的领事官员可为第一节中提及的人所持的护照延长期限和予以更换,亦可给他们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出生并且原来包括在他们护照上的子女签发护照。
四、根据第一节和第三节已领取联合王国政府签发的护照的人或包括在该护照上的人,经请求有权在第三国获得英国的领事服务和保护。
备忘录(中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到了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一九八四年×月×日的备忘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都是中国公民。
考虑到香港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允许原被称为“英国属土公民”的香港中国公民使用由联合王国政府签发的旅行证件去其他国家和地区旅行。
上述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其持有上述英国旅行证件而享受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实例2:此系《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交换备忘录
双方准备交换的备忘录
备忘录(中方)
联系到今天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
澳门居民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者,不论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或身份证件,均具有中国公民资格。考虑到澳门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允许原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的澳门中国公民,继续使用该证件去其他国家和地区旅行。上述中国公民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享受葡萄牙的领事保护。
备忘录(葡方)
联系到今天签署的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声明:
凡按照葡萄牙立法,在1999年12月19日因具有葡萄牙公民资格而持有葡萄牙护照的澳门居民,该日后可继续使用之。自1999年12月20日起,任何人不得由于同澳门的关系而取得葡萄牙公民资格。
5.通知事务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苏欧司副司长×××面交苏联驻华大使馆临时代办××××的备忘录
我奉命通知你:×××××××××××××××××××××××××××××××××××××××××××××××××××××××××××××××××××。
19××年×月×日于北京
实例:
通告礼宾改革
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礼宾司谨通知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关,根据许多国家驻华使节的友好建议,外交部礼宾司1972年12月23日所发备忘录中第一项礼宾改革自即日起按以下办法实行:
外国元首和政府首脑来中国访问,外交部礼宾司将通知各驻华使节自愿参加迎送。中国方面举行的欢迎宴会将邀请各国驻华使节出席。
1973年1月8日
6.索物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希望获得××国××技术学校的教本一套,供编纂教本的参考。
大使馆请××外交部协助满足上述要求。
19××年×月×日于××
(三)节略
节略(Memoire)是以摘要的形式写出所要说明问题的主要事实,用以证明论据或有关法律方面问题的外交文书。在我国古代,节略有的又被称为觉书。(日本人称Memoradum为觉书,也有称备忘录为觉书的。)
节略在外交活动中使用,是一种非严肃正式的外交文书体式。但它的内容往往不是交涉问题的全部,只是摘要写出问题的主要或重要部分,也可以是其中的一段或数段,其重要性次于正式照会或普通照会。节略也常用来作为照会的附件,用来阐述和发挥、补充照会中的立场、观点、论据和事实。这种节略附在照会后和照会一起致送。节略也可以单独用来阐明问题,作为独立的文件使用和递送;还可以作为口头谈话的补充,起和备忘录一样的作用,以便使对方详细了解和清楚记忆所谈问题事实的细节。节略形式上和备忘录很少区别,现在我国一般已把它作为备忘录的一种,较少使用节略一词。
节略一般是“光头”、“空尾”文书,无标题,开头不写受文者的姓名或机关单位名称,无称呼,无客套用语,无落款,无致敬语,不编号,不签署不盖印。开门见山,叙述事实,依据内容多少,可以是一段,也可以是数段,叙述完了,就算了之。最后只写明发送日期。从外交实践看,节略使用得并不很经常。节略作为单发文件时,正文前标“节略”二字;作为其他文书的附件时,连“节略”二字也不用写。在国际上,节略的用法也不尽一致,有个别国家的节略格式看上去和照会或函差不多,文前标有“节略”二字的,节略一般用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写成。
节略用纸各国做法不尽一致,一般用不带衔、不带国徽的白照会纸;也有的国家也用带衔和国徽的纸。规格为29×20.5CM。但作为一种外交文书的种类来说,用带衔带徽纸可以标明国别,也属有益。
节略的一般格式为:
节略
×××说,×感冒已康复,并于9月抵××访问。在谈到××问题时,×说,“解决此问题难度的症结,不在我们,而是由于你们不顾客观事实,强行通过××建议,使不很难解决的问题更加复杂化”。在经济改革方面,×可以向×介绍一些经验。×表示,我们十分欢迎。
×××(发送机关,也可不写)
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