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元、明、清时期的丽江教育
泗群
历史上丽江的汉文化教育,在云南和全国都具有特殊性,以至与山水相连的周边府州县相比,情形不同。这一特殊性就在于:从元代开始,历经整个明代,以迄18世纪初的清康熙年间,丽江长期处于历代封建王朝施行的羁縻政策下,成为一个特区,由纳西族木氏土司长期垄断了当地的汉文化教育,平民阶层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因此,丽江整个社会教育起步较晚,然而压抑既深,其发乃勃,在清代中后期的两百年中,丽江谱写了辉煌的教育篇章。
一、木氏土司垄断丽江汉文化教育的440余年
元代之前的南宋末年,滇西北一带广阔的古纳西族地域,尚处于“依江附险,酋寨星列,不相统摄”的封建领主时期,中央王朝并未形成对这一区域的有效统治,麽些诸部落各自为政,经济发展与相互往来也是缓慢、松散的,不足以形成联系紧密的“共同经济生活”;民族的“共同文化”仍是世代相沿的古代纳西文化,并无引进、推行汉语言文化的政治经济基础。此际,一个划时代的重大历史事件——“元跨革囊”,改变和推进了丽江的社会历史发展。忽必烈攻灭大理,结束了唐代以来南诏、大理国相继割据五百多年的历史。其时,丽江纳西族木氏先祖阿琮阿良审时度势,顺应历史发展归附蒙元,“迎兵于剌巴江口”,而且积极助兵“同克大理”立功,这不仅使木氏从远近诸多势力中脱颖而出,一统广大的纳西族地域,使这一区域自汉晋设郡县以来,再度纳入了中央王朝的统一治理,从而大大加强了社会经济的联系和发展,开始有了全面接受并推行汉语言文化的政治经济基础。然而自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年),阿琮阿良实任察罕章管民官起计,直至清初丽江建立学宫后、清廷议准丽江府设学的康熙四十四年﹙ 1705年)这440余年中,木氏土司完全垄断了丽江的汉文化教育,丽江一直没能设学,没有平民教育。
本来,云南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设立行省后,赛典赤、张立道相继倡导儒学,建孔庙、创庙学、购经史、授学田,至元十九年(1282年)“四月,命云南诸路皆建学,以祀先圣”(《元史·选举志》);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四月辛卯,设云南诸路学校,其教官以蜀士充之”(《元史本纪》),丽江已具备了设学的条件。然而上述只是全省普遍情况的记载,并无丽江设学的具体记载。其间有王惠、王升父子先后来到丽江,王升墓志铭有云:“充云南诸路儒学提举……董治大理、永昌、丽江、鹤庆、姚安、威楚诸路学庠,所至庙宇圣像一新。”这说的是他负责监督管理滇西一带的儒学并其业绩,是个总的表述。此言而外,史籍和史料中再无丽江在元代就设立儒学的任何记载了。直到明永乐十六年(1418年),丽江军民府检校庞文郁乃上奏:“本府及宝山、巨津、通安、兰州四州,归化日久,请建学校。”——此际,明王朝立国已经70年,这一上奏事实并奏章内容已清楚地表明,所谓丽江在元代就已设学,乃虚应故事、后世以讹传讹而已。
元之后的整个明代,丽江也并未设学。而南邻的鹤庆,自元世祖至元8年(1271年)置鹤庆路,当年就设立学庙,开始了汉儒学教育,这比丽江早出430多年。鹤庆于明洪武时设府,领剑川、兰州、顺州、北胜、蒗蕖、永宁等六州(兰州后改属丽江府)。东邻的永胜境,在元代属丽江路,明代以来为州、直隶州,为府,历属鹤庆府、澜沧卫军民指挥使司、大理府、云南省布政使司管辖,自明初就纳入了中央王朝的一统之治。永胜自明洪武间由驻军屯垦、设澜沧卫时创办儒学,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出了第一位进士谭昇,为大理府之外滇西北地区最早者,可见永胜的汉文化教育也比丽江早出320多年。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秋,朱元璋遣傅友德、蓝玉、沐英征云南,元末任丽江宣抚司副使、通安州知州的木氏先祖阿甲阿得“焚元符篆”率众归附,亲自赴京进贡朝觐,钦赐木姓,授为世袭丽江土知府,自此进入了木氏势力的巅峰时期。面对高度集权的明中央王朝,木氏深感经济发展和汉语言文化之重,于是“课农桑,兴学校”,自己极力效学汉文化,在其实并未建起学校的情况下,从内地聘汉族文人来任家庭教师,还将其子弟送往鹤庆、大理等地入儒学,一如王崧《云南志钞》云:“元亡而明兴……土司子弟以入黉序为荣,而丽江木氏、姚州高氏尤乐与流寓之文士交游……”。木氏注重引进中原各色人才,“交满天下”,尤对知名文人礼遇有加。明末大旅行家徐霞客,就是应土司木增之邀来丽江的。为“窥中原文脉”,木增还特地请徐霞客为其子批阅作文,并“求为赐教一篇,使知所法程,以为终身佩服”。而对治下百姓则采取“愚黔首”政策,所谓“木氏有例,禁人民读书”。后世引为纳西族教育传统的“天雨流芳”,其实本是木氏对自家子弟的教诲之言。然而面对博大精深的汉文化,即便垄断了丽江文化教育的木氏,也必然有个渐次深入提高的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自明初以迄有确切记载的木氏第一位作家木泰(1455-1502年)之诗出现,已是自木得起始的第六世,其间长达100余年,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以木泰发端,历定、公、高、东、旺、青、增、懿、靖,凡十世乃入清朝,此即文学史称“明代木氏作家群”阵容(其中:定、旺、懿3人应有诗联之作而未能流传下来)。除了木氏家族,这440余年里,丽江的旁姓平民阶层就因无缘接受汉文化教育,不存在出现科贡士子和汉语文学作品的可能。整个丽江社会也一直未纳入国家的科举制度。特定的社会历史格局注定:丽江的汉文学,只可能发轫于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并由其一枝独秀。
二、孔子后裔、通判孔兴询创立学宫
到了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山东曲阜人、孔子66世孙孔兴询来任丽江土府的流官通判,他见丽江“山水清奇,人才秀美”,自古及今却一直未设学,觉得太不应该了。于是,他向当时的世袭土知府木兴正式提议:应立即开办儒学教育,培养地方士子(“请立学造士”),却受到了阻挠。孔兴询据理力争,还捐出了自己俸禄,历经三个寒暑,终于建成学宫;再五年后的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清廷议准丽江设立府学并定文武学额,次年正式开设府学——这是丽江整个社会汉文化教育开始的标志,亦即木氏垄断丽江文化教育历史时期的下限。丽江自此汇入了中国科举史上最后的两百年!
孔兴询在丽江府通判任上,将近十年,直到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才由樊经接任。由于孔兴询对丽江教育的开创之功,丽江最早的志书——乾隆《丽江府志略》载之为“名宦”:“丽初无学也,自孔公兴询来判是邦,实使肇造,阙功巨焉。”此志书的“艺文志”中,还选载了孔兴询当年撰写的《创建文庙碑记》。
310多年前孔兴询鼎力创建学宫,为历史文化名城丽江的汉文化教育开了先河,永铭史册!
丽江开设府学18年之后,于雍正元年(1723年)改土归流,整个社会最终完全冲决了木氏“开门节度,闭门天子”的藩篱,平民阶层中读书人越来越多,“改流而后,士之争自濯磨,出类拔萃者胪有其人……”然而实际上还存在一个后续过渡期。因为旁姓平民阶层接受儒学教育,同样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这是不可能与政治变革同步的。自1706年开设府学、施行科举制以来,在按学额选拔贡生的定制外,本土士子中考取的第一位举人是1750年乾隆庚午科杨光俊,第一位进士是1829年道光己丑科王春藻——丽江府志所载此之前的举人、进士,实为寄考籍于丽江府的外籍士子。《纳西族文学史》所载以周之松(1774年乾隆甲午科举人)、李洋(1800年嘉庆庚申恩科举人)等为代表的改流后首批旁姓作家,一样清晰显示出这个过渡期。因此1706年府学的开设,虽使木氏不能再继续垄断丽江教育,而其独领丽江汉文化风骚的局面,还必然延续到1723年改土归流之后。本土旁姓知识分子和作家相继出现,是在18世纪的后半叶,这清楚表明:这个过渡期有着数十年。加上这个过渡期,木氏垄断丽江教育和文化就不止所述440余年了。
改土归流后,木氏家族后裔也与旁姓平民一样走上了科举之路,有不少考选为贡生、副榜、文武举人,有的还成为着名诗人和教育家,如木正源(羲民)、木坤(芷园)。江山依旧,丽江的文化教育则已非木氏独领风骚,而是同诸多旁姓平民一道“百舸争流”了。
三、玉河书院与雪山书院
丽江于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正式开设府学那年,江苏江都人樊经来任丽江府的流官通判。由于丽江府新设学,又是缺乏汉学基础的土府,朝廷议准的办学规模较一般的府要小,“止设廪生三十名”(《光绪丽江府志稿·学额》)。廪生,是享有廪米补助的定额生员。可知丽江初办学时,能够进官学的生员很有限,后虽办学规模扩大,又有增生、附生,但那是后来的事了。因而樊经到任不久,就提议创办书院,作为对官学的补充,以接纳更多学子入学。
这时候,丽江的土知府仍是木兴。数百年来,木氏禁止人民读书,但此际朝廷已议准丽江府设学,大势所趋,木兴也持支持态度了。他与樊经共同在学宫旁选择地址,着手修建书院。但经过三年多未能竣工,房舍已受到风雨摧残。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新一任通判、浙江仁和人余文耀到任后,将这所已大体建成的书院修葺一新,亲笔题匾“玉河书院”,聘请府学教授张揆亮任书院主讲,使得远近学子济济一堂来在书院栖身、从名师就学了。玉河书院,是丽江科举史上创立最早的书院,比改土归流后创立的雪山书院,早出15年。此际,余文耀还特地撰写了一篇《玉河书院记》,记述玉河书院建成,强调培育人才是地方主官的重要职责,对丽江学子们寄予厚望。这篇记,写于玉河书院建成开学“极一时之盛”之际,气象雄阔,叙说明晰,成为丽江教育史上一份真切的历史记录。樊经、余文耀两位通判接力创建玉河书院,取得了预期成效。这是他们继前任孔兴询,为丽江教育做出的历史贡献。
然而,玉河书院并没长久留住这个势头,办学仅二十多年就维持不下去了。
这有多方面的原因,由于师资不继,经费不足,而且生源多又被首任流官知府杨馝、府学教授万咸燕创建的雪山书院“抢”去了,这应是最主要的原因。又则,玉河书院原址地势低湿,房院狭窄,确也不利于办学,总之难以为继了。事实是:仅二十多年后,玉河书院便告“久经倾废”,这是乾隆五年(1740年)定稿的《丽江府志略·学校略》明确记载的。这款记载又说:乾隆四年(1739年)来任的第五任流官知府管学宣重立玉河书院,每年议给束修银(即教师酬金)12两——这一定额,与其时府境20个义学馆中的大多数馆相同,这就表明:迁址重立后的玉河书院,无论办学规模、教学层次还是师资、教师酬金,都已等同于一般义学馆了。就是说,开办的是基础性启蒙教育,生源是学童,而不是已取得秀才资格、进入科举竞争的士子。因而虽重立,与雪山书院已不在同一办学层次,只仍旧称为玉河书院而已,学校的性质属义学,是民办官助;雪山书院则以应科举为目的,是官办。
玉河书院在1739年重立时,迁址到黑龙潭以南的玉河村。此为新址,即后列为原丽江县、今古城区文物保护单位之处。玉河书院重立后的办学持续了150多年。据1895年成书的《光绪丽江府志稿》记载,它已按义学馆之实,更名“玉河馆”了。而这之前,随着汉传佛教在丽江的兴盛,这个场所又建为通化寺,形成儒学之所与佛寺共存的局面。到了民国时期,在此改办为玉河小学。至此,自始建、重建,前后历经200余年的玉河书院-玉河馆,乃告终结。
雪山书院的情况,与玉河书院不同。丽江于清雍正元年(1723年)改土归流后,首任流官知府杨馝、府学教授万咸燕在雍正三年(1725年)创建了雪山书院,这所书院“来头”更大,师资力量与办学经费更为充裕,办学设施、收藏书籍均优于玉河书院。于是,随着雪山书院的创办,玉河书院便退居于义学馆之列了。
可知其时的书院,一样存在办学竞争。丽江府的几所书院无一例外都是由来任官员创办的,都要体现政绩,竞争便成必然。雪山书院自创办,就一直与官办府学并行、久盛不衰。这所处于中国科举史末期、丽江两百年科举史上后180年的书院,其作用与意义,远远超出了科举本身——不仅丽江历史上所出230多名科贡之士、众多秀才,多曾就读于此,而且这里浓郁的文化教育氛围、旗帜性的引领作用,对汉文化在丽江广泛传播、整个民众教育,都产生了深远影响。载之青史的雪山书院,对于丽江成为历史文化名城,“功莫大焉”!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下谕停科举、兴学校,“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当年,雪山书院遵上谕改办为“官立高等小学堂”,完成了它作为一方科举学校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