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颐说孟子言人性善是也。虽荀、扬也不知性。孟子能独出儒者,以能明性也。性无不善,而不善者才也。”(同上)
他的意思是:在儒家中,只有孟子是真正认识“性”的,那就是,人性是善的。荀子、扬雄等都不真正懂得“性”。至于每个人在素质、品行上的差别,那不是“性”的差别,而是“才”或“气”的差别。
孟子所讲的“性”或“人性善”,就是指人具有天生的仁爱之心。这还是从伦理学或人性论角度来阐明人类的爱,而程颐提出性即是理”,那就将人类之爱,提高到本体论的高度。
“性即是理”的意思是:人的仁爱是人类的客观存在的、不变的本质。我们注意到西方19世纪哲学家费尔巴哈提出过“爱是人类的本质”的观点。中国11世纪时的二程,已经提出了十分相似的观点。
三、朱熹
朱煮的生活年代是1136—1200年,是南宋高宗到宁宗时期。他祖籍徽州,生于福建龙溪。他曾在福建任官、讲学,因此人们称他的学派为“闽学”。
他早年学习佛学、道学,后来进人儒学,博览群书,知识广博,终于成为一位集新儒学之大成的著名学者。他在福建、江西、湖南都当过州官,但他对做官兴趣不大。他在庐山修复白鹿洞书院,在漳州修岳麓书院,培养了许多学生。
他的著作非常多,《朱子语类》有140卷,《朱文公文集》有120卷,重要著作有《四书集注》、《周易本义》等。
朱熹哲学中与人类爱有密切关系的哲学观点有:
(一)“理为气先”的理本论。
张载的哲学是“以气为本”的,用现代语言来理解,张载的“气”有物质的意思。二程的哲学是“以理为本”理”有物体运行法则或规律的意思。
朱熹继承二程“以理为本”的本体论思想,并且有进一步的发展。他的一个重要发展是提出“理为气先”。他说若论本原,既有理而后有气。……若论秉赋,则有是气而后理随气具。”(《晦庵先生文集》,以下简称《文集》)
他的意思是:从事物的本性讲,理和气是同时并存的。而从自然万物的来源讲,是先有理,后有气。“理在气先”是朱熹独创性的提法。
二程提出“性即理”,而朱熹又提出“理在气先”;将这两个论点联系起来理解爱,就说明:爱是人的本质,也是人的天性,爱心是人天生就有的。
这样就从哲学本体论的高度,肯定了孟子的“四端”学说,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总之,从儒学思想的发展来看,孔子最早提出:“仁者爱人”,是对仁爱的一种性质的肯定;孟子将仁爱提到人性论的高度;而二程与朱熹将仁爱提到哲学本体论的高度。
(二)“心统性情”的人性论。
“心统性情”,虽然是张载首先提出,但对于这论点,真正加以发挥的是朱熹。朱熹说性者,心之理也;情者,心之用也。心者,性情之主也。”(引自《朱文正公文集》)
他的意思是:人的心(也可以理解为人的精神或意识)管理两个方面:一是“性”;二是“情”。“性”就是人的本性,从儒家来说,就是忠孝、仁爱等美德,这些都是人天生而有的。“情”就是人的喜怒哀乐等感情和欲望。
这里,朱熹将人的仁爱与人的情感分割开来,这个观点并不适当。因为人的仁爱,必然与人的情感是密切联系的。离开了情感的仁爱,就只留下了一套礼仪或行为规则,是没有生命力的。
从这个观点出发,朱熹有这样的话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引自《朱子语类》)
这就是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虽然按朱熹的原意,他并不认为,人的一切欲望都是坏的。他认为,人的合理欲望是需要的,应当消除的是那些损人利己的欲望。
但是“存天理,灭人欲”,毕竟是一种违反人性的思想。他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在清代后期,特别是“五四”运动时期,受到进步思想家如陈独秀等的严肃批评。
四、王守仁
前面介绍的几位哲学家,都是宋代的人。而王守仁是明代的人。他的生活年代是1472—1528年,是明宪宗到世宗时期。他的思想继承了陆九渊的学说。
他不仅是一个大学者,又是一个杰出的军事家和政治家。他34岁时,冒死抗谏,反对当权的奸臣刘瑾,因而人狱,被贬到贵州龙场,当一个小小的驿宰(交通站长)。而就在这时候,他静思苦想,领悟到“心学”的道理,后人称为“龙场悟道”。刘瑾死后,他才恢复到较高的职位,当过福建、江西的巡抚(军事长官)。1519年,他47岁时,在短短35天内平定了宁王朱裒濠在江西的叛乱,立了大功。
他在治学方面的经历也很曲折,他搞过词章文学,信仰过佛、道,钻研过朱熹的学说,最后创立了自己的学说。他的主要理论著作是《传习录》。
他的主要哲学观点是心即理”和“致良知”。他说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物,心外之理乎?”“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传习录》)
“心即理”是陆九渊和王守仁等心学派的基本观点。
儒家经典《大学》中说格物致知。”朱熹的解释是,要进行“格物”(观察与研究事物)之后,才能得到知识。王守仁的解释则不同。
他说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王文成公全书》)
他的意思是,所谓“致知”,并不需要掌握许多知识,只要做到你自己的良知所要求你做的就行了。
王守仁说是非之心,不虑而知,不学而能,所谓良知也。”(同上)
他的所谓“良知”,就是指人天生就有的判断道德是非的准则。通俗地说,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即使人不学习,也是有“良知”的。
王守仁的“心即理”和“致良知”在伦理学范围内是正确的。良知是一个判别善恶价值的标准。由于爱是人的天性,因此,人类天生就有对与错、好与坏的一定的判断能力。
二程提出“性即理”;王守仁则认为“心即理”。将这两个论点联系起来,就说明:仁爱是人的本质属性,人有出于内心的认识仁爱的能力。
王守仁的“致良知”与康德所说的“内心的道德准则”有很相似的含意。他们的观点,与现代心理学的研究结果是基本符合的。
由此可知,宋明新儒学在人类爱的问题上,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
中国近现代思想家论爱
明代后期,中国在经济和文化、思想方面都发生了重要变化。
经济方面,明代后期,手工业从农业中独立出来,江南地区的纺织业、铸铁业、制瓷业都很发达。到清代乾隆、嘉庆时期,丝绸、茶叶、瓷器等畅销国外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激发了人们求富的欲望,因此严重冲击了宋新儒学“存天理、去人欲”的主张。
思想文化方面,这时期,西方通过传教士将西学引人中国。徐光启(1562—1633)是明末第一个把欧洲先进的科学知识介绍到中国的科学家。清代初期康熙皇帝,亲自认真地学习西方几何学。西方自然科学的引进,必然冲击宋明新儒学的宇宙观和本体论。
民国早期,从1919年的“五四”运动开始,中国全面地引进西方文明的精华——科学和民主,由此进人中国现代哲学的时代。
这四百多年是中国的近代与现代时期,出现了许多著名哲学家。
近代哲学家有:黄宗羲、方以智、王夫之、戴震、康有为、梁启超等。
现代思想家、哲学家有:孙中山、陈独秀、胡适、梁漱溟、熊十力、张君助、方东美、徐复观、唐君毅、牟宗三、冯友兰等。
他们的哲学学说,重点在本体论、认识论与政治哲学等方面。与人类爱有关的人性论与伦理学方面,有重要论述的有以下几位:一、戴震戴震是安徽休宁人,生活年代是1723—1777年,已是在雍正到乾隆时期。他四十岁中举人,学问渊博,在经学、文字学、考据学、天文学、数学等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他不信奉程朱理学,因此,多次参加会试,但都没有考中。
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是中国长期的帝王专制社会在即将灭亡之前,最后一个较为繁荣稳定的时期。在这时期中,社会矛盾非常严重,统治者出于对汉族士大夫反抗意识的恐惧,更加推崇程朱理学,压制异端思想,大兴文字狱。
在这种政治、思想背景下,戴震写出一系列著作。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有《原善》、《孟子字义疏证》等,他针对程朱理学提出不少不同的观点。他的思想对于清末民初的进步思想家,如章太炎、梁启超等有很大影响。
在与人类爱有关的人性论与伦理学方面,他提出的主要论点有:
(一)“血气心知”的人性论。
关于“性”,宋儒的观点是性即理”,意思是“性”就是人的天赋的道德本性,也就是孟子的“性善”或“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的“四端”。
戴震的看法有很大不同。他认为天下惟一本,无所外,有血气,则有心知。”(《孟子字义疏证》)“人生而后有欲,有情,有知,三者血气心知之自然也。同上)
他这里讲的“天下”是就人性而言的。他的意思是,所谓人的性,包含“血气”和“心知”两个方面。“血气”指的是人的身体和生理活动;‘心知”指的是人的认知能力和心理活动。
他将人性分为“欲、情、知”三方面,这三者都来自“血气”、“心知”。
他的“欲、情、知”与西方哲学家谈的理智、道德与情感是相似的;而他特别提到“欲望”,应该说是更符合人性的。
人类的爱,是戴震所讲的“欲、情、知”的综合产物。人类爱,是以理智(心知)为基础的;同时也有人的欲望与情感。
宋代理学家说“性即理”,将人性完全归之于公理或真理,而不谈人的欲望与情感,这种观点并不完全符合人性。
朱熹提出的“灭人欲,存天理”,是违反人性的。戴震纠正了理学家的片面观点,将人类的爱纳人理智与情感相综合的较为正确的认识轨道。
(二)“理存于欲”的理欲关系。
戴震于“理”和“欲”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说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同上)
“天下之事,使欲之得遂,情之得达,斯已矣。……遂己之欲者,广之能遂人之欲,达己之情者,广之能达人之情。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斯已矣。”(同上)
意思是:所谓“理”,就是要使人的欲望和感情得到满足。不但自己的欲望和感情要得到满足,还要使大家都能得到满足,这样才是道德的高度发展。
从人类爱的角度看,戴震的观点是,要使人们的各种爱——仁爱、慈爱、孝爱、友爱、对自然之爱、对自由之爱等,都能在欲望与情感上得到满足,这是人类社会的公理与理想。
戴震的“理存于欲”,对于中国人在近代的思想解放,对于唤醒中国人对于自己正当利益和欲望的追求,发挥了重要的启蒙作用。
二、康有为
康有为,广东南海人,生活年代是1858—1927年。他出身官僚地主家庭,自幼接受封建正统教育,在科举考试中屡次失败后,学习西方新知识。1891年(33岁)在广州创办万木草堂。1888年首次上书光绪皇帝,提出变法自强的主张。1895年趁在北京参加会试时,联合各省举人上书皇帝,就是有名的“公车上书”。1898年,推动了“戊戌变法”,失败后逃亡国外。晚年,他坚持君主立宪的主张,反对民主共和。
他的著作很多,具有哲学内容的有《内外篇》、《大同书》、《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等。
康有为在他的《大同书》中,提出他的政治与道德理想。
《大同书》,初稿在1885年已写成,到20世纪初,又经过补充、修改,1913年正式发表。这是一部体系十分完备而思想十分大胆的在中国历史上少见的著作。
《大同书》其中几个部分的大意是:
(一)“去国界合大地”:大同世界中无国家之分,全世界建立一个公共政府。
(二)“去级界平民族”:大同世界无阶级之分,一律铲除奴隶制度。
(三)“去形界保独立”:男女一律平等。设立女学,女子可以当进士、博士,可以选举为官,甚至当总统;婚姻由女子自主。一切有害于女子的陋习,如缠足、细腰等一律废除。男女交好有限期,不得为夫妻。
(四)“去产界公生业”:实行公农、公工、公商。实行以上各条的根本在于“天予人之权也”。也即在于:人人都有天赋的人权。
(五)“去苦界至极乐”:大同世界即为人类的极乐世界。
“大同”这个词,是从儒家所推崇的《礼记·礼运》来的,其中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是谓大同。”
这是古代儒家对于美好社会的一种向往。康有为用“大同”的概念来描绘自己对于未来社会的理想。
康有为的《大同书》的思想,是他综合了儒学、佛学和西方近代民主思想和乌托邦思想的一个混杂的产物。
从人类爱的角度来看,《大同书》的思想中有进步的方面,例如对于“天赋人权”的肯定,对于男女平等的倡导,对于铲除奴隶制的主张,等等。这些思想是符合人类爱的要求的,比孔孟的仁爱是有所进步与发展的。
但是,《大同书》中也有不少乌托邦式的空想,例如取消家庭、全部实行公产等。这里一个重要问题是:他不重视个人自由和个性发展的,这又是中国儒家思想的一大弱点,是和现代社会以“自由”为基石的思想背道而驰的;也与人类对家庭之爱、对自我之爱、对自由之爱的基本要求相违背的,因此也不可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大同书》是近代中国思想家将儒学思想和西方近代思想相融合后的一种过渡性的思想体系,在后来孙中山、毛泽东的思想中,都有《大同书》思想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