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中国传统文化有着非凡的包容会通精神。中国传统文化在自己的发展历程中,从不抱残守缺,故步自封,而总是能以非凡的包容和会通精神来丰富和完善自己。中国传统文化的这一精神首先表现在对诸家学说采取兼容并蓄的学术会通,所以,中国古代思想家虽各有所尊,但又提倡“万物并育而不相害,诸道并行而不相悖”,并把这当作文化发展的理想境界。所以,春秋战国时虽百家争鸣,互相驳难,但也互相吸收,取长补短。如吕不韦就主张统览百家,这一思想集中体现在他主持编撰的《吕氏春秋》上。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中,儒、释(佛)、道三者得以长期并存,更是典型地反映了这一包容会通精神。所以,在中国古代,儒、释(佛)、道三教的神可以并祀于一堂,在《西游记》、《红楼梦》等古典小说中更是可以见到三者合一的许多具体描写。唐太宗在《大秦景教碑》序文里,甚至表达了任何宗教都可以融合在一起的思想。不仅如此,古代中国除了儒、道、佛三家并存外,甚至还以宽厚的心态接受了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其他宗教。
正是这种包容会通精神,使得中国文化具有非凡的融合力。而这种文化融合力也就成为凝聚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种亲和力。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的融合与亲合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它曾令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学者称羡不已。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在20世纪70年代初,曾与日本学者池田大作有过一次著名的对话。
在这次对话中,他曾这样指出:“就中国人来说,几千年来,比世界任何民族都成功地把几亿民众,从政治上文化上团结起来。他们显示出这种在政治、文化上统一的本领,具有无与伦比的成功经验。”中国传统文化的这种包容会通精神同样也表现在对外来文化的吸纳与同化上。特别值得推崇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在与外来文化交汇接触时,既能包容吸纳,但又始终是以本土自创的文化为主体。所以,虽然经历了几千年的吸收、融合过程,中华文化仍有始终一贯的体系、特点,这也是其他古代文化所没有的独特现象。如印度的佛教传入中国后就发生了变异成了中国化的佛教,以至于对佛教有“源于印度,成于中国”一说。其中就连佛像进入中国后,经过中国人的塑造,也越来越像中国人。在外来文化中国化的过程中,中国传统文化也得到了丰富和充实。如对印度佛教文化的吸收,在艺术上丰富了中国的绘画、雕塑、舞蹈、音乐;印度梵文的传入,使中国产生了音韵学;佛教中禅的思想丰富了中国文学作品的精神内涵,提高了中国文学作品的艺术境界,以至到了“不懂禅,不足以言诗”,“不懂禅,不足以论书画”的地步。
其三,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推崇天人和谐的思想。中西文化的基本差异之一就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国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西方文化则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才能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诚然,中国古代如荀子也有过“明于天人之分”和“人能胜乎天”(《荀子·天论》)的思想,但这种思想并未占主导地位。中国古代思想家一般都反对把天和人割裂、对立起来的观念与做法,而是竭力主张天人协调,天人合一。在先哲们看来,天与人、天道与人道、天理与人性是相类相通的,因而完全可以达到天人和谐统一的境界。
按照中国哲学史家张岱年先生的划分,在天人关系问题上中国古代思想家主要有三种学说:一是道家的“任自然”之说,即庄子认为的“不以人助天”(《庄子·大宗师》);二是荀子的改造自然之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三是儒家的“辅相天地”之说,“天地交泰,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周易大传》)。由于儒道互补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导方面,因而道家和儒家对天人关系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这就是强调天人和谐。道家称“法天”、“忘己入天”,儒家称“畏天”、“天人合一”。作为儒家经典的《周易大传》对天人和谐的基本内涵曾作了如下的概括:“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时,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这亦即是说,人应遵循不违天的天人和谐原则。
显然,中国传统文化把人生处世的理想目标立为“天人和谐”,其积极意义是明显的。近代西方尤其是6世纪开始发展起来的自然观,在“人定胜天”、“征服自然”等戡天思想的支配下,一方面取得了巨大的物质文明成就,但另一方面,随着工业文明的发达,生态平衡、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等令人忧虑的社会问题迭起,这无疑是破坏“天人和谐”的结果。也因此,当代西方许多学者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和谐”、“天人合一”的思想开始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和向往。所以,汤因比甚至断言:人类未来的文明如果不以此作为范式的话,人类的前途将是可悲的。
其四,中国传统文化还贯穿了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以人为本”,用中国传统文化的话语来说,就是肯定在天地人之间,以人为尊;在人与神之间,以人为本。所以,中国传统文化自孔子起就有超越宗教,对鬼神敬而远之的基本文化传统。也因此,与西方曾出现过漫长的神本主义历史相异,在中国历史上,不仅宗教神学的东西从未占主导地位,而且诸如佛教、伊斯兰教(在古代称回教)、基督教(在古代称景教)等外来宗教无一例外地或多或少被儒家的人文精神所同化。
正是在这种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熏陶下,不仅历代贤明的君主几乎都把重生重德求人民百姓生活安定作为其基本的统治思想,而且每一个人都能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现实社会关系中来考虑自我的生存之道。政治上的君臣关系,家庭中的父子、夫妇、兄弟关系,社会上的朋友关系,构成所谓的“五伦”。这五种伦常关系,各有其特定的道德行为规范,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夫敬妇从,兄友弟恭,朋友有信等。每一个人既处于五伦的关系网络之中,又同时处于整个社会家国一体的宗法政治关系网络之中。并因此就有了一整套与之相应的道德规范。每个人依此规范,在社会中扮演一定的角色,履行一定的义务,彼此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维系社会生活正常有序的运转,从而实现各自的人生价值目标。而整个社会也因此会显得稳定有序。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中国古代文化的这一人文传统还培养了中华民族重德性的人生价值观。在古人那里,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有仁爱之心,有道德伦理的观念。而人的一生所应追求的理想人格,也就是能够坚持和践履以“仁义”为核心的君子之道。由此出发,在古人看来甚至自然物也有了“比德”的意义,如孔子就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论语·雍也》)一说。汉代学者刘向则更是演绎出了孔子的如下一段比德思想:“子贡问曰:‘君子见大水必观焉,何也?’孔子曰:‘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无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其流插下句倨,皆循其理,似义;浅者流行,深者不测,似智;其赴百仞之谷不疑,似勇;绰弱而徽达,似察;受恶不让,似包蒙;不清以入,鲜洁以出,似善化;主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度;其万折必东,似志。是以君子见大水观焉尔也,是知之所以乐也。”中国传统文化中这一重德性的文化传统显然是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中衍生出来的。
2.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规定着它所表现出来的种种特征。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内容博大精深,因而其基本特征在表现形式上就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丰富多彩,有着众多层次和方面的一个系统结构。但从最基本的层面审视,我们也许可以说,传统文化的特征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以德性修养为安身立命之本。在中国传统的安身立命观念中,最注重的是个人的自我德性修养。而儒家的自我修养理论,其影响则最为深远。在孔子看来,要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就要求志士仁人在德性修养方面达到仁、智、勇的“三达德”境界。一旦一个人达到了这一德性修养的境界,就能做到“知(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孔子自己的人生实践无疑就是孜孜追求这一德性充实于内心的一生。
到了宋代,朱熹发挥了“居敬察省”的德性修养理论。所谓居敬,就是念念之间存一个郑重而不苟且的态度,对人、对事、对学问、对根本的义理,都郑重其事;所谓察省就是做到时时反省检查自己。正是鉴于德性修养对于一个人安身立命的重要性,他把《礼记》中的一篇《大学》单独抽取出来,列为“四书”之首。而《大学》之所以如此被看重,原因就在于它强调了自我修养的八个步骤,并以天下太平和谐为其终极目的。这一修养功夫最初的两个步骤是诚意、正心,这说的是立志;其次两个步骤是格物、致知,目的在于了解世界;接下来的一个步骤是前面四个步骤的总括,即修身,其目的在于使自身变得完美,以便使自己能担负起社会历史责任;最后三个步骤是齐家、治国、平天下,其目的是实践自己的德行,在治国安邦的社会活动中实现一个人最终的生命价值。在古代,《大学》是每个文化人接触的第一本经典,具有发凡启蒙和确定人生宗旨的作用。可以说,后来整个中国文化关于修养方面的论述无一不是以它为主导的。
中国传统修养理论讲诚意、正心、格物、致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心环节是修身。因为诚意、正心、格物、致知是功夫,目的是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修身的必然结果,身修好了,自然就会家齐、国治、天下太平。所以说,修身是立身之道,也是立国之道。传统文化中的德性修养理论,强调了个人道德修养对社会生活的重要作用,这显然是非常合理的。这一德性修养传统的积极结果是在历史上造就了无数个像范仲淹那样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志士仁人,他们身上所体现的崇高德性已成为我们民族的道德人格追求。这一道德人格对中华民族的历史与现实显然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其二,以中庸为基本处世之道。中庸之道作为儒家最推崇的为人处世之道,一直贯穿于整个中国古代的传统观念之中。按照孔子以及后世儒家的解释,“中庸”的“中”,有中正、中和、不偏不倚等含义;“庸”字是“用”的意思,“中庸”即“中用”之意。所以,中庸意即把两个极端统一起来,采取适度的中间立场,既不能过,也不能不及。
从历史上看,中正平和的思想在孔子之前就有人提倡了。尧在让位于舜时就强调治理社会要公正、执中。《周易》中也体现了“尚中”的观点,所以,它的中爻的爻辞大多是吉利的,亦即是说只要不走极端是不太会有不利的局面出现的。
春秋时期,中正平和的思想进一步扩展到其他领域。如晏子就认为,食物、色彩、声音等,以能使人们心平德和为善。
孔子及以后的儒者则在上述基础上,对中庸思想作了广泛的发挥:在政治上,依照中庸之道的原则,既不能一味宽容、宽厚,采取无为的态度,也不能使政策过于刚猛,刑罚过重,二者要相互协调,相互补充,以中和的态度处理政治问题。在经济上,依照中庸之道的原则,要给予百姓实惠,但不能浪费;要使百姓勤于劳作,但不能过度压榨,使他们产生怨恨;要允许各种欲望得到满足,但不能鼓励贪婪,没有限度。在伦理道德上,中庸更是被视为最高的道德原则。只有遵循中庸原则的人,才能成为君子;行为过激的人,只能被看做是小人。如孔子就曾评论他的两个学生说,子张放肆过了头,子夏则过于拘谨,他们都没有做到中庸。
在日常行为方面,依中庸之道看来,做事只考虑实际的质朴以致忽视了文采,就会显得粗野;而只考虑外表的文采以致忽视了质朴,又会显得虚浮。在处世态度方面,主观、武断而不留余地,自我中心,固执己见都不符合中庸之道。在审美欣赏上,依照中庸之道的原则,可以追求美的享受,但不能沉溺于其中;可以有各种忧思悲哀,但要适度,不能伤害身体,如此等等。
中庸之道还被后世儒家进一步概括为世界的普遍规律,认为它不但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运行规律,也构成人们实践所必须遵循的普遍原则。所以,中庸之道成为社会教化的重要内容,被视为是做人所必须达到的一种境界。《礼记·中庸》把这种境界称为“极高明而道中庸”。至于如何达到这一境界,《中庸》认为有五个步骤:“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一思想对我国古代知识分子安身立命与为人处世的实践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作为一种根本的处世之道,中庸之道使人们普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态度要适度,从而避免过激行为的出现,这使得中国社会有着某种特殊的稳定性,这是它积极的一面。但另一方面,它也为折中主义、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提供了理论土壤。这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向前发展。显然,这是我们把握这一文化特征时所必须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