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接融资方面,我国对股票和债券发行做出规定的条件极为严格与苛刻,进入的门槛使得中小企业望而却步,无法通过直接融资满足自身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在国外,中小企业以股票市场。二板市场。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为主,美国高达50%以上,而我国仅占3%左右。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资金来源主要是自筹和贷款。2004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为中小企业专设了一个新的融资平台。但是其发行上市条件和上市程序与主板市场区分度不大。对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来讲,较高的进入门槛使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依然可望不可即的,难以在真正实质意义上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经国务院同意,2009年10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举行了创业板开板仪式,这意味着酝酿十年之久的创业板开板,也成为中国应对金融危机的新举措,有助于中小企业融资。
王振宇(2006)认为在发行企业债券方面,由于涉及金融风险问题,民营中小企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难以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另外对中小企业来说,其规模小,资信记录空白,评级机构在对其风险评级时手续复杂,债券的包销费用高昂,企业难以承受。国家对上市流通债券等级的要求也是一般中小企业所难以达到的,这使得债券自由流动性受到很大影响,投资者对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信用存在顾虑,缺乏购买信心。中小企业难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取得资金。
2.2.2企业自身角度
学术界达成的一个共识就是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我国企业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严重。造成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这些原因中最主要的就是中小企业本身的问题。
首先,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产权单一,资金规模小,负债多。积累少,经营管理不规范,经营行为短期化,投资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低,容易遭到市场的淘汰。同时中小企业自我约束不强,经营方式粗放,重视规模扩张而轻视风险控制,自有资金不足。生产资金过度。负债率过高等问题也很突出。这些问题形成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障碍,使得中小企业商业信用不足以至于难以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特别是难以获得长期贷款以支持固定资产投资。
其次,中小企业的资金管理不规范,许多企业没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甚至没有建立会计账目,资金管理较为混乱。中小企业将贷款资金作为自有资金使用,短贷长用现象较为普遍。据调查,有80%的民营中小企业会计报表不真实或没有会计报表。由于一些民营中小企业存在逃避银行债务。多头抵押等不良行为,资信等级普遍不高,银行对其缺乏足够的信心。
为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降低信贷风险,提高整体经济效益,银行不愿意冒风险向民营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形成恶性循环。由于其财务制度不健全。透明度比较低,导致银行无法对其进行科学。准确的资信调查,难以审核和确定是否给予其信贷支持。中小企业本身存在这些现象导致了信息不对称,削弱了中小企业资金筹集能力。
中小企业在贷款方面的局限不仅是其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还有其他一些制约因素的存在,特别是在抵押品和担保人方面。在抵押贷款方面,由于中小企业普遍固定资产少,厂房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价值低。难以转让;一些高新科技企业中的人力资源和无形资产的比重较大,可作为抵押品的不动产较少,因此在申请抵押贷款方面有着较大的困难。而在担保贷款方面,由于中小企业资信低,风险大,很少有人愿为其提供担保,虽然近年来各地组建了一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其规模偏小,资本不足,同时缺乏法规及有效的担保体制,很难获得银行的认同,因此在获得担保贷款方面也存在缺口。
另外,从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方面来分析,其贷款需求有金额小。频率高。时间急等特点,这与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管理严格。资格审查苛刻。审批程序复杂。管理成本较高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调查显示,中小企业首次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般需3至6个月,即使老客户也需要1个月的时间,这与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特点不协调。
2.2.3企业所有制
在我国,中小企业多为民营企业,而与之相对,大企业则多为国有企业。
企业所有制的不同不仅造成企业在创始与发展过程中面对的政策不同,也影响了企业向银行贷款成本与获得资金的难易程度。
不少地方政府一直持有重国有而轻民营的思想。在国家与地方纷纷出台各种措施引进外资的过程中,中小企业不但没有得到相同的待遇反而遇到了种种政策限制。相对于其他一些国家,我国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扶持政策远远没有到位,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但没有得到政策支持,反而与国有企业甚至外资企业相比,不能得到相同的国民待遇,这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甚至会打击企业家创业与发展热情。
银行之所以不愿意倾向中小企业融资,有学者还提出了企业组织的分析思路。根据科斯第二定理,当交易费用不为零时,财产权的初始分配将最终影响资源的配置效率。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从产权结构角度都是国有产权企业,这种产权安排上的同质性决定其经济利益归属的一致性。在完全分工化和专业化的市场中,国有企业作为资金需求者向国有商业银行求贷,国有商业银行作为资金供给者向国有企业放贷。双方签订信贷契约的交易费用包括发现需贷企业的费用。信用评级费用。谈判签约费用和保证合同的条件得以履行而进行稽查的费用(包括追贷的费用)。基于国有产权一致性之上的共同社会利益目标,在政府的信誉担保下,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了国有大中型企业,正是这种国有商业银行。政府和国有企业的纵向一体化契约关系替代了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的短期信贷契约,使得三者更像是一个企业组织,这一企业组织的建立从初衷和结果两方面讲都节约了交易费用。
2.2.4银行角度
中小企业融资难情况的出现不只由上述原因造成,我国银行体系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是造成这一现象因素之一。
首先,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洪晖晖(2005)认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依然秉承“抓大放小”的观念,眼光多投向国有大型优质企业,而忽略了信用程度和资信等级均不高的中小企业群体。
虽然近年其发放贷款向中小企业倾斜,但是由于服务中小企业的成本高。收益低而且审批程序格外严格,所以对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依然有限。不管是在机构设置。信用评级。贷款授信权限方面,银行的机制都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对贷款的需求。
大型企业的存续风险小,且贷款量大次数少,相对中小企业来说成本就要低很多,所以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定位虽然在近几年有所改变,但是仍然是面向大城市。大企业的“双大”战略。在当前银行进行市场化改革。加强风险管理,降低不良贷款比例,追求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大环境下,各银行在盈利最大的经营目标下,其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不高,中小企业单纯依靠贷款不能满足其自身旺盛的资金需求的。企业的规模与贷款申请受拒绝的概率存在相关性。
其次,中小银行的定位出现偏差也使得银行系统的服务对象单一。武琴(2008)指出各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经过两次大规模的整顿有了一定改善,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是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它们也急于争取大企业。大客户以取得更安全的收益,这种不恰当的定位导致市场的缺失,也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区域性银行,其应该发挥“立足地方。服务地方。特色服务”的优势,在市场定位方面应该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支持。目前城市商业银行与信用社发展战略与国有商业银行的模糊定位不利于其自身优势的发挥。这类的区域性银行应该着眼于中小企业的需求,争取国家的政策扶持与帮助,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服务对象上拉开差距,走出区域性银行发展的特色道路,同时支持了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弥补了市场的当前金融市场的不足。
再次,银行内部信贷人员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不高。邱翠兰(2008)指出银行内部缺乏竞争机制,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着缺陷。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实行了事实上的信贷风险终身责任制,将信贷风险与信贷人员的职位。工资。奖金等挂起钩来,并追究终身责任,而与其对立的正面激励却相对不足,这使得信贷人员偏于保守,滋生“无过就是功”的消极思想,普遍存在着恐贷。惧贷心理。对信贷工作的人员,相对贷款给优质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因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自然有着高风险的一面,但与高风险伴随的高收益在这里却没有表现出来,因此相关的信贷人员缺乏发放信贷的激励,积极性不能很好地调动起来。
2.2.5宏观政策方面
中小企业融资畅通离不开政府的扶植和支持,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及完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即使是美国和日本这些世界上最为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也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特殊关怀。但是,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着不足。陈玮(2008)认为我国政府政策在搞活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便利上没有像其他国家一样,提供许多优惠条件。长期以来,我国对中小企业发展不够重视,支持力度不够,某些政策导向,如呆坏账核销政策。
事实上的信贷人员责任制等会使银行对中小企业授信顾虑重重。
首先,我国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不完善,在约束中小企业管理与市场行为方面存在缺陷;在贷款出现市场性风险或信用风险时对中小企业惩罚不严格,执法环境差。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不规范,加剧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的困难。
其次,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市场失灵的结果,当市场失灵且普遍存在时,由政府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干预市场具有明显的提高整体福利水平的效果。但是我国政策没有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未能及时弥补市场的不足。另外,国家只有在近年来才开始大力发展民营。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以往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制约也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障碍。
再次,我国缺乏全国性的担保体系和信用评估机制。监督机制。担保与信用在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方面有着重大的作用,担保体系与信用评估机制的不完善都使我国中小企业面临更大的融资困境。
最后,我国不支持民间金融的发展,对民间金融的活动做了严格的限制,这造成我国数目庞大的民间资金的浪费,同时也使其不能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