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推进机制的创新
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一个标准化操作平台,通过平台的统一操作,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银行。担保公司以及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同时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机制,融合了市场与社会两方面的力量,也兼顾了两方面的优势与弱点,提供了一种成功的融资范例,推进了金融机制的创新,促使更多类似的金融机制的产生,为经济中的各个参与主体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下面从上述几个方面入手,详细说明中小企业融资创业平台的优势。
16.1优化信息结构,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
信息不对称广泛的存在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社会经济活动各主体之间存在不完全竞争,也使得一些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主体在竞争中处于劣势,无法平等地参与竞争。然而在实际中,完全的信息对称如果不是说完全不可能达到,至少也是很难实现的,但优化信息结构,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使得经济活动的各个参与主体能够相对平等地参与竞争一直是经济体系所追求的一个目标。在本书中涉及的银行。担保以及中小企业之间就存在着极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是由于这些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突出,使得银行难以在中小企业这块巨大的市场上有效的开拓市场,也使得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的担保行业举步维艰。
16.1.1银行。担保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在信贷市场上,关于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广泛存在着的:企业拥有银行所没有掌握的关于企业当前状态的私有信息。在贷款前的信息不对称被称为事前信息不对称,在贷款后的信息不对称被称为事后信息不对称。事前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即选择向银行贷款的企业是银行所不想要的类型,如高风险企业。事后的非对称信息会导致道德风险,即借款人会采取对自身有利而对银行不利的行动,如进行高风险(同时也是高预期收益)的投资。
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银行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获取尽可能多的企业信息。获取企业信息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直接获取和间接获取两类。
直接获取借款企业信息指的是银行直接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审查和监督的方法,一般可以分为事前筛选和事后监督两类。由于银行面对着大量的不同类型的企业,直接获取企业的信息需要对相关行业和企业有相当了解的人进行,为此银行甚至需要成立专门的部门,引进专业人才,但这样就会引起银行方面成本的增加。所增加的成本主要为筛选成本和监督成本,所谓筛选成本是指在贷款合同签订前,银行为取得企业相关信息而付出的成本。监督成本是在贷款合同签订后,银行为了确保借款企业按照合同的规定使用资金和偿还资金所付出的成本。目的是了解企业的贷款用途和资金流向,减少企业的道德风险,维护银行的利益。事前筛选相对于事后监督乃至事后追偿更具有主动性。事前筛选可以减少逆向选择给银行带来的损失。银行进行事前筛选的目的,一是为了审核贷款申请企业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贷款的要求;二是为了对贷款申请企业进行分类以确定它们的适用利率。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管理不够规范,信息透明度较低,因而银行在给中小企业贷款时承担着相对更大的风险。而且中小企业贷款规模较小,对银行来说进行事前筛选和事后监督都是相对不划算的,因此银行一般都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抵押或者担保,并且常常要求相对大企业而言较高的利率。
银行间接获取借款企业的信息则主要通过和担保公司合作实现。由于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需要贷款的公司提供担保,为了降低其担保风险,担保公司必然要在考察申请担保的公司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也积累了许多公司的信息,而担保公司也主要依赖其对申请贷款公司的准确判断以及雄厚的实力获取银行的授信。在担保公司介入到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中来的时候,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主要有担保公司承担,而担保公司在获取信息上的优势则降低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也降低了整个融资体系的系统风险。
在发达国家的融资体系中,担保公司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方面做得较为成功,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市场体系,担保公司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重要一环,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由于担保行业的发展较晚,而且在政策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到目前为止,担保行业整体而言实力不强。由于担保公司实力的原因,一方面担保公司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时常常要求较高的反担保要求,使得一些需要贷款但无法满足反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无法从担保公司获得贷款担保;另一方面,担保公司在出面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时,难以消除银行对贷款安全性的担忧,获得银行对其的授信。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因素,虽然有担保公司可以相对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与融资体系的系统风险,但中小企业仍然难以获得银行方面的贷款。担保公司目前的状况仍然难以起到从根本上改变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现状,无法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通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寻找新的融资方式,结合当前社会中的各方力量以更加有效地降低信息不对称与参与主体不对等的问题,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16.1.2信息不对称的降低
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通过以下几方面的措施减少了上面提到的这些信息不对称问题。
首先,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中的审核方是多家担保公司组成的风险评估决策委员会以及银行。就单家担保公司而言,由于其行业和地域的局限性,因此其在获取各类中小企业的信息时并不一定比银行更有优势。而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集合了多家担保公司,这样就能够比较全面和客观的评估分属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的申请者,以有效降低中小企业与创业融资平台间的信息不对称。
其次,通过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进行贷款可以使操作标准化,并且能对贷款企业的资金使用状况以及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因此创业融资平台同时也成为信息共享的平台。中小企业通过创业融资平台提出贷款申请时,其提供的信息将被平台记录,同时为了审核贷款申请企业的经营状况与发展前景,平台中的担保公司和银行将对中小企业的信息进行调查与评估,并将这些信息记录在案,这样不论是申请到贷款的企业,还是未申请到贷款的企业,其信息都在创业融资平台中保存。随着时间的积累,企业的重复申请,创业融资平台所记录的中小企业信息也将更加全面与客观,对贷款申请企业的审核也更加公正客观,并能有效地降低担保公司和银行在审核中小企业时的成本。
最后,由于银行和担保公司在同一平台上操作,两者的身份对等,而且参与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的担保公司较多,担保公司集合的实力较强,这也提升了担保公司在与银行进行合作时的话语权。银行与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信息了解各有侧重,也各有区别,银行和担保之间的合作使得双方的信息可以共享,这也使得创业融资平台对中小企业信息的搜集更加全面。
上述三个方面的因素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在贷款申请时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同时也有效降低了银行与担保公司在搜集中小企业信息时所付出的成本。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降低使得担保公司愿意以较低的反担保条件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银行也愿意向合格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同时信息收集成本的降低也使得中小企业贷款的利息可以得到降低。除此之外,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还有效地降低了贷款的风险。创业融资平台通过多家担保公司集合进行担保,实现了风险共担,而多家中小企业的集合贷款则实现了风险的分散。同时由于政府资金的加入使得贷款的风险进一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