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承接载体,整合了政府。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的优势资源。该金融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了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及对接优势,并以独特的方式引入财政资金使其巧妙实现了资金引导和信用增级功能;通过该平台,商业银行开创了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模式,在解决中小企业信贷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同时降低了信贷风险并扩大了客户群;针对单个担保公司存在规模小。担保能力有限的制约,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创新性的引入成员担保公司模式实行联合担保,成员担保公司通过抱团增信和缴存风险准备金等方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充分利用担保公司的信息优势及地缘优势的基础上,加强了中小企业贷款的贷后监督,保证了贷款的按期顺利偿还。中小企业成长贷款融资平台对该主体方的引入,实现科学化的介入方式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及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保证平台顺畅安全的运作,在充分保证各主体方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下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10.1平台载体: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是平台运转的核心载体,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的介入体现了该平台是由政府引导。财政资金支持的运作模式。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的产生是在省中小企业局的组织协调下,由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共同出资建立的,它承担整个平台运作的统借统还的职责。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的成立是融资平台建立的基础,一系列操作流程与章程制定均有促进中心贯彻执行,它的作用贯穿于中小企业通过平台进行融资的全过程。
10.1.1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政府作用
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较为详细的论证了政府的三大职能。首先,“君主的义务,首先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不受社会的暴行与侵略”;其次,“君主的第二个义务,为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侮和压迫,换言之,就是设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最后,“君主或国家的第三种义务就是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现代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加强和改善政府宏观调整的必要性,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如何有效履行自身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根据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政府职能将完成根本性的转变。
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一部分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政府法律法规的制定。
颁布的规范与否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融资行为和融资效率。完善和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对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规范融资行为和提高融资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前提和保证条件。在发展中小企业资本市场的过程中,政府应该注意其作用的发挥。一方面,中小企业资本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调控。完全自发的资本市场会造成混乱,政府有必要从宏观的角度对中小企业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发展进程和运作模式做出全面的规划。政府在这里的作用主要是规范市场行为。引导投资方向。提高优惠政策等。另一方面,政府的行政干预和政策变动又往往会导致市场行为的扭曲,造成系统风险的异常增大,因此保证中小企业融资健康发展的关键是谋求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的最佳组合,政府的作用是设立“游戏规则”,制定配套的政策法规。为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应尽量避免政府行政介入或直接成为市场的参与者,同时政府应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有效性。
10.1.2创业融资平台中政府作用的巧妙介入
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由于企业规模。信息获取以及信用等级等方面的制约因素,中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发展的起步阶段。然而,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因此,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这对于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政府推动传统的中国来讲,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中如何定位非常重要。尽管融资本身是一个较专业化的活动,但它所涉及的面非常广泛,这就决定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内容十分庞大,其间不仅涉及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本身的建设,而且还涉及法律服务体系。管理服务体系。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等内容。以此来形成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网络,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各种制度保障。环境营造和技术支持。
积极有效的政府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搭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中,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是政府发挥作用的媒介,它充分利用了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势,把平台的各关系方融合在一起,整合多方金融资源。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政府积极发挥了信息服务。中介服务。咨询服务以及融资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制定等其他金融服务,保证了整个融资平台的顺利健康的运行。
首先,在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筛选推荐的基础上,由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择优选择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强。业绩良好的优质担保机构,吸收为融资平台的成员单位;并由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与商业银行就执行额度。期限。利率等贷款条件进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将该商业银行吸收为该融资平台的合作银行。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作为政府部门,对进入融资平台的成员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具有决定权,其在融资平台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次,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下设风险评估决策委员会,该机构成员由中心负责人及平台成员担保机构负责人组成,此外,风险评估决策委员会还下设了由经济。金融。财会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评估小组,专门负责申请金额较大。需经专题讨论的项目审批。当成员担保机构把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上报给融资平台时,风险评估决策委员会负责企业筛选和项目评估,如符合要求则报合作银行最终审批同意后确定为最后的用款企业。最后,审批通过的项目由商业银行以打包贷款的方式向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放,并由该中心转贷给用款企业,实现融资平台贷款的顺利完成。
在整个过程中,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制定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及成员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比率等,在平台运作中负责监督成员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及中小企业用贷状况,实时控制风险。融资平台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很好地把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结合起来,明确政府与市场在平台建设中的功能与分工。政府将在政策制定。宏观布局。管理监督中发挥主要作用,对符合国家发展策略和地方产业政策。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暂时存在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支持;市场方面则主要根据经济需求,由经济实体自主结合并实施,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的活力,加强产品的竞争力。
10.2贷款提供者:合作银行及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是该平台金融服务中的贷款资金的提供者,通过与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成为该平台的合作银行,并在合作协议中就执行额度。贷款期限及利率等贷款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商业银行在该平台中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贷款的审批,其审批程序与一般贷款的审批并无本质差别,其特别之处主要体现在平台贷款的审批采取打包贷款的方式向中心发放贷款。
10.2.1信贷融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地位
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信息的不对称性。中小企业融资,相对比于其融资规模,相关的信息成本比较大。因此,节约信息成本的融资形式对中小企业是适宜的。债务融资作为一个短期的融资形式和固定清偿的融资形式,需要的信息较少,节约了信息成本和契约成本;但其缺点是限制了企业投资风险在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理分摊。在一定意义上,中小企业融资结构正是节约融资交易成本和在借贷双方合理分摊风险之间的平衡,是处理信息不对称及其潜在危害的一种机制。另外,因为中小企业外部融资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在其外部融资过程中,需要一个机构来代表债务人或外部股东对企业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包括事前的筛选和事后监督。包括银行在内的机构投资者或金融中介被认为适合担当这个角色。银行作为一个“较大的”债权人,被认为具有对企业进行事前筛选和事后监督的激励和相应的能力。银行的信贷融资是中小企业债务融资中的关键环节。
Nakamura(1993)讨论了结算账户在银行获取中小企业私有信息,进而形成对中小企业贷款优势方面的重要作用。从商业银行性质而言,它是一个提供较综合的金融服务的机构,银行和企业发生着广泛的业务联系。其中银行的结算作用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尽管其他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中形成一定的结算功能,但无论结算网络和结算的规模和额度,其他金融机构都无法与商业银行相匹敌。通过结算账户显示的企业现金和交易信息,银行可以获得其他金融机构不容易获得的关于企业偿还能力等方面的私有信息。如果获取中小企业私有信息对中小企业融资是重要的,银行就可以借助这个信息方面的便利发展起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优势。在许多国家,中小企业银行信贷融资在企业全部债务融资中的比重,比大企业要大。
从我国金融制度演进路径和现状来看,我国的金融体制属于银行主导型,银行融资形式是我国唯一比较成熟的形式,相关的法规和运作实践也比较成熟,银行融资在我国企业融资中具有其他融资形式所不可比拟的作用。
对银行管理制度和信贷体制进行适当改革,以适应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是最为现实的选择,可以对中小企业融资带来及时的改善。也就是说,就我国目前的信用环境和立法。司法现状而言,银行信贷融资市场还是一个最容易发展的市场。银行主导的金融体制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制创新的一个初始条件,发展和完善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是发展其他类型市场的一个重要起点。发展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市场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论体系,对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其他形式的发展,也会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