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化和体制改革进程的不平衡导致东中西部地区经济主体创新的动力存在差异
利用外资是东道国获得外部技术资源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东道国能否从技术转让和技术外溢中内生技术创新能力,首先取决于经济主体技术创新的动力。从我国现有情况看,东中西部地区经济主体创新的动力存在一定的差异,至少表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其一,各地市场化进程不同。经历了30年的市场化改革,我国经济已经基本上从计划经济的轨道转上了市场经济轨道,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但是,从区域而言,市场化进程是不平衡的。由表3可知,东部地区市场化进程较快,中部次之,西部较慢。一般来讲,技术创新的动力主要来自利益的驱动和竞争的压力,而市场机制越健全,其竞争压力的传导机制越完善,因而经济主体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就越大。Kokoo(1996)认为只有在完善的市场体制下,外资企业才能通过竞争效应迫使东道国企业加强研发投入以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由于东部地区市场机制较完善,内资企业的产权相对更清晰,因此,内资企业获得FDI技术外溢的动力较强。它们往往会较主动地学习外资企业的技术、营销方法和管理手段,也会较主动地与外资企业建立前后向产业关联,并增加企业的研发活动。例如,2006年东中西部地区的专利授权量分别为159962项、26717项和21904项,相应的人均分别为2.96项/万人、0.64项/万人和0.62项/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为15882项、3643项和2674项,相应的人均分别为0.294项/万人、0.087项/万人和0.076项/万人。
其二,部分地区的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缓慢。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国有企业仍然处在向技术创新主体的转变过程中。从国有企业的改制情况看,90%以上的国有企业已改为国有控股公司以及部分上市的股份公司,但国有股的比重平均仍在65%以上。这种股权结构必然导致企业技术创新的自主权是不充分的,而且企业经营者事实上不承担技术创新投入产出的风险。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来源一是靠银行贷款,二是靠贴息的国债。因此,大多数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积累能力比较弱,还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和资金投入的能力。在2006年,东中西部地区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占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6.28%、50.13%和58.95%,即中部地区比东部地区高23.85个百分点,而西部地区则比东部地区高32.67个百分点。可见,我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在东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的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受传统体制惯性影响较大,经济缺乏生机和活力。
2.各地的经济基础和科技进步环境存在差异,吸收FDI技术外溢的能力有所不同
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是非平衡发展的,由于发展基础不同、区域资源禀赋不同和国家政策的倾斜,各地的经济环境和科技进步环境存在很大的差异,如表3所示,东部的人均GDP最高,为中部的2.10倍、西部的2.47倍。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综合排序也是东部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低,其相应的研发强度也出现了同样的现象。
一个地区的科技投入不仅对当地的科技进步具有促进作用,而且,由于科技投入可提高当地的技术水平,也即可增强其对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因而也可获得更多的FDI技术外溢。Kinoshita(2000)通过对捷克制造业的分析,提出了国内研发的增加可提高国内企业对FDI技术的吸收效果。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R&;D经费支出不仅偏低,而且在区域之间还出现不平衡。如表3所示,在2006年,东中西的R&;D强度(R&;D经费支出与GDP的比重)分别为1.59%、0.86%和0.92%,大中型工业企业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8%、0.7%和0.6%。
此外,跨国公司在向其东道国子公司转移技术的同时,还对所雇佣的当地员工进行培训,包括现场指导、举办讲座、外派培训,甚至到投资国接受系统教育等。Lester(1981)分析发现美国跨国公司在马来西亚出口加工区的子公司,一般性的管理技巧已基本上转移给了当地员工,Katz(1987)指出许多拉美当地企业的经理人员早先一般都任职于跨国公司子公司,并在那里得到了良好的培训。因此,当地劳动力素质和三资企业就业人数所占的比重都是影响技术溢出效应强弱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讲,当地劳动力素质越高,其学习和模仿能力越强;三资企业就业人数的比重越高,外资企业有关产品的设计、款式、生产工艺、用料、成本等多种有价值的信息就更有可能外溢。一部分接受过跨国公司培训的员工后来为当地企业所雇佣或者自办企业时,素质较高的劳动力更有可能把由此获得的技术、营销、管理知识扩散出去,成为推动当地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东中西部地区大专及以上人口所占的比重分别为67.84%、47.67%和41.43%;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286、229和226人;三资企业就业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重分别为20.87%、3.14%和1.81%。
由于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基础、科技进步环境、劳动力素质及三资企业就业人数比重等都呈现出东高、中一般、西低情况,因此,东部地区吸纳FDI技术溢出的能力也就更强。
3.利用FDI的区位聚集和产业集聚使东部地区利用外资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一直是中国吸收FDI的热土,这既与我国实施的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有关,又得益于东部地区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加之FDI本身具有聚集效应。
其一,倾斜的外资政策。20世纪70年代后期,我国开始由均衡转向非均衡发展战略,优先发展东部。在引导外资流向的政策上,国家也向东部进行了倾斜。从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到沿海经济开发区,东部地区率先对外开放,先发优势推动外资先期进入,并使我国利用FDI具有明显的区位集聚特征。据统计,截至2006年,东部利用外资的数量遥遥领先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在外商直接投资的项目数、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东部地区所占比重分别为83.02%、86.61%和86.85%,而中部分别为10.77%、8.12%和8.79%,西部则仅占5.53%、5.14和4.35%,且平均每个实际利用外资项目的规模都远远超过中部和西部地区。而且,跨国公司在华的研发中心也同样出现区位集聚,主要集中在以北京为中心的环渤海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和以深圳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
其二,区位集聚的特征给引资当地形成了一些有特色的产业集群。当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垂直专业化生产贸易模式时,一大批中间产品供应商往往会大批跟进,这就产生了“产业集聚”现象。产业集群由于其规模经济及已积聚的技术、管理、人力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可使外资企业获得更多的利益,从而进一步吸引大量外商进行投资。而外商投资的大量涌入,可进一步强化产业集群,从而提升地区的产业优势。例如,在2006年,东部地区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吸收了全国64%的外资和49%的世界500强企业,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长江三角洲是聚集了全国30%左右的外资和上百家500强企业的电子信息产业带;珠江三角洲由初期引资战略下的劳动密集型的“三来一补”加工产业逐渐向目前的资本、技术密集型IT、家电产业转变,形成了珠江东岸的信息产业集群和珠江西岸的电气机械产业集群。与东部的产业集群相比,处于利用外资初始阶段的中西部的优势产业主要集中在资源密集、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加工型的重化工业部门上,且还没有形成明显的具有特色的产业集群带(何艳,2007)。
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在全国54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中,东部32个开发区的平均规模,地区生产总值为西部13个开发区平均规模的5.0倍;工业增加值为5.8倍、工业总产值为6.9倍,税收收入为5.1倍,进出口总额为25.6倍,外商实际投资为6.2倍;中部9个开发区的平均规模约为西部开发区平均规模的2.4~3.8倍(魏后凯,2008)。从区域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角度来讲,当众多相互关联的企业聚集在一起形成产业集群时,加剧了企业间的竞争,也加强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从某种程度上讲,当聚集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聚集区域将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产业生态链”和“经济生态圈”,使其中的外资和内资企业都能从中受益,可产生技术创新的外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范围经济,并有利于各种新思想、新观念、新技术和新知识的传播,促进知识和技术的转移扩散,具有集群式创新优势。
4.FDI的梯度转移使中部地区的要素潜力逐步显现,技术创新能力得到逐步提高
新产品销售收入可以反映各地的创新产出能力。为比较FDI对各区域创新产出能力的影响,本文对新产品销售收入进行回归分析。对式(1)进行适当修正,则可得: lnNSit=a4+α4lnLit+β4lnKit+γ4fit+εit(5)式中:a4表示常数项,NSit表示第i地区第t年的新产品销售收入,α4、β4和γ4都为相应的系数;其他字母含义同上。
外资企业家密度对新产品销售收入有积极影响,且中部较高、东部次之,西部不明显。这是因为在中西部地区,许多企业缺乏洞察、捕捉、把握市场机遇的能力,缺少销售渠道,而外资的进入,带来的是“一揽子要素”,不仅包括技术、管理、制度、理念,而且拥有国际销售渠道。近几年来,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市场环境、劳动力素质等方面与东部地区差距开始缩小,而劳动力、土地成本又明显低于东部地区,尤其是外资企业利用自己的国际市场销售网络可将中西部地区资源、要素潜力转化为经济收益。“低成本”、“市场导向型”的研发给中部地区新产品市场开发带来正面促进的积极影响。而西部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还未跨过FDI起积极作用的门槛,故外资企业家密度系数尚不显着。
(三)FDI对我国区域核心技术能力提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替代”甚至是“挤出”效应
FDI对中国区域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影响具有双重性,即技术“外溢”效应和技术“挤出”效应,其影响程度与技术本身所属的原创程度、对企业的重要性及当地企业的吸收能力相关。
首先,从技术的层次来讲,核心技术较难从技术外溢中得到。就专利而言,可分为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相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水平较低、难度较小,内资企业较容易通过外资企业的生产和销售直接获得这类技术信息,并在“干中学”、“看中学”来促进这类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而发明技术因其难度较大,外溢相对较小。因此,外资企业家密度对全国及东、中部地区的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的标准化系数均大于相应的对专利授权量的标准化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