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初以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推进力量和载体开始转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力量。前者主要体现在各类区域内部的市场经济型企业(民营企业等)的跨区域发展和产业转移,以及建立企业内的地域分工体系的行为上。后者则体现在外商投资企业和跨国公司在长三角各次区域间建立的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明确分工的产业布局体系上。政府的行为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力量和载体,但是政府的力量主要体现在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客观趋势,采取消除妨碍商品和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提供区域协调的公共产品,促进区域经济进一步紧密化主观行为方面。
由此可见,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其主要侧面已经不是一种主观计划的东西,而是随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改革,以及对外开放而来的一种客观的区域经济整体化进程。
一、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IMS‐GT的比较
我们从空间概念、一体化动因、特征类型、动力因素和结构、一体化的载体、一体化效应(静态)、一体化效应(动态)和一体化效果衡量等方面对IMS‐GT和长三角的异同进行比较。
(一)IMS‐GT和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共同点
1.同属于三个平行的行政单位
与新加坡,柔佛州所属的马来西亚和廖内群岛所属的印度尼西亚之间的关系一样,上海、浙江和江苏在行政上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同时,它们又都具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所以,在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时不能仅仅依靠一方的力量,需要参与方在多个方面、多个层次上进行相应的协调。
虽然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参与方的各地方政府之上还有中央政府的存在,但是在中国转型经济背景下,只宜在罗尔斯正义原则的基础上对参与三方进行协调,不能以损害一方的利益为代价来推动另一方的发展,否则将降低有关各方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积极性,也会损害以区域经济一体化来推动市场化的发展目标。
2.地理上的相近性
地理上的相近性,是IMS‐GT和长三角区域实行一体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地理上的相近性,两个地区内部各次区域的居民在历史上就存在着相对密切的经济往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进行区域合作的共同利益不断增加,进而产生了一体化的要求。也是由于地理上的相近性,使得要素和产品流动的广义运输成本相对较低,一体化容易为各方带来较为理想的收益。
衡量地理相近性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时间距离,即双方发生经济往来所需要耗费的时间,因而加强区域内交通建设、减少交易的时间成本、提高合作效率尤为重要。
3.紧密的文化和历史传统上的联系
在IMS‐GT,新加坡原本是从马来西亚独立出来的,而江、浙、沪地区在历史和文化传统上属于中国的“江南”地区,或者说“吴越之地”,三地之间具有紧密的文化和历史传统的联系。这种紧密联系的一个标志是区域内部各次区域之间广泛而绵密的社会网络的存在。
4.一体化的推动力量主要在于区域内部
新加坡是亚洲新兴的工业化国家,是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发达;柔佛和廖内也分别是马来西亚和印东尼西亚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地区,同时,它们之间又存在着各自的比较优势和共同发展的利益,从而有推动区域一体化的意愿和力量。与此相对应,上海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也是我国的贸易、金融中心之一;浙江和江苏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并建立起了各自的优势产业,在各自的地域内拥有一大批优秀的企业。出于长三角地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三地之间出现了一体化的动力。
由此可见,构成内生发展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参与方,如IMS‐GT的新、马(柔佛)和印东尼西亚(廖内),以及长三角的沪、苏、浙,在经济发展方面具有共同性和差异性。共同性在于参与一体化各方都具有良好的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发展的内部动力强劲;差异性体现在各方在资源要素禀赋的差异以及由此体现的不同的比较优势的存在。由此,导致彼此有强烈的区域经济合作要求。
与主要推动力量处在外部的一体化形式(如图们江成长三角)不同,内生力量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更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少受到外界因素的制约,一体化进程相对更容易进行。
5.区域内部都拥有一个主导中心
经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在IMS‐GT和长三角区域内部都存在着一个相对发达的参与方,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在IMS‐GT中,这一主导中心是新加坡,在长三角区域中则是上海。
主导中心不同于传统的区域经济学中的所谓增长极。主导中心在一体化过程当中起的并不是一种简单的资源吸纳和扩散的作用,在区域内部更多地起着一种资源整合的中心作用。以新加坡为例,它作为IMS‐GT的中心,是区域内的信息中心,有利于区域中的企业通过它发现自己和他人的相对优势,合作互利;同时,它也是区域内的金融中心,引导着区域内的资本流动、融通和产权交易;另外,它还是区域的投资贸易中心,吸引着外资通过它流向IMS‐GT的其他地区,也是这些地区企业进行国际贸易的中转港,上海在长三角中也有类似的作用存在。
(二)IMS‐GT和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不同点
(1)IMS‐GT是跨国经济区域,而长三角是一国国内经济区域。
(2)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带着明显的国内转型经济的特征,一体化的进程会带来相应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收益,通过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和产业转移,打破了传统体制的资源控制格局,形成了制度改革的空间,而IMS‐GT以及一般意义上的成长三角基本没有强烈的体制转型需求。
(3)中央政府的政策导向和行政协调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的重要影响,而这也是IMS‐GT所不具备的。
二、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四项基本关系
通过IMS‐GT和长三角区域经济的比较研究可以发现,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有四个方面的基本关系需要正确把握。
(一)政府和企业的关系
在长三角中,不同地方的行政部门有着各自的利益所在,当浙江和江苏的一些企业迁往上海时,当地政府便会加以阻挠,以维护本地区政府部门的既得利益。这是中国转型经济期间的地方分权、财政分灶制度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有人建议,为了促进长三角的一体化,需要构架一个处于江、浙、沪之上的行政单位,依靠行政手段消除地方政府间的隔阂,鼓励企业间的合作和融合,来加快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借鉴成长三角的经验,对照长三角的现实状况,笔者认为,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同时准确定位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角色是处理好一体化进程中政府和企业关系的关键所在。
1.一体化过程中,要坚持以企业为主导力量,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成长三角的发展,最初源于区域内私营部门谋求经济利益的需要,这是成长三角的基本特性,也是一体化形成和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区域内的企业出于竞争、盈利和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会自发地寻找合作、兼并的对象。资本和技术也会随着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区域内进行配置和流动,从而带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意识最为真实的表达,因而也是最有效率和最能持久的动力。
长三角地区存在着一大批优秀企业,它们在经历了原始的创业和成长阶段之后,有进一步提升自己,参与国内外竞争的需要。于是便具有突破地域限制,在更大空间中寻求发展、合作或融合的强烈动机。这也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动力。在推进一体化的进程中,最基本的做法,就是充分发挥企业的自主性和市场的有效性,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这是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最为适宜的方法。
2.政府的职能在于加强区域内的社会资本体系建设,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发挥应有的协调和辅助作用
在一体化区域内进行统一的社会资本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制度建设,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得以发展的基本前提之一。区域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因投资成本过大、投资回收期过长或是投资的机会成本过高而常常使得企业不愿积极参与,需要政府的协调与合作。同时,人力资本和劳动保护政策、投资贸易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和制度的构建,有利于降低社会和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也有利于区域一体化,也需要政府出面构架。
对于设立一个统一的行政单位来推动长三角的一体化,这需要慎重对待。
如果在江、浙、沪三地政府之上架设一个行政单位的话,若其没有实权,则形同虚设;如拥有实权,则会对中国现有的行政体系产生大的冲击。更重要的是,政府如果运用行政手段实行一体化,会扭曲企业一体化的真实意图,很可能会损害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二)内部驱动力和外部驱动力的关系
一些研究者根据产业推动部门的所在将成长三角分成两类。其中一类的产业推动部门主要在区外,如东北亚的“图们江成长三角”,推动部门主要在韩国、日本。另一类产业推动部门主要在区内,如东南亚的“印-马-新成长三角”,即IMS‐GT,推动部门主要在新加坡(李清等,1998)。
处理好区域内外部驱动力的关系,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有利因素,对推动区域一体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1.要重视区域内部经济的发展,不断提升竞争力
成长三角的发展经验表明,驱动力源于区域内部的成长三角要比那些产业推动部门位于区域外部的成长三角具有更强的一体化动力,也较后者更少受外部因素的制约和外部条件变动的影响,具有更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其中心城市上海更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对全国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长三角所属的江、浙、沪地区在历史上原本就是一个统一的自然经济体,有很深的经济、文化联系和渊源。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长三角内部出现了强大的一体化驱动力。这一驱动力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资源优势互补、合作互利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基于其雄厚的内部经济实力和快速增长的势头。不断提高区域内部经济的发展水平,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力,对于推进一体化进程、巩固一体化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2.要重视外资的引进,建立利用外资的协调机制
在东南亚成长三角的发展中,FDI起到了重要的作用。IMS‐GT中,印度尼西亚的廖内群岛和马来西亚的柔佛州接受了许多发达国家通过国际产业转移而来的企业,吸收了大量的外资,极大地提高了当地的制造业规模和水平,促成了当地产业的升级。从而缩小了与新加坡经济发展的距离,促进了IMS‐GT一体化的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过程中,FDI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大量的FDI以上海为媒介流向了江苏、浙江地区,且大部分流向了制造业和第三产业,弥补了当地资本和技术的不足,加快了当地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对缩短这些地区与上海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实现区域一体化起到了很大的帮助。所以,我们应该把长三角看成是吸收外资的一个整体,建立利用外资的协调机制,并利用上海的国际影响力,将更多的外资合理地吸引到适当的产业和地区,促进长三角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产业升级。
(三)合作和竞争的关系
合作和竞争是区域一体化中经常要遇到的一对矛盾,对其采取的措施的优劣往往影响到区域一体化的水平和质量。
1.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合作互利
经济互补性是成长三角的主要特征之一,也是引起成长三角中企业寻求区域合作的重要诱因。IMS‐GT就利用了新加坡在金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和马来西亚及印度尼西亚在能源、制造业等方面的优势获得了互利合作,促进了整个区域的共同发展。
长三角地区在社会、经济多方面也有着诸多的合作基础。上海同新加坡一样,在长三角区域中有着金融、信息以及科学技术资源方面的优势和较大的国际影响力,而浙江和江苏则拥有较为雄厚的制造业基础,有着许多优秀的企业和企业家,它们之间同样具有优势互补效应,能够获得1+1>2的效果。另外,长三角地区在交通、旅游以及其他第三产业的发展方面也具有同样的互补性和空间上的可达性,能够从一体化获得较大的利益。
2.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鼓励企业进行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IMS‐GT在促进区域内企业竞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其主要措施有减少甚至取消区域内的关税壁垒,简化区域内企业投资登记和兼并等方面的程序,让企业在市场机制下自主竞争,优胜劣汰。
一些研究认为,长三角区域内存在十分严重的产业同构,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笔者认为,应该将地区间的“产业同构”区分为在地区行政壁垒保护下形成的产业同构和经济发展的自然进程形成的产业同构。前者可以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解决;后者则是产业分工的表象,且这种现象表明了区域内存在着企业竞争的平台,有利于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