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区域内企业竞争,重要的是在长三角建立一种以市场竞争为基础、非行政扭曲和垄断势力扭曲的竞争体系,逐步限制地方政府参与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资源配置功能。必须要注意的是,推动企业之间的竞争和兼并并不是一种“窝里斗”的现象,通过正常的竞争,推动企业的跨区域发展和一体化进程,能够有效地推进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企业和区域创新能力,并进一步加速区域一体化进程。
(四)主导中心和其他地区的关系
由于长三角和成长三角一样,都是由平行的多个行政单位构成的,有着各自的经济利益,所以厘清主导中心和非主导地区的关系可以增强区域内共识,减少摩擦,使区域一体化健康发展。
1.加强主导中心的影响力,充分发挥辐射作用
在IMS‐GT中,新加坡以其在区域内以及国际上的特殊地位,对区域内的资源整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整个IMS‐GT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长三角地区,上海作为主导中心和首位城市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行政区划,以及由此而来的行政干预对区域经济的影响,还有长三角地区事实上存在的多核心城市群结构,使得上海的首位城市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其中一个重要的指示器是上海第三产业的发展状况不尽如人意。主导中心城市最重要的功能是服务功能,是第三产业的发展,但由于区域行政壁垒,以及包括区位黏性(路径依赖)等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上海服务业的辐射半径基本上还是局限在上海行政区域的范围之内。尽管上海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2006年的人均收入水平已经达到7000美元以上,但第三产业的比重依旧徘徊在50%左右,远远低于纽约、伦敦、东京、巴黎等国际中心城市的水平。如何发挥上海主导中心的作用,关键在于上海首先应该积极地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首先自破壁垒,把自己定位于长三角的上海、中国的上海和世界的上海,而不是上海的上海。同时,充分发挥各地区、各城市的比较优势和独特的“魅力”,“大气谦和”,在一体化的进程中自然地显露出上海的主导作用,激发出对整个长三角的影响潜力。
2.合理定位非主导地区,带动一体化区域的整体发展
从成长三角的经验可看出,一体化地区中的非主导地区是一体化区域中的重要组成地区。和增长极理论中所谓的外围地区不同,非主导地区并非主导中心的附庸,而是主导中心在政治上的平等伙伴,在经济上互动发展的重要支撑。
非主导地区在支持主导中心发展的同时,自身也从区域经济合作中获得了利益,它们与主导中心的发展水平将随着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而缩小,它们与主导中心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双赢的关系。
由此可见,非主导地区应该抛开行政区划的影响,争取在支持主导中心发展的同时提升自身的发展水平,而不应过分强调和追求自己和主导中心的平行地位,“划地而治”,相反它们更应该和主导中心一起提升自身的经济实力,成为一个更大区域中的发展中心,这有利于参与一体化进程的各方合理定位,促进一体化区域的共同发展。
此外,还应指出,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多方面的,需要具备空间和时间上的可达性,若仅从行政区划来划分一体化区域,便会失去区域一体化的现实意义。
三、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属性及其比较
本节将以与成长三角对照比较的形式,从一般化分析的视角给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属性。
(一)空间概念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空间概念是一个国家内部在具有共同的地理特征、且彼此相邻的行政区域之间经济活动的整体化。比较成长三角和其他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空间特征,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空间特征在于它是一个国内经济区,而非国际经济区。但是正如笔者在本书开始所阐述的那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的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方针路线,以及地方分权、财政分灶的经济政策,使得中国的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地方政府在区隔本地区和外地的要素、资源以及市场、相对独立地处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经常性的经济管理事务方面,具有某种“国家”的属性。于是即便是国内经济区,也和国际经济区一样,面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问题。
(二)一体化的动因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因概括地说,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同一国家相邻地区之间的经济互补性;二是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进程的全局要求。前一点,也是成长三角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动因,但后一点却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独特表现。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入,20世纪80年代初的那种以经济和财政分权的体制已经不再适应形势的要求,但用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来改变这种体制状态,也是不合适且代价巨大的,于是就有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因。如果将一体化的动因探究深入到微观层面,在现实中,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相邻地区企业之间的跨区域发展以及由此相关的企业一体化的行为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动因。
(三)一体化的特征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特征主要表现在:①各次区域间资源要素的互补性;②地理位置的相邻性;③文化历史传统的关联性;④经济发展水平的相似性。这四点构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条件。除了这四点之外,政治协调和区域的开放性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可缺少的因素,这也是成长三角和其他区域经济一体化乃至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特征。事实上,这些特征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得以成功的基本条件。
(四)一体化的类型
国际上有关成长三角的研究,将成长三角等次区域经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行过分类,认为这类一体化有四种类型:①大城市辐射(扩大的都市区);②自然经济区域;③基础部门开发;④地理经济和地缘政治协调。在这样的分类框架中,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类型应该接近于大城市辐射区类型,或者说是一个扩大的都市区。事实上,长三角正在成长为一个大的都市群(都市圈或都市带)。此外,从地理学的角度分析,长三角地区也构成了一个自然的经济区域,这是由长期的经济活动和地理条件所给定的。
(五)动力结构
所谓动力结构,在这里主要是指谁是一体化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在有多个动力因素的情况下,彼此占有什么地位,具有什么关系。迄今为止的研究表明,成长三角的动力结构有两种类型:①地方政府主导和中央政府协调;②市场经济部门主导和政府协调。相比之下,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力结构更显复杂。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力因素有四个,分别是中央部门、地方政府部门、外商投资企业和本地民营企业。这四个因素在一体化的演进过程中的作用是变化的。在初始阶段,中央部门的倡导和地方政府的协调与支持在动力结构中具有较重要的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民营企业的跨区域发展和国际产业转移开始主导一体化的进程,成为主要动力。
(六)一体化的载体
在国际上,成长三角的一体化载体主要是FDI,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相比之下,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载体主要有:①区域内部跨省市的要素流动;②基础设施项目的协调;③FDI;④地方政府之间的政策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