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建立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构。1963年,法国设立了“国土整治与区域行动评议会”,主要协调地区整治行动。1964年,设立了“国土整治全国委员会”、“地区和城市部”、“国土整治生活环境委员会”等机构。1981年,在各地区成立了“地区计划委员会”,负责制订本地区的发展计划,实施有利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财政税收制度。意大利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和专项资金来支持南方发展,1950年成立“南方公共事业特别工程基金局”。
第三,通过完善的行政立法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制度基础。欧盟区域政策一开始就建立在严格的制度基础上,保证了区域政策的规范性和可行性。英国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于1934年颁布了《特别区域法》,将苏格兰中部、东北沿海、西卡伯兰和威尔士南部4个地区划定为特别区。1945年颁布了《工业布局法》,将原来的特别区改为发展区并扩大了援助地区范围。德国1965年颁布了《联邦区域规划法》,1967年颁布了《促进经济稳定与增长法》和《区域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1969年颁布了《投资补贴法》和《改善区域经济结构的共同任务法》,1975年发布了《联邦区域规划纲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建立、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政策。
第四,推进区域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英国采取措施扶持东北部采煤工业发展。法国加强东北老工业区的再工业化,扶持冶金、煤炭和纺织业,建立新兴产业部门,发展第三产业。德国引导鲁尔区从煤炭、钢铁为主的传统工业向结构多样化的综合工业区方向转变,大力发展煤炭深加工行业,进口石油以发展化工和电气工业,20世纪70年代又增加了电子工业和汽车制造业。
第四节欧盟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分歧
一、对各国经济发展的限制
欧盟发展正遭遇一些结构性限制:欧盟现今正在遭受经济增长迟缓和高失业率的困扰。在过去的10年间,欧元区各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移动平均增幅已经从2.7%下降到不足2.0%,而美国却从2.8%增长到3.3%。而且,欧元区的失业率高达9%,而美国仅为5%。2005年,欧盟对“里斯本战略”进行了中期评估,这一战略目标是在一个更具活力、创新和吸引力的欧洲实现更多更好的就业。与欧盟取得的所有成就相比,“里斯本战略”可能是最令人失望的一个。但是,其原因应归咎于各国政府在实施结构性改革方面动作太过乏力、迟缓。法国与荷兰的否决已经反映出社会的隐忧,其一大危险就是结构性改革很可能会受挫。为了确保未来经济增长,欧洲需要加强结构性改革、发展教育、深化研究和进行创新。考虑到欧洲在人口方面处于劣势,加上全球化所带来的压力与日俱增,这些措施就显得更加紧迫和现实。
二、各国在财政预算上的分歧
欧盟财政预算由四部分组成,其中农业补贴占45%,地区发展基金占33%,行政开支占6%,其余部分用于对外援助、教育、科研、基础设施等开支。
欧盟财政预算主要由各成员国以交纳财政支持费的方式按比例分摊。
随着欧盟各国经济状况的变化和欧盟规模的不断扩大,各成员国从维护本国的利益出发,围绕欧盟财政预算的规模和分配产生了日益严重的分歧。
第一,削减欧盟对英国的财政返款。由于英国在欧盟内不属于农业大国,因此在农业补贴和地区发展基金方面获得的实惠较少。为了弥补英国的“损失”,欧盟1984年作出决定,每年从财政预算中给予英国46亿欧元的返款。随着英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不少欧盟成员国认为英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已好于其他很多成员国,因此继续从欧盟获取返款是不公平的。但英国认为与其他成员国相比,英国从欧盟获得的农业补贴、地区发展补贴都很少,继续获取返款是一种补偿形式,并拒绝放弃这一特权。
第二,出资大国反对增加欧盟财政总额。目前,欧盟每年的财政预算总额为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2004年8月,欧盟主席巴罗佐提出把财政支持费标准提高到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14%。他认为,目前欧盟财政预算的资金已不可能应对欧盟越来越多的任务,这立即引起德国、英国、法国、荷兰、瑞典和奥地利等出资大国的不满。这些国家认为,欧盟财政预算不能超过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德国更是反对欧盟这种“鞭打快牛”的做法,并表示将联合其他出资大国抵制这一方案。作为欧盟内最大的经济实体,德国目前交纳的财政支持费占欧盟财政预算的1/4。
第三,地区补贴问题。迄今为止,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等成员国每年从欧盟预算中得到的净收益(交纳款与得到的补贴之差)高达数十亿欧元。其中西班牙为87.33亿欧元,葡萄牙为34.82亿欧元,希腊为33.68亿欧元。欧盟东扩后,大多数成员国认为,应该削减西、葡、希等国的地区补贴,把这一实惠给更穷的新成员国。
第四,农业补贴问题。这一问题主要是针对法国。一些欧盟成员国认为,法国是欧盟中农业补贴的最大受惠国。为了防止欧盟财政状况恶化,欧盟应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对法国的农业补贴数额。
三、区域经济差距问题
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先后经历了煤钢联营、经济共同体、统一大市场、经济货币联盟四个发展阶段。从1993年欧盟成立到2004年欧盟吸收东欧10国,其成员国增至25个。2007年吸收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成员国增加到27国。
随着成员国的不断增加,区域发展不平衡成为欧盟需要解决的新问题。
第一,落后农业区、衰落工业区、拥挤的城市区和边境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
这种不平衡是随着欧盟成员国范围的进一步扩大而形成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
落后农业区域主要集中在欧盟周边国家,包括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希腊,以及爱尔兰西部地区。这些地区土地资源少而贫瘠,资本化经营程度和科技投入量低,生产效率低下,其人均收入和就业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地区。随着欧盟大市场的启动和一体化程度的加深,青壮劳动力不断外流、土地荒芜的现象进一步加剧。如果不采取特别措施促进落后农业地区的发展,伴随着欧盟农产品市场的自由化和共同农业政策的执行,这些地区将出现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衰退工业区包括比利时东南部、德国的鲁尔区、法国北部和东部地区。这些地区聚积着衰落的夕阳产业,由于工资水平的刚性特征,使这些夕阳产业内部面临成本上升、失业加剧、资源枯竭和需求减少的压力,外部也面临着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竞争。而且,由于各国新兴工业的布局更接近于市场而非传统工业区,这就意味着上述地区难以期望新建工业来阻止和弥补传统工业的衰落。
拥挤的城市区集聚经济效应促使资本、技术、劳动力向城市高度集中,导致城市区域人口拥挤,污染及噪音严重,环境状况日趋恶化,经济增长的社会成本高昂。比如,巴黎地区面积不到法国的2%,却拥有全国20%的人口和30%的产出。
欧盟各国边境地区大多基础设施缺乏,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由于各国更加重视新兴工业地区大中心城市的发展,使得边境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第二,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发展不平衡问题。
随着欧盟成员国数量的加大,成员国之间发展差距过大的问题也日益严重。从人均GDP和就业率的角度来看,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发展差距主要表现为:中心区和边缘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中心区域是从英国北约克郡和伦敦,经法国北部、比利时、荷兰、德国汉堡等地,是欧盟发展速度最快、经济集聚程度最高、经济发展水平最好的地区,这一地带只占欧盟土地面积的1/7,欧盟人口的1/3,但将近一半的欧盟总收入产生于此。围绕这一中心地带的边缘区域则相对贫困,多数地区农业人口比例较大,竞争地位较弱。据统计,欧盟生活在最繁荣区域的10%人口,与生活在最贫困区域的10%人口比较,前者的人均GDP是后者的2.6倍。就欧盟目前27个成员国之间的发展差距来看,发展不平衡问题更为严重,卢森堡是欧盟中最富的国家,其人均GDP是欧盟平均水平的20多倍,法国、德国、英国和丹麦等国家也均比欧盟平均水平高20%~60%。但是新近入盟的原东欧国家由于各种原因,经济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西欧国家。据统计,2004年入盟的10个东欧国家和2007年入盟的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目前经济总量只占欧盟原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