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体化效应
一体化效应可以分为静态效应和动态效应。成长三角的一体化静态效应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静态效应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主要是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静态效应,则主要体现在区域经济合作带来的市场扩大效应或者是统一市场效应,以及由此而来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要素流动效应。从动态的角度来看体制转型、竞争刺激、投资刺激、产业转移、产业集聚和产业分工以及规模经济这几项应该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效应。
(八)一体化效果的衡量
如何评价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效果?当然可以给出一连串的指标,甚至是一个指标体系来进行衡量。但是,比较成长三角的一体化效果衡量的标准,我们认为用统一市场的形成、制度改革深化、要素的跨区域自由流动以及能否达到更有效的配置来衡量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效果是比较恰当的。成长三角的一体化效果衡量也基本如此,只不过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比较成长三角,体制改革和制度转型的期待效果可能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特殊意义所在。
四、结论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从源自20世纪50年代欧洲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到80年代在东南亚和其他地区出现的“次区域经济合作”或者说“成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运动已经从实际和理论两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与成果。这为我们构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框架提供了有利的借鉴。但是另一方面,比较这些经验和理论,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和合作有其独特之处,需要总结和提炼。中国是一个巨大的经济体,和20世纪后半叶出现在欧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及出现在亚洲的成长三角相比较,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中国背景和中国环境显示了这一一体化过程的独特魅力。
这些背景,主要是三点:第一,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快速发展的经济体;第二,中国是一个转型经济国家,正处于由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且这一过程迄今为止还是没有先例且充满试行错误的;第三,中国独特的地理、历史和文化传统突出地表现在它的多样性上面。笔者正是从这两方面出发,即基于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的共性和中国长三角区域经济的个性,通过比较研究,归纳和提炼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结构框架,从一体化的空间概念、一体化动因、一体化特征、一体化类型、一体化载体、一体化静态效应和一体化动态效应和一体化的评价等八个方面给出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属性特征。
补论:区域经济一体化相关理论的分类和构成
理论的形成是具有层次的。按照下降的次序排列,大体可以包含:一般理论(general theory)、中间理论(middle‐range theory)和应用性理论或小理论(small theory)。一般理论是层次最高的理论,最为抽象,但解释的范围最广,解释力最强。中间理论是指进展到一般理论的居中层次,在研究的技术上有着相当的假定,其发展的方向是一般理论。应用理论或者小理论通常是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有更多的限定性条件,一般采取实证性的研究,就原假定获得反映,以支持理论的建立。应用性理论(小理论)是针对特定的具体情况产生的,因此,相对于一般理论和中间理论,其所能解释的范围相对有限,因此一般化的解释力相对较弱,但这不妨碍其为另一种具体情形下的同一问题提供借鉴,比如用成长三角理论解释长三角的一体化问题。且由于具体性强这一优点,应用性理论在政策的制定和实践的操作方面能够提供更多的指导。
虽然我们可以对理论进行层次的划分,但这三个层次并非截然分开,而是密切联系,环环相扣。一般理论涵盖中间理论,中间理论可以发展为一般理论,中间理论可以为应用性理论提供理论来源和依据,应用性理论可以为中间理论提供应用空间和证明。
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我们也可以从这三个层次进行划分。首先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般理论,这些理论主要包括一些概念、概念体系及一般规律等,散见于多个学科,主要包括空间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与城市经济学、经济地理学、转型经济理论等。这些学科中有关概念、概念体系的提出并非针对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但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诸多问题有着较好的解释力。因此,我们可以将其借鉴过来,纳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体系当中。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般理论是针对这一问题的高层次的理论,其解释的范围最广,解释力最强。第二层次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中间理论,这一层次包括诸多具体的理论,如比较优势与要素禀赋理论、国际经济一体化理论、增长极理论、产业转移、产业分工和产业集聚理论、城市群(城市带、城市圈)理论、大市场理论和区域创新理论等。这些理论在一定假定条件下对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给出较强的理论说服,我们也正是主要从这些理论出发,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寻找理论依据。第三层次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应用性理论,如成长三角理论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理论等。成长三角理论是基于新加坡、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和印度尼西亚的廖内群岛组成的三角形经济合作开发区的一体化问题提出,针对这一特定区域的一体化问题分析时,其解释力是最强的,但这并不能否认其对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借鉴意义。虽然我们提出了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理论这一概念,但实际上目前还未形成具体的具有相对完整的体系性质、并区别于其他理论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理论。已经做的和正在做的更多的,是以现有的一般理论和中间理论为依据,对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特定实践活动进行理论性的解释。对这些理论性的解释进行进一步的总结升华,形成一种具有更广范围的解释力的理论是我们的研究目标所在。
理论是可以进行层次上的划分,但层次之间并非是完全隔绝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也是如此。区域经济一体化一般理论可以涵盖中间理论,具体表现在:中间理论大多从一般理论中的概念或问题延伸出来,中间理论可以发展为一般理论,成为其组成部分。比如,国际经济学中国际贸易问题的提出,引发和形成了对这一问题进行解释的比较优势与要素禀赋理论,以及后来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理论,这些理论在特定场合又被用来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将其纳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体系,进一步作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依据。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体系的大框架内,第一层一般理论和第二层中间理论之间的关系大致如下:属于第二层中间理论的区域创新理论包含于现代经济学和区域与城市经济学,比较优势与要素禀赋理论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理论源自国际经济学,增长极理论属于发展经济学,产业转移、产业分工和产业集聚理论源自产业经济学,城市群(带、圈)理论是区域与城市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这样的区分并非绝对,学科渗透和交叉已是一个普遍现象。第二层中间理论可以为第三层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应用性理论提供理论来源和依据。比如,作为成长三角理论依据的中间理论有:要素禀赋与比较优势理论、国际经济一体化理论及城市群(带、圈)理论。进一步作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依据的中间理论要多一些,包含了上述中间理论中的所有理论及成长三角理论。
可见,目前同属第三层应用性理论的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和成长三角理论也是可以互相借鉴和密切相关的。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发生在中国转型经济的特殊状况下,有与其他一体化案例不同的分析背景,在进行具体分析时会显得更加复杂,因此,转型经济学的一些理论也构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