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批准设立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采用行政许可制。具备条件的法人组织均可以申请成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经批准后开展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目前,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主要有两个:
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1997年6月3日,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国科学院,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正式组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NetworkInformation Center,简称CNNIC),行使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职责。CNNIC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互联网络的发展、运行和服务进入了更加有序、完善和规范的发展轨道。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项:(a)互联网地址资源注册管理。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批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是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是亚太互联网络信息中心(APNIC)的国家级IP地址注册机构成员(NIR)。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为召集单位的IP 地址分配联盟,负责为我国的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和网络用户提供IP地址和AS号码的分配管理服务。(b)互联网调查与相关信息服务。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开展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等多项互联网络统计调查工作。截至2008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已经发布了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c)目录数据服务。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并维护全国最高层次的网络目录数据库,提供对域名、IP 地址、自治系统号等方面信息的查询服务。除此之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还承担着互联网寻址技术研发、国际交流与政策调研等工作。
②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2008年8月19日设立完成。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主要负责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批准,具体负责“.政务”、“.公益”中文顶级域名和“.政务.cn”、“.公益.cn”二级类型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为我国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提供互联网基础技术服务,规范我国政务部门和公益机构域名,树立政务部门和公益机构网站的重要标识,维护政务部门和公益机构网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我国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合法权益,为公众建立一条快速、准确访问政务部门和公益机构网站的绿色通道,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应用普及,推动我国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及电子政务的发展。
想想看 赵先生为公司注册了一个域名,该域名是通过上海某信息服务公司注册的。由于各种原因,赵先生所在的公司第二年不想和上海某信息服务公司合作,想将域名转到杭州某网络公司。上海某信息服务公司答复说,域名是由CNNIC注册的,不能转出了。赵先生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你认为呢?
三、域名注册程序
1.域名注册的原则——先申请先注册原则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对部分保留字进行必要保护,对于这部分保留字不能进行域名注册,但需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备案后才可以实行。除此之外,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预留或变相预留域名。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在提供域名注册服务过程中不得代表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域名持有者。
对于国内域名体系的各级域名注册和中文域名及通用网址的注册,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最后的审批;对于国际顶级域名注册由互联网名字与编号分配机构(ICANN)最后审批。
2.域名注册规则
(1)我国域名注册的形式规则。
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中各级域名可以由字母(A~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连接符( - )或汉字组成,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连接,中文域名的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或中文句号(。)连接。对于国内中文域名的注册,汉字长度限制在20个以内,首尾不能有非法字符如-、+、@、&;、空格等,不能是纯英文或数字域名。
(2)我国域名注册的内容规则。
任何组织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⑦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⑨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域名注册完成后,域名注册申请者即成为其注册域名的持有者。因持有或使用域名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由域名持有者承担。
(3)国际顶级域名的注册规则。
对于国际顶级域名的注册,域名申请人在向域名注册机构申请域名、要求保留或恢复使用域名时,必须向域名注册机构做如下陈述和保证:
①《域名注册协议》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和准确的;
②尽己所知,该域名的注册将不会侵害任意第三方的权益;
③域名的注册不是为了非法目的;
④域名的使用将不违反任何有关法律和规定。
域名注册若妨害或侵害他人的权益,域名申请人负有完全责任。
3.域名的变更与注销
(1)域名的变更。
域名的变更是指域名注册信息的变更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变更。域名注册信息包括域名所有人姓名或名称、联系信息等。
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域名持有者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变更注册信息。域名持有者可以选择和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域名持有者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承担转移域名持有者注册信息的义务。
无正当理由,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阻止域名持有者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2)域名的注销。
已注册的域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
①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
②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③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④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判,应当注销的;
⑤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规定的。
瞗小讨论 如果CNNIC为了保护一些国内知名的商标,在商标所有人未申请域名注册的情况下,主动保留了以这些商标为域名,申请了很多域名。除商标所有人外,他人不得再注册该域名。你认为CNNIC的作法是否合理合法?
第二节 域名争议解决
美国电子商务(infospace)公司从事电子商务业务,拥有域名。
infospace的中文意思为“信息空间”。江苏省金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开发GIS应用软件、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智能医疗软件等业务。1999年11月27日,江苏省金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按国际惯例注册了域名,取意为“微信息空间”。2000年2月16日,美国电子商务公司向WIPO 仲裁与调解中心提出请求,指控江苏省金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恶意注册域名侵犯其权利,要求后者无偿转让给前者。你认为美国电子商务公司是否能胜诉?
一、国际域名争议解决
1.国际域名争议解决适用的规定及受理机构
按国际惯例,国际域名争议目前经常采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其适用的规范就是因特网名称及数字命名组织(ICANN)针对域名争议制定的《国际域名争端统一解决协议》或称为《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与《域名注册协议》、《国际域名争端统一解决协议程序规则》等。
国际域名争议仲裁由ICANN认证的国际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受理。目前,ICANN批准了三家这样的争议解决机构,分别是:
(1)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sian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Centre 简称为ADNDRC)。
其在2002年2月得到ICANN的授权。目前,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在北京、香港、首尔三地设立秘书处。
(2)国家仲裁会(The National Arbitration Forum,简称为NAF)。
其在1999年12月得到ICANN的授权,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
(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为WIPO)。
其在1999年12月得到ICANN的授权,位于瑞士。
此外,原先ICANN授权处理国际域名争议的CPR(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ConflictPrevention and Resolution)和eResolution,截至2007年3月,不再受理新的投诉。
2.国际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范围及条件
(1)受理范围。
依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国际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解决的域名争议主要适用于以.com、.net 和.org结尾的通用顶级域名(gTLD摧s)争议,以及其他新的通用顶级域名,包括.biz、.name、.aero、.museum、.info、.pro 和.coop。
根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启动的行政程序,并不排除投诉人或域名持有人在行政程序开始前或结束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权利。
(2)国际域名争议处理程序。
投诉人向ICANN认证的国际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递交域名争议书,并交纳域名争议仲裁费用。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立案后,向被诉人寄送投诉人的域名争议书,并要求被诉人在规定日期前递交域名争议答辩书。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根据投诉人的要求,指定一人或三人仲裁团。仲裁团按照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UDRP),作出域名争议裁决结果。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裁决生效起的10天内,向注册此域名的ICANN认证域名注册服务商的办公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超级链接
国际域名争议处理的详细程序请浏览国际域名争议处理机构网站: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网址:
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国家仲裁会网址:http://domains.adrforum.com
二、国内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1.国内域名争议解决适用的规定及受理机构
目前国内受理域名争议解决的机构主要有两类,一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二是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前者裁决依据主要是《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等;后者裁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当然,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颁布的规定对法院的审理具有参考意义,同样,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CNNIC的裁决也具有参考意义。
2.国内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范围及条件
(1)受理范围。
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受理条件。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规定,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只受理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①所争议的域名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 域名和中文域名;②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未满两年。
以上任何一项条件不具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若被侵权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要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域名侵权纠纷,而无论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国际组织,或者域名注册地在外国的域名纠纷案件。
3.域名争议处理程序
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2007.10.8),投诉人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递交投诉书,一份投诉可以针对同一域名持有人所注册的多个域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