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业保险与“绿箱政策”的关系
农业保险与作物供给曲线右移从而带来的产量增加不能够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目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在于:中国将农业保险定位为支农政策的一种创新,实际上是基于农业保险在WTO 规则中,被普遍认为是一种“绿箱政策”,从而可以作为工具进行反哺农业,或者支持农业发展。然而,“绿箱政策”是有着严格要求的,把农业保险作为增加农作物产量的工具将会和“绿箱政策”的内在含义发生矛盾。
在“WTO农业协议”中,可以看到,对于农业保险有两个要求:第一个要求,是“绿箱政策”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对生产的影响很小的支持措施;第二个要求,对灾害损失的补贴不能超过前三年产量平均值的70%(或五年中除去最高和最低值的三年产量平均值)。因此,如果出现农业保险极大改变农业生产者生产决策的现象,那么这种农业保险就不属于“绿箱政策”了。但是,农业保险毕竟对于农业的影响是间接的,因此这个时候,农业保险补贴应该逐步转向“黄箱”补贴。因此,“绿箱政策”的特点在于其对于农户的生产决策影响较小等条件,一旦农业保险大幅度影响作物供给曲线以及作物价格,那么农业保险将不再成为“绿箱政策”(Glauber and Collins,2002;王养锋,1994)。
对于中国所开展的农业保险除了个别地区以外,绝大多数是农作物产量保险以及农作物成本保险,这种保障程度要大大低于国外农作物收入保险(例如美国、加拿大)。所以,中国进行农业保险采取产量保险或者成本保险的方式,而且通常采用低保的形式(50%以下),基本上不会超出“WTO 农业协议”中“绿箱政策”的要求。因而,以农业保险促进产量增加,或者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的理论分析,实际上是将农业保险作为“绿箱政策”的前提忽略了。
这也是目前中国对农业保险与“绿箱政策”存在误解的主要问题之一。
三、效用最大化福利分析方法的引入
在讨论了农业保险与产量之间的关系之后,可以知道,对于中国农业保险低保障、低保费的特点,农业保险对产量的影响必然远远小于美国的情况。我们假设,如果农业保险对农作物产量的影响为零,即图1中S0在农民购买农业保险之后,或者农业保险保费被补贴之后,仍然保持不变,那么,从上图消费者剩余方法就会得出农户的福利和社会的福利增加为零的结论。实际上,这里不能够使用消费者剩余的图形来进行分析。首先,这种方法所使用的福利概念是一种用货币量化的福利概念;其次,这种方法并未考虑到农户的风险偏好。因此,当风险规避的农民由于购买保险而使得效用增加的现象无法在这个图形上反映出来。
而事实上,农业保险的基本功能即是针对风险规避的农民,由于确定性增加而使得效用增加。因此,对于中国低保障、低保费情况下的福利分析,可以使用福利(效用)最大化的方法进行分析。
1.对于农业保险不影响作物供给曲线的福利分析
假设农民是风险规避的,可以通过分散风险而得到效用水平的提高。并假设农民购买农业保险不会对生产方式等造成影响,农民只利用农业保险一种分散风险的方式,利用农业保险可以提高农民的效用水平,进而提高农民的福利水平。如图2(平新乔,2001)所示:
确定性等值“CE”是一个完全确定的收入量,在这一收入水平上所对应的效用水平等于不确定条件下期望的效用水平。风险升水是指一个收入额度P。当一个完全确定的收入E(g)减去该额度P 后所产生的效用水平仍等于不确定条件下期望的效用水平,因此,风险升水是当一个完全确定的收入E(g)转化为两个不确定的收入w1和w2时,消费者由于面临风险而付出的代价(平新乔,2001)。
由农业风险所造成的农民收入不确定性也可从这个理论框架中得到解释。农民购买农业保险以后,如果使原来并不确定的收入w1和w2可以转化为一个较为稳定的收入w(w1≤w≤w2),那么,在保险费小于等于风险升水P 时,农民的效用水平一定高于原来不确定收入的确定性等值CE。这种情况下,农民购买农业保险可以提高效用水平。基于农业风险的复杂性,以及由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保险费率增加,农民的效用水平会不断地接近于确定性等值的效用水平。如果保险费高于风险升水P,那么农民将不会继续采用购买农业保险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散,这是因为即使分散了风险,也无法提高其效用水平。当国家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时,农民则有可能会继续采用农业保险分散风险的方式,其效用水平也能得到相应提高。然而,政策性补贴的额度(代价)与农民福利水平提高的幅度却是一个国家转移支付的效率问题(张跃华等,2004)。
如果采用基数效用论,假如购买农业保险农民的效用水平可以相加,且社会福利函数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形式(安德鲁·马斯‐克莱尔等,2001)。
在自愿购买保险情况下,农户购买保险所得到的是由于其规避风险而导致的效用增加。而购买保险以后期望效用增加与否,是农户决定是否购买保险的理论基础(博尔奇,1999)。即:
这里:函数u(x)为货币额x的效用;W为初始财富;P为保险费;f(x)是风险的密度函数。在假设农民是理性的情况下,如果认为保险不合算,他们可以选择退出保险,从而避免更大的效用损失。
农民由于购买保险所增加的社会福利为 :
其中,λi是一些常数。
2.对于农业保险影响作物供给曲线条件下的福利分析
由于传统上的分析并未考虑农户的风险态度而显得并不严密,所以这里将增加对农户风险态度考虑基础上的福利分析。如果农业保险使作物供给曲线右移,这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政策性补贴;另一种是有政策性补贴。
第一种情况,没有政府补贴,农民自愿购买农业保险,其收益是否外溢?
农民购买农业保险以后,收益是否外溢,首先取决于S0是否向S1移动。在自愿购买保险情况下,农户购买保险所得到的是由于规避风险而导致的效用增加。这种期望效用的增加值,与其购买保险以及由保险对产量造成的影响所产生的效应进行比较,是农户决定是否购买农业保险的理论基础。即:
这里:函数u(x)为货币额x的效用;W为初始财富;P为保险费;f(x)是风险的密度函数,ζ 是由于购买保险后所产生的价格降低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种情况,有政府补贴后,随着S1向S2移动,是否会出现福利耗散?
当政府对农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后,按前述讨论,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出现S1向S2移动。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农户是没有选择的,即只有参加保险才会比不参加保险受到的损失要小。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这时有可能会出现福利耗散。
然而,在图1中,传统理论所分析的情况并没有把由于农户购买保险,进而由于规避了风险而增加的效用计算进去,仅仅考虑了生产中由于产量增减所出现的生产者剩余问题。
因此,对于社会福利是否耗散,还需要通过计算由于农作物价格降低所造成的损失与自己付出的保险费之和所产生的负效用,与由于风险规避而得到的效用提高之间的比较,来确定社会福利是否耗散。即:
在不考虑农民由于风险规避所引起的效用增加以外,在图1中,可以看到:保费补贴的面积为磰P2P3FG,社会福利增加面积为ΔODG,因此,福利丧失为:磰P2P3FG-ΔODG。
假设Δ2=磰P2P3FG-Δ ODG,在考虑农户的风险态度后,农户由于购买保险所增加的效用为:
其中:Δ为农户效用增加值的加总,i为某农民的情况,P0i为农民i自己支付的保险费,ζi是由于购买保险后所产生的价格降低所造成的损失。函数ui(x)为货币额x的效用;W i为初始财富;f i(x)是风险的密度函数,是一些常数。
因此,当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没有发生福利丧失;当的时候,就发生了福利丧失。由此可见,对于政府对农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以后,随着S1向S2移动,在考虑了农业保险对风险规避型农民的福利效应以后,社会福利是否会出现耗散情况并不确定。
总之,对于农业保险问题的福利分析,在没有外部性、农民没有充分信息等条件下,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主要侧重于平等,而不是基于效率。当保险公司和农民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时候,在农业保险中主要表现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需要分析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福利损失大小,这时候的补贴问题分析需要非常谨慎,而国内这方面的研究还非常罕见。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选择及结论
综上所述,在传统农业保险分析中,可以发现,国内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福利分析存在如下三个问题:第一,在中国低保障、低保费条件下的农业保险是否会大幅度影响作物曲线右移;第二,由农作物曲线右移带来的福利分析是否可以用外部性来进行解释,以及准公共产品性质是否可以推导出政策性补贴的结论;第三,消费者剩余的福利分析方法在分析中国农业保险福利问题时是否合适。
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者发现,在中国农业保险在低保障条件下,对农户的生产动机影响较小,并且农业产品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一般是通过市场交易产生的。因而,认为农业保险由于影响了作物供给曲线而导致外部性及准公共产品的说法并不严密。在提出传统消费者剩余分析方法分析农业保险福利问题时忽略了农户风险态度所产生的效用(福利)提高问题后,本文尝试以效用最大化的分析框架对农业保险福利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
在福利分析中,本文发现,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目的是否增加产量与农业保险是否属于“绿箱政策”发生了冲突。因此,需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的及政策依据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效率(增加产量),还是为了从保护低收入者福利的角度(平等的角度)进行的政府行为。
对文献的整理发现,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往往在于两个方面:(1)国家安全论(庹国柱和王国军,2002)。即农业保险可以促进粮食增产,而农户未必会从粮食增产中获得足够的收益,因而,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2)提高农民福利的政策目标。这里面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以稳定农民收入、增进农民福利为目标的农业保险政策,这是美国和欧洲部分国家进行农业保险的政策目的;第二种是以迅速恢复农户再生产能力而进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这是发展中国家经常使用的政策工具,用以平滑农户年度间的收入和支出。
对于国家安全论的目标,由于农业保险对粮食产量尽管产生影响,但毕竟是间接的影响。因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更多应该体现在“公平”方面。同时,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否应该是低保障或者高保障问题,在农业保险本土化模式下,由于不同地区财政实力不同,可能出现试行以稳定农民收入、增进农民福利为目标的农业保险政策。但对于国内绝大多数地区来讲,实行低保障、低保费的农业保险政策具有更强的可行性。
农村金融:现代农业建设的强力支撑
宋磊 王家传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是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建设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离不开资金的大量投入和金融的有效支持。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已迈出实质性步伐,但现实中亦存在诸多不容回避的问题,成为制约其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在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格局下,如何以科学的制度规范农村金融市场主体行为,调动其信贷支农的积极性,使其在满足自身信贷资产营运规则的同时,开展充分而有序的竞争,为现代农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力支撑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金融;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
一、现代农业建设需要新型农村金融体制的支撑
2006年,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成就显着。主要表现为: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24700亿元,比2005年增长5.0%;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增产,市场供应充足,农产品贸易增长,非农产业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实现较大幅度的增加。这是国家对“三农”投入力度加大、各项农业政策落实良好、农村改革继续深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也应看到目前农村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农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拉大,农业生产费用仍然较高,农民负担出现反弹的苗头等。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以“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为主题,这表明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将继续成为2007年及以后我国农业发展的“主旋律”。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的比重达到3397亿元,比2005年增加422亿元,增长15%左右。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中用于农业和农村建设的资金达到530亿元,国家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中用于农村建设的投资比例为45.7%,比2005年高出1个百分点。但是,我国农业仍然存在基础不牢、设施装备落后、抗灾能力不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