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大都一毕业就进城打工或者是在城里出生长大,在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习惯了城市的生活,除了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生活方式上和城市居民也没有很大的区别。而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经验和技能,缺乏基本的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有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就没有干过农活。因此他们缺乏对乡土的依恋,许多人不愿再回到田间,对多数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虽然他们的故乡依然是农村,但这个故乡在自己精神世界里越来越远,只停留在逢年过节的探亲之中。那么,为什么大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并不认为自己是城里人,在身份认同上更倾向于自己是“老家的人”甚至是“农民”呢?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在他的1909年出版的《社会组织》一书中提出“镜中我”的理论,指出一个人的自我观念是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形成的,一个人对自己的认识是其他人关于自己看法的反映。人们总是在想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之中形成了自我的观念。(戴维·波普诺,1999)城市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种种歧视,如部分管理者和城市居民在新生代农民工求职、生活、交往、教育、保障等方面的偏见态度与歧视行为,尤其是日常生活中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人格的歧视,给他们以巨大的心理打击,使他们对市民与城市产生反感和排斥,强化了新生代农民工身份意识。他们强烈地感觉到,城里人并不把他们当做自己人看待,他们自己也不把自己当成市民,认为自己只不过是这个城市中的一个匆匆过客。
二、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过程中的情绪体验
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对城市有着极为复杂的心理情绪体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下面几种:
(1)羡慕心理。他们羡慕着城市的繁荣,向往着文明的城市生活,因而纷纷来到城市“开眼界”、“见世面”。
(2)自卑心理。生活于城市当中,城市的文明与繁华和农村的落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给他们的心理造成了强烈的反差。由于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低下,农民工群体普遍缺乏自尊心和自信心。他们渴望消费较为高档的商品,又不得不在低收入面前以低档消费品维持生计,在消费心理上也日益边缘化。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农民工受到个别城市居民的歧视,直接伤害了农民工的自尊心,从而容易让新生代农民工产生自卑情绪。
(3)孤独心理和受挫情绪。很多农民工只身一人外出务工,缺少家庭温暖。加之他们务工的一些私营企业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业余文化生活贫乏,使不少农民工产生孤独寂寞的感觉。
(4)不公平感和相对剥夺感。农民工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在就业、生活、医疗、教育等许多方面与城里人隔着一条人为的然而却是难以逾越的鸿沟。这种身份差别导致的不平等很容易使农民工产生不公平感。同时,同工不同酬等现象,虽然从事着与城市人一样的工作,拿的报酬却不一样,或加班没有加班费,更有甚者,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扣发或不发工资。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仅能获得工资及奖金,不能与城市人一样获得社会福利、医疗补贴、养老保障等福利,容易使新生代农民工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
(5)“寄人篱下”的感觉。长期以来,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格局至今没有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变,社会被人为地分割出城市和农村、市民和农民。农民为市民提供着必需的农产品,却被拒于城市之外。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生活在城市“福利城堡”中的市民,占据着天然的社会资源和竞争优势,养成了“一等公民”的身份优越感,他们无意识地按“刻板印象”评判事物,将农民工视作“外来人”、“泥腿子”、“二等公民”,并在认识上表现出偏见,在心理上将他们视为异类,在行动上表现出歧视,在思想上、情感上对农民工产生强烈的排斥感。由于遭到市民的排斥,遭到城市社会的偏见与歧视,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城市归属感,农民工生活于城市之中有着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6)过客心理。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户籍在农村,常年在外打工的社会经历,使他们无法再认同乡村的社会生活习惯,他们习惯了城里的生活,认同城里人的角色,并渴望扮演这一角色。但融入城市是那么的艰难,使得许多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城市的繁华与他们无缘,这里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自己只是这座陌生城市的过客而已。
三、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行为倾向
新生代农民工想不想留在城市并成为城市市民呢?国家统计局2010年进行的新生代农民工专项调查结果显示:接近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有在城市定居的打算。“坚决不回农村”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8.1%,“尽量留在城市,实在不行再回农村”的占到37%,22.2%的新生代农民工打算“挣够钱就回农村”,11.2%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一定会回农村”,此外,还有21.5%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了“不好说”。从婚姻状况看,未婚的新生代农民工打算将来在城市定居的比例更高。从性别看,新生代农民工中女性在城市定居的愿望更为强烈。在未婚的女性新生代农民工中,“坚决不回农村”和“尽量留在城市,实在不行再回农村”的比例上升到12.5%和40.4%。
依据“他们想不想留在城市并成为城市市民”和“有没有可能留在城市”这两项因素来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对融入城市、成为城市居民的态度,可以把新生代农民工划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想留在城市也有条件留在城市,这是指经济条件比较好、有一定文化水平且有一定创业能力的人群,他们基本具备留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条件,并且在心理上认同城市,接受城市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希望在城市长期生活下去。二是有能力留城市但心理上还没认同城市。这是指从能力上说对留在城市生活没有大的问题,但是在心理上,他们一般不认同城市的生活,往往认为城市是自己挣钱的地方,到一定的阶段要回归农村并在农村创业。应该说,这部分人是有明确目标的。三是想留城市而无能力留城市。这部分人比较向往城市市民的生活方式,在心理上也已经有了认同感,不希望自己回到贫穷的农村,但是他们在经济层面上并没有能力让自己在城市很好地生存。四是既无能力留在城市也不想留在城市,这是指没有能力让自己生活得如市民一般,因此他们也不想留在城市,认为城市不属于自己。
从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态度来分析以上四种类型,前两种类型尽管对城市的看法截然不同,但他们有很明确的态度和目标,因此在工作和生活中会比较积极向上,心理状态是稳定的。第四种类型虽然消极一些,但态度的平衡没有被破坏。但第三种类型就不一样了。想留在城市却又无能力留在城市,也就是说由于他们认知不一致产生了紧张,这时,他们的一种选择就是淡化“留在城市、成为城里人”的重要性,认为“留在城市、成为城里人”没有什么了不得的,或是寻求一种“替代”,也就是说,大城市我呆不下去,那么,我还可以到中等城市,甚至到小城镇生活。现实也证实了这种可能。近几年来,在农民工群体中出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那就是他们当中大多数人虽然无法实现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安营扎寨”,却在中等城市或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其孩子也在这些地方就学生活了。还有一种选择就是通过改变“无能力留在城市”的局面来达成态度上的一致。依靠自身适应能力,通过积极融入的实践行动,逐步提高自己在城市社会的经济地位,适应城市生活方式,建立对城市社会的认同感,一步步地融入到城市社会中来。如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劳动技能水平,然后找到适合自己的稳定的工作;紧紧依靠先前或一同来打工的亲戚、老乡这些原有的关系,以获得生活和就业上的支持,逐步在城市立足。在此基础上,为了在城市取得进一步的发展,积极建构新的关系网络,既发展与打工同事等之间的同质关系网络,更注重建立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异质关系网络。
四、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逐步成为城市居民之对策探讨
要改变新生代农民工对融入城市的态度,依据社会心理学的社会态度改变理论,一种方法就是增强与态度联系的积极性因素,如通过技能培训、素质教育、社会沟通、人文关怀等手段提高农民工对城市的适应和认同;另外一种办法就是逐步减少与态度联系的否定性因素,如消除阻碍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制度性因素和城市社会排斥等非制度性因素,使他们能够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正常的经济待遇和社会文化生活、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广泛的社会政治参与权利,从而有效改变弱势地位。
(一)逐步消除户籍壁垒,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制度性障碍
要加快城市化进程,使农民工融入城市,政策制定和制度设计本身要体现外来人口是“新的市民”的价值理念,而不是旧体制下的一般意义上的“暂住人口”。把他们看做城市里的自己人,而非城市里的异己分子。消除制度性的不平等因素,从根本上消除户籍制度。当然,户籍制度改革将会面临巨大的社会阻力,因为它毕竟存在了多年,它牵涉到既得利益的再分配,特别是不同群体利益的调整。为了减缓改革的巨大震动,在完全清除户籍壁垒之前,应先在制度上和政策上作一些大的调整。将就业、社保、入学等与户籍脱钩,剥离计划经济时代与户籍挂钩的那些特别功能,从制度和政策上逐步减小户籍起作用的范围。让转移出来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以及民主政治的权利和待遇。这样从实际上逐步消除束缚农民工的户籍制度,并最终让它消失于历史舞台。
(二)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目前,农民工的城市公共管理涉及劳动就业管理、治安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诸多方面,目前还主要停留在劳动就业和暂住人口管理上,管理主体分割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在管理形式上,主要是自上而下的强制式管理,而非公平对待的融入式管理。解决好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在社会层面,一是建立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需要专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为流动人口提供涉及公共安全专家、劳动、卫生、教育等部门的一站式服务。采用联合办公方法,设立公共安全专家、工商、卫生、劳动保障等办事窗口,为刚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提供多方位、一体化的服务。二是加强对流动人口聚集地区的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改善他们的生存环境的卫生状况,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三是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流动人口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集公共安全、卫生、计生、人力社保、司法、房管、工商等各部门服务管理信息于一体,实现各部门信息互通,为流动人口服务。
(三)要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参与
考虑到新生代农民工“非单位人”、经济支付能力有限等特点,以社区为平台来提高农民工文化生活状况,是切实可行且现实的选择。政府应将社区文化设施规划作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的内容,加大对非营利性社区文化设施的投资,根据农民工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供给文化设施。社区也要开展适合农民工参加的文化活动,激发他们参与的热情和兴趣。要切实做到对农民工文化需求的有效供给,还应该对社区农民工的文化生活需求作细致准确的调查摸底,方能做到有的放矢,真正达到应有的效果。
(四)加强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自身素质
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基本需求,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民工进城之前和进城之后培训的资金投入,不仅要在农村创办岗前教育培训机构,还需在城市创办与就业行情相符合的、实用性较强的培训;企业也可在本单位开设一些培训项目利用下班时间和休假时间对职工进行一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培训,以明确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拓宽个人发展空间,从而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同时,工会组织也要彰显为工人服务的本质,发挥自身的优势,利用职工学校、职工俱乐部等对农民工开展道德素养、法律常识等方面的培训以及时事政策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看待社会的不对等与不公平,促进他们与人交往的热情,增强他们不断向上奋进的信心;加大对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使得他们不仅知法、懂法,还会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加强他们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使他们在巨大的社会与内心压力下,能够客观地评价自己和他人,主动、自觉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能够有效地实现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自我完善,不断提高道德判断能力和行为选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