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经规矩的人刚正不阿且不攀附、奉承他人,他们廉洁而不乖戾,能直道而行,没有私心。
刘秉忠是元世祖忽必烈第一个信用的汉儒。在忽必烈的创业过程中,刘秉忠参与机密,献计献策,制定朝仪官制,被誉为元世祖的股肱重臣。但功成名就的他毫不贪权图利,而是以清廉自持,成为千百年来令人敬仰的智者。
对于权力,大多数人都非常渴慕。尤其是对那些具有强烈权力欲望的人来说,利用一切机会从别人的手中夺得权力,是其人生中的最大快事。而当他们功成名就之后,就会牢牢抓住手中的权力不放,有些人甚至会利用权力来谋求个人的私利。
纵观古今中外,处于最高权力层的人物对于权力的态变,似乎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是追求权力,一旦掌握权力之后,就再也不愿被别人抢走。第二种是贪恋权力,而且一旦控制权力之后,会擅权专断,作威作福,甚至不顾民生疾苦。第三种是对待权力小心谨慎,或者恪尽职守,精忠报国,如诸葛亮对于蜀汉政权;或者极力远离权力场,将手中的权力让给别人,以求明哲保身,如曾国藩晚年自动让权;或者功成身退,不再留居在官场中,如范蠡和张良的隐逸或离权。第四种是位居权力最高层,既不过于贪恋权力,也不刻意让权或隐逸,而是将权力视如淡水,不以权谋私。这类代表人物之一就是元世祖忽必烈的股肱重臣刘秉忠。
刘秉忠,字仲晦,本名刘侃,少时出家为僧,号子聪,又号藏散人。刘秉忠祖籍瑞州(今江西高安),兀太祖十一年生于邢州(今河北邢台)。其先祖曾在辽朝当过官,金灭辽后,又在金朝为官,为金邢州节度副使。蒙古军队攻占邢州之后,设都元帅府,刘秉忠的父亲刘润为都统,后改署州录事,并历任巨鹿、内丘两县提领。
刘秉忠生来就风骨秀美,异于常人,素有志向,为人豪爽而不羁。他从小就聪明好学,据说每天记诵数百言,能够过目不忘还对《易经》等经史、天文、地理、律历以及卜算、遁甲等都深有研究。按照当时的制度,凡是在蒙古贵族领地为官的汉人,都必须以儿子为人质,因此刘秉忠在十三岁的时候就于都元帅府做人质,在这里初次领略和学到了一些从政的方略。
为了养家,刘秉忠十七岁时到邢台节度使府当了令史,主要负责文字记录和抄写工作。但从小就心怀异志的刘秉忠对这样枯燥的工作并不感兴趣,他时常郁闷不乐,不安心于现状。有一次,刘秉忠将毛笔投掷在书案上,感叹道:“我家世代为朝廷所重用,我怎么能自甘沦落,当一个刀笔小吏呢?大丈夫生不逢时,怀才不遇,就应该隐姓埋名,以待时机,以求有朝一日再施展自己的鸿鹄之志。”
于是,刘秉忠毅然辞职,到武安山中隐居。后来,他的才华得到天宁寺虚照禅师的赏识,特意将其招入山中,为其剃度,并改名子聪,在寺庙中掌书记之职,所以后来人称“聪书记”。此后,刘秉忠游历云中(今山西大同),留居南堂寺。
十余年之后,已经二十七岁的刘秉忠在空门中经过潜心治学和博览群书,已经具备了敏锐的洞察力,而且对古今治乱兴衰研究得十分透彻,由此具备了超乎寻常的政治见解和胆识。在这种情况下,刘秉忠开始寻找机会,以期实现治国安邦的宏伟心愿。
1242年,机会终于来了。
这时,身居漠北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的藩王忽必烈欲有所为于天下,积极接纳中原文士和儒释道三教名流。燕京(今北京)大庆寺高僧海云禅师应忽必烈之邀请,身赴漠北,途经云中时,闻知秉忠的才名,特意约他同行。刘秉忠也欲施展自己的才华和抱负,于是与海云禅师一同北上,谒见忽必烈,走上了人生的转折点。
到达和林后,刘秉忠多次受到忽必烈召见。他纵论天下时事,深受忽必烈的赏识。当梅云禅师返回时,刘秉忠被留了下来。从此,刘秉忠几十年都没有远离忽必烈,参与了忽必烈创建元朝的各种大计方针的决策,为辅佐忽必烈完成统一大业竭尽了全部精力。
刘秉忠之所以能够成为忽必烈的左膀右臂,不仅仅是由于他个人的杰出才能,更主要的是他在元朝统一的过程中所做的各种贡献。终其一生,刘秉忠的献计献策不计其数,而人的方面主要表现为制定施政大纲,为忽必烈承袭中原帝业、治国平天下设计了一幅完整的政治筛图。
当忽必烈奉胞兄蒙哥汗之命,总理漠南之地时,忽必烈率刘秉忠等臣属南下,开府于金莲川。为了治理好漠南地区,刘秉忠建议忽必烈应“思周公之故事而行之”,要抓住这一建立基业的千载良机。
他对忽必烈说:“在朝廷内部,应该遵循古代典籍礼制,依照伦理法度为指导思想。在内部,官职莫大于宰相,宰相统领百官,感化万民;在外部,官职莫大于将帅,将帅统领三军,安定境域。因此要选择良相贤将,内外相济,这是当前最为迫切的问题。”
对于蒙古国官制混乱的缺陷,刘秉忠又上疏建议:
“目前官无定次,清洁者不能升迁,污滥者不能降陟。应当参考古例,制定百官爵禄仪仗。此外宜慎选县宰,使民心安定。县宰正,民心自安。”同时,他还建议去除繁苛酷刑,取消了鞭背之刑,严禁私设牢狱,使法令更加完善。
为了减轻百姓负担,刘秉忠提出“国不足,取于民;
民不足,取于国。有国家者,置府库,设仓廪,亦为助民;民有身者,营产业,辟田野,亦为资国用”,认为国与民二者是互为补充、如鱼之与水的关系。因此他主张轻徭薄赋,减轻百姓的差役负担,免除苛捐杂税,为漠南地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刘秉忠还积极倡导学校教育,主张尊师祭祀,开科举士,选举有才华的读书人做官。他建议忽必烈,应由官府出钱养那些没有产业的名士宿儒,使之不受贫困侵扰。这样,就得到了许多知识分子的拥护和支持。
刘秉忠的上述各项建议和做法,实际上就是忽必烈推行“汉法”的理论基础。当忽必烈到达漠南地区的第二年,这些建议大部分就得到实施。尤其是在河南唐、邓诸州和陕西凤翔、京兆等地兴利除弊、铲除贪官污吏、招抚流民垦田、兴修学校、保护儒士等,是忽必烈推行“汉法”的一次实践。这次实践的成功使忽必烈认识到只有“行中国之道”,方能“得中土之心”的道理,为他以后统一全国打下了基础。
1259年,蒙哥汗死于伐宋的军营中,忽必烈返回漠北,从幼弟阿里不哥手中夺得大汗之位。至此,除偏居江南的南宋之外,大漠南北和中原地区已落入忽必烈的股掌之中。这时,忽必烈面临着如何统治中原、继承中国历代帝王基业的迫切任务。于是,他再一次向刘秉忠问计。
早在漠北汗王府时,刘秉忠就曾向忽必烈进言指出:
“可以在马上取天下,不可以在马上治天下。”这一道理深深地打动了忽必烈。当忽必烈再次请教“治天下之经,养民之良法”时,刘秉忠广采历代王朝的典章制度,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一一编列成章,呈送给忽必烈。据此,忽必烈将纪年方法改为与中国历代王朝传统相吻合的“中统”,后又改年号为“至元”。在至元八年,又采取刘秉忠建议,废除“蒙古"国号,建国号为“大元”,于次年定都中都(今北京),改称为大都。此外,在官制、军政和司法、地方等方面,忽必烈也依照刘秉忠等人的建议,一一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中央集权统治。
由于刘秉忠的精心谋划,元朝的统治终于走上了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相衔接的轨道。例如“颁章服,举朝仪,给俸禄,定官制”,使章服有序,朝仪合礼,官有其职,位有定员,且食有常俸,因此吸引了各地人才,使那些朝廷旧臣、山林隐逸之士都重新得到录用,元朝的统治面貌焕然一新。因此,奠定元朝“一代成宪”,首功之臣实非刘秉忠莫属。
于是忽必烈准奏,即日赐名刘秉忠,并令其还俗,官拜光禄大夫,位太保,参领中书省事。同时,又下诏以翰林学士窦默之女为妻,赐给府第,成立家室。
还俗之后的刘秉忠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当上了封建王朝的最高级别官僚。但是,他仍然斋居素食,过着心如止水的简朴生活。
在刘秉忠的一生中,从未因为个人私事而利用过手中的权力,这和其他手握朝廷大权谋取私利的高级官员相比,犹如天壤之别。因此,当刘秉忠于至元十一年在上都南屏山无疾而终时,忽必烈悲痛万分,对群臣说:“秉忠事朕三十余年,小心谨慎,行事细密,不避艰险,正直无私,言无隐情。”这段话无疑是对刘秉忠的中肯评价。
据说刘秉忠在南屏山闲居时,独自在山间修建了一栋小屋,自己一个人住在林间,身边没有侍童陪伴。在茶饭之余,他走在山林之中,忘记了尘世的权力,终日淡然吟诗作词,怡然自得,过着悠闲自乐的生活。
刘秉忠死后,追赠为太傅,追封赵国公。元仁宗时,又晋封为常山王。
刘秉忠以自己的远见卓识获得了忽必烈的赏识,几十年来侍奉忽必烈左右,为统一全国出谋划策;他劝忽必烈推行“汉法”,使蒙古得以入主中原,站稳脚跟,因此可以当之无愧地称为一代谋略大家。而他在功成之后,视权力如淡水,更为他赢得了巨大的声誉。在他看似散淡的政治生涯中,实则隐藏着卓越的智慧,这也正是他受到后人尊敬和赞赏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