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首先要掌握一个前提——语言。
——裴斯泰洛齐
言语是人类生活当中的重要基础。人类最大的智慧就是我们拥有言语。而对于儿童来说,他在成长过程中最强烈的自我表现就是学会了言语的使用。儿童学会了言语,就意味着儿童在出生之后,另一种生活已经开始。言语是人类的第二次生命。我们说,儿童学会了语言,他的人生才真正地开始。
所有的人都有一种获得言语的先天能力,这是由于人类有一个获得语言的体系,成人能够影响儿童言语获得的过程。这是如何做到的呢?首先,成人在养育儿童时,已经给了儿童一个获得语言的空间。其次,是成人与还不会语言的儿童之间不断地发生言语上的交流。这种生活中的语言空间和行为表现,就是儿童语言教育的开始。
儿童语言教育离不开儿童心理的发展。这主要是儿童在与成人交往过程中吸取人类经验而发展起来的,在这里,言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许多语言学者指出:词、言语、第二信号系统给人的高级神经活动带来了新的原则,从而使人的心理和动物心理有了本质的差别。词、言语在儿童心理发展的主要作用就是概括。这是因为任何言语都是在概括。儿童在直观的基础上,形成了词的联系以后,人就能凭借对外界刺激物进行不同等级的抽象概括,从而使人有可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属性和规律性。
言语是思维的外衣,也是人的思维工具。人正是借助于词的抽象性和概括性,才能对事物进行概括、间接的反映。通过利用语言中的词和语法规则,儿童才得以逐渐摆脱实际行动的直接支持,摆脱表象的束缚,抽象、概括出事物之间的规律性联系。言语还是调节人的行为的重要工具,他能使人的行为成为有意的、自觉的行为。但在儿童心理发展上,词、言语的这些作用并不是立刻实现的,而是要经过一定的发展过程逐步实现的。儿童生活了一年以后,就有可能理解并说出很少的词。在这个基础上,儿童经过了婴儿时期。而随着生活的展开和教育的影响,儿童的言语才逐步发展起来。
婴儿期言语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理解言语的阶段。即儿童对成人所说的言语的理解在不断发展,但是儿童本身积极的言语交际能力却发展得较慢。儿童满l岁时,就能懂得成人说出的某些词。当成人说出这些词的时候,儿童就用定向反应或运动反应来回答。1岁以后,儿童也能说出某些词,但是数量非常少,这只能算是言语交际能力的开始。
大约从1岁半起,儿童对言语的积极性就大大高涨起来。随着对言语的理解,儿童也开始更多地表现出言语活动。言语交际的机会也日益增多,从而使儿童的言语过渡到一个新的阶段。当儿童学会了简单了言语表达以后,我们说这时的儿童已经进入言语活动发展的新阶段。儿童的积极言语表达能力也很快发展起来,言语结构也更加复杂化。
当儿童学会使用言语以后,儿童的语言教育就具有了许多新的特点。譬如,这时的儿童还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且发音也常常有不准确不清楚的情况。我们理解儿童的这种单词句也比较困难,即使是包含着许多猜的成分。有时我们需要借助于儿童的非言语信息,如姿势、面部表情等去理解。1岁以后,儿童的词汇数量明显增加,词类范围也明显扩大。儿童在1岁左右时,除了名词、动词之外,其他各类词,如形容词、副词、代词、连词等都是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加的。3岁左右的儿童由于词汇数量的增长,词类范围的扩大,使儿童有了说出句子的可能。虽然这些句子开始时很简单,也谈不上什么句法规则,但毕竟运用句子的能力开始产生了。
直觉行动思维虽然仍是第一信号系统和外部行动占优势,但这已是人的词的思维的开端。人的意识是跟人的言语分不开的。由于儿童初步掌握了词的思维,因而也就有可能初步地意识到外部事物的存在和自己本身的存在,从而开始出现了最初的意识和自我意识。但是,这时的所谓自我意识,实质上,只能算是一种自我感觉,还不是明确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的进一步形成是跟儿童有关自我的词的掌握相联系的。
儿童大约在出生两年以后,开始知道自己的名字。此时的儿童开始认识自己的身体,认识自己身体的各部位,也意识到自己身体的感觉。但这时的儿童只是把名字理解为自己的信号,因此,在遇到叫同名的其他儿童的时候,他就感到有些困惑了。随后,儿童从知道自己的名字过渡到掌握代名词“我”,这是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是一个困难的任务。一般来说,儿童是先掌握物主代名词“我的”,以后才掌握人称代名词“我”。
儿童大约在2岁的时候,才有可能在关于自己的表象的基础上,通过言语交际开始掌握这些代名词。
掌握代名词比掌握名词困难得多。因为在言语交际中,代名词跟一般名词不同,它有明显的相对性。别人对你说“你”,而你自己对自己则说“我”。当儿童开始掌握“我”这个词的时候,在儿童自我意识的形成上,可以说是一个质的变化,即儿童开始从把自己当做客体转变为把自己当做一个主体的人来认识。从此,儿童的独立性开始大大增长起来,这在儿童常常说的“我自己来”这句话中获得明显的表现。
随着儿童把自己当做一个主体的人来认识,他们也就逐步学会了对自己的评价。首先是成人对儿童的行为的评价,这就可能出现最初的道德判断。
4岁时的儿童已经开始感受到了语言的力量。而在此之前,儿童的词汇还不够丰富,特别是对抽象性、概括性较高的词掌握得较少,内部言语也还正在形成发展之中,使思维能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所以,我们要培养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必须发展幼儿的言语,注意帮助他们在广泛接触周围环境时,丰富相应的词汇;在广泛的语言交往中,学习准确地运用词汇,学习完整、连贯地表达思想。
此时,儿童思维的主要特点是它的具体形象性以及进行初步抽象概括的可能性。所谓具体形象性的思维,是指儿童的思维主要是凭借事物的具体形象和表象,即凭借具体形象的联想来进行的,而主要不是对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关系的理解,即凭借概念、判断和推理来进行的,儿童的这种具体形象思维,是跟儿童知识经验的贫乏分不开的,是跟儿童第一信号系统活动占优势分不开的。
当然,儿童的思维特点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着。有时儿童还保留着相当大的直觉行动思维的成分,但随着生活范围的扩大,儿童认识事物的能力增多,抽象思维则开始有了一定的发展。抽象思维首先是对词的概括和概念的掌握。概念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一般特征和本质特征的反映。概念是在概括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是用词来标志的。
从语言的发展来看,概念是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起来的。但从个体发展看来,对于人类长期形成的概念只能逐步来掌握。虽然概念总是以一定的词来标志的,但是,每个儿童所掌握的同一概念的广度和深度是不同的,同一儿童在其不同发展时期,对同一概念掌握的广度和深度也是不同的。这个过程也就是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发展的过程。
儿童最初概念的掌握跟儿童最初概括的特点相联系。儿童要对某一类事物进行概括,首先需要对这些事物能够理解,也就是说,要有关于这些事物的经验。同时,要有相应的作为概括用的词。而这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儿童知识经验水平的高低、词的水平的高低,制约着儿童概括水平的高低、概念水平的高低。学前儿童的词的概括水平还是很低的,跟成人的概括水平是不同的,因而学前儿童概念的水平也跟成人概念的水平有所不同。
儿童对事物的理解,决定于他们的知识经验水平和思维发展水平。学前儿童,一方面由于知识经验不丰富,思维带有很大的具体性,他们对事物的理解一般是不深刻的;另一方面由于在教育影响下知识的不断积累和发展,儿童的理解能力也在不断地提高和不断地深入。儿童对事物的理解,一般是沿着以下的方向进行的。
从对个别事物的理解进到对事物关系的理解。儿童理解成人的言语,也往往首先是理解成人言语中某些他们熟悉的个别的词,他把这些词跟他已有的经验联系起来。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儿童才逐渐理解整个句子和这个句子的中心思想。
儿童初期主要依靠具体形象性来理解事物的。词虽然有一定的指引和调节作用,但是不能单独起作用,随着儿童年龄、经验的发展,儿童就有可能主要依靠词来理解事物。儿童理解故事,还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图画或儿童熟知的事物的形象;但不久儿童就能领会完全用词的描述来讲述的故事。当儿童的形象性思维进入成熟阶段以后,他们对事物又有了比较简单的、表面的评价。儿童对事物的评价最初往往是很表面的,随着习惯了评价事物以后,他们对身边的事物才能作出比较深刻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