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之功能被古人视为“风教”的意义所在。儒家极度重视这种风教作用,朱熹指出“清德重望”可以“师世范俗”;而陆九渊所说“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陆九渊集·语录下》),则可成为儒家道德教化的一种概括。传统文化在这方面的思想资源是十分丰厚的,就连科学家宋应星也深刻认识到淳风化俗的重要性,他说过一段极有启示意义的话:“风俗,人心之所为也。人心一趋,可以造成风俗;然风俗既变,亦可以移易人心。是人心风俗交相环转者也。” 王咨臣编:《宋应星学术著作四种》,江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6页。可见道德人心——社会风俗的互动作用,早被中国古人所认识。故此,中国传统伦理十分看重化育、养育的薰陶、陶化功能,所谓“人文化成”首在于道德的薰陶功能。进而言之,道德代替宗教,必须是道德发挥出最佳功能——风化与陶冶,其首要和根本作用即在发展出社会的良风美俗。可见,替代宗教的道德之淳风化俗,其意义是极为深刻的。
二、新儒家代表人物如何认识道德替代宗教
现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梁漱溟、钱穆、唐君毅等大师,在深入研究儒家思想的宗教特质与儒家与宗教关系时,都认同儒家“以道德代宗教”的思维取向与思想特质。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梁漱溟从“伦理本位的社会”来透视“中国文化之特殊”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103页。性,对其得出儒家“以道德代宗教”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175页。、“礼乐有宗教之用”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102页。等论断,是一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根本前提。当然,梁漱溟也从宗教与人、与人类社会秩序起源的关系来作为其论据。他曾指出:“中国原始宗教,大抵是于人事有关的神祗崇拜及巫术之类。这样,使中国老早已接受了现代世界‘人’的观念。”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85页脚注。既然中国的原始宗教即有着人的因素,而不是像埃及、印度那般梦想着未来的天国;那么,这种原始宗教也就涵蕴着被人文替代的可能性。梁漱溟由此而作了更为深入的探讨:“大概人类社会秩序,最初形成于宗教。其后,乃有礼俗、道德、法律等,陆续从宗教中孕育分化而出。……离开宗教而有道德,在中古西洋殆难想像;离开法律而有秩序,在近代国家弥觉稀罕。然而在旧日中国却正是以道德代宗教。”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175页。须知,这正是“中国文明一大异彩”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174页。。梁漱溟的一个切入点即在周孔之礼。他认为:“在中国代替宗教者,实是周孔之‘礼’”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98页。;周孔的思维取向,就在使人走上道德之路,这恰恰形成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与宗教相区别的基本特征。故此,梁氏直接提出:儒家以道德代宗教——中国自有孔子以来,便“走上了以道德代宗教之路”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96页。。他还明确指出:“孔子并没有排斥或批评宗教(这是在当时不免为愚笨之举的)。但他实是宗教最有力的敌人,因他专从启发人类的理性作功夫。中国经书在世界一切所有各古代经典中,具有谁莫与比的开明气息,最少不近理的神话与迷信。这或者它原来就不多,或者由于孔子的删订。这样,就使得中国人头脑少了许多障蔽。从《论语》一书,我们更可见孔门的教法,一面极力避免宗教之迷信与独断,而一面务为理性之启发。”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94—95页。
梁漱溟的确敏锐地觉察到,古代宗教往往临乎政治之上,而涵容礼俗法制在内,整个文化亦以其为中心。但这种宗教岂可轻易替代?然而事实上,在梁漱溟眼中,宗教在中国毕竟被道德所替代,这其中最深刻的缘由,一是“安排伦理名分以组织社会”,二是“设为礼乐揖让以涵养理性”。梁氏著名的“理性早熟”与“伦理本位”说,即出于此。此二说现今仍值得深究。梁氏坚信孔子儒家有一种内在精神,即相信人都有理性,人类可以信赖人类自身。而这正是宗教所没有的思想特质。
钱穆是以文化史眼光考量儒家思想的宗教特质的,他得出了一些相当大胆的思想论断:性善论也是一种宗教,一种信仰;一切宗教人格之扩大,莫非由其道德人格之扩大;道德精神是一种“淑世教”;中国的文化精神即道德精神。由此他提炼出“人文教”这一概念,他在《中国历史精神》一书中明确提出:中国的历史文化虽未创生宗教,却有一种最高的宗教精神,姑名之为“人文教”,这是人类信仰人类自己天性的宗教。在这种“人文宗教”的精神中,人类可从几十年的自然生命,转进为绵延千万年的历史生命和文化生命。只有在中国观念中,人生可以不朽,可以永远活在他人心中。所以在儒家的道德精神中,可以欣赏到宗教精神。站在文化与政治的角度,钱氏还进一步指出:“我们不妨称儒家为一宗教,那是一种现实人生的宗教,是著重在现实社会与现实政治上面的一种‘平民主义与文化主义的新宗教’。西方宗教是‘出世’的,而中国宗教则为‘入世’的。西方宗教是‘不预闻政治’的,而中国宗教则是‘以政治为生命’的,这是双方的不同点。”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29页。这种带有强烈政治色彩与文化主义的宗教,当然不是那种严格意义上的人格神宗教。但为什么还要称其为宗教呢?原来钱穆的深意不过在将“把中国儒家看作一种变相的宗教”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29页。但我们要继续问,变相的宗教其意义又何在呢?钱穆最终将其置于“人文演进”的文化价值视阈中,他坚信正是在人类历史不断演进的过程中,道德成为中国人文思想中最具理想的终极价值,因而,钱穆实质上是要倡导一种“人文道德”观钱穆:《双溪独语》,台湾,学生书局1985年版,第267页。他认为人文道德观是中国儒家的特创。在晚年出版的《文化与教育》一书中他已十分直白地道出了:其实我们这个民族是以崇拜古代圣贤替代了崇拜上帝的宗教;而崇拜道德圣贤,就是一种人文教。在他看来,中国的士,就应是一个人文宗教的宣教师。而他自己就反复宣称:中国文化精神,只是一种人文主义的道德精神。
相对于梁、钱的人文道德的“替代”说,唐君毅则构建了更为确定与系统的“人文宗教”观。作为一个具有博大宗教情怀的哲人,他在其重要代表作《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的自序中,开诚布公地坦陈:“吾于中国文化之精神,不取时贤之无宗教之说,而主中国之哲学、道德与政治之精神,皆直接自原始敬天之精神而开出之说。故中国文化非无宗教,而是宗教之融摄于人文。”唐君毅:《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台湾,正中书局1979年版,自序第7页。他论证了孔子如何自觉地把原始宗教的天道化为“仁”道,他以为孔子的人文宗教比其他宗教要深刻,孔子之教立,而人皆知修德而人德可同于天德。唐君毅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此儒家之教包涵宗教精神于其内,既承天道以极高明,而归极于立人道,以致广大,道中庸之人文精神所自生。故谓儒家是宗教者固非,而谓儒家反宗教、非宗教,无天无神无帝者尤非。儒家骨髓,实唯是上所谓‘融宗教于人文,合天人之道而知其同为仁道,乃以人承天,而使人知人德可同于天德,人性即天命,而皆至善,于人之仁心与善性,见天心神性之所存,人至诚而皆可成圣如神如帝’之人文宗教也。”唐君毅:《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台湾,正中书局1979年版,第53页。此中“融宗教于人文”是唐氏的著名命题,亦是其“人文宗教”观之基本内核。实际上唐君毅已注意到,必须在学理上上升到“天人合德”的层次,才能更好地阐释其人文宗教观的合理性。所以他还指出:“至于纯从中国人之人生道德伦理之实践方面说,则此中亦明涵有宗教性之超越感情。在中国人生道德思想中,大家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由古至今中国思想家所重视之天人合德、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天人同体之观念。此中之所谓天之意义,自有各种之不同。在一意义下,此天即指目所见之物质之天。然而此天之观念,在中国古代思想中,明指有人格之上帝。即在孔孟老庄思想中之天之意义,虽各有不同,然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否认他们所谓天之观念之所指,初为超越现实的个人自我,与现实之人与人关系的。”唐君毅等:《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见《当代新儒家》,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5页。看来,唐氏最终比梁、钱走得更远,他已提出了人格神问题。更有甚者,他似欲将“神意”的宗教观与“修德”的人文道德观完全统一起来,而建构起他的具有终极意义的儒家道德信仰。让我们看看他是如何以人性宗教融合于神性宗教的:“神意恒顺人之修德而转移,故中国古代之天帝,复较希腊之宙斯、犹太之耶和华,皆富仁爱体恤之德。”“人修德以自求多福,神未有不助人者。神意可由人转移,则专司祭神,测知神意之巫觋之重要性,亦自然减少,不易成一特殊阶级,宗教亦不易有超越而独立之文化地位矣。”唐君毅:《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台湾,正中书局1979年版,第34页。这里可看出十分明显的建构道德与宗教内在关联的思维取向。唐氏晚年最后一部著作《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即有十分浓厚的宗教意味,其中多涵唐君毅本人的宗教体验。然而他毕竟将人生九境中的最高一境献给了儒家,而该书亦成为一代大儒唐君毅祈向“天德流行”境的心志之宣吐。而从中细审其“人文宗教”观之系统演绎,唐氏仍是以儒家的人文道德观为核心,并极力张扬儒家的人文道德理念的。此外,必须指出的是,唐氏一直坚持:“中国哲学智慧之起源,为古代宗教道德精神之升进。”唐君毅:《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台湾,正中书局1979年版,第46页。这一理念,这显然对其人文宗教观的形成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表明他极为认同儒家“即道德即宗教”的独特精神。
梁、钱、唐三人对人文道德观的思考,似乎形成了一个逐步上升的三阶梯,其对道德的信仰程度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