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的“现代性方案”
众所周知,在西方学界,韦伯曾高度关注过现代化问题,他将欧洲的现代化置入“祛魅”的去神秘化的世界历史过程中;而且他有一点同于黑格尔,即他们都将宗教世界观的转化与解体作为了现代化始源性的标志之一。韦伯的视点聚焦在“过程”上,事实上,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动力主要来自管理型国家和资本主义经济;而管理型国家和资本主义经济则是互补的,因为管理型国家是无法离开税收资源的,而市场经济则需强大的法制系统支撑从而使其制度化。如此,就凸显出国家官僚机关和企业组织的重要性。
而哈贝马斯的现代理念,则几乎形成了一个系统的“现代性方案”,作为一个思想性方案,它竟然享誉西方学界。然而它毕竟是一个思想性方案;当然,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这个方案是深涵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基础的。诚如吉登斯所评价:“对哈贝马斯来说,现代世界比原始世界更文明,在他的进化论中,哈贝马斯试图证明这依然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念有着诸多联系。”吉登斯:《没有革命的理性?——论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念》,见李惠斌编:《全球化与现代性批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3页。笔者以为这一评价是恰如其分的。
一、现代社会的合理性
哈贝马斯“自称是在马克思主义的传统内进行研究的”吉登斯:《没有革命的理性?——论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念》,见李惠斌编:《全球化与现代性批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9页,然而其现代观不仅深受马克思的影响,又确实是站在韦伯与黑格尔肩膀上来考察现代社会的,而且他以自己独特的语言学描述方法来讨论现代社会的合理性问题。他如此说道:
描述方法还在坚持现代性的古典概念。也就是说,它们的出发点还在于:现代社会体现了这样或那样的合理性。这里所说的主要是当代两种最有影响的社会学理论,即理性选择理念和系统理论。对于两种合理性内容,它们各执一端,而韦伯则把这两者联系了起来。理性选择理论关注的是单个行为者的目的合理性,系统理论关注的则是大型组织的功能合理性。在方法论个体主义范围内,理性选择理论试图用“合理”行为的主体的抉择来解释互动模式。系统理论则立足于一个集体主义的理论框架,用自我调节或自我创造这样的功能主义概念来描述韦伯所说的组织合理性。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图景。对于前者,现代社会是一个松散的网络,由无数多少具有合理性的行为者依据自己的偏好所作出的抉择相互作用而构成。对于后者,现代社会则分解为许多独立的系统,它们处于自我关涉的封闭状态,相互构成了对方的周围世界,仅仅通过相互观察而间接地发生接触。由于根本没有主体间共有的价值、规范和沟通过程,上述两种理论与韦伯关于宰制世界的观点都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相似之处。 哈贝马斯:《现代性的自我理解》,见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9—190页。
显然,哈贝马斯是立于韦伯关于社会学理论中的合理性基础上的,但这里还要涉及到“现代性”的概念及其现代性自我理解的问题。据写下《哈贝马斯:关键概念》的英国学者安德鲁·埃德加所说:哈贝马斯认为“现代性”这一概念早在公元5世纪时,就被用来区分基督教的现在和异教的过去历史,它真正具备现时的意义,则到了18世纪随着人们对历史有了一种新理解之后。所以,“对于中世纪基督教徒来说,现在是同异教过去的决裂,而且是这样的一个决裂:相对于现在与大审判之后将要来临的后世界末日时代之间的决裂而言,它根本就不算什么。甚至对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来说,历史依然是循环的,而不是进步的(他们的黄金时代随时都可能再次退入白银时代和青铜时代)。相反,启蒙思想家认为自己早已生活新的时代之中。进步是确定的。它毕竟是一个革命的时代(无论它们是政治的、农业的,还是工业的),是一个美洲的‘世界’稳定发展的时代。促使人性完美的工具已经有了,正等着被投入使用。” 安德鲁·埃德加:《哈贝马斯:关键概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1页。事实上,“现代性”的特定时段,主要被设定在17世纪左右;是指欧洲和美洲历史上,随着文艺复兴行将结束而另一个历史时期行将开始的时期所特有的文化。须知,这一时段的最重要历史症候,即理性与科学所引发的技术和社会重大进步,人们越来越追求社会生活完善,将其作为人类理性的一个可预期目的。这里我们必须知道的是,哈贝马斯本人是个坚定启蒙思想家,他深信“启蒙”仍在进行当中。对此,吉登斯有个到位的说法:“显然,启蒙不是一种调侃。对哈贝马斯来说,现代世界比原始世界更文明。在他的进化论中,哈贝马斯试图证明这依然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念有着诸多联系。” 吉登斯:《没有革命的理性?——论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念》,见李惠斌编:《全球化与现代性批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3页。注意!吉登斯不但指出了哈贝马斯启蒙理念的严肃性,更强调了哈氏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诸多关联。
如此,哈贝马斯才有了一个大胆的提法:“现代性——一项未完成的设计”。 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作者前言,第1页。可以说,正是立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基础与启蒙思想给出的“理性”思想本源,他才有了这一大胆的提法。这也是他在1980年荣膺“阿多诺奖”时的答谢致辞题目。他自称后来一直都没有放弃过这个具有启蒙思想色彩的设计。须知,这一设计的启蒙起点,导致了他整个“现代性思想方案”的体系化。
正因如此,他写下了一本厚厚的专著《现代性的哲学话语》,而第一章的标题就如此显眼:“现代的时代意识及其自我确证的要求”。无论如何,这其中的内涵不仅是一个新的时代意识的问题,更重要的这一时代理性已自觉到确证“自我”的存在。所以,西方的现代历程确实是涵括了自由主义思想体系中个体意识的觉醒。
理解哈贝马斯下面这段关键性的话语,是我们解开他所谓“现代的时代意识及其自我确证的要求”、“现代性的自我理解”等说法的一把钥匙。他说:“同‘当下’一样,诸如革命、进步、解放、发展、危机以及时代精神等,也都是一些动态的概念;这些概念或是在十八世纪随着‘现代’或‘新的时代’等说法一起出现的,或是被注入了新的涵义,而这些语义迄今一直有效。另外,这些概念后来也成了黑格尔哲学的关键术语,并从概念史角度来把握随着西方文化的现代历史意识而出现的问题,即现代不能或还原再从其他时代样本那里借用其发展趋向的准则,而必须自力更生,自己替自己制定规范。这便澄清了现代那高度敏感的‘自我理解’,以及直到我们的时代仍在不停地努力‘确证’其自我的能力。”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作者前言,第8页。实际上,这种确证的第一步,就是“主体性”范畴作为现代性标志而出现。
二、作为现代性的标志的“主体性”原则
为了说明黑格尔是如何用主体性原则来作为现代性标志的,哈贝马斯引述了黑格尔一句十分经典的话:“我们时代的伟大之处在于,自由,作为自在自为的精神财富,受到了承认。”在引述这句话之前,黑格尔描述了主体性范畴被发掘的哲思历程:“自笛卡尔以降,现代哲学集中关注的是主体性和自我意识。理性是用认知主体的自我指涉概念来加以解释的;认知主体似乎又回到了自身,以便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一个认知主体。精神通过自我反思而把握住了自己,在自我反思过程中,意识不仅被揭示为一个对象领域,更多地还被当作是一个对象的想像领域。黑格尔用主体性原则(用反思确保自由)作为现代性的标志,他所运用的实际上就是上述推理。”哈贝马斯:《现代性的自我理解》,见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0页。虽然追溯到了笛卡尔的“自我意识”,但显然,黑格尔的“标志性”,却永远地烙印在现代化历程的主体谱志上。尽管哈氏在与学界的对话中,补充地提到:“狄尔泰、施密特、本格森等思想家——他们都是从生存哲学起飞的——最后都将目光集中在主体范畴。”包亚明主编:《现代性的地平线——哈贝马斯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92页。可见,主体性原则,在西方思想史上的重要性,确与现代性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对哈贝马斯来说,黑格尔仍是此中最为紧要的一个起点。那么,哈贝马斯是如何从学理上来认识“主体性”概念的前提与内涵呢?
主体性是一个基本的概念,在一定意义上又是一个基础主义的概念。主体性保障的是自明性和肯定性,由此出发,其余的一切都会受到怀疑和批判。因此,现代性引以为自豪的是它的批判精神,除非有充足的理由,否则,批判精神本身不是随便就会获得承认的。同时,主体性还具有一种普遍主义和个体主义的意义。任何一个人都要受到所有人的同等尊重。与此同时,他又是判断所有人各自的幸福要求的源泉和终极权威。哈贝马斯:《现代性的自我理解》,见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0页。
这里,哈贝马斯是将个体主义与普遍主义置入一个命题当中,显然不只是谈二者的关系而已;其价值指向是显而易见的:个体被受到所有人(普遍性)尊重的同时,个体又是判断普遍性之源头。关于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哈氏还从现代“法律共同体”的角度进行了极为有价值的阐述:“如果我们把个体化过程和社会化过程的相互同一性提高到法律的高度,那么,在‘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之间进行选择,就会变得毫无意义。由于法人只能沿着社会化的道路才能实现个体化,因此,个人的同一性也就只能沿着社会化的道路才能实现个体化。因此,个人的同一性也就只能用人际关系的开放性和文化传统的开放性来加以保护。也就是说,只有在人际关系和文化传统当中,个人的认同才能得到保障。”哈贝马斯:《论人权的合法性》,见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45页。这里已用出了“法人”概念,并且强调了个体是如何通过社会化道路来实现其个体化的。这是极能显现哈氏现代眼光的卓越理念。
哈贝马斯又将“道德观念”与“伦理观念”补充进这一现代性规定之中:“因此,现代性的自我理解不仅表现为理论的‘自我意识’、表现为针对一切传统的自我批判立场,而且也表现为‘自我决定’和‘自我实现’的道德观念和伦理观念。根据黑格尔的理解,现代性的这种规范扎根在理性自身的结构当中,并且可以在‘主体性原则’当中找到解释。”哈贝马斯:《现代性的自我理解》,见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1页。然而问题出现了,哈贝马斯十分睿智地洞明了:在现代性自我确证的同时,危机出现了,“因为现代意识发现自己面对挑战,而且必须处理许多问题。随着未来的视野不断扩大,这些问题也就涌入了越来越不安的现实当中。主要有一点被认为具有‘批判’意义,这就是不断提高的社会复杂性。因为,随着生活世界的分化和非传统化,社会复杂性也在不断加强。生活世界以一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方式失去了其一系列的特征,比如亲近感、透明度、可靠性等。从这样一种防守的视角来看,‘突然出现’的现代性最初被认为是对一种完整的社会生活方式的德性侵犯,也就是说,被认为是社会解体的动力。”从亲近感说到德性侵犯,再说到社会解体,现代化岂不是洪水猛兽?然而,我们这里必须关注的是哈氏的两个重要概念,即“生活世界”与“生活方式”;显然,生活世界具有连续性,生活方式具有传统性。随着现代化历程的加大加快,正如哈氏所言“社会复杂性也在不断加强”,这必然造成人们在突然出现的新事物面前手足无措。其实,这正是哈氏提出“交往”理论的最层的原因。吉登斯一针见血地指出:“在这一点上,哈贝马斯引入了生活世界的概念。生活世界,正如在现象学上提出的一样,是那种设定的日常社会行为的领域。它充满着通过惯例和确定的处事方式而进行的交往行为。它‘蕴含着许多一代代前人解释的劳动’,在生活世界中传统的作用是发挥着一种能平衡交往所引发的歧义的内在潜力。社会进化的过程改变了生活世界的性质,因而,理性的扩展假定了生活世界的维持力在减少。” 吉登斯:《没有革命的理性?——论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念》,见李惠斌编:《全球化与现代性批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4页。一句话,生活世界具有传统维系的延续性,所以随着社会进化,其维系程度必定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