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波》《呐喊》,七十七页)
我在前面说过,艺术的记事文不免加入作者的主观印象,但这些主观印象都是从客观的观察来的。我们读过《呐喊》的人,当知道《呐喊》的许多小说,有几篇的背景全是鲁镇。但这个鲁镇,正如张定璜先生所说:“鲁镇只是中国乡间,随便我们走到哪里去都遇得到的一个镇,镇上的生活,也是我们从乡间来的人儿时所习见的生活。”我们看上面《风波》中的一段小文,活画出鲁镇的农家的环境风味,晚景幽然。鲁迅先生实在是一个乡村作家,他最会写出中国乡村风景的。我们再引一段乡村的野外风景:
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一支两人,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蒙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的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
(《社戏》《呐喊》,二百四十四至二百四十五页)
这是从平桥村到赵庄去的船上晚景。有谁在乡村的晚上坐过船的么?这船上望见的野景何等静穆,幽美!
鲁镇是以酒著名的,我们且看鲁迅先生笔下的鲁镇酒店的情景: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孔乙己》《呐喊》,二十一至二十二页)
鲁镇的酒店自然很多,但那里的咸亨酒店,是鲁迅先生所不能忘怀的,在另一小说中写着:
原来鲁镇是僻静地方,还有些古风:不上一更,大家便都关门睡觉。深更半夜没有睡的只有两家:一家是咸亨酒店,几个酒肉朋友围着柜台,吃喝得正高兴;一家便是间壁的单四嫂子,他自从前年守了寡,便须专靠着自己的一双手纺出棉纱来,养活他自己和他三岁的儿子,所以睡的也迟。
单四嫂子早睡着了,老拱们也走了,咸亨也关上门了,这时的鲁镇,便完全落在寂静里。只有那暗夜为想变成明天,却仍在这寂静里奔波;另有几条狗,也躲在暗地里呜呜的叫。
(《明天》《呐喊》,四十九页)
这里写鲁镇的夜深以至深夜。夜深中的鲁镇,咸亨酒店,单四嫂子,老拱们。只寥寥数语,活画出乡村黑夜里的“古风”。
张定璜先生曾说鲁迅先生的特色:“第一个冷静,第二个冷静,第三个还是冷静。”但鲁迅先生实在不是一个冷静的人。否则,鲁迅先生也绝不会来“呐喊”了。我们就在他的冷静记事文中也可以看出:
西关外靠着城根的地面,本是一块官地;中间歪歪斜斜一条细路,是贪走便道的人,用鞋底造成的,但却成了自然的界限。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两面都已埋到层层叠叠,宛然阔人家里祝寿的馒头。
(《药》《呐喊》,四十三页)
只有心中有热烈的忍不住的悲哀的人才会写出这样凄恻的冷静句子。
近年以来,自都会以至乡村僻壤,这些冤枉死的“死刑和瘐毙”的青年的馒头,不知又增加了几千几万了!呜呼!
当代作家中会写乡村风物的还有废名(冯文炳)先生。废名的文章,以简洁胜。我手头没有他的小说集,且举出最近《骆驼草》上登的小说《桥》中一段做个例子:
家家坟在南城脚下,由祠堂去,走城上,上东城下南城出去,不过一里。
据说是明朝末年,流寇犯城,杀尽了全城的居民,事后聚葬在一块,辨不出谁属谁家,但家家都有,故名曰家家坟。坟头立一大石碑,便题着那三个大字。两旁许许多多的小字,是建坟者留名。
坟地是一个圆形,周围环植芭茅,芭茅与城墙之间,可以通过一乘车子的一条小径,石头铺的——这一直接到县境内唯一的驿道,我记得我从外方回乡的时候,坐在车上,远远望见城墙,虽然总是日暮,太阳就要落下了,心头的欢喜,什么清早也比不上。等到进了芭茅巷,车轮滚着石地,有如敲鼓,城墙耸立,我举头而看,伸手而摸,芭茅擦着我的衣袖,又好像说我忘记了它,招引我——是的,我哪里会忘记它呢,自从有芭茅以来,远溯上去,凡曾经在这儿做过孩子的,谁不拿它来卷喇叭?
这一群孩子走进芭茅巷,虽然人多,心头倒有点冷然,不过没有说出口,只各人的笑闹突然停住了,眼光也彼此一瞥,因为他们的说话、笑以及跑跳的声音,仿佛有谁替他们限定着,留在巷子里尽有余音,正同头上的一道青天一样,深深地牵引人的心灵,说狭窄吗,可是到今天才觉得天是青的似的。同时芭茅也真绿,城墙上长的苔,丛丛的不知名的紫红花,也都在那里哑着不动——我写了这么多的字,他们是一瞬间的事,立刻在那石碑底下蹲着找名字了。
(《桥》《骆驼草》,十五期)
记事文的写景在小说中是很重要的。小说的角色是人,人不能离地而生,人的性格与自然的环境,很有关系。中国的旧小说如《水浒》《红楼梦》等,大都缺乏对于自然风景有美妙的描写。《老残游记》里也闹出千佛山倒影在大明湖里的笑话。李白说得好:“大块假我以文章。” 中国新小说家应如何在自然中领取美感,在文字中细腻地表现出来,这实在比整天坐在洋楼上喝咖啡重要得多了。
上面是说艺术的记事文写景方面的,关于写人方面,我们也举出一些例子:
及至进来一看,却是位青年公子,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戏珠金抹额;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如悬胆,睛若秋波;虽怒时而似笑,即瞋视而有情;项上金螭缨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
这是《红楼梦》中黛玉眼中初见面的宝哥哥。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是《红楼梦》中宝玉眼中初见面的林妹妹。
武松身长八尺,一貌堂堂;浑身上下,有千百斤气力;恁地,如何打得那个猛虎?这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清河县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一个诨名,叫作三寸丁谷树皮。
这是《水浒》中有名的武松和武大郎。
权勿用见了这字,收拾搭船来湖州。在城外上了岸,衣服也不换一件,左手掮着个被套,右手把个大布袖子晃荡晃荡,在街上脚高步低的撞。撞过了城门外的吊桥,那路上却挤。他也不知道出城该走左首,进城该走右首,方不碍路。他一味横着膀子乱摇,恰好有一个乡里人在城里卖完了柴出来,肩头上横掮着一根尖扁担对面一头撞将去,将他的个高孝帽子横挑在扁担尖上。乡里人低着头走,也不知道,掮着去了。
这是《儒林外史》中怪模怪样的权勿用 。
说起权花的娇貌,比以秋月,觉得秋月太淡了;比以春花,觉得春花太艳了。两道蛾眉,一双俊眼,最动人的是那流星般闪动的乌黑眼珠。坐时首常微仰,常显沉思之态;行时衣履飘摇,仿佛安琪儿临凡。但举止间多带庄重神气,不苟言笑,使人觉得可爱可敬而不可犯。
这是《友情》中所写的汪权花。
记述人物要捉着人物状态或性格的特点。陈独秀常说:“《红楼梦》记述人物的衣服装饰太琐碎。”不知道这正是《红楼梦》的特点所在。《红楼梦》中的小姐们那么多,若不在个人的服装嗜好上着意描写,如何分得出每个小姐的个性来。上面几个例子,如宝玉、黛玉、武松、武大郎、权勿用、汪权花,各人的状态或性格能在很简短的文字里表现出来,就因为捉着了每人的个性特点,所以能使读的人得着一个浓厚的印象。
科学的记事文应该真实,艺术的记事文应该美妙。艺术的记事文写的不是粗枝大叶的轮廓,而是他们具体的琐碎的血和肉。科学的记事文应该写得明白,艺术的记事文应该写得含蓄。这就是作者的技巧问题。
(选自《作文讲话》,北新书局,1930年)
叙事文(章衣萍)
叙事文的意义
什么是叙事文呢?
叙事文是记述人或物在某时期的动作或变迁的过程的文字。叙事文与记事文不同的地方,是叙事文是写行为动作的,而记事文则专写人或物的形态、颜色、性质等;一是动的描写,一是静的描写。
我们现在且举出叙事文的一些例子。
武松走了一阵,酒力发作,焦热起来。一只手提着哨棒,一只手把胸膛前袒开;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树林来。见一块光挞挞大青石:把那哨棒倚在一边,放翻身体,却待要睡,只见发起一阵狂风来。那一阵风过了,只听得乱树背后扑地一声响,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武松见了,叫声:“阿呀!”从青石上翻将下来,便拿那条哨棒在手里,闪在青石边。那大虫又饥又渴,把两只爪在地上略按一按,和身望上一扑,从半空里撺将下来。武松被那一惊,酒都做冷汗出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见大虫扑来,只一闪,闪在大虫背后。那大虫背后看人最难,便把前爪搭在地下,把腰胯一掀,掀将起来。武松只一闪,闪在一边。大虫见掀他不着,吼一声,却似半天里起个霹雳,振得那山冈也动,把这铁棒也似虎尾,倒竖起来只一剪。武松却又闪在一边。原来那大虫拿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三般捉不着时,气性先自没了一半。那大虫又剪不着,再吼了一声,一兜兜将回来。武松见那大虫复翻身回来,双手抡起哨棒,尽平生气力只一棒,从半空劈将下来。只听得一声响,簌簌地将那树连枝带叶劈脸打将下来。定睛看时,一棒劈不着大虫;原来打急了,正打在枯树上;把那条哨棒折做两截,只拿得一半在手里。那大虫咆哮,性发起来,翻身又只一扑,扑将来。武松又只一跳,却退了十步远。那大虫恰好把两只前爪搭在武松面前,武松将半截棒丢在一边,两只手就势把大虫顶花皮肐搭地揪住,一按按将下来。那只大虫急要挣扎,被武松尽气力捺定,那里肯放半点儿松宽。武松把只脚望大虫面门上,眼睛里,只顾乱踢。那大虫咆哮起来,把身底下爬起两堆黄泥,做了一个土坑。武松把那大虫嘴直按下黄泥坑里去,那大虫吃武松奈何得没了些气力。武松把左手紧紧地捺住顶花皮,偷出右手来,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只顾打。打到五七十拳,那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耳朵里,都迸出鲜血来;更动弹不得,只剩口里兀自气喘。武松放了手,来松树边寻那打折的哨棒,拿在手里;只怕大虫不死,把棒橛又打了一回。眼看气都没了方才丢了棒。
(《水浒》,第二十二回)
这一段写武松打虎,武松的动作,虎的动作,都活灵活现地表示出来了。又如:
他立在这船的甲板上。吹下来的西风的对面,是太阳沉没的地方。驹岳隐在云里,当然看不见了。便是礼文华岭也很朦胧,几乎疑是魔女头发一般的缭乱的初夏之云的一部。太阳用了光明之鞭,将聚集了将要咬住的云打开,渐渐沉没下去。受鞭的云,浴着眩目的血潮。余下的血潮,将吓得引退的无数的鳞云染成黄红紫的颜色。
太阳也随即疲倦了,自己身上也受着丛云的血烟,变成烧烂了的洋铜模样。
在坚实的堆积着的云之死骸的中间,因了临终的苦闷,独乐一般的轱辘轱辘的旋转着沉没下去。正如垂死的人之趋死,太阳亦趋于夜。他屏息凝视着。
太阳在瞬息间,少许不见了。在瞬息间,一半不见了。在瞬息间,全个不见了。海水苍茫的一望是青碧。保持着微黄的缓和的呼吸,天空也传递海的叹息。
这一瞬间,万象绝声了。黄昏乃是无声。在那里没有叫唤的昼,也没有微语的夜。临终的可怕的沉默,管领了天与海。天与海成了沉默这事物了。
(有岛武郎:《朝雾》,周作人译)
这是一段极美的文字!写一个人在“船的甲板上”,望见云的变化,太阳的变化,海与天空的变化,以及黑夜的黄昏的来临,是写物的变迁的过程的。
(一)作者的地位
叙事文是记述人或物的动作和变迁的。但作者或根诸直接观察的经验,或根诸传闻的想象。材料的来源不同,则作者的地位各异。叙事文的写法,依作者的地位,可分为三种:
(1)主动的写法。主动的写法,是以作者自己为主体来描写的。一切自传的文字可以说多数是主动的写法。例如《弗兰克林自传》,卢梭的《忏悔录》等书以自己为主体来叙述,都可以说是主动的写法。主动的写法可以称为个人的写法(Personal…narration)。以自己为主体的文章,根据自己的经验,比较容易做,而且容易做得好。我现在且举一段文字作这样写法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