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了两次了。听见两种反映。有些同志很赞成这样像拉家常似的谈写作,希望继续这样谈下去,有些同志希望少“兜圈子”,直截了当说说该怎样写,怎样就能提高写的能力。两种意见我都接受。
不过得说明一点。无论采取怎样的谈法,提高写的能力的关键在于同志们自己多动脑筋想问题。所以我还是要不断地提出问题来请你想。你先想想然后我再谈;我谈了之后你再想一想。这样来来回回地想了谈,谈了想,可能是由于我不大习惯于板着脸的“教”人家“怎样”写,仿佛人家本来根本不会,我一“教”,人家就会了。哪里有这种事。再有,讲写作的书有很多,讲“主题”“叙事”“写景”“状物”“立论”“驳论”等等,那些书大都写得很好,很有帮助,你选一两种好好读读就行,无须我再来重复那些讲法了。因此,我还是以谈为主,咱们这一栏不是叫着“写作一月‘谈’”吗?尽量谈得简要些,爽快些,少说点闲话。我继续谈下去,一边谈着一边随时听取大家的意见,不断地改进谈法。好不好?
今天先谈一点——文章的对象和目的。
一切应用性的文章都是写给特定的对象,为了处理特定的问题,达到特定的目的的。对象可以是个别的,可以是一些人,可以是许多人,可以是某个单位,可以是一些单位,总之,写的人心目中是有明确的对象的。写这类文章不是无目的的,而是要处理特定的问题的。要处理的可以只是某一个问题,可以是两个、三个或更多的问题,换言之,目的可以很单纯,也可以比较复杂,总之,写的人心目中是有明确的目的的。写任何应用性的文章,都要把对象和目的明确起来。事实上,在提起笔来之前,对象和目的本来就有了的,否则就不会提起笔来,只不过在落笔之际要在头脑里把对象和目的进一步明确一下,并且就要根据这对象和目的来考虑你的写法。
用最简单的应用性文章为例。比如写信。信是写给谁的,这就是对象;写这封信干什么,这就是目的。假如你是托对方替你买一本书。看来这是极单纯、极小的一件事。然而在写法上要考虑妥当的地方并不少。你写信的这位对象,也就是你要托的人,和你是什么关系?是你的家属、亲属?是你相处很熟、交往很多的一位同志?是一般认识并不很熟的人?还是并不直接认识、没有交往的人?这些决定着你的信用什么样的口气,也决定着某些部分应详应略等等写法上的一些问题。你托他买的是某一本特定的书,还是请他就某一种书代你选购一本?书请他寄到什么地方?书款你准备怎样还他?你是急需,还是并非急需而是要他在方便的时候留意代你买到?这些都要想清楚,写清楚。你为什么要托他替你办这件事,无论托的是谁,总要大体说一说,让人家明白,愿意替你办。这虽是很小的一件事,却也要花费人家不少时间的,到书店去买书,有时候跑一处跑一趟还买不到,需要再跑,买回来要找合适的(邮局肯接受的、不易损毁的)纸来包封。然后再跑邮局去寄发,也相当麻烦的。把这些都想好了,你这封信才会写得清晰、得体,易于解决问题,达到你写信的目的。请不要认为说这些话是多余的。这是来自我的切身经验。我有时候收到熟识的同志来信托我买书,也有时候收到不认识的读者来信托我买书,因为知道我是跟书打交道的嘛。这样的来信,有的写得很不客气,也没说明他必须托我代办这件事的道理,表现出他不以麻烦别人为意;有的又过分客气,说了过多不必要的感谢话,显得不简明,更糟糕的是往往由于写得不明白,有些该说清楚的项目没说清楚,使我不好办,比如书名很一般,同名的书不止一种,信上却没有写明作者和出版者,有的地址没写清楚,甚至有的连签名都让我认不出来(这当然是写字的问题,我曾在不得已的情形之下采取过这样的办法:把他的签名剪下来,贴在包封上)。
倘若一封信里说了好几样事,托别人办好几件事,那就需要考虑一下先后的次序,先说什么,再说什么,以至明白地说出轻重缓急,让对方好办。倘若是向对方询问什么问题或是商讨什么问题的信,问什么要十分简洁而明晰,商讨什么既要明晰,也要得体,意见要明确,态度要恰当。即使是亲属、朋友,长时间没见面,没通信,写封信联系一下,没有特定的事情要办,那么,联系联系,互通音讯,这就是目的,就应当想好,自己有些什么情况宜于告诉对方,自己想知道对方的什么情况,这样,这封信才能产生互通音讯的作用。可见,就是写封信这么一件小事,要写得好,也很有好些地方是需要思考的。至于信的格式,那是很容易的,任何一本讲“应用文”的书都会讲到,要不了几分钟就学得会。所要重视的是根据信的对象和写信的目的,考虑怎样把信写得明晰而得体。这里边其实也包含了“为对方着想”这个重要因素。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都是交际工具。交际,是两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那么在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每一方心目中应当放着对方,说话、写文章处处都要想到对方。首先是要给对方方便。根据自己对于对方的了解,话怎样说法最便于他理解,不多也不少,不深也不浅;根据写信的目的,话怎样说法最便于他处理问题,不模糊也不繁琐。其次,根据信的对象和目的也要考虑到对于对方应有的(而不是虚伪的或多余的)尊重和礼貌。
再举个例子。我有时候自己买点药品用。药品的说明书,有的写得好,有的差些。前者让我看得清楚明白,并且对它产生信任感,后者反之。这往往也是由于对写说明书的对象和目的是否明确而产生的差异。药品说明书,我想至少可以有三种对象:一是写给医务人员看的,目的在便于他临床应用;一是写给医药商店管进货的人看的,…目的在便于他了解这种药的价值,判断对它的需求量,等等;一是写给社会上一般买药的人看的,目的在于让他了解这种药是否适于他,应当怎样用法,等等。显然,为上述第一种对象和目的而写,大概药理方面,包括构成、作用、副作用等等,需要说详细些,不妨多用“行话”(专业用语),甚至使用外行人不懂的各种符号、公式、图式之类,不必多用大白话;为第三种对象和目的而写,就不能这么“专”了,…得通俗易懂,简明扼要,但是成分一般也应当简要地告诉人家,有什么功效、最适用于什么病,以及用法、用量、可能有的副作用、服用注意事项等等更应当说得清清楚楚,实事求是,不能模模糊糊,不能夸大其词。写这类东西,对象和目的不同就必须采取不同的写法,这是显而易见的。我不懂药物学,仅有一点一般常识。凡是我感到模糊或者显然在夸大其词的说明书,这种药我是不大放心去买的,比如,用了不少“贵重”药材、采用“最科学”的制作方法这类的话,功效列了一大串,主治什么病也列了一大串,注意事项往往只有“孕妇忌服”一条,都是些“模糊语言”;偶尔也看见过相反的情况,不仅说明了成分,连化学分子式都列出来了,我看不懂。说得太模糊的,显然广告性多于说明性的,让我看不懂的,附有这些情况的说明书的药,我都不敢买,或者不愿意买,除非是医生给我开的处方。
写任何东西都要明确对象和目的,都要为读者考虑。这是最根本的一条。就连文学性的作品,作者心目中其实也是有对象、有目的的,只是往往不如应用性文章那么突出而已。我并不一般地反对“命题作文”,不过,“命题作文”大都不管对象和目的,这一点我是不同意的。出个“春雨”作题目,咱们每个人都能对付出一篇或长或短的文章来。但是,这篇文章是写给什么人看的,为什么目的而写的,要解决什么问题的,统统不知道。用这种方法练习写作,也不能说一点用处都没有;可是用处不大,害处却不小。一个人在生活中、工作中、科学研究中,什么时候需要写这种无对象无目的的文章呢?可是这种习作方法行之有年,大家都很熟悉它,视为提高写作能力的必由之径。我劝大家改变一下这种写作态度。写任何东西首先要明确对象和目的,要想到你的读者。当你把这些明确起来的时候,写这篇东西的内容、方法、技巧大概已经解决了一大半了。
又要留下个问题请你思考一下了。如果给你出个题目,比如“万里长城”,要你写篇文章。你先设想一下,这篇文章可以有哪几种对象和目的?当你把对象和目的明确起来的时候,你是否感到文章好写一点了,不再对着那四个字发愣了?写出来的文章是不是会更有用一些了?这次谈的过程中,好几处提到“得体”,什么是“得体”?
(选自《张志公文集》第三卷,广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