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式熟习以后,能自由把句子改变种种形状了,才可以讲到安排。安排的原则是谐和。一句句子和全篇文章许多句子能不冲突,尤其和上下文能合拍,这就是谐和的现象。要分别谐和不谐和,最好的方法是读。不论是别人所写的文章或是自己所写的文章,句子上如有毛病,只用眼睛来看不容易看出来,读下去才会自然发见。我所谓读,不一定要高声唱念,低声读或在心里默读也可以。就普通人的读书习惯来说,看和默读的两种工作是在同时进行的。古人练习写作,唯一的功夫就是读,读和写有密切的关系。文章的秘奥要用读的功夫才能发掘。“吟”字对于诗有伟大的效用是颠扑不破的事实。所谓“吟”,无非最讲究最仔细的读法而已。
句子的安排以谐和为原则,谐和与否的识别方法是读。结果,所谓安排者就是调子问题。一句句子摆入文章里去,和上下文连结了读起来,调子适合的就是谐和,否则就是不谐和。关于句子的安排,自古未曾有人说过具体的方法。写文章的人在推敲时所依据的,只是笼统的个人的经验和习惯罢了。以下试就我个人平日所关心的方面,来提出几件可注意的事项。
第一 ,留心于句子的“单”“排”。文章之中,有些是句句独立的,这句和那句并无关涉,每句可以读断,自成一个起讫,这叫单句。有些是几句成为一串,不句句独立,读起来几句成为一个起讫,这叫排句。例如:
睡了一夜,爸爸清早就跑出去。我不到学校,帮助妈妈理东西。一会儿爸爸回来了,说租定了朋友人家一间楼面, 同时把搬运夫也雇了来。
(叶圣陶:《邻家》)
依照圈点来计算,上例共三句。句句可以独立,和旁的句子并无对待的关系。这是单句。又如:
他有一双眼睛,但看得不很清楚;有两只耳朵,但听得不很分明;有鼻子和嘴,但他对于气味和口味都不很讲究;他的脑子也不小,但他的记性却不很精明,他的思想也不很细密。
(胡适:《差不多先生传》)
这一串句子,情形就和前例不同,不能每句独立,要连读到底才能成一段落。所以中间不用“。”分割,只用“;”来隔开。这就是排句。一篇文章全部是单句或排句的并不多见,普通的文章里,往往有单句也有排句。又有一种句子,性质上只是一句,可是其中有一部分的成分却包含着许多同调子的分子。例如:
岸上四围的橘叶,绿的,红的,黄的,白的,一丛一丛的倒影到水中来。
(冰心:《给小读者·通讯七》)
你发愁时并不一定要著书,你就读几篇哀歌,听一幕悲剧,借酒浇愁,也可大畅胸怀。
(朱光潜:《谈动》)
我的生活曾是悲苦的黑暗的。然而朋友们把多量的同情,多量的爱,多量的眼泪都分给了我。
(巴金:《朋友》)
这种句子,原是由排句转变来的,如果把其中的成排的成分抽出来使它一一独立,就可造成一串的排句,如“朋友们把多量的同情,多量的爱,多量的眼泪都分给了我”一句分解起来,就得下面的排句了:
朋友们把多量的同情分给了我;把多量的爱分给了我;把多量的眼泪分给了我。
所以形式上虽然是单句,也可做排句看。
就普通的情形说,单句间忌用同一的字面,同一的句调。整篇文章之中,要全然避去同字面、同句调,原是不可能。不过,在同一行内或附近的地方,最好不使有同字面、同句调出现,否则就不容易谐和。例如:
烟酒都是要中毒的。我们吸烟饮酒,如果不加节制,我们的血液就要中毒的。这是非注意不可的。
×君××乡人,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的父亲是一个工人,对他期望很殷,苦心培植他,期望他将来是一个有出息的人。
上面两个例都是逐句在文法上并无毛病,而实际不谐和的。第一例“要中毒的”见两处,句末用“的”字见三处。第二例句末用“人”字见四处,“是一个……人”见三处。只要全体通读起来,就会发现重复隔阂的缺点,补救的方法,唯有把原来重复的字面、句法改换数处。改换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下面所列的只是其中的一种改换法:删节原文处加括弧,换字或加字处加黑点标出:
烟酒都是要中毒的。我们吸烟饮酒如果不加节制,(我们的)血液就要中毒(的)。这是非注意不可的事情33。
×君,××乡人,(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的父亲是一个工人,对他期望很殷,苦心培植他,(期)希望他(将来是)成为33(一个)有出息的人物3。
经过这样改换,原来的毛病已经除去,比较谐和得多了。
同字面、同句调在单句里应该力避,因了上面的引例已很明白了。可是在排句里,却不必忌用同字面或同句调。排句里面的同字面、同句调,读去并不会觉得不谐和。例如:
我们同住的三五个人就把白鲁威当作一个深山道院,巴黎是绝迹不去的,客人是一个不见的,镇日坐在一间开方丈把的屋子里头,傍着一个不生不灭的火炉,围着一张亦圆亦方的桌子,各人埋头埋脑做各自的功课。
(梁启超:《欧游心影录楔子》)
朋友,闲愁最苦。愁来愁去,人生还是那么样一个人生,世界也还是那么样一个世界。假如把你自己看得伟大,你对于烦恼当有不屑的看待,假如把你自己看得渺小,你对于烦恼当有不值得的看待。我劝你多打网球,多弹钢琴,多栽花,多搬弄砖瓦。
(朱光潜:《谈动》)
上面两个例里,各有同字面、同句调,我们读起来并不觉得有什么阻碍,仍是很谐和的。这种例子,从来的名文里可常见到,欧阳修的《醉翁亭记》每节末句都用“也”字结尾,屈原的《离骚》,结尾都用“兮”字,就是好例。总之,成排的句子,字面、句调可以不嫌重复。所谓成排有各种的排法,上面所举的例都是排成一处,排句叠在上下的,其实,相隔若干距离也可成排,这时字面、句调相同也无损于谐和。排句里不但不忌同字面、同句调,而且还以用同字面、同句调为宜,上面所引各例如果依了单句的办法,把同字面、同句调改换,反不谐和了。
一篇文章不能全用一种样式的排句来写,有时须转换成单句或别种样式的排句。换句话说,排句也得有完结改变的时候。冗长的呆板的排列,如果不在相当的地方加以变化,读起来也很不便,有碍于谐和。从来的作者对这种方面都很注意。例如前面所引胡适的《差不多先生传》里的一段:
他有一双眼睛,但看得不很清楚;有两只耳朵,但听得不很分明;有鼻子和嘴,但他对于气味和口味都不很讲究;他的脑子也不小,但他的记性却不很精明,思想也不很细密。
这里面写“眼睛”和“耳朵”是同调子的,写“鼻子”和“嘴”是改变句法了,写“脑子”又改变了一次句法。倘若照开始的句法一直写下去,也并非不可以,不过究竟没有原文样的谐和。这里面有着作者的技巧。又如:
通计一舟,为人五,为窗八,为箬篷,为楫,为炉,为壶,为手卷,为念珠各一;对联,题名并篆文,为字共三十有四。
(魏学洢:《核舟记》)
这一段句子,成排而不呆板,锤炼的苦心历历可见。韩愈的那一篇《画记》,在句子安排上是向被推为典型的作品的,可以参看。
句子的安排,因句子“单”“排”而不同。这是就句子本身的性质说的。第二,应当注意的是句中所用的辞类的字数。我们的文字是方块字,可以用一个字来做一个辞,也可以用两个或三个、四个字来做一个辞,就一个“书”字说吧,英文里只有book一语,我们就有“书”“书籍”“书本”等等的说法。为了句调关系,有时可以通用,有时这里用着的,那里用了就读起来不便。例如:
你在读书吗?
书店是以刊行书籍为业的。
书本知识一出校门就无用处。
这三句话里的“书”“书籍”“书本”如果彼此互换,不是句调不顺,就是意义不合。这在文法上毫无理由可说,只可委之于习惯。在我国文字语言的习惯上,字数的奇偶很有问题。不论动词或名词,用在句子里,有时一个字就可以了,有时非加上一字拼成两个字就不合拍。例如:
笔砚精良,人生一乐。
闺房乐事有甚于画眉者。
“人生一乐”改作“人生一乐事”,“闺房乐事”改作“闺房乐”,读起来都不谐和,但倘若变更字数,改成:
笔砚精良,人生乐事。
闺房之乐有甚于画眉者。
似乎就通得过去了。由此可知,每个辞所含的字数,和句的谐和不谐和有重大关系。我国的辞类有许多是双字的,如:
聪明 正直 房屋 衣服 器具事情
行为 议论 快乐 归还 嗜好
这些辞类,都把同义字凑成双数,大部分是古来的人为了谈话和写作上的便宜制成的。
除上面所举的同义字以外,为了调节句调起见,还有别种加字的方法。介词“之”“的”,是常被用来做这调节的工具的。例如“王道”,读去很顺口,“先王道”就不顺口了,这时一般就加一个“之”字变成“先王之道”;“我家”是顺口的,“我家庭”就不顺口了,这时一般就加一个“的”字,变成“我的家庭”。此外还有种种加字的式样,如:
鞋子帽子刀子(加子字)
鞋儿帽儿刀儿(加儿字)
斧头件头话头(加头字)
船只纸张银两(加单位字)
看看走走谈谈(加叠字)
这些双字的辞,若论意义,和单字的无大不同,可是在字数上却有奇偶的分别,因了句子的情形,有时应用单字,有时应用双字。例如:
请到我家里去坐坐。
我有事想和你谈谈。
关吏检查船只。
防止私运银两。
倘若把附加的字除去,念起来都不如原文谐和。反之,应该用单字的时候,用双字的辞也不妥当。
辞的字数可以影响到整句的字数,一句句子的字数,除诗歌韵文等外,原不必有一定的限制,但求念去读去谐和就够了。懂得字数的增减法,在造句的时候比较便宜得多。至于句的字数应怎样增减,到了怎样程度才算适当,这也说不出什么标准,唯一的方法仍是读。欧阳修的《昼锦堂记》的开端是“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据说当时写成的时候,是“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稿子已差人骑马送出了,经过了一会儿,忽然叫人用快马把那人追回,在开端两句里加添两个“而”字。这是相传的一个轶事,从来文章家对于一字增损的苦心,由此可以想见了。试取句调很好的名文一篇,逐句在文法许可的范围内,增加一字或减去一字,诵读起来就会觉得不若原来的谐和,可知原来的句子都是经过推敲,并非偶然的。
关于句子的安排,除上面所说的句式、字面和字数诸项以外,可考究的方面当然还有。并且对于这诸项,我所提出的都很粗显,并未涉及精密的探讨。有志写作文章的读者如果因了我这小小的示唆,引起兴味,留心到这些方面,也许在文章的阅读和写作上是一件有益的事。
句子的安排以谐和为原则,只合文法上的律令还是不够。话虽如此,文法上的律令究竟不失为起码的条件。凡是句子,第一步该合乎文法。古人尽有为了谐和而牺牲文法上的律令的事,如因为字须取偶数,把“司马迁”“诸葛亮”无理地腰斩,改为“马迁”“葛亮”(见刘知几《史通》)。明明应该说“孤臣坠涕,孽子危心”的,因为怕平仄不谐,硬把它改作“孤臣危涕,孽子坠心”(见江淹《恨赋》)。此外如杜甫的“香稻啄残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照理应是“鹦鹉啄残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之类,也是为了谐和而牺牲文法的律令的好例。这种情形近乎矫揉造作,在从前的骈文和诗里也许可以原谅,依现代人的眼光看来,究竟是魔道,不足为法。这是应该注意的。
(选自《文章讲话》,开明书店,1938年)
修辞
关于修辞的基本知识(胡怀琛)
一 修辞的广义及狭义
我们要讲修辞的方法,当然要先有一点关于修辞的基本知识。讲到关于修辞的基本知识,第一句话,就是要说明修辞的定义。
如照修辞两个字解释起来:修,就是修饰,辞,就是文辞;修辞,就是修饰文辞。照中国文人的旧习惯说:修辞,就是作文;作文,就是修辞。他们便是写一封普通的信,也要讲究写得怎样得工,怎样得美,不管什么文,都要用修辞的方法写,所以凡是作文,都是修辞。
不过,这种说法,照我们现在看起来,是不对了。我们现在讲“一般作文”只要能合文法,能合论理,并不必再要加上修辞的功夫。修辞,是比一般作文要进一步的。寻常的作文,用不着讲修辞,要有点文学意味的作品,才要讲修辞。
再有一说:作文要合文法,要合论理,也算是修辞。因为草草地动笔写,而毫不经过修饰的功夫,于文法上也未必没有错。所以一般作文,就是修辞。况且“修”字除了作“修饰”解以外,也可以作“修养”解;“修养”,即平时练习的意思,平时把作文的方法练习练习,以便随时应用,这也可说是修辞。
以上三说,各不相同。照第一说,是广义的;照第二说,是狭义的;照第三说,也是广义的。
两种广义的不同处,看了上文,大约可以知道,不必再要解释。现在我觉得两种广义的定义,都不及狭义的好。我这里是取狭义的说法,认修辞是比一般作文法要进一步。一般作文,用不着讲修辞;必须带一点文学意味的作品,而后须要讲修辞。
二 狭义修辞之目的
狭义修辞之目的,换一句话说,就是:已学会了一般作文法之后,为什么再要讲修辞?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因为要把文作得更美、更有力、更能感动人。请看下面四个例,就可以知道一般作文和修辞的分别。
(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