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都把“乱石穿空,惊涛拍岸”两节作为对偶,把“卷起千堆雪”作为结句。如果依文法和论理来说,“乱石穿空”与“卷起千堆雪”没大关系,和“卷起千堆雪”有关系的只是“惊涛拍岸”四字,句读应该如下: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可是因为它是词的一部分,有一定的句式,所以即使句读法和文法论理稍有不合,也就大家不以为怪了。
归结起来说,句读法尽可变化活用,不死守文法上、论理上的规矩。但变化活用要有目的,要合乎情境。我们自己写作的时候不妨依照自己的意思情感的重点决定文章的句读。平日在谈话上也可应用这法则把语言加以顿挫,传出自己的心情来。
以上只是就“,”“。”两个句读符号说的,此外还有许多符号也都值得注意。符号的使用,在规则以外尚有技巧。这技巧要对于文章有敏感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二次讲段落
段落和句读性质相同,都是把文章来分割的一种方法。句读是对于一句的分割,段落是对于整篇的分割。把整篇的文章分成相当的几个部分,各部分另行分写,这叫作分段。
从前人写文章只分几卷或几章,其他的小部分要读者自己用笔加斜横线或折钩来隔开。在我们父兄所读过的旧书里尚可看见许多这种笔迹。现在的作者大概都自己分好段落了。
分段的规则,最普通的是依照文章的内容。例如一篇文章,如果有一部分是总说,那么总说就成一段;一部分是分说,假如分三项,那么每项各成一段,就成三段;最后如果还有总结,那么也成一段。这样,这篇文章就该有五个段落,应该分五段来写了。这种分段法最合乎论理,为向来所采用,现在还大部分沿用着。
分段的规则说来虽不过如此,在实际运用上也和句读法一样,可有种种的变化。有些时候,因了分段的不同,文章的意味和情调也会不同起来。现在试以归有光的《项脊轩志》为例,说明一二。这篇文章在《归震川集》里本不分段,收在普通中学国文课本里已分了段了。我所见到的一本国文课本,《项脊轩志》的分段样式如下:
项脊轩志(甲)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上不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旧时栏楯,亦遂增胜。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先是,庭中通南北为一。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家有老妪,尝居于此。妪,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抚之甚厚。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妪又曰:“汝姊在吾怀,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吾从板外相为应答。”语未毕,余泣,妪亦泣。
余自束发读书轩中。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他日汝当用之。”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轩东故尝为厨。人往,从轩前过;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轩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护者。项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后秦皇帝筑女怀清台。刘玄德与曹操争天下,诸葛孔明起陇中。方二人之昧昧于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余区区处败屋中,方扬眉瞬目,谓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谓与坎井之蛙何异。”
余既为此志,后五年,余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这分段法照一般的规则看来,原也可以通得过,可是如果细加推敲,还可有别的分段法如下:
项脊轩志(乙)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上不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旧时栏楯,亦遂增胜。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
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先是,庭中通南北为一。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家有老妪,尝居于此。妪,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抚之甚厚。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妪又曰:“汝姊在吾怀,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吾从板外相为应答。”语未毕,余泣,妪亦泣。
余自束发读书轩中。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他日汝当用之。”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轩东故尝为厨。人往,从轩前过;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轩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护者。项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后秦皇帝筑女怀清台。刘玄德与曹操争天下,诸葛孔明起陇中。方二人之昧昧于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余区区处败屋中,方扬眉瞬目,谓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谓与坎井之蛙何异。”
余既为此志,后五年,余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把(甲)(乙)两种分段法比较起来,有三点不同,(1)是“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句的位置,(2)是“余既为此志”一段与上文的分隔远近,(3)是“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句的位置。大体地说,(乙)比(甲)似乎好些。“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句是承上文而又总冒下文的,下文关于可悲的记叙既已分两段来写了,那么就不应该附在第一段之末,应该使它独立成一段才系统明白。“余既为此志”以下,是作志以后的追加附记,和前文不应并列,(乙)式空一行排列,是对的。至于“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在论理上原不必独立成一段,但独立成一段,情味较强,因为这寥寥几句占了一单位。这理由和句子的成分因分割而意味增强一样。
对于一篇《项脊轩志》可有(甲)(乙)两种分段的样式,如果仔细考察起来,当然还可有别的样式。(如“家有老妪”以下诸句和上文全不相关,“家有老妪”就可再另成一段。)足见分段的样式是可以变化的。我们自己写文章任凭怎样分段都可以,只是要根据两个条件:一是文法的论理的法则,二是作者心情的自然流露。有时应注重前者,有时应注重后者。
近来的文章段落逐渐在趋向于短而多的一方面,向来认为不必分段的地方,往往也分段另行写。这实是新闻文字的影响。原来,新闻纸每栏高不过二寸,每行字数不过一二十个,段落如果太长了,就要眉目不清,令人难读,所以段落愈短愈好。只要留心去读每日的新闻记载,就能发见这情形。新闻文字(Joumalism)是可以左右文章界的风气的。现代的新闻不但要求文章内容的浅显,同时还要求文章形式的简短。现今的文章在各方面大都脱不掉新闻文字的影响,分段的简短只是一端而已。
(选自《文章讲话》,开明书店,1938年)
句子的安排(叶圣陶)
句子是文章的较大的单位。文章的研究,方面很多,从一句句的句子来考察,也是重要的着手方法。
句子的构造,大家从小学时代就学习。只要是懂得文法ABC的人,即会知道句子的成分和构造的式样。可是文法上讲句子是以独立的句子为对象的。从文章中把一句句的句子提了出来,说明它构造怎样,属于什么句式,合乎哪些律令,哪一部分是主语,哪一部分是述语,诸如此类,是文法所讨论的项目。至于一句句子摆入文章里面去是否妥当,在什么条件之下才合拍,是一概不管的。原来,文法上的句子和文章中的句子,研究目标彼此不同。从文法上看来毫无毛病的句子,摆入文章中去并不一定就妥帖。例如这里有两句句子:
三月廿九日七十二烈士在广州殉难。
革命军于十月十日起义于武昌。
这两句句子,在文法上是毫不犯律令的,我们如果在文章里把它连结起来,照一般的情形看,却不免有问题。
三月廿九日七十二烈士在广州殉难;
革命军于十月十日起义于武昌……(甲)
连读起来,觉得两句句子各自独立,并未串成一气。本来有关系、相类似的事情,也像互相龃龉格格不相入了。如果把句子的式样改变,安排像下面各式,就不会有原来的毛病。例如:
三月廿九日七十二烈士在广州殉难;
十月十日革命军在武昌起义……(乙)
七十二烈士于三月廿九日在广州殉难;
革命军于十月十日在武昌起义……(丙)
(乙)(丙)两式比(甲)式调和,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可知,文法上通得过的句子,摆入文章中去看,因上文下文的情形,也许会通不过。要补救这毛病,唯一的方法是改变句式,使它合乎上文或下文的情形。
同是一句话,可有好几种的说法,所以一句句子可有种种的构造式样。越是成分复杂的句子,可变化的式样也越多。例如:
甲组句子的成分简单,可成两种句式,乙组就比较复杂,句式加多了。一组里面的句子,如果严密地吟味起来,意义并不完全一样,“人来”句是就了“人”而说他“来”,“来的是人”句是就了“来的”事物而说他“是人”。说话的方向、观点彼此不同,这是应该首先知道的。
依照这方法,把开端所引的两个例句改变种种的式样来看:
七十二烈士于三月廿九日殉难于广州。 (甲)
三月廿九日是七十二烈士在广州殉难的日子。 (乙)
广州是三月廿九日七十二烈士殉难的地方。 (丙)
三月廿九日在广州殉难的是七十二烈士。 (丁)
七十二烈士在广州殉难是三月廿九日。 (戊)
革命军于十月十日在武昌起义。 (甲)
十月十日是革命军在武昌起义的日子。 (乙)
武昌是十月十日革命军起义的地方。 (丙)
十月十日在武昌起义的是革命军。 (丁)
革命军在武昌起义是十月十日。 (戊)
为避繁计,上面只各写出五种句式。就这两组的句子加以吟味,彼此结合起来的时候,最自然最便当的是(甲)和(甲),(乙)和(乙),(丙)和(丙),(丁)和(丁),(戊)和(戊)的格式。此外尚有各种错综的结合方式,如(甲)和(乙),(戊)和(乙)等等。这些错综的句式,在平常的情形之下颇不自然妥帖,在相当的条件下才适当,例如(戊)和(乙)的结合:
七十二烈士在广州殉难是三月廿九日;十月十日是革命军在武昌起义的日子。
这结合照平常的情形看来是很不自然的。如果前面尚有文句,情形像下面的时候,也并不会觉得不自然。例如:
十月十日是七十二烈士在广州殉难的日子吗?
七十二烈士在广州殉难是三月廿九日;十月十日是革命军在武昌起义的日子。
在这段对话里,本来不大适当的句子,居然也可以通得过去,并不觉得有什么勉强的地方了。从此类推开去,只要情形条件相当,任何结合方式都可用,反之,便任何结合方式都不对。换句话来说,一句句子在文章里安排得好不好,问题不只在句子本身,还要看上下文的情形或条件。
写作文章,句子的安排是一种值得留意的功夫。要句子安排得适当,第一步是各种句式的熟习。一句句子摆上去,如果觉得不对,就得变更别种样式的句子来试,再不对,就得再变更样式来再试,直到和上下文适合才止。越是熟习句式的人越能应用这方法。犹之下棋的名手能用有限的棋子布出各种各样的阵势,去应付各种各样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