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彪
晚唐五代时期,随着中原地区的社会动荡持续不断,王闽政权得以在福建地区建立,佛教也因此而迅速在福建各地传播开来。“王氏入闽,崇奉释氏尤甚,故闽中塔庙之盛,甲于天下。”(《勉斋集》卷37)黄幹是福州闽县人,其对当地各种情况应该是十分了解的,他所说的无疑是令人信服的。在他看来,两宋时期,福建地区是佛教最为繁盛的地区。事实上,与黄幹持相同看法的宋人还有很多。南宋后期,吴潜担任过福州知州并兼任福建路安抚使,他对南宋时期全国的寺院、道观做过这样的评价:“寺观所在不同,湖南不如江西,江西不如两浙,两浙不如闽中。”(《许国公奏议》卷2)显而易见,他的看法与黄幹是不谋而合的,都将福建路的寺院排在全国第一的位置。更为重要的是,吴潜是宋宁宗嘉定十年(1217)的科举状元,在其一生的仕宦过程中曾经在全国各地任过职,如江西、浙江等,最后官至左丞相。毫无疑问,他的履历是非常丰富的,对全国各地的情况也是相当熟悉的,因而吴潜做出的比较和判断应该是客观而公允的。正因为福建路佛教势力异常强大,作为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福州自然也不例外。可以肯定,佛教在两宋时期已经完全融入福州社会的各个领域,对福州地区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在宋代,若以州级行政单位而论,福州拥有的佛教寺院无疑是首屈一指的,其数量之多是其他任何府或州都无法望其项背的。据相关史料记载,北宋仁宗庆历年间福州共有寺庙1625座,南宋初年尚存1523座,至南宋孝宗时期还有1504座(《淳熙三山志》卷33)。尽管由于各种原因,寺庙的数量在逐渐减少,但如此多的佛教寺院在福州当地无论如何是有其巨大影响力的。按照惯例,宋朝将寺院、道观、祠庙等宗教机构单列出来作为一种特殊的户籍,若以淳熙九年(1182)全州户321284计算,其所占比例不足5‰,而其所占有的田产却是相当多的。“夫闽之八州,以一水分上下,其下四郡良田大山多在佛寺,故俗以奉佛为美,而佛之庐几甲于天下。”(《南涧甲乙稿》卷15)在此,韩元吉只是用了非常模糊的方式说明福州、兴化军(福建莆田市)、泉州、漳州等福建沿海四州佛教寺院占有了当地多数的良田和大山,而陈淳却明确说明了漳州的实际情况,“所谓僧户,产居此邦十分之七。”(《北溪大全集》卷44)可知当地70%的田产掌握在寺院手中,其比例之高是不难想见的。陈淳系漳州龙溪人,是南宋著名的学者,他对其故乡应该是十分熟知的,且在其著作中不止一次地谈到这一现象,因而其可信程度是非常高的。毫无疑问,福州的情形与漳州应该是相似的,即佛教寺庙拥有当地多数的田产。“浮屠氏田若地二千余顷,食僧徒一万四千余人,是民七人共百晦,而僧以二人食之。”(《淳熙三山志》卷10)也就是说,福州地区出家人每人平均拥有50亩田地,而普通民众人均14亩左右,即一个僧人所有田产为普通人的3.5倍。由此可见,福州地区的寺院几乎多数都比普通民众富有,其中很多应该是当地经济的大户,他们无疑是福州区域社会的最重要支柱之一,对当地所产生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佛教与闽都政治
正因为福州的寺院有其雄厚的经济基础,其对当地政治自然也有着难以估量的影响力。通常情况下,自从王闽政权纳入宋朝版图之后,福州的地方行政官员尤其是长官都是从中央派遣出去的,其任期是有限的。相反,作为福州地区的最为重要的在地势力,寺院、僧人却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他们在当地的影响力、号召力无疑是相当大的。因此,无论是哪一位在福州任职的朝廷官员,为了能够维持当地的社会稳定,他们都不得不倚重佛教的巨大力量。宋徽宗政和元年(1111),罗畸任福州知州,他路过忠懿王庙,“叹其陋甚”,而该庙是祭祀王闽政权的开创者王审知的,对福州人而言,这是有着异乎寻常的意义的。作为福州的地方行政长官,罗畸于是“命雪峰太平主僧重修”,(《淳熙三山志》卷8)在这个寺院住持的努力下,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便完成了对该庙的修葺工作。与此类似的事情在福州各任行政官员在位期间还有很多,这表明他们在福州的行政过程中必须要依靠佛教僧团的力量,否则是很难行使其权力的。宋理宗淳祐元年(1241),泉州出现大饥荒,当地的开元寺等寺院积极组织赈济灾民,而负责协调的地方官员林希逸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僧庐亦非无助于政也。”(《竹溪鬳斋十一稿续集》卷10)可知寺院是有助于泉州当地政治的,福州自然也无例外,寺院发挥着同样重要的作用。
作为代替以皇帝为首的朝廷治理地方的福州各级官员想要将国家的权力和意志落实到福州地区,完成维持地方稳定的任务,势必要运用各种不同的手段,具有浓烈神秘色彩的神权自然而然便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也是宋代官员必须加以充分利用的。而佛教作为福州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宗教,其在当地民间信仰中无疑有着绝对的权威地位,在基层社会中发挥着世俗政权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正因为如此,在福州地区,许多地方政府无法解决的问题,只能求助于佛教等宗教的力量。
在中国古代社会,由于水利灌溉设施的不完善,许多地区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旱涝灾害。面对这种自然灾害,很多情况之下地方政府是无力扭转局面的,因而只能寄希望于各式各样的神仙的法力。地方官员到寺观或庙宇去“祈雨”、“祈晴”,成为福州地区一种常态化的重要政治活动。如位于怀安县的龙迹山广施庙自宋初以来就是具有典型意义的祈祷场所,“遇水旱,有恳辄应。……嘉祐四年春,不雨,知县樊纪初祷祠下,还未五里,甘泽倾澍。于是撤屋为堂,易茅以瓦,修廊崇宇,庙貎严肃。绍圣元年,知县洪子著祷之复然,而所润不过邑境。洪以白帅王祖道谒之,即日大雨,乃创亭其右,为驻节之地。三年,复旱,又以白帅叶伸,请与签判偕行,是日于炎烈之中倏然变为滂沱者继日。大观三年,知县吴与以祠迫通衢,属有祷亟得,乃命僧营葺基山为殿,即亭之背列斋室,设庖厨。前临大溪,又建亭其上,名曰沛然。自为文记之。”(《淳熙三山志》卷8)从这座庙宇的发展历程中不难看出,该庙从简陋的茅草屋到规模庞大的建筑群是在每次各级官员祈祷灵验后逐渐增修的。上述史实所记述的是民间供奉的祠庙,从表面上看似乎与佛教并无关联,但实际上祠庙与佛教寺院之间既有区别,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宋代的福建路,很多祠庙是僧人兴建并负责日常事务的。位于闽县的灵泽庙就属于这种情况,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福州知州王之望前往闽县这座连名字都没有的小祠庙祭拜,因其灵验而上报朝廷,“诏赐号灵泽。知闽县丁长卿为记。庙旁有田及莲塘二十余亩,州许蠲租,以僧掌之。”(《淳熙三山志》卷8)可知这一祠庙是由僧人实际管理的。
毫无疑问,上述记载中所罗列出来的官员都是确有其人的,但他们仅仅是在广施庙从事过宗教活动的福州各级官员的代表人物而已,由于他们的行动缓解了当地非常严重的干旱灾情,因而其事迹在民间广为流传,成为福州地方志的重要史料来源。可以肯定,在福州任职的其他各级宋代官员很多也到广施庙进行过祈祷活动,只是未能如樊纪初、洪子著等人幸运地即祷即灵而为人津津乐道,他们的行动显然是被忽略不计了。上述史实还表明,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和三年(1096)、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等年份福州地区发生了极为严重的旱情,给当地百姓的正常生活带来了灾难性的打击。迫于这种严峻的局面,为了维持福州地区的稳定,各级官员积极行动起来,千方百计地缓解当地百姓的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