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卫造船业对闽都文化的影响
卫所之设,重在卫国安民。福建并设都司和行都司,都司职责在福建沿海,沿海以防御为最重要职责。福建的海岸线漫长,出航谋生、贸易求富是闽都人的生活方式之一。福建造船也有着悠久的历史,闽浙海船性能优良,“皆以全木巨枋搀叠而成,上平如衡,下侧如刃,贵其可以破浪而行”,在宋代,每当国家派使出海,常到这里雇客船备用,故宋时已有“海舟以福建为上”的说法。元明之际,中国整个海疆都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倭患,明初福州卫和福建都司都已担负起御倭的重任,而船只是不可或缺的军事装备。
据《八闽通志》记载,“旧福州三卫各置一厂,左卫厂在庙前,中卫厂在象桥,右卫厂即今所是也”。实际上,福建都指挥使司统辖之下的包括福宁卫、福州左卫、福州右卫、福州中卫、镇东卫、兴化(府)卫、平海卫、泉州(府)卫、永宁卫、镇海卫和漳州(府)卫等11个卫甚至下辖数十个所都需要配备有船只,它们组成了福建沿海海防体系。傅朗认为,“从对文献记载的直接史料和间接旁证的综合分析中可知,构成明初福建沿海海防体系的11个卫都有自己的造船厂”。这些船只平时利于抗击倭患,保卫海疆;特殊如郑和下西洋、册封使出洋之时,则为其提供船只、装备、人员等支持。这些造船厂又是在福建都司直接管理之下、以福州三卫所属船厂为核心的,它们共同构成了明初整个福建的造船业,当然也担负起福建最重要的海洋防御重任。
早在洪武初年,太祖曾下令包括福建、福州在内地区造船,或参与运输,或用于沿海御倭。例如,早在洪武元年(1368)八月稍早的时候,朱元璋曾下令汤和:“造海舟运粮往直沽,候大军征发。是岁,海多飓风,不可行。”洪武五年(1372)八月时,朱元璋鉴于“濒海州县屡被倭害,官军逐捕往往乏舟,不能追击”的情形,再下令“浙江、福建濒海九卫造海舟660艘以御倭寇”。其实,当时朱元璋也知道,明初当时最紧急的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造船同样会劳民伤财,但御海防倭实有益于保障百姓的基本生活和财产安全,他严厉要求官员造船时要爱惜民力财力。这也可能就是洪武十五年(1382)福州三卫主动上奏请求建造战船时,朱元璋认为“今天下无事,造战船将何施耶”,没有批准这次造船计划的原因。不过,洪武二十年(1387),朱元璋还是再一次下令福建、广东造船,并联合浙江共同出海御倭。
当然,明代福建都司卫所参与大规模的造船是在明初的郑和下西洋时期,明中期的“嘉靖大倭难”时期,明代中后期东南海外贸易规模日益扩大,以军卫为最高造船技术和水平的福州三卫等船场自然不会无动于衷。
(二)郑和下西洋对福州军卫家庭的影响
学界对郑和下西洋及其影响的研究可谓丰富,直接对福建、福州、都司卫所的研究也颇为丰富,比如前引傅朗《福建与郑和西洋的船只》就很详细。萧忠生《下西洋促进了明代福州经济的发展》认为郑和、王景弘下西洋促进福州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促进造船业发展;第二,促进商贸发展;第三,促进沿海交通发展;第四,促进丝织业的发展;第五,促进海员和华侨人数的增加。当然,其中不乏对闽都文化产生直接影响的许多因素,如海外华人群体的增加。实际上,福州三卫官军广泛参与到下西洋的活动中,许多家庭、宗族因此改变了命运。我们仍然以福州右卫的武选簿记载加以说明。
粗略统计,三卫中仅存的右卫武职选簿中明确可查,均参与过下西洋“公开”或“厮杀”有功升功,得以代代世袭的有13位,他们当中大多是由旗、军这样低下的社会地位,升到相对较高的阶层。
1.韩大,左所总旗,杀敌有功,升试百户,河内人。
2.李隆戌,下西洋杀敌获功,陆续升小旗、总旗、试百户,新宁县人。
3.蔡肃,左所总旗,对敌厮杀有功,升试百户,怀安县人。
4.夷得名,左所总旗,对敌厮杀有功,升试百户,盐城县人。
5.林拱,左所总旗,升试百户,福宁县人。
6.罗垒伍,右所总旗,升试百户,福清县人。
7.万将军保,中所总旗,升试百户,江夏县人。
8.朱俊,旧名俊成,中所试百户,升实授百户,金谿县人。
9.陈真生,原系小旗,有功升总旗。再有功升试百户,后阵亡,南丰县人。
10.李进保,后所补役,有功,升小旗;再下西洋升总旗、升试百户,闽县人。
11.蒲妈奴,后所,永乐四年(1406)功升小旗,十二年(1414)功升试百户,晋江县人。
12.郑受保,有功升小旗,再升总旗、试百户,同安县人。
13.王忠,前所副千户,因下西洋升正千户。
据选簿,以上13人归属于福州右卫的左、右、中、后、前五千户所,其身份从普通军人,到小旗、总旗、试百户、百户、副千户和千户都有。他们的祖居地也相当广泛,由于其中有几位是从普通军人功升进入旗官队伍,由此亦可推断福州三卫的军人来源地的广泛。他们中有多位在永乐时病故后,由嫡长子在宣德时世袭原职,并一直传承下去祖先一次或数次下西洋的功业。这实际上改变了闽都文化的社会结构。
(三)军户家庭组织及其变迁
家庭组织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基础,明代的都司卫所建制造就了明代以降的军户家庭类型,这类社会组织类型在闽都文化体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明代世袭武官、旗军家庭按规定不得分家,以方便其职役的袭替,不仅武官家庭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一般的普通军户家庭规模也远远超过民户的家庭规模。笔者认为,目前学界关于卫所军户家庭结构、人口分布和差役的研究,以于志嘉对明清江西地区的研究最具代表。在卫所制度之下的军户家庭组织,它实际上为我们展示的是由明至清家族社会之下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多彩的卫所军户社会文化史的生活场景”。福建并建都司和行都司,沿海卫所众多,军户的总量和比例都比较大,“视民户几三分之一,其丁口几半民籍”。何乔远这里所讲的情况,主要是由福建布政司所属府州县中的州县军户的比例,如果再加上来源于全国各地的卫所军户,那么各类军户的数量更显得庞大了,因此我们说:军户家庭组织及其社会生活,理应成为闽都文化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傅衣凌先生等开创的“华南学派”素来重视宗族社会的调查与研究,其研究成果对明清军户家庭结构及其文化多有涉及,以郑振满所著《明清福建家庭组织与社会变迁》为例,作者大量使用家族资料,在考察明清时期闽台地区的家庭组织,以探讨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结构及其演变趋势举例分析时,实际上注意到了军户家庭组织的一般性和特殊性。比如,建阳县《清源李氏家谱》的《童公祖训》记明初本家族有人被勾军入军卫,整个家庭(族)一直轮流供奉在卫的正军,这成为家族内的一件大事。
有明一代200余年,在沿海防御形势的变化大背景之下,作为军事制度的卫所制度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也影响到了福州军户家庭组织和宗族社会。明朝永乐至宣德年间的下西洋活动,不仅军家受到影响,也涉及诸如造船业、社会经济的各方面。明中期的嘉靖大倭难,福建受到严重的冲击,嘉靖三十六年(1556)、三十七年(1557)、三十八年(1558)、三十九年(1559)的4年间,省会福州连续遭到倭寇的围攻。沿海地区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受到破坏的同时,宗族组织和区域社会也受到强烈的冲击。军兵的防御影响则得到加强。地方以宗族为单元的结社自保的意愿更加强烈,甚至跨宗族的区域自保组织出现。郑振满以《福州郭氏支谱》的例子说,郭氏族人为了避难而陆续迁居到了福州城内,原来的祖居拆光卖尽,原来的聚居宗教已不复存在,这进一步促兴了合同式宗族的发展。福建民间为了自保,出现了许多地方民间围筑土城、日楼日众的情况,族人聚居的地方,更是团结起来自卫,强化了聚居宗族的军事防御功能。
军卫对福州地方社会的影响,还可以通过“福州清真寺”这一载体来体现出来。著名的福州清真寺始建于唐贞观二年(628),元代重修,明初维修,嘉靖中因大火而毁,但很快重新修建。清真寺是穆斯林民族的宗教信仰场所,也是民族社区发展的晴雨表。元时期的“色目人”到明代多以“回回人”称之,或以“达官”与女真族、蒙古族等混称。元时期的回回人归附明朝之后,相当一批被安插于都司卫所之中,如前述。福州城三卫中也有为数不少的回回人,这些拥有较高政治地位和优越经济地位的少数民族为了自己的宗教信仰,或整修或新修清真寺。福州清真寺内现有明碑二方,一方永乐皇帝敕谕碑,高115厘米,宽65厘米,主旨为敕谕保护伊斯兰教,另一方是嘉靖二十八年(1548)《重建清真寺记》碑刻。也就是第二方碑刻涉及的部分信仰提供了福州少数民族官军的信息。此碑已被《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的《回族卷.铭刻》著录,称“总碑体288CM×82CM×18.8CM……花岗岩。碑中间断裂。”碑文见载于《中国回族金石录》和《中国南方回族清真寺资料选编》两书。从中不难发现,福建都司武官、少数民族武官参与了清真寺的修筑及活动,如都督马公澄,都阃张公勇、许公清、张公清、萧公镇、张公恒等。福州清真寺已成为福州城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
(四)军人社会对闽都风俗的影响
由于福州地区长时期受到沿海防御压力的影响,在闽都民风之中也不乏乡族械斗、尚武行侠的风俗。郑振满甚至认为“清代盛行于闽南沿海地区的乡族械斗,很可能即滥觞于此”。
如果说好勇斗狠的民风形成尚需长期的浸润,那么出于军事和战争需要的尚武精神却是比较快速地在福州三卫中得以体现。不独明朝的军卫,但凡军人,讲求军纪严明,讲求不怕牺牲,忠于职守,求生求胜。这方面具体的表现在军卫对关羽(关公、关圣人、武圣人)的崇拜。对“关公”的崇拜,历经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据顾诚先生的考订,关羽被神圣化相当晚,直到宋代因受到契丹族的进犯,汉族统治者受到严重威胁,才被追封为忠义神武王。金人入侵后,关羽被汉族统治者进一步抬高。明初的统治秩序比较稳定,关羽的地位反而下降了。明中期以后,东南沿海防倭压力增大,明中央也有意识通过关公信仰来弘扬军人进取、牺牲和奉献精神,民间则意欲求得关羽的保佑,故关羽的地位才迅速上升,关羽信仰和崇拜在各地迅速传播,嘉靖中期恢复了“义勇武安王称号”,万历时被加封了帝号为“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震天关圣帝君”。到清代,关羽信仰遍及全国各地。
福州地区关羽崇拜的确受到了明代都司卫所制度的影响。有资料表明,包括福州在内的福建地区的关公信仰传入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从北方南下的都司卫所的官军带来的,这一特征同样表现在浙江、广东等沿海地区的关公信仰。由于外来旗军不可能像一些府州县民户那样可以通过宗族方式结成基层社会组织,他们便会“共尊关圣君为祖”。关羽信仰在明代万历后期得到广泛传播,万历年间援朝战役中,把关羽信仰带到了朝鲜半岛。今福州市建新北路有关帝庙,马尾区亦有关帝庙一座,其建置详情待考。
综上,治所在福州的福建都司以及福州城内的左、右、中等三卫的设置及其运行,在闽都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中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既对明代当时,也对此后清代乃至于今天,闽都文化的研究不能忽视明清卫所制度的运行及其影响。
〔作者简介〕彭勇,中央民族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