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者少不了吃喝应酬,与员工、同事聚会,招待上级领导,或业务上的往来,大家都难免要同坐在一个桌上吃饭。
在这种场合下,酒固然是一定要喝的,但要适可而止,戒忌贪杯。否则,酒醉之后容易生事,而且醉酒本身也影响到旁人对你的领导形象的评价。
而且,喝酒过多,酒精会对大脑造成暂时的麻醉,很多人往往便失去理智,管不住自己,只管胡言乱语。况且,人们常说:“酒后吐真言。”一旦在醉意朦胧之下,不管面前是谁,都可能轻易向对方说出你心中的秘密或者答应了对方的请求,这会让你日后后悔万分。
醉酒的人由于小脑也受到麻醉,行为不再听使唤,站立不稳,东倒西歪,这些在清醒的人看来,都有失雅观。袁枚曾在《随园诗话》中说到某太守在随园观赏海棠,酒喝得太多,醉了,竟解开裤子在庭院中小解,大煞风景,所以袁枚叹道:“人无节制而贪杯酌,最为可憎!”
有人喝酒过多,容易发生呕吐,有害于健康,不利于保持环境卫生;有人醉后如一堆烂泥,伏地不起;还有人醉后想起痛心之事,会呜呜大哭。这些在酒后难以自持的行为发生在一般人身上,也绝不会给人留下好印象,更不用说领导了。
再说,众多的人在一起喝酒,很多时候会有男有女。若酒后在男女关系上有所闪失,更是关系到今后名誉的大问题。
喝酒易于近色,历来“酒色”并称,大概纵酒易于纵情,纵情必易于纵欲。若领导者酒后失态,坐在一女子身旁起腻,女方或许不便回绝,而其他人或许会知趣地躲开。对于此等风流韵事,一旦有人别有用心,加以利用,那就更为害不浅了。
所以,喝酒是必须要注意适度的,而且如果你真的不想喝,想必别人也不会非得勉强你。有这样一则事例,就是最好的佐证:
陈敬仲,名叫陈完,是春秋时陈国国君陈厉公的儿子。为了逃避不测之祸,陈敬仲带着家人逃到了齐国。
齐桓公早就听说陈敬仲德才兼备,在陈国很有声望,心中很想与他会面,只是苦于没有机会。陈敬仲刚到齐国,齐桓公便迫不及待地接见了他。一席交谈,齐桓公顿生相见恨晚的感觉,他立即决定让陈敬仲做卿。卿在当时是一种很高的官职,陈敬仲因刚到齐国,怕人不服,就婉言谢绝了。齐桓公见他情真意切,也就没有难为他,而是让他做了“工正”,管理各种工匠。陈敬仲做了“工正”后,表现很出色,齐桓公对他的才能更加赏识,经常与他一起讨论国事,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日益亲密。
有一天,陈敬仲请齐桓公到家中喝酒。齐桓公兴冲冲地带着随从人员来到陈敬仲家中,酒席已在庭院中摆好了。
这天,风和日丽,加上庭院中景色雅致,布置得体,齐桓公一见,早将那些烦人的政务抛到了脑后,忍不住开怀畅饮。左一杯,右一杯,一直喝到太阳落山,齐桓公已有几分醉意,但他仍觉得没有尽兴,吩咐左右:“赶快点上灯火,我要与陈大夫再喝几杯。”
陈敬仲赶紧站起来,恭恭敬敬地说:“不能再喝了!我只想白天请您喝酒,晚上就不敢奉陪了!”齐桓公感到有点儿失望,脸上露出不高兴的神情,说:“我与你正喝到兴头上,你怎么能扫我的兴呢?”
陈敬仲诚惶诚恐地解释道:“酒宴是一种礼仪性的活动,只能适可而止,不能过度。如果您因为跟我喝酒而没把握住分寸,遭到别人的指责,我怎能逃脱罪责呢?所以,请您原谅,我实在不能执行您的命令。”齐桓公一想也有道理,便不再坚持了。陈敬仲由于能克制自己,不贪杯,避免了酒后失言,为自己躲过了可能会被别人抓住辫子陷害的灾难。
自古以来,喝酒以能节制酒量为德。古人饮酒提倡适度、适量。这个“度”的掌握,最初由《周礼》规定了“酒三巡之礼”。实际上酒过三巡之后,不少人仍有余量,而也有不少人喝不了三杯,但只要不致醉就算可以了。
喝酒“不及于乱”,就得要求领导者要自觉节制酒量,切莫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