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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城市旁边是乡村

城市和农村曾经颜色分明的户口本就是最好的比喻。农村的户口本是绿色的,城市的户口本是红色的。绿色是原野的颜色,原野孕育希望;红色是霓虹灯的颜色,灯红酒绿培养欲望。希望使人远行,而欲望让人驻留。

所以乡村就是让人离开的。乡村是朴实的家,敦促你远行,然后在远远的后方做你的情感的牵挂和心灵的寄托,给你在冷风中一股柔韧有力的温暖,并静静地等待着你的回归。乡村是让你远离的归宿。

所以城市就是让人投奔的。城市是繁华的境地,吸引你来归,给你寻找希望的空间,纷繁的人的丛林和林立的高楼制造充满诱惑而冷漠的夹缝任你穿梭,让你在繁华喧嚣中独自承受奔波和伤痛。城市是投奔的异乡。

乡村是掠过芦苇丛的嘈杂的鸟鸣,是跳跃在麦芒尖端刺眼的阳光,是父亲宽阔厚实而被汗水湮湿的后背,是母亲门口眺望缭缭绕绕始终牵挂在后背的目光,是粉红的春、翠绿的夏、金黄的秋和雪白的冬,是村边香飘十里的沙枣花,是日暮时环绕村庄的如梦如幻的炊烟,是老骡那舒缓如慢板的脚步。

城市是向往中的幸福生活,是车水马龙的街道,是汽笛的鸣叫和街边商家广告的喧哗,是穿过人群的匆忙的脚步,是街边红灯的闪烁,是金碧辉煌的奢靡和酒足饭饱的虚浮,是伤痛的亲昵,是冷漠的热情,是被高楼遮挡的迷离的目光,是不再纯净的眼神,是强打精神的欢笑,是身处热闹的寂寞,是背后的泪水。

城市是乡村曾经的梦想。当年,作为一个乡村少年的我第一次站在城市街道上的时候,心里涌起的是对城市模糊的向往。曾经最大的梦想是离开乡村走向城市,所有的努力就是为了离开乡村走向城市。我踏着前面成功走向城市的人的脚印,奋力奔向城市。当我具有走向城市的资格,带着许多的向往走向城市的时候,我看到无数向往、执著的目光和身影络绎地走来,绵绵不绝。

在我即将离开乡村的那些日子,我看到一个从未谋面的老人坐在村口如同一棵老树,用温情的目光一缕一缕地抚摸村庄的每一处土地,甚至沿着小路去寻找一条即将湮灭的小水渠,好像要把过去所有的东西都找回来。我感觉到他身上有一种东西吸引了我,当时我不懂那是什么,但他打动了我。不久,听说那位老人去世了,他离开这个生他养他的小村庄几十年了,在生命的末端,他又回到了这里。在医院里,他最后的最坚决的要求就是在临死之前把他送回去,要回去的不是那个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城市,而是这个他离开了几十年的小村庄。直到送回村子里,他才回到家睡觉般地闭上了眼睛。当我离开的时候,我首先看到了对乡村的回归。

我的回归很快来到。这是从乡村里走出来的人不可避免的宿命。乡村是游子的家园。我一直想,如果一个人没有乡村作后方,该多像无家可归的人啊。在周末或者假期,我都会急切地赶回去。那是一个曾经被芦苇丛包围着的小村庄,年代久远的小村庄里有陈旧的老屋,老屋里年迈的父母依然坚定地驻守在那里。已经到了守根的年龄了,乡村是他们最后的寄托。在沉寂的小村庄,我有滋有味地待在那里,甚至是在春节、十一这些个长假里,我能够整个假期都惬意地待在那里不挪窝。当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一些熟识的人,他们更愿意把这当做一个谎言。你如何耐得住寂寞?他们对此表示质疑。我无从做更多的解释,实际上我没有感到寂寞,我只是体会到另外一种几乎成为记忆的幸福:我的心情宁静如一汪秋水,所有的烦恼如远去的候鸟杳然泯迹。

对于这种有些迫切的回归,我自己也觉得有些奇怪。曾经,我是那样迫切地想要离开这个偏僻的小村庄。我虽然知道这种回归必然会来到,可是来得有些早了。其实,无论是离开还是回归,我们的人生都必然要指向一个目标,那就是幸福和快乐。现在幸福是个非常肤浅又似乎邈远而容易让人迷惑的概念,但这种回归让我更加认定幸福更多的在于心灵的体会和精神的感受。

从回家的路就能感觉到乡村的退缩和城市的扩张。马路是城市最外延的触角。马路从简陋的四车道变成豪华的八车道,路边的村庄在马路的一步步拓宽中退让,并最终退让到距离马路很远的地方,留下像回忆一样的影子牵扯你远寻的目光。路的另一边是日新月异的工业厂区和楼房,那是城市迫近的影子。这个过程叫做城市化。也许,这并不是城市的扩张,而是乡村的另一种胜利。乡村以向城市渗透和转化的方式前进,更多的乡亲以更多的渠道主动或被动地进入城镇。当你走向城市的时候,是你追寻期望的幸福目标还是对自己的疏离?当乡村大面积向城市转化时,这是你所想要的欣慰还是对乡村的背叛?

儿子三岁的时候,我把他送回到农村父母的身边。之前小家伙一直缺乏食欲脾胃不开,吃不好就发育不良,看上去就像一株苍白的嫩苗。到了农村,没有高楼的羁绊,屋里留不住他,整天在院里院外地跑个不停,农村那高低不平的土地让他习惯了城里平坦的水泥地的双脚很不适应,不断地摔跟头,膝盖上的青疤一个接一个。但一段时间过去,他变得强壮起来,胃口大开,特别能吃肉,不离身的病几乎了无踪迹,脸上闪烁着健康的光泽。这种现象让我兴奋。在城市和农村来回拉扯了几回后,儿子甚至开始主动要求住在农村,我们回城的时候,他不再哭泣,给我们拉开大门,冲着离去的我们挥挥小手,然后蹦蹦跳跳地回去了,在农村广阔的天地里继续着他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幸福生活。可是当我问他的时候,儿子却说他不喜欢农村。这个给他带来健康、自由自在和一些留恋的地方,他居然不喜欢?!人啊,是多么的矛盾。也许,人注定是要走向城市的,城市是人们在大自然中给自己建造的一个脱离自然的适合人们舒适生活的家园,乡村是人和自然最真实的契合,是人从自然走向城市之间的过渡。我还是相信,人的生命本体离不开自然的根基。

日暮乡关何处是?

我站在通往乡村和城市的宽阔的八车道上,想起那句千年的问询。还有没有人会继续问下去?城市里没有落日。我看到辽远的乡村炊烟已经升起,大地一片苍茫。

为什么总是在日落的时候才会去遥望那一片平淡无奇的小村庄呢?也许,那一刻是人心灵最软弱的时候,乡村就是心里那一段不常提起而又难以忘却深埋心底的牵挂。在黄昏时刻,看着温馨而疲软的太阳即将归山,大地一片凄然的苍凉,人回家,鸟归巢,回归的气氛无比浓厚,这个时候是最容易想家的时候。对于离开乡村的人来说,乡村就是远方的家园。

乡村是在土地上驻守了千年的村庄,我看到的,那是一片自己曾经生活了十几年、经历过许多苦痛、产生过许多憧憬、付出过许多辛劳的村庄。在挺立的城市的旁边,乡村无言地匍匐着,无论是离去还是回归,无论是欢欣还是厌倦,她亘古地依偎在广阔土地的怀抱里,在城市旁边沉默地等待,像一个千年的约定。

再回首古代的崔颢,他衣袂飘飘,站在异乡的黄鹤楼上,回望自己的家园。而我,衣着笔挺,以站在城市的名义,守望自己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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