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查到他每天行踪以及日程后,我天天跟着他,从暗到明,从鬼鬼祟祟到光明正大,试图用自己的决心和无比坚定的态度让他感动。
方瑶说我跟魔怔了似的,被他的外表所迷惑,她说:“我建议你多看看书,多看书你就能明白一个道理:千万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金庸不是说过吗,越美丽的事物越危险,这句话简直太有道理了,你不相信?我再举个例子,动物世界你应该看过吧,进攻型拟态就是这样子的,伪装成其他动物来进行捕食,差不多同一个意思吧。”
我说:“我又不是因为他的外表才喜欢上的,你不懂,单是他的外表还不能让我有感觉,他身上的所有特质加在一起,才组合成一个我会喜欢的人,差一个都不行。还有你说得不对,金庸说的是女人,他是男人。”
她嘴硬:“差不多。你又不是文学家,那么咬文嚼字干嘛。”
我说:“这关系到美丽与危险的辩证,直接证明他到底危不危险。事实说明,你想太多了,他就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不是动物世界里捕食的动物。”
她说:“你就像被灌了迷魂汤,他到底哪里好?”
我想了想,说:“他就是好,说不出的好,即使他不喜欢我,可能还有点讨厌我。”
大概是因为我缠得太紧了,他好像开始讨厌我了。
这个认知很久之后才意识到,是在图书馆的一天,具体点说是在下午1点半。
他很少参加聚会,平时也基本不在宿舍,有时候可以在图书馆呆上一整天,而我就在旁边陪了他一整天,拿着本梵高的画册,坐在后面偷偷地看他。
那天胆子不知怎么的,突然变得异常大。我坐在后面坐了一上午,他安安静静地看书,阳光照进来,在他身上跳跃,我猛地站起来,走到他前面,就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大概他没有料到,有一刹那的惊讶在眼中很快划过,我端端正正地坐着,手心冒汗,强装镇定地翻开手中的画册,仿佛周边的人都消失了,只剩下抬头看的他和低头的我。
仔细听,书页摩擦的声音传来,他没有任何言语,继续专注地看书,经过了最紧张的时刻,我渐渐地放松下来,偷偷抬头看他。
他低头时的脸色是如此专注迷人。
我几乎看上瘾,撑着下巴细细打量。
他有一双特别好看的眼睛,似乎能够将人吸进他深深的瞳孔中,但我最喜欢的不是眼睛,而是嘴唇,这是天底下弧度最合适最勾人的,天生用来接吻,我差点就想亲上去了。
他突然抬头望我:“看够了吗?”
我慌乱地移开眼睛,假装镇定地说:“嗯,看够了。”
他微微低头,翻开了一页。
我又看向他,翻了一页画册,假装在认真看书,眼神却黏在他的身上,过了一会儿,感觉有些无聊,从口袋里掏出一颗水果糖,拆开糖纸放进嘴里。
他把书盖上,起身坐到旁边的位子上。
虽然糖果是甜的,心里却有点发涩,另外还有不甘,不甘心的我也换了座位,嘴里含着糖果声音含糊地说:“你为什么换位子?我有那么讨人厌吗?”
他左顾言他:“图书馆不要吃东西,会吵着别人。”
我说:“我就吃个糖果怎么了,我吃个糖果你就讨厌我,我吃个糖果你就换位子。”我觉得自己很可怜,微微红了眼,又觉得自己真是莫名其妙,一丁点动作反应都这么激烈,如果他真的很果断地拒绝我,那岂不是要从图书馆11楼跳下来了?
他也没想到我反应这么激烈,足足1分钟后,才说话:“你想多了,我没讨厌你。”
我说:“你肯定讨厌我,不然就是喜欢我。”
他叹了口气,盖上书离开了,我在后面说:“你看你就是讨厌我,为什么要离开?”
他脚步匆匆,刻意地要把我给甩掉,我很伤心,恶狠狠地想,你这样对我,我不会再喜欢你了。
想了想,觉得这样的自己很可笑,不喜欢他,他也不会怎么样,可能还会庆祝终于甩掉了一个跟屁虫。
他转过弯,消失了。
我看着那个墙角很久,估计有5、6分钟了,旁边同学异样的眼光落在我的身上,我跟什么事也没有似的,回到位子上把画册放到了原位,然后在电脑面前查找了刚才他看的书,按照我5.3的视力,清楚地看到了他盖上书一刹那的封面,上面写着《丧钟为谁而鸣》。
他喜欢看海明威的书,我也去看海明威的书。
后来几天室友们奇怪地问我怎么突然看起了海明威的小说。
我躺在床上用一种抑扬顿挫的声音说:“这充分说明了我艺术细胞的强大,梵高油画和外国文学名著都不在话下。”
她们笑:“你最近变得很多,是不是喜欢上某个男人了?”
我说:“怎么可能!你们为什么要这样想看文学名著的人,不是每个看它的人都是喜欢上某个人的。”
她们有些跟不上思路:“呃,只是猜测,你最近变了很多,常常踪迹不明,爱好不定,跟我们说说呗。到底是不是喜欢上某个人了。”
对于她们追根究底的决心,我有十分坚定保持神秘的态度,不可说什么也不告诉,她们感到无趣就散了,然后我偷偷给某人发了个消息:快说顾宁弦最近的行程,他明天要干嘛,后天要干嘛,大后天要干嘛。
不到10秒钟,立马回复:拜托顾言言,这还不简单,他除了上课去图书馆还能干嘛。
每个字里行间都有着深深的怒气:骗子,我听说他要回家了!
对方反问:你特么知道还问我?
我回:你特么也知道却不告诉我?
对方过了好久才说:我已经暴露了,顾宁弦在宿舍里警告说,不要再透露他的消息。顾言言,你放过我吧。
我没回,听到这个消息,有震惊和愤怒,他居然讨厌我的程度可以达到让他专门提醒别人了,该觉得欢喜在他心上留下了印记,还是该觉得伤心?
不过不管是欢喜还是伤心,我都不会轻言放弃,厚脸皮也罢,无耻也罢,想要摆脱我绝对没那么容易。
他第一次回家,总得有那么点表示,于是决定跟着他一起回家,家这个词,可真是美好。
第二天他从校门口出发,我随后跟上,校门口的车子总是有很多很多的学生,尤其在双休日,上车时,眼睁睁看着顾宁弦被挤到了前面,后边的女生兴奋地伸出手贴在他的后背上,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刻,趁机摸了一把。
我愤怒了,爆发了,速度力量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往前一推,把顾宁弦和女生都推上了车,目露凶光盯着这个可恶的女生,挤到她身边,偷偷踩了她一脚,然后在她的叫声中若无其事地挤过去,大声说:“快让让,快让让。”
他坐在窗前的位子,我历经千辛万苦来到这里,结果他旁边站着个虎背熊腰的男生,遮住了他的身体。
我想了个绝妙的法子,厚颜无耻地贴过去,一般男生避嫌肯定会躲开,结果那男生看了我一眼,笑了笑,然后继续不动如山。
我吃惊之下,心中暗骂:看什么看,竟然不躲开,肯定是个猥琐男,想占便宜。
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先礼后兵。”
我朝他和蔼道:“我快站不下了,你能移过去一点吗?”
他点点头,移开半步。
我继续道:“不够哎。”
他又移。
我慢悠悠道:“不够还是不够。”
趁他脚步不稳,立马撞开,整个范围视角都豁然开朗,顾宁弦清俊的脸庞展现在面前,我扶着椅背站着,旁边几束或奇怪或愤恨或嫉妒的眼光直直朝我射来。
我按兵不动,他坐在椅子上,窗外的阳光招进来,显得白白净净。
我在一片喧闹的环境里突然笑了起来:“哪家的帅小伙呀~”
他静静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冷淡地撇过头。
我笑不出来,有点伤心。
他不喜欢我,他怎么样才能喜欢我呢。
想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我都找不到方法,是不是没有缘分,是不是他有喜欢的人。
窗外的商店一晃而过,轿车、货车以平时更快的速度向后退去,我移开目光看外面,所有的事物都在退去,除了阳光是静止的。
阳光,我伸出手,看到阳光在手心里跳动。温暖的阳光。
公交车过了大概3个站,陆陆续续有学生下站,但大多数都是在最后一站的火车站下。
我不知道他会去哪里。
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转过头看我一眼。
车子开过大约5分钟后,后来前面不知道出了什么状况,车子突然来了个紧急刹车,我的身体不稳,往前面扑,眼看着就要摔到地上,一双手搂过了腰,顺势扑在了他的身上。
第一次离他那么近,两人几乎是紧紧地贴着,呼吸清晰可闻,他看了我一眼,,立马转过头地往窗外瞥。
我觉得很讶异,无耻地不动,保持着这个姿势,只可惜现在是在公共场合,暗自叹息。
这个动作维持了大概1分钟,直到终于感到一丝不对劲。
后知后觉地感受到奇异的触感,不像是触碰到皮肤,说不出是什么,于是目光往下移,看到自己手的位置,顿时石化了。
这一刻,整个身体像弹簧一样弹起来,背过身,期间没有再看他一眼,也不知道他脸上的情,他心里的想法。在车子提示某站到了,匆匆下车,也不管这是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