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信教,小住香港期间,时常去教堂。
教堂里的神父慈眉善目,对林老太爷说:“先生,你这个孙子聪明善良,活泼有礼,对主十分虔诚,主必会护佑他的。”
这个孙子,说的是小孙子林徐。
林老太爷也就呵呵一笑,提了拐杖起来,在地上点一点,牵着小孙子回家去。
路上问他:“你长大后有什么打算?”
小孙子笑嘻嘻说:“我还陪爷爷去教堂。”
“不不,不是问你这个。”林老太爷说,“教堂么,我想让谁陪我去,谁就得陪我去。我是问你,长大后想做什么。”
“爷爷喜欢去教堂,我以后就做神父。”
林老太爷微蹙一下眉头,捏紧他的手,想说什么,终还是哈哈大笑,就此了之。
后来这件事被许多人传开去,小孙子的志愿就成了做神父。做母亲的忧心忡忡,怕他真去做了神父,不结婚,不生子,太过不孝。于是一时激动,骂他:“林家多少产业,饿不死你,怎么可以当着爷爷的面说要去做神父?”
他也知道自己当日说话幼稚,没有辩驳。关起门来好隔音。
母亲还在外面絮絮:“你为什么不看看你哥哥……”
他置若罔闻,在纸上画了两个小人,一个在肚皮上写了“林兆”,一个在肚皮上写了“林徐”,送去给家里一条名叫派司的狗看,问它:“你喜欢谁?”
派司嗅一嗅,又看一看,一口咬掉林兆,嚼一嚼,满嘴是纸。
他便赞赏地摸摸狗头,站起身来,叹一口气,把自己的那个小人也撕掉了。
他和哥哥是一母所生,但是没有感情。
理由很简单:他自出生起便没有见过哥哥。
他曾一度以为自己是林家独苗。
一直到五岁,哥哥突然从美国回来,比他年长十岁,高一大截,像个大人。英语、拉丁语、法语,说得头头是道。
众人都对哥哥赞不绝口。
母亲也喜欢拿他和哥哥作比。哥哥绝顶聪明,简直天才,未成年就可以给爷爷做助理,整理会议记录,参与公司事务,成天不见人影。他还在家里牵着狗背单词,眼睛盯着天看,很久才背下一个,无聊又痛苦。
“你为什么不看看你哥哥……”
他在心里不耐烦地想:我看见了。我看见了。
——看见了,又能如何呢?
林家去出席酒会,两个孙子进场,受欢迎的向来都是大的那一个。
林兆是众人眼里标准的接班人。有头脑,会说话,左右逢源,不用大人操一点心。
他只要闭嘴就可以。
去马场,连马都欺负他,尥蹶子,甩头,满场乱飞,给他颜色看。
全家只有狗对他最亲近。
他在酒会里待不住。反正人小,体形优势,钻个空子偷偷跑出去。
花园里有个小亭子。黑铁栏杆,漆成白颜色,上面挂满藤蔓。不晓得会不会开花。
下面还有两个女孩子在乘凉。隐隐约约传来人声。
一个说:“早知道我今天就不该穿这双鞋,脚后跟磨掉一大块皮!”
另一个说:“我也后悔选了这条裙子,到处是别针,老扎到我的腰,也不知道黄妈是怎么办事的!”
两个人像是好姐妹,十二三岁的样子,靓丽的脸蛋,玲珑的身材,都脱了鞋子,光着脚,拿了酒在喝。
风送来她们身上好闻的香水气味。
他神不知鬼不觉隐在树丛里。
“哎,昨天我看见你爹地和我妈咪一起去逛街了。”个子高一点的那个说,“汤米叫我看的。”
“你跟踪他们没有?”
“跟了。他们显然有觉察,还不到半个钟头,才拐一个弯,两人都不见了。”
“可能是去了附近酒店。”
“香港最不缺酒店,到处都是。”
她很老成地喝一口酒,说,“抓来也没意思。最多丢自己人的脸罢了。”
小小年纪的林徐在心里想:这是一个有智慧的女孩子。
矮一点的那个略带遗憾地说:“抓了现行,就可以叫他们为我们买单。我正好看中一个包包,卖价三十万,爹地又扣我零花。”
“他们哪里肯那么听话?”
“威胁呀!相机拍下来,洗一洗,说要送几张出去给人看,还要登报,他们一定怕了。”
“他们才不怕。”高的那个说,“真正怕的人,不会在街上故意让我们看。一定会分头坐车,错开时间进同一家酒店,假装只是去找朋友吃饭。”
两个人都沉吟了一阵。
矮的那个把酒喝完,先从亭子的座椅上起来,穿了鞋说:“走啦走啦,坐久了他们要找人的。”
“我们才出来多久?”
“你喝醉啦?都快半个小时了。”
“呵!我怎么会醉!”
高的那个便也站起来,喝光了酒,抬腿把鞋子勾了,撩起裙子,大大咧咧套到脚上去。
两个少女拿了酒杯往回走。林徐缩了脑袋,蹲到树丛更深处,大气不敢出。
不晓得怎么这样害怕。
等她们走远,他拍掉身上树叶站起来,心里忙着计算:今夜有哪几位宾客带了女儿来?
赶紧回去勘察。
再回到酒会现场,母亲正在到处寻他,压着火气说:“你去了哪里?”
“去洗手间。”
“骗谁呢,我刚去洗手间看过!”
他心虚地抿一抿嘴唇。
“快和我去你爹地那里,都等着你呢。”
母亲不由分说将幼子拉走,穿过人群,摆在光芒万丈的哥哥旁边。
他像往常一样闭嘴不言。
那都是些什么人?他一个也不认识,也不想认识。
反正焦点总在哥哥身上。他不过是陪衬。
但这是聚满了老狐狸的丛林派对,更何况成人最擅做场面功夫。有人立刻拍马:“这弟弟看来也非常聪颖,和哥哥不相上下!”
“哪里,哪里!”
“林先生、林太太真是有福之人啊!”
“哈哈哈!过奖,过奖。”
他自人群缝隙里瞥见一块裙角翩翩然飘过去,像是刚才见过的两个少女之一。顿时又心不在焉起来。
那人说:“我有一个独生女儿,倒是和你们这个大儿子年纪差不多——佩宜!佩宜!”
他眼睁睁看着那块裙角停下来,又向着这里飘过来了。
——是她!
多么巧合!
他的心突然剧烈地跳动起来。那张夜色里遥远而朦胧的少女的脸,此时越来越近,就在他面前,奶白的肌肤,杏样的眼睛,嘴角微微向上翘,露着骄傲的笑。
她的眼神不经意地扫过他,又偏开去了。
“哦,董小姐!”
“林先生,林太太好。”
她行个礼,和他的父母握手,显得落落大方,一点不害羞。
“这个是林大少爷。”
林兆彬彬有礼地说:“还是叫林兆。”也握了她的手。
现在她终于正面看林徐了。
“林家的二少爷。”
他伸出手,鼓足勇气说:“我叫林徐。”
她的手像一片小小羽毛,从他的手心轻轻地撩过去,若有似无。还没抓住便不见了。
他愣了愣。
“林二爷!”她狡猾地笑起来。
一身脂粉气,好像书里衔玉而生的俏公子!惹得她想捉弄他一把。
他听得一头雾水,只直觉不像是什么好称呼,面上露出怯色来,不敢接她的话。
母亲羡慕地说,“董先生有这样一位千金,才是真正的有福之人。我只有这两个儿子,现在觉得还是有一个女儿好。”
董佩宜觉得无聊,转而对父亲撒娇说:“爹地,丽莘还要叫我过去。”
“还要过去?你们每次见面都粘在一起!”
“我喜欢!以后爹地收她做干女儿,我做她的干姐姐,好不好?”
董先生哈哈笑着,挥一挥手,放她走了。
林徐猛然想起来:这位董小姐不是在亭子里说过么,“你爹地和我妈咪一起去逛街了”……眼前这位董先生身为她的父亲,遭到妻子背叛,还一直蒙在鼓里,真是太可怜了!
他始同情地看着他。
面前人却浑然不觉,说:“小女生性顽劣,不像你们这两位少爷,聪慧懂事……”
但脸上始终带着自得的笑。
回去后,他一直惦记这对父女,盼星星盼月亮,盼下次酒会快快来。
偶尔听父母闲谈时提起这位董小姐:“第一眼还觉得普通,越看却越漂亮了。”
他便得意。比说起自己还要自豪。
“可惜太活泼,不够稳重。”
“遗传!她的鼻子和嘴都像极她母亲。”
“奇怪,眼睛和下巴像谁?”
“有些传闻你不知道。听说有可能是……”
后面的他听不见。有可能是什么?
这真是一个谜。
他很快被家里送到国外去念书。
学校封闭管理,管得很严。他很少回家。
那几年他的学业全部是A,拿了奖学金,稍稍觉得有些扬眉吐气。等到毕业,家里的狗都还记得他,一进门来,通通扑在他身上,蹭一身狗毛。欢天喜地。
他赶回来过圣诞节。
圣诞节最美妙的不是白胡子老公公送给他的礼物,而是隆重的圣诞酒会。
酒会前他旁敲侧击,确定董佩宜也参加,把自己装扮得十分隆重地去了。
这一次兄弟两人都被同等重视,他不再是模样乖巧可爱的花瓶。
但他还是习惯闭嘴。
林家的生意朋友簇拥一起,夸他:“看这一个的面相,和哥哥一样,沉稳老练,潜力无敌!”
谁不爱听好话?父母都笑得年轻十岁,满面春风。
中途他又蠢蠢欲动,要偷跑去花园。
偷跑计策成功实施,然而花园不是每一次都有那样的精灵现身。他气喘吁吁寻了几个地方,奇怪,为何没有那两个女孩子?
他垂头丧气回到宴会厅,林兆找到他,拍着肩说:“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他不回答。
“怎么这样失魂落魄?”
他也不回答。自顾着走了。
林兆只得在他身后看着,正在出神,忽听耳边有人出声吓他:“啊哈,看中什么美女了?”
他连忙说:“哪里有什么美女?”
“喔,也对,在你眼里只有我算美女,是不是?”
那女孩子狡黠地挤眉弄眼,自己把自己逗得哈哈大笑。
他很无奈地说:“董小姐,不要太风趣。”
“叫什么董小姐?”
“错错,我又忘记,应该是佩宜。”
“这才对。晚上我们出去兜风,你来不来?”
“有什么节目?”
“就是兜风呀!看谁的车够快!输的人请客吃饭。大家随便点。”
“这有什么好玩?”
“一个人不好玩,两个人才好玩。”她说,“我的男友里你最帅,带你去,她们会嫉妒得发狂!”
“可是晚上我还要工作。”
“少做一点有什么关系?你是少爷,又不是打工仔!”
林徐在里面拿了酒,回过头来,第一眼就看见哥哥和自己心里牵挂多年的少女在不远处说话。
她的手还搭在林兆肩上,个子高高,纤细的腰,彩衣鲜艳,唇红得似樱桃。比以前更美。
——两人竟然已经是熟识了!
他下意识闪躲到人群里。怕她看见。
手里的酒却险些洒在地上。
董佩宜还在纠缠林兆,说:“我不管,一点我准时开车去接你,听我的喇叭!”
林兆只好点一点头。
“滴——滴——滴——”
她学着喇叭声音,用细细的手指尖戳着他的胸口,猫一样眯着眼看他,像是挑逗一样,带着不容拒绝的口气,“就这三声,不许你不来!”
他好脾气地应承她:“我知道。”
她方得意地走掉了。
林徐仿佛听见自己心脏碎裂的声音,碎成千片万片,再拾不起来——那个魂牵梦绕的少女已经成了哥哥的囊中物,他还哪里有机会?
他在家里坐立不安,苦捱到半夜一点,等董佩宜出现的那一刻。
好不容易听到外面有车声,他一跃而起,偷掀一角帘子,隔着窗子向下看。
还不等约定的喇叭响起,隔壁房间已有人嘭嘭嘭下楼去了。
开了门,两个人见面,董佩宜一身红衣,欢欢喜喜上前,用力抱住来人。
她像黑夜中的一团火焰,是那么醒目,那么美丽,他的视线粘在那里,怎么也移不开。
两个人有说有笑上车去。
等车子轰隆隆开走,他的心又开始痛了。
他不是没有尝试过接近董佩宜。
董佩宜已经忘记几年前的那次见面,惊讶地问林兆:“你竟然还有一个弟弟?也是这样帅!”
“不是早就告诉过你?”
“我不记得!”
她阅人无数,自然是不记得了。
哪里像他,这些年一直把她捧在心里。
但她是高兴的。邀他去吃高级甜品,还让他付账。出双入对,收银的柜员也当他们是情侣。
林徐心里又难过又快活。
自己自然不是傻子:她愿意和他这样好,是因为他是林兆的弟弟。
他什么都懂。
林兆,林兆,他自小就敏感这个可怕的名字。现在更推向某个他不愿看见的对立面。
亲兄弟做情敌,他最清楚危害在哪里。
董佩宜偷偷向他打听:“你哥哥的初恋女友是谁?”
林徐愣一愣,连连摇头。
她却突然用力照着他的头打下去,生气地说:“你们是兄弟,你怎么可以这样不关心他?”
天才一般的哥哥,什么时候轮到他来关心?
他觉得心中有气,摸着头闷声说:“我和他从小就没怎么见面。”
“你们是异母兄弟?”
“不是。”
“奇怪!那你爹地和妈咪更喜欢谁?”
他毫不犹豫:“他。”
她又觉得他可怜,想搂他在怀里,施舍他一些母爱。
她的性格就是这样反复无常。
但是没办法。林徐白天挨着她的打,晚上陪她去飙车,回来后梦里还能遇见她。
他心甘情愿。
这是他自己才可以享受到的快乐。这是他的无价之宝。
可是董佩宜不像他,不知道什么叫满足。有时候一起吃饭,她总要对他感叹:“你哥哥不够爱我!”
“他肯为我买新衣,肯为我当司机,就是不肯很爱我!”
林徐讷讷。其实他知道,她身边从来不缺乏很爱她的人。他就是其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