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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那之后,我再没有见过林徐。

在本地的宠物聚会上,我认识了一些爱狗人士,请教了狗粮配方,学会自己配置。

再要林二少爷为我送狗粮,我委实没有这样厚的脸皮。

起初这种新套餐大受欢迎。但不知哪里出了差错,LUNA自某日起渐渐吃得少了,拉稀不止,身体日益虚弱下去。抱它去宠物医院打针,也遵医嘱碾了药粉在狗粮里拌给它吃,收效甚微。

终有一日中午,我去狗屋为它送饭,它已不动了。

牧牧得知狗的死去,十分悲拗。

人非草木,岂能无情。这狗是她的父亲给她的最后一件礼物。周宴自当初老爷子去世,大宅一别,不复音信。

他许是真的与沈珺离了婚。也从此抛弃了这里唯一的女儿。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为了安慰牧牧,我问她:“要不要妈咪为你新买一条狗?可以再养很多年。”

“狗都会死。”她哭着说,“妈咪说的。”

“连人也会死。”我说,“只要是活的东西,总要死的。这是规律。”

“电视里的皇帝不是也想长生不老?用了那么多人,那么多钱,最后都死了。”

她还是会对着院子里空了的狗屋发呆。

狗粮已经不用了。我想扔掉,牧牧又捡回来,藏在储物间里。

她要睹物思狗,这也无可奈何。

我叹息着为她擦净狗粮罐子,摆在原处。

我接受了新的相亲。

相亲这种事,也不过是相,又不是马上就要你亲,没什么可怖。

大姐自美国打越洋电话来,仔细叮嘱:“木晓,这一次万不可再认死一个人,应该相上一百个,一面二面三面四面,海选复赛晋级赛淘汰赛,最后杀出重围的才是好人选。打不定主意时叫我,我可以帮忙。”

她想起当初,问我:“那片桃花,你是否还有联系?”

我笑笑,“那不是桃花。”

“木晓,其实,那一晚……”

她晓得一部分真相。说林徐是桃花,不是没有她的道理。

然而那一晚如何,已经不重要了。那时我爱的是周宴,不知曾有人无数次默默在身后看我,最后终于忍不住闯进我的世界,按住即将关闭的电梯门,喘着气抬起头来,对我说:“不,不好意思,差点赶,赶不上。”

我笑出声来,说:“大姐,容我说一个笑话给你听。”

她不知林徐还有一个哥哥,我便说给她听。她不知林徐的哥哥曾有一个恋人,我便说给她听。她不知林徐的哥哥那位恋人长相与我极其相似,我便也说给她听。

人的每一次倾诉,都是把肺腑里每一处疮疤,再仔细揭开一次。

说得多了,伤口也对疼痛麻木,渐渐觉得无谓。

为了这即将到来的无谓,我便认认真真地戳开结疤的皮肉,无论流血,疼痛,丑陋,务必求其详尽,如在眼前重演。

她不停打断我:“木晓,木晓,你别说了。”

“……孤男寡女,我也分明没有推拒,你说,那时候,他为什么不对我动手?”

“不要再说了!”

“周宴的父亲去世,我还曾给林徐电话,他说,我可以不必急着回来……”

“木晓!”

她急得语无伦次,“你来得及,不是还没有结婚?什么都来得及!”

“你说林徐是桃花?错了,大错特错。他爱的是董佩宜。”

“哎呀,你究竟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我忽然清醒过来。

面前的男人俯身向前,彬彬有礼地问我:“木小姐,你在听我说话吗?”

哦,我竟是在相亲。何时来的?

我居然一点也不知道。

这日子过得浑浑噩噩,我如行尸走肉,谁人推我一把,我便摇摇晃晃跌向他们要我往的方向去了。不用自己思考,倒也不错。

他说:“木小姐的工作很不错。”

“谢谢。”

“平时都喜欢去哪里?”

我想起高尔夫球场来。林兆不能陪我,我觉得一个人去颇尴尬,便再没有去过。一副女杆搁在储藏室里落灰,或可打老鼠一用。

我说:“因为在带孩子,所以常去游乐场。”

他打个哈哈,“哦,是这样。”

“那,都有些什么爱好?”

“工作太忙,爱好也都搁置了。”

这是真话。

分别时他还是彬彬有礼:“希望下次再见。”

但我知他转头便会去骂中间人:“怎么给我找来这么个无趣的女人?有问才答,不问就不答,简直是木偶!”

再也不见才对。

第二个相亲对象也是离异男人,儿子判给妻子,单身三年。

他滔滔不绝说他的儿子:“他长得不像他妈,比较像我。他出生的时候,哭声能传遍整条走廊……”

他不需要隔三差五确定我是否在听他说话,我便屡屡走神,魂飞到九天外。

他心满意足说完,站起来:“木小姐,谢谢你,你是个好听众。”

我方才对他笑笑,“我也有女儿,非常理解。”

“如果我们……”他呵呵地笑起来,“小孩子在一起培养感情,以后也好……”

他还打起了这副算盘。

我保持笑脸:“以后再说吧。”握一握手。

算作了结。

名单上的人像流水一样走。

不是我太挑剔。只是明明错过一次,之后怎么可以更轻率。

牧牧有时候也会为我把关:“那个叔叔像色狼,妈咪不要选他。”

我骇笑:她看了太多电视剧,已经知道色狼是什么东西。

我说:“妈咪也不喜欢他。”

“妈咪喜欢什么样的?”

“要看缘分。”

“电视里都在说缘分。缘分要怎么看?”

“这个……”

对呵,缘分怎么看?倘如那日木辰玩笑所言,一个个剖开胸去,掏出心肝来看,与自己合衬的便算有缘,这世间哪还有那么多孤男怨女。

我举手投降,“牧牧,妈咪现在也不懂,谁和自己是真有缘分,谁在强求。”

这对她来说更艰涩。她听不懂。

“算了,你不用懂。”我吻她额头,“晚安,牧牧。”

我又做起噩梦。

牧牧忽然变成一名十八岁的少女了。又时髦又高挑,红唇明眸,我高兴得不得了。有一天她带着一个男孩子进门来,猛地向我跪下:“妈咪,请允许我嫁给他!”

我非常吃惊:“牧牧,你还没有到法定年龄!”

“那么等我到了法定年龄,就可以了吗?”

“我还对他一无所知,怎么放心你嫁给他?”

她连忙起身,把那男孩子推到我怀里,“那妈咪就先了解他吧!”

“不不,我……”

他是男性,虽然还是个孩子,我怎么可以?我怎么可以?

我吓得醒过来,叫也叫不出,动也动不了。胸口如有一座大山,沉甸甸地往下压,似那一日被林徐囚在驾驶位上,动弹不得。

恰好牧牧一个翻身,抬脚压在我的腰上,我方从那无名山下获得解脱,挣扎着起身去倒水吃药。

夜深人静,自窗子里看出去,远远有一盏孔明灯飘过,不知会落去哪里。

如果再也找不到合适的男人,孤老终身,死后会不会变作无主孤魂?

我该向前看。

比我的小的相亲对象,我是无论如何不肯见了。

我的现实生活已经足够像噩梦,用不着再把噩梦搬进现实来。

有人邀我去逛街。省城的街在我的定义中向来是“上班之路”,不作他想。这一回竟真的与男人在一起步行逛街了。

因一直无话,我问他:“你不害怕和女人一起逛街?”

“可是木小姐你一直没有进衣服店呀。”

我哑然。

那是因为我有自己喜欢的牌子,店员会在到了适合我的款式的时候电话通知。过去一试便掏钱买下,不劳我费神费力。

我说:“你都喜欢逛哪里?我陪你去。”

他顿时欣喜之色露于面表:“好好。”径自一步步要逛进首饰店去了——不错呀,第一次见面就要看首饰。可是为我?

我悲哀地跟在后面,心想:可惜自己偏是不喜欢首饰的。十六岁时候母亲打了一条金项链给我,我还嫌累赘,叫她自己拿去戴。

那些年里,我总共只收过周宴的一枚戒指。如今一身空空,倒不担心半途遇飞车党打劫。

有人与我擦身而过。我猛地抬起头,远远看见街边一辆车,分明那样熟悉。

我不由自主走过去。

车牌号果真是他的。

——是又如何呢?我的脸是噩梦。早该走得远远。

我定在车旁,四处张望,徒劳无获。

身后终于有人叫我:“木晓。”

我怔在那里,不敢回头。

他打开车门,说,“上车吧。”

我该走了。我真的该走了。

脚却没有向前一步。

林兆一把握住我的手腕,不容分说将我拉到车上,关门。

他坐上车,“怎么一个人在逛街?”

“在相亲。”我呵呵地笑,“对方正要为我买首饰。”

“人呢?”

“一不小心走丢,我正在找人。”

说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我十足镇定。

他把车倒出车位。

我们都不说话。

拐了几个路口,正巧遇上红灯,他停下来说:“你准备结婚了?”

我看着窗外。

“我不会仓促决定。”

“他真幸运。”

我几乎有些如释重负:“大概是吧。”

这便要祝福我了。老朋友终究是老朋友。他晓得进退,是不是?

他说:“一起吃饭?”

“牧牧……”

他一顿,“我送你回家。”

可怜街上那个正与我相亲的无辜人。我正想着,手机忽然响了。

“木小姐,刚才我的手机没电,新买了一块电池才联系上你。你现在在哪里?”

说曹操曹操到。

“我……”我又要撒谎,“我也到处找不到你,正要回家。”

“那,那我们下次再见!”

我放下手机。是我的错。他肯第一次见面就买首饰,可见是很喜欢我的。我却半途中抛下他跑掉,只为看见一辆车。

窗外的日暮野景不断逝去,我开口说:“牧牧已知道我离婚。”

他有点吃惊。

“怎么样?”

“总算风平浪静。”我说,“当时一句失言,补救不了。幸好结果比我想象中好得多。”

他把我送到家门口。母亲恰好在阳台收衣服,看见车子,急忙赶下楼来。

“是林兆?”

母亲喜出望外,“快请进!快请进!”

她相信林兆的重新出现,象征着新的转机。

牧牧见林兆与我走进客厅,愣了一愣,过来小声叫他:“林叔叔。”

我有些尴尬,让牧牧去楼上看书。

母亲招待了茶水和几样水果,殷勤地说:“你在客厅坐一会,我去炒几个菜,马上就好。”

客厅便剩下我们两个。

我站也不是,坐也不是,问他:“吃个苹果?”

他说:“不用。”

我无事做,只好在一旁坐下来。

他拿起茶几下的报纸杂志。都是小孩子看的画报,时尚刊物,新闻周刊,经济周刊。突然啪嗒一声,有一本掉下地来,封面一道醒目的黑体大字:睿博申请破产。

这已是旧闻了。老梁,以及公司里的许多人,都给我打过电话。愤怒也罢,哭诉也罢,我已无能为力。

周宴走到这一步,确是他自取的。

我也心痛过,毕竟那到底是我当初一手带起的公司。总以为可以继续发扬光大,谁知道一场婚变,我辞职走人,公司没两年便成一把灰。

我强笑着说:“当初有人说,睿博不能没有我,如今看来,果真是没我不行的。”俯身将那本杂志捡到一边。

母亲炒菜出来,叫我们吃饭。

我们坐到桌上,我顾着给牧牧夹菜,母亲装作无意问起:“林兆,你最近是不是工作很忙?”

我连忙向她递眼色。

她假装看不见,又说:“阿晓很久不打高尔夫,说一个人去没意思。”

林兆笑笑,“我也觉得一个人去没意思,很久不去了。”

“什么时候再两个人一起去。”母亲说,“你们工作太拼命,要放松的。”

也就无话。

彼此中断联系的这段时间,他都做些什么,我不得而知。也没有问的必要。既然来了,吃这一顿饭,当是最后一次。

我送他出门。

“没有在家吃饭,家里是否担心?”

他淡淡说:“没关系。”

我始默然。

董氏千金与林家兄弟的爱情纠葛,必是两家都难以忘怀的重创。因我与他的来往,他在背后必定担了许多事,当着我的面,也不过是一句“没关系”,不想我忧虑。

“牧牧是否喜欢生日礼物?”

糟糕,我还没有交出去。

我只得连忙顾左右而言他。

眼看就要到车库门口,他停下来,说:“当日的相亲,请恕我冒昧。”

他总算坦白了。

“如你所言,我四肢健全,又有家业,并不愁没有女友。偶然见到你的照片,我非常震惊。”

我笑,“也知道我早就认识林徐?”

“他为接近你才住进那栋大楼。”

多么煞费苦心。

“大伯为我做媒,本是一片好心,你正好顺水推舟,也来见我。”

他算是默认,“你一向是聪明的。”

我扭头,“大家快说再见。不然明日又有凌志开到街对面来。”

他突然自身后将我揽在怀里。

“抱歉。”

我苦笑,“林家逼我去整容,我既不愿浪费钱,又不想愧对父母。”

“木晓,你爱我?”

“你又什么时候说过爱我?”

孰料他说,“现在说还来不来得及?”

我吓一跳。

“你是认真的?”

“不像?”

“像得有些过分,倒不敢信了。”

我说,“男人说假话,向来比说真话看起来更诚恳。”

他在我耳后闷笑一声,渐渐放下手。

“回去看看那份礼物。”

“什么?”

“给牧牧的礼物。”他说,“你一定没有看过。”

“看了又能改变些什么?”

他也顾左右而言他,“今夜月亮很美。”

我一拳用力擂在他肩上,眼里渐渐有泪涌上来。

我是没有看过。但是牧牧知道礼物的秘密。她告诉我袋子里有一对正在结婚的小熊,新郎官正在给新娘戴戒指——那是一枚货真价实的钻戒。

我不敢看。

“我们都太小心翼翼。因为自己早不仅仅属于自己。”他说,“我等你。”

——那我岂不是亏待后来人?

我终没有问。

他坐到自己车上。我隔着窗子向他挥一挥手,不等他开车便掉头走了。

为什么我总是要送人走呢?也该教人看看我的背影,偶尔怀念起来,做一抹床前的明月光,抑或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总强过讨人恶心的白米粒与蚊子血。

我恍恍惚惚走到客厅门口,正要开门,忽然发现自己走丢一只拖鞋,只好硬着头皮顺原路回去。

不出五步,前面突然亮起一对车灯,极其刺目。

我连忙抬手挡住,眯眼看看前方,几乎跳起来:林兆还没有走。

我们僵持一会,他终于开门走下来:“为什么回来?”

我问他:“为什么不走?”

呵,不是早有答案?

他一步步过来,终于张臂将我用力拥住。

“我们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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