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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观察雪人(2)

我想,《看黑鸟的十三种方式》这首诗展示的正是“词义的暗示之美”。在这首玄而又玄的诗歌中,最为经典的一节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是一回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和一只黑鸟/是一回事。”“黑鸟”作为一种黑的、阴沉之物和“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发生着联系,而究竟是怎样的“一回事”,诗歌没有将它们点破,短章式的诗歌具备戛然而止的张力和暗示,《看黑鸟的十三种方式》也即是将“黑鸟”这个词与其他遥远的事物发生某种魔力般的联系的方式。我认为,斯蒂文斯的这些长短不一的诗歌断片是即兴的,连斯蒂文斯自己本人也承认,他在诗歌中“塞进去”的“康涅狄格州”这个美国滨海小城的地名也是在写作时任意选的,但只要把握住“Black”这个基调就行,有了“黑的,邪恶的,阴沉的,机密的”的这个基调,这幕由“黑鸟”唱主角的哑剧就能演下去:“有人坐玻璃门马车/穿过康涅狄格州/一次,他惊恐万分/因为他/把马车的影子/当做了黑鸟。”“马车的影子”是作为“黑鸟”的联想物出现在此节诗句中的,并且构思了情节化的场景,读构思如此精细的诗,我们非得小心翼翼才行,请注意该段中出现的“马车”是一辆“玻璃门马车”,它也是“黑鸟”衍生的一个产物,“玻璃”这种晶莹明亮、闪闪发光的东西是“乌黑”的反证物。太乌有了,就派出坐马车的人;太玄了,就摆出康涅狄格州这个具体而真实存在的地名。

在飞白编译的《现代诗歌史纲--现代卷》中,我所读到的也是将“乌鸫”翻译成“黑鸟”的诗歌作品《以十三种看法看黑鸟》,题目不同,赵毅衡翻译的题目更接近于诗歌文本本体,“看黑鸟的十三种方式”这种译法更加客观和机智,它是对这首诗歌创作方法的一个诠释。关于“Blackbird”,飞白是这样说的:“‘黑鸟’--Blackbird学名为黑鹂,是一种似莺而黑的鸣禽,因在诗中完全是一种象征性意象,我想不必求学名之准确,故按原文字面译作‘黑鸟’。”--这和赵毅衡的译法是一致的。呜呼!Blackbird,乌鸫,画眉,黑鸟,一种鸣禽,在老谋深算的斯蒂文斯那里变成了哑剧里的一个不做声的黑色道具。

楮树

我没见过楮树开花,我所看到的开花的楮树是在残雪的小说《苍老的浮云》中,小说的开篇就提到了它:“楮树上的大白花含满了雨水,变得滞重起来,隔一会儿就啪嗒一声落下一朵。”这样的开头注定了这是一篇被植物的气息所笼罩的小说。能听见楮树的花“隔一会儿就啪嗒一声落下一朵”的人肯定是患了焦虑症的人,当植物对人的影响成为一种“影响”时,那正是焦虑症发作的时候。我读《苍老的浮云》时感到植物的气息浓郁,那楮树的大白花发出呛人的香气。

我没见过开花的楮树这是事实,楮树在我们这里十分常见,它那在炎热盛夏因为腐烂而招来苍蝇和金甲虫的杨梅般多汁的果实曾经吸引了我。楮树是作为一种杂树在我们生活的街巷里存在的,没有人关注它们,而只有它挂满红彤彤的果实时才招来人们的瞩望。人们对果实的关注有时甚于花。在我们这里,几乎没有人问过楮树是否开过花,是否会开花,人们在楮树旁经过时轻轻地提醒说:小心那些腐烂的果实。我们所过的是一种有很多杂树陪伴的生活,居住在旧城区窄巷里的人更是如此。我的岳父家至今还龟缩在一片等待拆迁的老城区里,这里的植物种类繁多,春夏季节是植物们生长的旺盛期,那些肆无忌惮地以各种方式闯入当地人的生活内部的植物,很容易让人想起残雪所写的这部被植物气息笼罩的小说。比如,我们随便就可以看到爬山虎只一夜工夫就覆盖了一座灰色的楼房,一对新婚夫妇在春天洒下的牵牛花的籽瞬息间已变成了爬满锈铁栅门的叶和藤,而在屋顶上的空脸盆里栽种了很多年的仙人掌也会开花,院子的红砖墙因为长在它上面的一棵枫杨而慢慢裂开一个口子,泡桐树在屋顶上的瓦片中显得瘦弱而病态……很多杂树都不是人有意去栽种的,它们土生土长,自生自灭。这里也是有楮树的,枝叶浓密,就像一个腰肢肥大的女人。当楮树的果实红彤彤地挂满枝头时,我们这里的孩子多半是不敢去吃的,他们似乎知道,楮树不是我们种的树,他们对楮树似乎有一种怀疑。

我没见过楮树开花,更无法体会那大朵的白花“含满了雨水,变得滞重起来”。我在暮春的夜晚失眠的时候,往往是因为院外的那棵高大的泡桐树,泡桐树的花也很大,淡紫色,喇叭状,香味极其浓郁,它们成堆地落下来也往往是在一场夜雨之后,景象壮观,因其花多、花大。尽管失眠,而我也不至于能够听得见它们“隔一会儿就啪嗒一声落下一朵”,“啪嗒一声”--那应该是一种巨响,只有残雪小说中的人物“更善无”和“虚汝华”们听得见的巨响。小说中是应该藏有一只听筒的,并且这听筒能够将细微的声响放大。现实生活中不能发生的,在小说中发生,现实中不能听到的,在小说中听见。让我们再看看植物对残雪小说《苍老的浮云》中人物生活的影响吧:“‘街上的老鞋匠耳朵里长出了桂花,香得不得了,’他再一次试着提起精神来,‘我下班回来时看见人们将他的门都挤破了。’他挨着她伸出一只手臂,作出想要搂住她的姿势。”也是的,桂花细碎且香,正适合长在一个人的耳朵里。人往往向往植物的那种安静,那种自然的状态,人在欣赏植物的时候往往渴求植物进入其身体和内心,而不是渴求进入植物里。

在希区柯克的电影《鸟》中,我们惊悚于“群鸟”对人的攻击,而在残雪的小说《苍老的浮云》中我所看到的是植物对于人的侵犯和对生活的干扰,在一个惶恐不安的年代里,植物失去了其安分的本性,竟也出现动物的特征。不是吗?细观安静生长的众多植物,大多有一种缓慢的蠢蠢欲动,牵牛花、爬山虎是如此的,那么青苔呢?我曾经去过的一个年代久远的粮库墙壁上的青苔呢?它们不仅仅是时间的累积,它们是从不做声的绿色的壁虎,窥视着每一个到访者的一举一动。在粮库里,我所见到的除了白花花的从麻袋里泄露出来的大米,几只巨大的生了锈的磅秤,再就是四处逃窜的老鼠。缺失了人的活动,青苔--这种极其弱小和细微的植物竟也在这里繁殖得壮观无比,那种肥厚和毛茸茸的绿只能用壁虎来形容。当植物的存在成为人们日夜不安和惶恐的因素,那么,人们所处的必定是一个彻底没有安全感的世界,失去庇护的完全敞露的生存,《苍老的浮云》中描写的就是这样一群几近于疯狂和崩溃的市井人物:“她听见枯叶沙沙地掉在屋顶上、地下,她听见体内的芦秆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她必须不停地喝水,否则芦秆会燃烧起来,将她烧死。”

从小说看来,楮树的大白花也应该是能食用的,不管我们见没见过、愿意不愿意,小说开篇的章节里就写到了“更善无”的老婆“将那花儿一朵一朵钩下来,捣烂,煮在汤里”的情景。“捣烂”一词里有一种愤恨、恶毒和恶狠狠的意味,完全不同于我们小时候爬到高高的槐树上摘下洁白的槐花塞进嘴里的感觉,那种芳香、甜美和蜜意。“捣烂”是为了更好地消化,“捣烂”同时也是对大白花的一种否定和摧残。将楮树的花“捣烂”后“煮在汤里”是一种虚无,只有“更善无”的老婆会干这种漂亮的活,并且她“喝了那种怪汤夜里就打臭屁,一个接一个,打个没完。”看来,楮树从一开始就难以对付。

据说,楮树是分雌雄的,雄株与雌株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苍老的浮云》中,我无法断定小说中的楮树究竟是哪一种,因为它不仅可以开大白花而且可以结多汁的红果子,在小说第二章的开头,我们期待的楮树终于可以结果子了,而且同我在日常所见的楮树无异:“第一枚多汁的红果掉在窗台上时,小屋的门窗在炎热里噼噼啪啪地炸个不停。天牛呻吟,金龟子嗡嗡,屋里凝滞的空气泛出淡红色。”腐烂而多汁的红果子--这是我对于楮树的最日常的印象,我在夏日从楮树下经过时总担心它那些湿漉漉的果子掉落下来,弄脏我的白衬衫,这和我们大多数人对于植物的态度是一致的,即,它们最好安静,最好不要像动物那样张狂。

埋在土里的麻雀

将一只麻雀埋在土里,那是我五岁时干的事。其实那是一只刚刚从鸟蛋里孵化出来的小麻雀,浑身光秃秃的,样子十分丑陋。我小时候很乖,属于那种听话的好孩子,衣服也总是很干净。将一只死去的小麻雀埋在土里,符合我自小就有的那种敏感的个性。是一群调皮的大孩子将一棵高大的槐树上的鸟巢打翻在地,随之被砸落在地的是那些脆弱的鸟蛋和刚刚孵化的幼雏。我是一个胆小的孩子,我悄悄地跟在后面,并且偷偷地捡起了其中的一只。它死了,我当时无比伤心。

真不知道,一个五岁的孩子竟然有着一颗如此多愁善感的心。一个人在童年经历的小事件虽然微不足道,但往往有时会影响他一辈子。这些小事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重大起来。将一只不幸死去的小麻雀装进火柴盒里,并且把它埋在土里这件事,使我逐渐成为一个有同情心的人,害怕伤害他人的人。将一只小麻雀的尸体埋起来,有点儿近似于一种庄严的仪式,在这小小的仪式中,一个孩子的童年寻找到了对于时间、死亡和消逝的恐惧的慰藉。

在我五岁以前,我根本不可能亲身经历关于死者的入殓仪式,也没有目睹过这样的过程,因此,将死去的小麻雀埋在土中,没有向大人们模仿的成分。在我身上一定有着某些与生俱来的东西,任何人都是如此。将那只死去的小麻雀小心翼翼地埋起来的细节,我至今记得清清楚楚。我有时回忆那些细节,品味其中的某种令人留恋的气息。哦,那个简单的为一只鸟而举行的入殓仪式。

我们在时间的幽暗通道里缓慢前进。在我三十岁的时候,我参加了我母亲去世后所举行的入殓仪式,那个仪式同样简朴而又安宁。母亲去世后,我们请来了两位本地的入殓师,说他们是入殓师,其实他们是两个已经进入风烛残年的老人,两个一边抽着烟一边咳嗽着的干老头子。他们住在一条老街上,只要有人病逝,他们便被请来,手脚利索地干完他们应该干的事。我们异常敬畏这些和死者打交道的老人。我记得那天,在短短的半小时里,他们为母亲擦拭身体,整理遗容,更换寿衣,最后将母亲安稳地停放在门板上,而我们静静地站立在一旁,追忆着母亲,追忆着那些平淡而欢欣的往昔。

一切都成为体验,在为母亲举行的简朴而庄重的入殓仪式中,我们在悲痛中获得了安慰,并且能够在这种宁静的心绪中为亡灵送行。对于活着的我们,死,也许是最不了解的事。我们只能尝试着去接近死,去体验死。参加入殓仪式,它可以让我们懂得,一个人活着,要有向死而生的勇气。

是的,向死而生,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爱读村上春树的小说的原因。在村上春树的所有小说中,死亡几乎是一个永远的主题,其间纠缠着爱欲、青春和迷失。在《她的埋在土中的小狗》这篇小说中,村上春树讲述了一个行为怪异的女孩子,和我五岁时一样,她将一只陪伴了自己八年的病死于“肠堵塞”的小狗,连同自己的所有生活用品一起埋进了土中,一年后,她为了帮助一位缺钱的女友不得不重新掘开泥土,打开了那只装着死狗的木箱,翻出自己的存折,但存折已经沁入了一种气味,包括她的手。“单单这气味永远剩了下来”--村上春树在小说中借用女主人公的话不无伤感地说。

气味,无论是埋在土里的麻雀还是狗,它们都以一种看不见的形式在时光里得以保留,无法洗刷,也无需洗刷,它们已经深深地沁入了我们生存的根基之中。

臭鼬·黄鼬

午夜,读诗,读爱尔兰诗人西默斯·希尼的《臭鼬》,总感觉外面有一些黑影一闪,但一闪也就不见了。

臭鼬这个小东西,我已经不止一次地在外国人写的诗歌中遇见它。臭鼬应该是有难闻的气味的,翻一翻新华字典,老版本的,上面关于“鼬”字的解释如下:“黄鼬,俗叫黄鼠狼,毛黄褐色,遇见敌人能由肛门附近分泌臭味自卫,常捕食田鼠,毛可制狼毫笔。”而同属于鼬科的臭鼬与我们这里的黄鼬毕竟不同,它是美洲特有的动物,据说它所释放的臭气为鼬科动物之最。作为一个同样喜好写诗的人,我对臭鼬的特点总结如下:其一,臭鼬必定是臭的,因为它能够释放臭气;其二,臭鼬同时是美的,它的美在于它拥有华丽的皮毛。作为一种以语言为本的文学样式--诗歌,它所展现的也应该是美的。所以,作为一个写“臭鼬”的诗人,西默斯·希尼选择了“臭鼬”的皮毛之美,并以此来比喻自己的妻子:“直立着,黑条纹的锦缎如同神父/在葬礼弥散上穿的十字褡:臭鼬的尾巴/炫示其为臭鼬。我一夜又一夜/盼着她如客来访。”(西默斯·希尼《臭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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