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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观察雪人(1)

我们为什么需要雪人?在冬天,在冰天雪地里,我们为什么要用雪制造一个重复的我们自己?当我这样想的时候,一个孩子在街道的一角神情专注地搭着他的雪人。这个孩子正使用着最简单的工具:一把锹和一只铁桶,他在街道上不停地堆积,堆积。对于这个孩子而言,制造一个雪人也许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因为他熟悉一个完整的雪人的造型:一个简单的头部和一个臃肿的身子,外加胡萝卜的鼻子,仅此而已。因为雪人的头经由了铁桶这个模具,所以这个孩子的雪人看上去像一个雪做的机器人。然而,我知道,就像天空中飘落下来的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那样,街道上也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雪人。我记住了这个冬天里城市的街道上那些各式各样的雪人的眼睛和鼻子,它们全由不同的材料做成,每个雪人都是有个性的,因为搭雪人的我们各不相同,各有各自的生活,各有各自的经历。

当一个孩子在一个搭好的雪人面前转身离去,雪人立刻获得了其自身。雪人成为一个冬天里的守望者,在旷野、在无人的午夜结着冰的街道、在某人的庭院,雪人替我们守望冬季的肃杀和空寂。雪人和冬季的性格相匹配。而那些可怜的稻草人还站立在麦田里,歪斜着它们的身子,在收割后的田野里,稻草人成为一种多余的景物,无人关心。每一个稻草人都是由稻草捆扎而成,有头有脚有身子,那是因为我们需要它逼真地像我们--人。稻草人冒充我们驱赶那些前来偷食的麻雀。当那些装满谷物的马车走远,稻草人还站在田地里,任由狂风刮破它们的身子。稻草人的命运经常地被我们用做某种心酸的比喻。而甚至当冬季尚未完全走远,所有的雪人就将消失,雪人从无到无,就像雪人融化后雪水的那种干净。

我们知道,在下雪的时候,世界会陡然地陷入一种寂静,隔着窗玻璃我们看着外面雪花飞舞,世界鸦雀无声。因此,雪花的纯洁也正因为雪花的无声。雨声喧哗的夜晚,一些异响就有可能被遮蔽,雨声喧哗的夜晚,我们常常感到内心有一种不安和焦虑。雨声掩盖了那些发生在雨夜里的激烈的吵闹和躁动。下雪之夜,围着炭火的时候,也正是我们怀旧和沉思默想的时刻。在冬天,当第一片雪花从天空中飘落,我们呈现出雪人那样的宁静。雪人是我们,我们是雪人,我们守望着冬季的洁白和安宁。

而很少有人在城市的街道上用雪搭成别的什么东西,除了雪人。我们最了解的是我们自己,我们最不了解的也是我们自己,这两句话都是对的。因此,在寒风凛冽的街头,在空旷的庭院里,我们热衷于堆积雪人。我们在冬季堆积一个雪人难道是为了找到一个自己的对应物?除了照镜子,我们还可以用堆雪人这种方式找到我们自己的影子。雪人这种短时的塑像不可能比石像更长久,雪人融化后,在我们内心只能留下一个影子,一个怀念,一种冬天的情绪,在炎炎夏日里也可以回忆起。雪人的形象给人一种恬适,它根本不同于那座沙漠中古埃及的人面狮身像,雪人不是一个为了让我们猜的谜。雪人如此简单容易,复杂的是我们自己。

我们曾经被斯芬克斯拦住,他叫我们猜一个谜语:什么动物早上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凶残的斯芬克斯最终被猜出这个谜语的人所杀死。这个古老而原始的谜语的残酷正在于它揭示了人的悲剧性,即人的一生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三个时段,而最终都将步入可怜的“用三条腿走路”的晚年。而作为一个雪人它没有晚年,它不需要拐杖,它也根本不走动,它站立在风雪中守望。那融雪时分的彻骨寒冷是否类似于我们痛苦的晚年?

当世界变成银白色,为什么总是有一群黑鸟出现?黑鸟之黑和雪地的洁白形成强烈的反差和对比。但我认为黑鸟其实无时不在我们身边,而当只有这个世界完全变成雪白,我们才能明显地看见黑鸟在觅食,在跳跃,正如烛火在白天无法显现其光亮那样。我们往往认为黑色的事物是深邃的,隐蔽的,不祥的,是白色世界的反面。当一群黑鸟在雪地上静静地梳理羽毛,我们却获得了冬天的心境。冷静的斯蒂文斯在他的诗中说:“人须有冬天的心境,才能看霜,看雪裹满了松树的枝丫。”我们活在季节的交替和变化之中,因此我们只有随季节变化而改变,才能感受每个季节的美。黑鸟使我们获得了冬天的宁静心境,使我们能沉下心来看雪,看冰凌悬挂在屋檐下面。是冬天雪地上的黑鸟促使我们拥有了雪人的气质。

面对雪人,我们不能肯定:我们和雪人哪个更真实?外面下着雪,透过窗子看外面的世界,仿佛是一场电影。雪花给我们带来了错觉。而两个人在卧室里激烈地争吵着,拼命地摔着鸭绒枕头,那些雪花般的羽绒在房间里飘舞。--这是我昨天看的一部电影里出现的一个慢镜头,它在我的脑子里不断地重演。我有时候一个人走在寂静的街道上,仿佛走在某个人的小说里面,那种恍惚的感觉使我非常迷恋。世界乃是由瞬间组成,可不可以这样说,我是由一个又一个瞬间的雪人组成的呢?在某个时间里,一个我诞生了,而在另一个时间里,这个我融化、消失了。不断诞生,不断融化,不断消失,我获得虚幻而真实的体验。而雪地上的每一个雪人都是由雪花组成的,从乌有到乌有这应该是雪人的一种真实,而从两手空空地来到两手空空地离去,这是我们的真实。

枫杨的种子

枫杨的种子会飞。枫杨的种子是所有会飞的事物里面的一种。

枫杨的种子从来不依靠我们的嘴去吹,我们无法从枫杨的种子那里体验到吹舞蒲公英种子的那种甜美。枫杨的种子不随意地长成了这样:果实椭圆,长有翼翅,像一只小小的螺旋桨。枫杨替它的种子准备了非常好的设备,这似乎让人认为枫杨的种子可以飞得很远。我们在电影镜头里看到的往往是骗人的,不可靠的,也难怪菲茨杰拉德在他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说:“眼看阳光明媚,树木忽然间长满了叶子,就像电影里东西长得那么快。”这是我在他的小说中画下的句子,唯一的一个句子。电影里的东西长得快,这是当然的,而树木像电影里的东西长得那般快倒是真的。我在枫杨的下面往往可以发现很多的经由那螺旋桨般的果实发芽之后长成的小树,如果把它一把拔起来,就可以看到它的根须尚连接着的果实的残骸,只不过那可以飞的翼翅早已烂掉了罢。有翅膀的东西,而翅膀却又最终烂在了土里,这未免令人惋惜。

枫杨的种子是飞不远的,有翅膀也飞不远。恐怕是由于枫杨与人类的生活走得太近吧。我们看见的枫杨往往都是栽在房屋旁边的,枫杨属于高大的乔木,秋季落叶也飘落它那些带翅膀的种子,我们尽可以在树下捡拾枫杨的种子,而对于飘落到屋顶瓦片上的我们没有办法,只等一阵狂风把它们一股脑儿地刮下来。对于那繁殖过多的枫杨的种子,我们大多是当做垃圾处理的,想必这些种子也会在垃圾填埋场上发芽、长成一棵棵小树的。它们的种子飘落到水泥地上和泥壤里的命运是不同的,说是飘落,但其实它们几乎是砸到水泥地上的,然后在风中聚集成厚厚的一堆,等着我们去清扫;落到泥壤里的,比如墙根和石缝里,它们便会在来年幸运地发芽。但无论如何,在一棵母树的下面是不可能长成大树的,对于这些在母树下面发芽的小枫杨,我们通常会将它们移栽别处,但更多的是被人拔掉。因为枫杨的种子多,总有一些被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带往远处,风言风语般地弄得全城都是。天知道呢,我们这个小城里的枫杨恐怕都是由某一棵巨大的枫杨母树所繁殖的种子长成的。

枫杨是在春天开始结满它那沉甸甸的果实的。一串串的绿色的果实,在我们看来似乎是可以吃的,它们极易让我们想起小时候吃的蚕豆,用一根棉线穿起来的煮熟的蚕豆,让大人们套在我们的脖颈上。而枫杨的果实不能吃,不能吃的果实便无人去采摘,因此也无人对它的枝条进行一些无意的破坏。所以,我们看到的枫杨几乎都是强壮的,结了果实的枫杨被我们视作一个丰硕的怀了孕的女人。但它从来不需要我们刻意地去保护。枫杨在我们这里一直是作为一种杂树存在的,大多的枫杨都是自生自长的,枫杨有这个独立繁殖的能力。不像某些树,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繁殖能力下降,需要人类的帮助来扩大它的家族。任何植物都是有其自身的局限的,如果枫杨的种子能够像真正的螺旋桨飞得很远,那么枫杨的繁殖力将会被人们所恐惧。而实际上它们都是飞不远的,树有多高,它们就能飞多远。只能是这样。对于结果实的树,我们通常有大年和小年的说法,所谓大年是说果实获得了丰收,小年则是指果实结得很少,这和当年的气候有关系。但也有和人类的行为有关的例子,比如枣树,它是希望人们在它结满果实的时候拿来细长的竹竿来抽打的,打下它的果实,也打断它那些长得太繁茂的枝叶,这相当于修剪。已经习惯了被人抽打的枣树,如果没有人理会它的果实,那么它一定是感到遗憾的,这有些像我们人。枫杨的果实从来无人过问,因此枫杨也就没有抱憾的事发生。对于枫杨,是没有大年和小年之说的,它的收成丰收与否人们毫不关心。

我们无从考察枫杨何时替它的种子准备好翅膀的,它的这种准备不像我们折一只纸飞机那样简单。我们一向对有翅膀的东西怀有好感,天使也是有翅膀的,因此天使是美丽和美好的,但巫师不能,巫师在夜间飞行只能靠骑在扫帚上。扫帚成为飞行器的历史恐怕也已经久远了吧,在童年我们都是骑着扫帚来玩的,扫帚被我们幻想成真正的马。扫帚是清除污秽的器物,它之所以配备给巫师去骑看样子也是理所当然。因为同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他的小说《巨翅老人》中甚至给一位可怜的老人装上了一对巨大的翅膀,但这“老人的翅膀”也是和老人相匹配的,就像对于某种业已苍老的猛禽的翅膀的描写,他对这无法再起飞的衰老的翅膀作了这样的描写:“那对兀鹰似的巨大的翅膀,十分肮脏,已经脱掉一半羽毛,这时一动不动地搁浅在污水里。”所以,小说中的人们把这位“巨翅老人”关进一只鸡笼里也是在情理之中。首先是因为老人有翅膀的事本身就是怪异的,其次是即便有了翅膀却不能像天使那样飞行,人们无法接受这样的怪事。而怪事总是在小说中发生。当我们看到秋天里的枫杨开始在飒飒秋风中飘落它那螺旋桨似的种子的时候,不知道我们每个人是否有这样或那样的关于翅膀的灵感产生。

乌鸫这种鸟

我是通过赵毅衡编译的《美国现代诗选》认识乌鸫这种纯黑的鸟的。在斯蒂文斯的诗作《看黑鸟的十三种方式》的诗题注释中,我所读到的关于乌鸫的介绍文字:“黑鸟(Blackbird),应当译为乌鸫,一种画眉,但在这里诗人调动了鸟名构词成分中的色调感,对于鸟本身的特征并不在意,因此试译为黑鸟。”但那也是我第一次与伟大的斯蒂文斯的这首不同凡响的诗作的相遇。既是乌鸫,这种可以发出婉转啁啾之音的画眉,诗人为何要将它译作“黑鸟”,我想这种选择中包含了一种审美的因素,即乌鸫身上具备的“黑暗之美”。在《看黑鸟的十三种方式》中,乌鸫是无声的,只是“疾飞”或者“在你周围女人的/脚下跳来跳去”,与乌鸫相对应的是同样乌黑的“马车的影子”和白得耀眼的“飞雪”,乌鸫无声,发出惊叫的是“买卖音韵的人”和读者我们。

也有将“Blackbird”直接译作乌鸫的,比如那位翻译了大量卡夫卡小说的翻译家李文俊,他翻译此诗的题目为《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并且全诗中均将“Blackbird”译作乌鸫。一首外国诗歌原作,出现不同的翻译版本,这是不可避免的事,翻译本身就是二次创作的过程。“乌鸫”一词中已经包含了“乌”的色调,“乌鸫”一词可以扩展为“黑色的鸫鸟”。一切都是来源于直觉,读诗也是如此,在读斯蒂文斯这首乌鸫之歌时,我们的直觉中自然而然会出现一只默不作声的黑炭似的鸟,不管你译作“乌鸫”还是“黑鸟”。但照我看来,译作“黑鸟”,色调感更为强烈,象征和隐喻的意味更浓一些。在写作过程中,“一切为我所用”这是对的,睿智的斯蒂文斯喜欢“Blackbird”这个词甚于喜欢乌鸫这种鸟,如果没有“Black”(单词解释:黑的,邪恶的,阴沉的,机密的),他会选择乌鸫这种鸟吗?

在写作中,必须对一些词义进行遮掩,我所读到的这首《看黑鸟的十三种方式》便遮掩了“乌鸫”的啼叫功能,改变了我们对于画眉鸟的认识,在读这首诗时,我一度以为诗歌中出现的是一种我完全不认识的鸟,与我的邻居在笼子里豢养、调教的画眉完全不同的鸟。诗歌正是可以带给人陌生感的东西。在写作这首诗歌时,作为一家保险公司副经理的斯蒂文斯同样给“乌鸫”这种鸟办了一份“保险”,在使用它的乌黑色调的同时,保证它不失去原有的身份,即“乌鸫”是一种既黑而又会歌唱的鸟,只不过诗人一直在诗歌中命令它“不做声”,且看他在诗歌中关于“乌鸫”的辩白和讨论:“我不知道该挑哪一个/是词形变化之美,/还是词义暗示之美,/是黑鸟啼啭之时/还是鸟鸣乍停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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