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讲到管理者给员工施压过大带来的危害,现实中一些管理者仍把奖惩当做是武器,用来对付自己的员工和下属,把企业的奖惩管理演变为一种暴力式的惩治。他们习惯性地认为,“公司是我的,我是老板,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或者是“你们都是我的下属,做事就应该符合我的标准,否则我就严惩不贷了”。这些心理,常常会导致管理者做出错误的决定。
一位新上任的经理向广大员工征求意见、建议。开始以为员工不会有太多反馈,但是没想到,意见书却漫天飞来。而十之八九都是对“公司处罚条例”的意见。归纳起来有下面几条:
处罚太多。例如,下班后,不将凳子推入办公室空当下者,罚款10元;用完厕所不冲水的罚款20元。
处罚太重。例如,开会迟到者罚200元,在无烟区吸烟罚500元。赏罚失衡。处罚条例多达5章,共计85款,而奖励项目则只有区区几条,奖额也非常少。
经理找来几名员工谈心,大家异口同声地抱怨起来,处罚多如牛毛,致使全公司上下至少7成的同事都受过处罚;而奖励却寥寥无几,而且形同虚设,根本就没几个人得到过。
在一些不规范的企业里,的确存在把处罚当做管理员工的有力武器,把惩罚当成暴力性管理的一种手段。这样的奖惩管理活动毫无科学性,根本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超过了压力的临界点,还会招致员工的反抗,正如人们所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越深,反抗越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