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产生实效的最佳办法,是让更多的人学会恰当地使用它。
美国管理学家H·米勒曾说:“真正的领导者要做的不是事必躬亲,而是要为下属指出路来。”他说的是管理者要定方向。
同样是美国管理学家的威廉·希特博士则指出了定方向之后要做的工作,那就是促进团队参与。他建议:团队主管要以“参与式”的管理代替专断式管理——“管理者与其试着由一个人管理团队,为何不让整个团队共同分担管理功能呢?”管理者必须承认一个事实:仅凭自身的努力是无法做好所有工作的。这就提出了一个管理者必须遵循的管理要求:分而治理。
“分而治理”,就是我们所讨论的分权法则的核心精神。分权法则实际上就是要求管理者将自己的权力有效地分解,以达到团队中的各个成员都能够按照自己的能力获得自主行事的权力,最大化地扩大群体参与。
分权是相当于集权而言的。
相对分权而言,现在的很多管理者更喜欢集权,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权力的本位意识是一个重要的思想原因。这些人认为权力是彰显自身能力和地位的一种强力要素,因而他们喜欢权力,喜欢将权力抓在自己手里,事事控制。这就是权力的本位意识,说白了就是“官本位”思想和“官僚化”作风——这是意识毒瘤,这样的人做不好管理工作。
其次是分权管理的能力不足,造成客观上权力集中在管理者手中这种集权现象。我们说,五个指头不一般齐,一个团队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这个团队中的人能力有差异,水平有高低,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担起责任。担不起责任的人,给他权力会造成很多的不利结果,导致管理者在分权问题上就会出于谨慎而选择保守做法。这样,权力又会集中到管理者的手中,造成事实上的集权。
我们要指出的是,无论管理者出于何种原因搞集权式管理,都不可能充分发挥团队的潜在力量,不可能让团队形成一个可以集中心智以发挥集体创造力的群体。因而,这种管理风格一方面是低效的,另一方面还可能使团队变得更加无能。
分权法则是截然不同的管理思路,它要求管理者必须理解这样的意图:
◎管理就是分而治之。
◎无须监督管控整个过程,注重管理的目标和结果。
◎学会聪明地“懒惰”,把精力放在最重要、最关键的地方。
管理者作为一名“指路人”,你只需告知下属目的地、路线就可以了,而无须与他们始终并肩前行。当你给下属分配任务后,你就应该放手让他们去做。如果这项任务难度很大或很重要,那么适时的帮助是可以的,但在多数时间里你还是应该让下属自己去处理。无论是在完成目标之前,或是达成某一阶段性工作之前,还是在出现问题需要你介入时,你都不应当立刻插手处理。要对下属能顺利完成任务充满信心,离下属“远”点儿,你只需要注重目标的完成和最后的结果即可。
三国时期,诸葛亮对蜀汉政权立下了汗马功劳,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臣子风范,让人敬佩。但他本性谨慎,日理万机、事必躬亲,乃至“自校薄书”,“罚二十以上亲览”,最终导致自己积劳成疾,英年早逝,还使得蜀汉将才严重缺失,“蜀汉无大将,廖化当先锋”。
不善分权、授权是诸葛亮领导能力最大的缺失。管理者不是参谋,更不是工兵,而是团队的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