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154000000070

第70章 一般侵权责任(6)

另一种诱使违约,是债务人明知侵权人的侵权故意,而与加害人共同实施侵害债权行为的,构成侵害债权的共同侵权行为,债务人与第三人即加害人都是共同加害人,应当与加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阻止债务履行

阻止债务履行行为也是一种具体的侵害债权行为,其责任的构成和承担与侵害债权行为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害债权,是以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行为方式是散布虚假信息或者采取非法手段,以此来阻止或妨害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致使其不能履行债务。其行为的结果是造成了债权人的债权损害,致使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例如,债务人决定向债权人交付的标的物,第三人故意毁损或消灭,致使债权无法实现。又如,第三人将作为债务人的演出者或者其他有特殊身份的人予以监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致使合同的债权人遭受损失。

(三)干扰他人接受赠与

对已经成立的赠与合同,通过非法手段干扰受赠人接受赠与,造成损失,构成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债权准占有人主张债权

债权准占有人接受清偿,如果清偿的债务人为善意无过失,则发生清偿效力,债权准占有人接受清偿的行为,为债权侵权行为,构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债权准占有人应承担侵害债权的侵权责任,赔偿债权人的财产损失;如果债务人清偿时有过失,则不发生清偿的效力,不构成债权侵权行为,是债权准占有人侵害债务人的财产权,对债务人的财产损失承担侵权责任。例如,某甲拾得某乙的储蓄存折并去银行支取存款,银行审查存单无误而予以支付,某甲为侵害某乙的债权。

(五)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免除被代理人的债务人对被代理人的债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免除被代理人的债务人对被代理人的债务的行为,如果未经其被代理人追认,则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造成债权人的损失,为债权侵权行为。

(六)第三人与债务人通谋妨害债权实现

第三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隐匿财产或者设置财产担保,使债权不能实现。此种行为构成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侵权。如某甲负担某乙侵权债务,遂与甲之妻丙共同合谋,将全部财产藏于娘家,使债务无法履行。这种行为即为共同的债权侵权行为。

第六节侵害知识产权

一、侵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基本规则

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是侵害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财产权的侵权行为,主要是由知识产权的单行法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阐释的是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一般化的规则,就是侵害他人的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侵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具体形式

(一)侵害着作权

侵害着作权的侵权行为分为侵害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两种侵权行为。

1.侵害着作人身权

侵害着作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必须违反《着作权法》关于着作人身权保护的法律规定。这种违法行为的主要行为方式,是作为的行为,但不作为亦构成。侵害着作人身权的损害事实,是指着作人身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一是,着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维护作品完整权、收回权和追续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二是,作者精神利益的损害;三是,作者财产利益的损害。前两个损害事实是必须具备的,财产利益的损害,则不是必要条件。侵害着作人身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侵权人必须在主观上有过错方能构成侵权责任。

2.侵害着作财产权

凡是未经着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其作品的行为,以及使用着作权人的作品而不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给付报酬的行为,都是侵害着作财产权的违法行为。侵害着作财产权的损害事实,是指着作权人所享有的着作财产权受到损害的事实。这种损害事实表现为以下两个层次:一是,着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获得报酬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二是,作者财产利益的损害。在侵害着作财产权的损害事实中,这两个损害事实在一般情况下是必须具备的。侵害着作财产权的构成,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侵权人必须以主观上有过错方能构成侵权责任。

按照《着作权法》的规定,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歪曲篡改他人的作品、剽窃他人作品、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使用他人作品、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没有支付、未经许可出租电影等作品或者录音录像作品、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以及其他侵犯着作权以及与着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都是侵害着作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二)侵害专利权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专利权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就是专利权人所独占享有的专利被他人以经营为目的而生产、使用、销售,或者专利发明方法被使用,或者专利产品被假冒的事实。

专利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违反专利权保护法律的行为。其含义,一是行为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二是专利侵权行为的行为方式是作为形式;三是行为违反的法律是专利管理法律,包括《专利法》和《民法通则》以及我国参加的有关专利权保护的国际条约。违反专利保护法律的行为,分为直接侵害专利权行为和间接侵害专利权行为。直接侵害专利权行为,是指侵权人自己直接公然仿制或者假冒他人专利发明创造的行为,其特点是原封不动地照搬专利文件中描绘的技术特征,或者仅是他人专利发明的简单变种,只对材料、形式、构造、尺寸做简单变化,而在功能、效果和特征上与专利产品基本一致。间接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是指侵权人向他人提供属于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为实施专利发明创造,向他人提供了必要的手段,从而构成他人直接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中的因果关系,只限于直接因果关系,只有当违反专利权保护法律是专利权损害事实发生的唯一的或者必要的原因时,才构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要件。在间接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中,这种行为是侵害专利权的直接行为的必要条件,它与直接行为相结合,就构成了侵害专利权的直接因果关系,仅仅单一的间接行为,不构成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侵害专利权的主观过错,是指违反专利保护法律的行为人在实施违反专利保护法律的行为时,对行为后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按照《专利法》的规定,侵害专利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种:

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

对他人享有专利权的专利,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擅自实施他人的专利,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假冒他人专利

将自己的发明假冒他人注册的专利,构成对专利权人权利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冒充专利

对没有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冒充已经获得专利权的专利,也是对专利权的侵害。这种侵权行为侵害的是专利管理权和“专利”产品使用人的权利,冒充专利产品的使用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专利管理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三)侵害商标权

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是侵权人实施侵害他人的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致使被侵权人合法的注册商标权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商标侵权的损害事实表现为两个层次:商标侵权损害事实的第一层次,是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事实。它表现为由国家商标管理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权人享有并受到国家强制力保护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商标侵害损害事实的第二层次,是使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侵权行为侵害了这一商标权,就使该商标权人应当获得的合法收益受到损害,减少了财产的收益。第二层次的损害事实,主要是财产利益的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的减少,这是由商标专用权的性质决定的。商标侵权损害事实的利益损害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客观的间接损害事实,即商标权人因受侵权而造成的未来利益减少的客观事实。如被侵权人遭受损失而侵权人并未获利,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大于侵权人获得的利益。

二是推定的间接损害事实,即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利益的事实推定为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害事实。包括侵权人获得利益而被侵权人在此期间并未减少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大于被侵权人在此期间所实际减少的损失。三是直接的损害事实,即商标权人因其商标权被侵害而造成的现有财富的实际减少。

商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商标权保护法律的行为,这是构成商标侵权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其含义:一是,行为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法律并未对商标侵权行为的主体作任何限制。二是,行为违反的法律,应当是商标管理法律。三是,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作为的形式,不作为构不成商标侵权行为。

案例166

2000年8月,美国耐克公司发现西班牙一家公司授权浙江嘉兴某制衣厂生产标有“耐克”(NIKE)商标的男滑雪夹克。该批4194件服装生产出来后,嘉兴某制衣厂又委托浙江某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并在深圳海关报关。美国耐克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销毁侵权标识和侵权物,共赔偿30万元人民币的损失。

违反商标保护法律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这种过错是该行为人在实施违反商标法律的行为时,对行为后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1.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近似商标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近似商标,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使用他人商标的侵权行为。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也构成侵害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销售侵权商品的侵权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制造商标的侵权行为。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的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更换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经过商标权利人的同意。未经其同意,就对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更换,并将其商品投入市场,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其他给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侵害域名专用权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侵权行为不断增多,其中侵害网络域名专用权的行为较为突出。这种权利应当属于知识产权的性质,应当加以保护。因此,非法使用他人网络域名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五)其他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1.侵害技术秘密

技术秘密就是技术窍门,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侵害技术秘密,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害发明权

侵害其他没有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3.侵害发现权

侵害其他没有取得专利权的发现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4.侵害其他智力成果权

侵害其他智力成果权的,即不在前述着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保护范围的智力成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第七节媒体侵权

一、媒体侵权的基本规则

(一)概念界定

媒体侵权不过是将几种性质相似的侵权行为放在一起说明,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概念。媒体侵权所概括的,是新闻侵权、文学作品侵权和网络侵权三种以媒体实施的行为侵害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第36条仅规定了网络侵权责任,没有规定其他媒体侵权责任规则,在司法实践中采用以下方法确定媒体侵权责任。

(二)基本规则

媒体侵权行为实际上都是以文字或者语言的形式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和利益,主要侵害的客体是精神性人格权,尤其是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以及其他人格利益。

媒体侵权行为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才能构成。

媒体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都有特殊的规定,应当注意以下说明的具体情况。

二、媒体侵权的具体形式

(一)新闻侵权

新闻侵权,是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故意或者过失实施的行为侵害他人人格权的侵权行为。

同类推荐
  • 青少年快乐阅读系列:快乐心灵的励志故事

    青少年快乐阅读系列:快乐心灵的励志故事

    本书是从《文汇》杂志的征文活动中选拔出来的优秀篇目,故事精彩,寓意深刻;文章被划分为若干类别,读来赏心悦目,令人心情舒畅。
  • 皇帝的新衣(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必读第九辑)

    皇帝的新衣(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必读第九辑)

    这部作品里揭露了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级的虚荣和愚蠢。骗子们看出了他们的特点,提出“凡是不称职的人或者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他们当然看不见,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衣服。但是他们心虚,都怕人们发现他们既不称职,而又愚蠢,就异口同声地称赞那不存在的衣服是如何美丽,穿在身上是如何漂亮,还要举行一个游行大典,赤身露体,招摇过市,让百姓都来欣赏和诵赞。不幸这个可笑的骗局,一到老百姓面前就被揭穿了。“皇帝”下不了台,仍然要装腔作势,“必须把这游行大典举行完毕”,而且“因此他还要摆出一副更骄傲的神气”。这种弄虚作假但极愚蠢的统治者,大概在任何时代都会存在。因此这篇童话在任何时候也都具有现实意义。
  • 高校学生学习策略及其教学研究

    高校学生学习策略及其教学研究

    本书不仅阐释了已被实践所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常规学习策略及其教学策略,而且借鉴了当代建构主义和人本主义学习理念,参阅了当代中国诸多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构建了适应学习型社会的创新学习策略及教学策略。
  • 心理学导论

    心理学导论

    不知你是否听说过,在当今信息时代,没有学过心理学的人不能算是真正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因为我们时时都有可能与“心理学”不期而遇,需要用心理学知识来指导工作、学习和生活。作为一本导论性质的书籍,本书清晰地介绍了心理学的基础知识,渗透了近年来心理学领域的新进展。帮助读者建构心理学知识的基本框架。本书写作明白流畅、通俗易懂,兼顾科学性、趣味性和可读性。用轻松活泼的方式带领读者步入心理学的世界,开始令人向往的心理学之旅。
  • 青少年必读著名作家的故事(启发青少年的科学故事集)

    青少年必读著名作家的故事(启发青少年的科学故事集)

    本丛书重视语文的基础知识训练,选编了常用词语、好词好句、古文名句解读,谚语、歇后语集萃,还有语文趣味故事、语文之谜以及语文大家的故事等等,目的是使中小学生在快乐的阅读中逐步提高语文知识,增加文学素养,为将来走出社会自立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热门推荐
  • 偷个皇帝做老公

    偷个皇帝做老公

    不是吧,俺大名鼎鼎地江湖盗后奚留香,穿越成常年痴痴呆呆地傻妃?好吧,看在锦衣玉食的份儿上,俺改邪归正安心当米虫。但是,为什么她那个王爷老公,还是个废材加弱智?家里的花花草草都被人惦记走了,弄得王府穷困潦倒?盗亦有道,飞贼,这是个技术活儿,他们拿走一草,她要偷回一金。顺带偷香窃玉,古代的帅哥好天然,老公无用,偷人备用。怎么会,她偷的那个就是……见过腹黑吗?见过铁腕吗?为什么让她给偷到了?【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眼泪不好吃

    眼泪不好吃

    胖女孩袁婉情,袁世凯的袁,婉转的婉,薄情的情,是和她名字一般,薄情寡义,朋友的感情,都破碎,支离破碎,从来没有任何的恋爱经历,红颜祸水,胖子就是一摊烂水,为了尊严,她蛮拼的,励志减肥,为了变成最完美最快乐的自己,自从变了之后,自己也变了,自己性格也变了,她不再薄情,不再寡义。可是那也只是在友情面前,爱情面前,她却毫无伎俩。
  • 通天乐

    通天乐

    以扬州见闻成篇,取居家寻常事,演以俚俗语,意存激劝,颇行于世。
  • 让你说出真心话

    让你说出真心话

    安瑶瑶和他的哥哥安慕峰在同一所学校…………
  • 相思谋:妃常难娶

    相思谋:妃常难娶

    某日某王府张灯结彩,婚礼进行时,突然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个小孩,对着新郎道:“爹爹,今天您的大婚之喜,娘亲让我来还一样东西。”说完提着手中的玉佩在新郎面前晃悠。此话一出,一府宾客哗然,然当大家看清这小孩与新郎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面容时,顿时石化。此时某屋顶,一个绝色女子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儿子,事情办完了我们走,别在那磨矶,耽误时间。”新郎一看屋顶上的女子,当下怒火攻心,扔下新娘就往女子所在的方向扑去,吼道:“女人,你给本王站住。”一场爱与被爱的追逐正式开始、、、、、、、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混沌天蚀

    混沌天蚀

    《混沌天蚀》梦坚无◎著笑望九天苍穹遥闻八万血腥不惧人之将死非人非神非鬼命运的枷锁已被打开不再是废物,你将是天才。不再是武者,你将是武帝。乱世中龙千必将称霸
  • 衍天经

    衍天经

    最强的宗门最终在腐朽之中沦为历史的尘埃,强大的武者通天绝地也奈何不得天道的束缚。身怀天罪,背负血海深仇的少年,内心懵懂却不知世间险恶,一心向武,在悲剧之后决心终有一日将以双手掌控命运与所谓的天道!
  • 太上洞玄灵宝法身制论

    太上洞玄灵宝法身制论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夜未央仇未殇

    夜未央仇未殇

    她是弃子,在别人眼中她不过就是个杂种,事已过迁,习得一身武功重返城市只为寻母遗物,她的冷漠吸引了他们的注意,今日重返故乡,真相浮出水面,她会作何选择?阴谋一层接着一层,沫星颖,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