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称其为“标准-监控-遵从”(“standards-surveillance-compliance”,SSC)体系。显而易见,SSC体系彻底失败了。阿根廷、俄罗斯和土耳其,都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调整计划(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积极介入其国内经济政策的制定)的指导下,经历了严重的危机。在此次危机的形成过程中,该组织没能及时发现泡沫,提供早期预警。在其与美国2005-2006年度的第四条磋商中,把通货膨胀视为最大的威胁,并重申“近年来,美国的金融体系已证明其自身具有极强的调节能力”。2007年7月,在信贷紧缩开始前一个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声明说:“随着增长的恢复和通胀的降低,经济是会软着陆的”。这正是美国财政部想要听的。
IMF错得离谱,不仅是因为其领导层严重倾向于G7和G1而不允许它讲实话(只对那些可怜的借债国讲实话,但其实并不必要);还因为其成员早已深受新自由主义思想影响,认为以自由契约为基础的私有实体所带来的不平衡是可以自动调节的,而物价膨胀和预算赤字是对宏观经济稳定的最大威胁(因此忽视了投机交易以及极宽松的货币政策所引发的资本市场的通胀)。
那些吹捧复苏苗头、一路飘红股市和创纪录的银行利润的人希望,政治的“问题-关注”模式在今天也可以像当年东亚危机后那样快速地发挥作用,这样那些彻底的改革方案就可以暂时搁置,金融公司就又能在总体经济处于个位数低增长时得到两位数的利润回报。美国前1%的家庭又能继续将他们在全国可支配收入总额中分享的比例提高到22.5%以上,也就是2006年的水平(这样的水平还曾在1929年出现过)。
VI.减少全球的不均衡
经济危机带来的最大危险之一是将会有更多的政府把亚洲经济危机和此次危机放在一起来思考,并从中得出教训:我们必须向中国或印度学习,维持低汇率,积累更多的经常项目盈余和外汇储备;这样我们才会更安全(也不会使自己受制于IMF的顺周期制约(pro-cyclical conditionalities)。但是那些必要的赤字又要由谁来承担呢?欧共体、欧洲中央银行和德国都出台政策以减少赤字;日本对赤字更是反感。主要经济体就剩下美国了。但是,如果让已经高外债的美国承担更多的债务责任,世界经济将会更加脆弱。所以,很多国家试图增加盈余(一种变相的储蓄)的结果只能是全世界范围内持续的衰退压力、全球不均衡以及与之伴随的资本流动的不稳定。
目前的国际金融体系(其核心架构是在1944年由布雷顿森林会议所确立的,一直延用到现在)存在两个基础性问题。第一,对外部盈余和赤字进行调节的机制,将所有的调节压力施加给赤字国(不包括美国,因为它发行了主要的国际货币,因此可以通过增加其货币发行量来减少压力)。这是凯恩斯试图强调的1944年布雷顿森林协定中的重大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当一个国家的货币同时作为主要的国际通用货币时,面对不断增强的国际需求,资金流动是否顺畅取决于这个主要货币发行国是否乐于维持不断增多的赤字,并把大量的资金投向世界其他地方;也取决于顺差国是否打算继续增持这一货币。而这最终会导致全球经济充足流动性与国际货币价值稳定性之间的博弈。这就是罗伯特·特里芬(Robert Triffin)在1960年所提出的两难困境。
一个更加稳定的世界经济(危机不易产生、实体经济和金融不易本末倒置、收入不易不平衡)必须保证:不论在盈余还是赤字的情况下,国家都不倾向于积累经常项目盈余。此外,还必须在货币和金融领域建立更多的国际规则,因为与贸易动荡相比,主要工业国宏观经济、金融、汇率状况引起的动荡对世界其他地区造成的危害更大。然而贸易已有WTO和其他协定中的详细的多边条款进行规制,但宏观经济、汇率和货币政策却没有这些限制。主权国家在这些领域仍是各行其是。IMF的强硬只针对又小又穷的借债国。尽管美国政府对全球不稳定的影响远高于其他国家,但众所周知,美国政府曾把IMF第四条磋商的谘商文件直接扔进垃圾桶。因此,IMF的监管像布雷顿森林体系一样是不对称的。
为了应对这两个基础性问题,应该建立一些机制。首先,应该重新看待凯恩斯在布雷顿森林会议上的提议,建立一个体系,推动债权国减少盈余,将其盈余消费在赤字国,保持国际需求。凯恩斯担心所有的调整国内经济的压力都落在赤字国身上,这些国家就会缩小总需求和进口,从而引发全球经济紧缩。
凯恩斯建议成立一个全球银行,他把其命名为国际清算联盟(ICU)。它可以发行自己的货币(他称其为班柯,bancor),以固定的汇率和各国货币进行兑换。班柯将成为国际交易的固定记账单位。每个国家都要在ICU开立一个账户,可以透支的额度相当于其过去五年贸易额的平均值的一半。无论是盈余国还是赤字国,其超额部分都将被征收数额巨大的利息,以此对盈余国和赤字国施加压力,使其倾向于减少不平衡。另外,赤字国要使其货币贬值(汇率调整的额度由ICU评定),用以阻止资本的输出。盈余国要使其货币升值并输出资本。如果到当年年底,盈余仍然超出了预设额度,那么盈余将被没收(凯恩斯直言不讳地说)。因此,顺差国就不再倾向于积累盈余,而是倾向于扩大对盈余的使用(比如增加进口)。这样,赤字国的紧缩(减少进口,扩大出口)就与盈余国的扩张(增加进口,减少出口)达到平衡,从而可以维持而不会减少全球需求。
这一机制将使赤字国和盈余国、资本和劳动力共同承担国际市场调整的成本,而且能让所有的经济体都接近充分就业。
美国参加布雷顿森林会议的代表听到凯恩斯的提议时暴怒并否决了这一提议,当然,美国就是当时最大的债权国。美国进而推动建立了后来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两个组织运作模式前提是,所有对全球不均衡的调整都应由赤字国来承担,实际上这两个组织被当成了债权国的收债人。美国还对这两个组织的关键决议具有一票否决权,这一权力至今仍然有效。
ICU对赤字国和盈余国的调整的设想至今仍然难以实现。为了校正各国不断积累外汇储备的倾向,比较可行的设想是建立一个调整汇率的国际安排。在这一安排下,某机构(可以是IMF,但其管理结构必须更具广泛代表性)有权要求一国的名义汇率与通胀变化保持一致,以此迫使实际汇率与“基本面”相符,并且不受投机、贸易等因素驱动。同时,这也有助于在一揽子主要国家的货币基础上建立一个国际货币。但最主要的目的是保持实际汇率的稳定。这样,各国增加储备的动力就会降低,与GDP和贸易相关的盈余也会大幅减少,经常账户盈余和赤字都会被削减,世界经济将更加稳定。
第三个得到斯蒂格利茨委员会和中国央行支持的设想是,充分扩大IMF特别提款权(SDRs)的作用,以减少美元作为国际货币的影响,由此使整个国际体系更加稳定。这里的潜台词是,中国国内担心随着中国和其他国家美元储备的增加,其它国家的政府和央行可能会抛售美元,使中国手中巨额美元的购买力贬值。
然而,扩大特别提款权作用的设想反映出一种普遍误解,即认为整个体系的问题主要在于以何种资产充当国际货币。实际上,把美元(或者其它任何国家的货币)作为主要国际货币并不是主要的问题。正如先前说的,调节全球不均衡的压力都由赤字国(美国除外)承担,这种协调机制才是主要问题。特别提款权的设想试图通过赤字国紧缩经济来减少赤字,从而减轻其自身压力。大幅提升赤字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赤字国)的特别提款权,将会增加赤字国通过公共渠道而不是私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能力,这种贷款的利息低于私有银行贷款利息,也不受制于IMF的各种标准。
尽管大部分基本条件都已经具备(特别提款权已经存在,虽然作用不大),但要实现以上目标,就必须对现有安排进行实质性修正。目前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是与一国配额(该国所摊付的基金份额的比例)成正比的,因此大部分都分给了富国。IMF必须修改章程,改变其分配方式,使新的特别提款权能够被更多地分配给发展中国家。富国不需要特别提款权,因为它们在国际交易中能够使用自己的货币(像乌干达这样的国家却不能),这些富国是否会同意把它们的特别提款权让给发展中国家?什么情况下会反对?还有一个分配周期的问题,特别提款权应该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反周期分配?一个国家是否“需要”(特别提款权)由谁来判断,按什么标准判断?在实际操作中,使用美元的优势依然明显,或许多年以后其地位才会有明显下降,而欧元可能会先于特别提款权成为第二大国际货币。
政府的资本账户管理也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各国可以通过限制资金流入,甚至在紧急情况下限制资金流出,来保护自己免受主要工业国家资本流动带来的“繁荣-萧条”周期的影响。比如,2000年以来,冰岛应该提高资本流入的成本,或者限制其总量。冰岛的利率是正15%,而日本和瑞士则是负3%,资本在这种差异之间不断流动,追逐利润;而即便在冰岛的经常账户赤字已经上升至两位数(占其2006年GDP总额的24%)的情况下,克朗还在升值。但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美国和英国财政部仍然不鼓励各国限制或减少资金流动。改革者要推动观念转变,使资本账户管理成为国家经济管理的一种正常工具。
最后,那些捍卫现有体系但又希望减少全球不平衡的人提出的方案是:“国际社会”(也就是美国及其建立的一系列国际组织)应该鼓励那些不想受信贷基础上的储备货币(美元)影响的盈余国家(中国),让其货币升值直到美元不再流入为止。但这一方案的前提是,汇率变化能够有效改变支付不均衡的现状,而危机则告诉我们,至少在金融市场上,市场的力量常常有名无实。
现在,占世界人口15%的西方人和日本人占有了全世界65%的收入,但全球经济和政治力量已经开始转移,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和其他组织现在有机会推动彻底的改革,并反对西方政府和金融家继续推动以英美模式为范本的国家标准化。发展中国家必须提出新的发展模式,而不只是接受世界银行和IMF提供的现成的最佳经验。他们应该记住斯瓦西里人的格言:“只有当狮子们有了自己的历史学家,狩猎的历史才会以狮子的视角书写。”
(翻译/刘红叶审校/段醒予)
第一第十八章 后语
编者在此向毛尖教授致谢,感谢她为出版此书所作的大力帮助。也感谢魏东先生的支持。
吴一庆的“重新解读「资本主义复辟」”,高默波的“中国启蒙下的民主意识形态以及当前电子媒体上关于中国历史的争论”,曹天予的“改革的社会根源和文化根源”三篇论文,因故未能编入本书。在此对三位作者表示歉意。
●1◆ 详见本文集中Robert Wade“全球性萧条及全球性重组”一文。
●2◆ 详见本文集中德里克“重访后社会主义:反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一文。
●3◆ 见上。
●4◆ 详见本文集中蔡翔“社会主义的危机以及克服危机的努力”一文。
●5◆ 详见本文集中林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在世界历史中的定位”一文。
●6◆ 见上。
●7◆ 详见本文集中钱永祥“多元论与美好生活”一文。
●8◆ 详见本文集中胡德的文章。
●9◆ 详见本文集南帆“现代主义、现代性与个人主义”一文。
●10◆ 详见本文集於兴中的文章。
●11◆ 详见本文集柯瑞佳(Rebecca Karl)“20世纪90年代及其后的权利之旅”一文。
●12◆ 详见本文集王斑“权利意识,社会运动与当代中国的社会与国家”一文。
●13◆ 参见[英]麦?布鲁特勃莱和詹?麦克法兰《现代主义的称谓和性质》,《现代主义文学研究》,(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21页至223页。
●14◆ 参见[美]史书美《现代的诱惑》,何恬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页、8页、12页、17页、18页、43页。
●15◆ 南帆:《五种形象》,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7页,第44页。
●16◆ 参见茅盾:《为新文学研究者进一解》,《茅盾全集》18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
●17◆ 参见[英]史蒂文?卢克斯:《个人主义》第十三章《经济个人主义》,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8◆ 参见《革命》,《西方大观念》第2卷,陈嘉映等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
●19◆ [美]阿里夫?德里克:《革命与历史》,翁贺凯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20◆ 茅盾:《关于“创作”》,《茅盾文艺杂论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第2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