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生”所举两例,一出自《诗经?小雅?节南山》,一出自晏殊的《蝶恋花》。“忧世”之例则一为陶渊明之《饮酒》第20首,一为冯延巳之《鹊踏枝》。概言之,“忧生”者,叹生之艰难,人生乐少苦多,立足于个人的境遇之苦;“忧世”者,则感慨世事艰险、天下无道,立足于为众多百姓命运一叹。虽然后者似乎境界更高,但其实前者才更深刻,而即便是要忧世,也要以忧生为基础。为国家与社会忧是忧世,为人生问题忧是忧生,而文人常常是忧生又兼忧世。这也是王国维那个时代很多知识分子的真实心境。1920年王国维在致日本友人狩野直喜的信中,对世界政局之变化甚为忧惧:“前日奉手教,并竹添先生《毛诗会笺》首册,敬悉一切,又审先生近抱鼓盆之戚,殊深惋叹。一别四五年,师友皆入老境,而维亦至中年,死生聚散之感往往有之。”其实,这样的人生之叹在其《红楼梦评论》中就已不止一次了: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欲之为性无厌,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状态,苦痛是也。既偿一欲,则此欲以终。然欲之被偿者一,而不偿者什伯。一欲既终,他欲随之。故究竟之慰藉,终不可得也。即使吾人之欲悉偿,而更无所欲之对象,倦厌之情即起而乘之。于是吾人自己之生活,若负之而不胜其重。故人生者如钟表之摆,实往复于苦痛与倦厌之间者也。夫倦厌固可视为苦痛之一种,有能除去此二者,吾人谓之曰快乐。然当其求快乐也,吾人于固有之苦痛外,又不得不加以努力,而努力亦苦痛之一也。且快乐之后,其感苦痛也弥深。故苦痛而无回复之快乐者有之矣,未有快乐而不先之或继之以苦痛者也。又此苦痛与世界之文化俱增,而不由之而减。何则?文化愈进,其知识弥广,其所欲弥多,又其感苦痛亦弥甚故也。然则人生之所欲既无以逾于生活,而生活之性质又不外乎苦痛。故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
而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而解脱之中,又自有二种之别:一存于观他人之苦痛,一存于觉自己之苦痛。然前者之解脱,唯非常之人为能。其高百倍于后者,而其难亦百倍。但由其成功观之,则二者一也。通常之人,其解脱由于苦痛之阅历,而不由于苦痛之知识。唯非常之人,由非常之知力而洞观宇宙人生之本质,始知生活与苦痛之不能相离,由是求绝其生活之欲而得解脱之道。然于解脱之途中,彼之生活之欲犹时时起而与之相抗,而生种种之幻影。所谓恶魔者,不过此等幻影之人物化而已矣。故通常之解脱,存于自己之苦痛,彼之生活之欲因不得其满足而愈烈,又因愈烈而愈不得其满足。如此循环而陷于失望之境遇,遂悟宇宙人生之真相,遽而求其息肩之所。彼全变其气质而超出乎苦乐之外,举昔之所执著者一旦而舍之。彼以生活为炉,苦痛为炭,而铸其解脱之鼎。彼以疲于生活之欲故,故其生活之欲不能复起而为之幻影,此通常之人解脱之状态也。前者之解脱如惜春、紫鹃,后者之解脱如宝玉。前者之解脱,超自然的也,神明的也;后者之解脱,自然的也,人类的也;前者之解脱宗教的,后者美术的也;前者平和的也,后者悲感的也,壮美的也,故文学的也,诗歌的也,小说的也。此《红楼梦》之主人公所以非惜春、紫鹃而为贾宝玉者也。
呜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过,即以生活之苦痛罚之,此即宇宙之永远的正义也。
我们之所以大段引用王氏之文,是因为这一段对理解王氏最后的投水自杀极为重要,甚至可以认为是王国维为自己将来的自杀结局所进行的辩护之辞。如果说写《红楼梦评论》时的王国维,仅仅有对于自杀的同情和感慨的话,则当时间走到1927年时,王国维感到自己的生命已经可以结束了。
对于王国维之自杀,学术界已有很多研究,我们这里只根据其晚年书信和一些活动,简要给予分析。1926年9月26日,王国维之长子潜明在上海病卒,年仅28岁。王国维闻其病危时曾即乘车抵沪,然已不治。“先生久历世变,境况寥落,至是又有丧子之痛,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自此情绪郁闷。”袁英光、刘寅生编:《王国维年谱长编(1877—1927)》,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83页。毫无疑问,白发人送黑发人之痛,是导致王氏走向自杀的重要原因。此外,还有就是与罗振玉的失和。我们先看导致王国维与罗振玉失和的几封信。
1926年10月24日,长子潜明病逝后王国维在致罗振玉的信中说:“维以不德,天降鞠凶,遂有上月之变。于维为冢子,于公为爱壻,哀死宁生,父母之心,彼此所同。不图中间乃生误会,然此误会久之自释,故维初十日晚过津,亦遂不复相诣,留为异日相见之地,言之惘惘。”
又说:“初八日在沪,曾托颂清兄以亡儿遗款汇公处,求公代为令嫒经理。今得其来函,已将银数改作洋银二千四百二十三元汇津,目下当可收到。而令嫒前交来收用之款共五百七十七元(镯兑款二百零六元五角,海关款二百二十六元五角,又薪水一个月一百四十三),今由京大陆银行汇上。此款五百七十七元与前沪款共得洋三千元正,请公为之全权处置,因维于此等事向不熟悉,且京师亦非善地,须置之较妥之地,亡男在地下当感激也。”
10月25日,又致罗振玉信说:“令嫒声明不用一钱,此实无理,试问亡男之款不归令嫒,又当谁归?仍请公以正理谕之。我辈皆老,而令嫒来日方长,正须储此款以作预备,此即海关发此款之本意,此中外古今人心所同,恐质之路人无不以此为然也。京款送到后,请并沪款一并存放,将原折交与或暂代为收存,此事即此已了,并无首尾可言。”10月31日,再致罗振玉信说:“亡儿遗款自当以令嫒之名存放,否则,照旧时钱庄存款之例,用‘王在记’亦无不可。此款在道理、法律,当然是令嫒之物,不容有他种议论。亡儿与令嫒结婚已逾八年,其间恩义未尝不笃,即令不满于舅姑,当无不满于其所天之理,何以于其遗款如此之拒绝?若云退让,则正让所不当让。以当受者而不受,又何以处不当受者?是蔑视他人人格也。蔑视他人人格,于自己人格亦复有损。总之,此事于情理皆说不去,求公再以太谕之。此款即请公以令嫒名存放,并将存据交令嫒。如一时不易理谕,则暂请代其保存。”
对于王国维的态度,罗振玉显然无法接受,在1926年11月3日的回信中,罗振玉不仅驳斥了他的请求,而且还用自己当年发现提携王氏一事表白自己的功劳,显然只能让事情变得更糟。至此两人失和已是无法挽回。不过最终罗振玉还是收下此款,也算是没有完全堵死两人的交往之路。罗振玉收下此款后回信说:“拟以二千元贮蓄,为嗣子来日长大婚、学费,余千元别有处置之法,以心安理得为归,不负公所托也。”
其实,王国维内心对于儿子的死,一直是有看法的。在1926年12月1日写给马衡的信中,王国维有这样明确的表述:“亡儿之病,中西二医并有贻误,亦不能专咎西医,即病者自身亦枪法错乱。总之,运数如此无可说也。”
1927年1月15日,王国维在写给神田喜一郎的信中,再次流露出因丧子导致的心情不佳尚未好转:“弟秋间有长子之丧,心绪恶劣。”同上,第450页。
此外,1927年初至王国维逝世时,国内政治形势极为动荡。北京高校内,很多知识分子都很不安,如梁启超就在连续发表的《给孩子们书》专栏文章中写出了自己的不安:“近来耳目所接,都是不忍闻不忍见的现象……现在南方军人确非共产派,但他们将来必倒在共产派手上无疑。现在南方只是工人世界,智识阶级四个字已成为反革命的代名词。”“北京正是满地火药,待时而发,一旦爆发,也许比南京更惨。希望能暂时弥缝,延到暑假。暑假后大概不能再安居清华了。”王国维对时局的感觉一定与梁启超很接近,尽管两人的政治观点有所差异:“豫鲁间兵事方亟,京中一夕数惊,先生以祸难且至,或有甚于甲子之变者,乃益危惧。”就在梁启超想到要出京躲避的一两天后,王国维果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后来得知此事的梁启超对此评价说:“他平日对于时局的悲观,本极深刻。最近的刺激,则由两湖学者叶德辉、王葆心之被枪毙。叶平日为人本不自爱,学问却甚好,也还可说是有自取之道,王葆心是七十岁的老先生,在乡里德望甚重,只因通信有‘此间是地狱’一语,被暴徒拽出,极端箠辱,卒致之死地。静公深痛之,故效屈子沉渊,一瞑不复视。”
让我们看看王国维生命中最后两天的行踪和活动:6月1日,国学研究院第二班毕业,中午参加研究院师生叙别会,午后访陈寅恪先生。
6月2日上午,告别清华园,向他人借款五元,乘黄包车到颐和园内的鱼藻轩前,自沉于昆明湖。
在其内衣口袋内发现写个家人的遗书,也是他写给世人的最后一封信: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我死后,当草草棺敛,即行稿葬于清华园茔地。汝等不能南归,亦可暂于城内居住。汝兄亦不必奔丧,固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门故也。书籍可托陈(寅恪)、吴(宓)二先生处理。家人自有人料理,必不至不能南归。我虽无财产分文遗汝等,然苟谨慎勤俭,亦必不至饿死也。
毫无疑问,遗书中透出的只有悲凉和绝望,只有对世俗生活的彻底厌倦。加缪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自杀就是认可,就是承认被生活超越或是承认人们并不理解生活。自杀只不过是承认活着并不“值得”。虽然生活从来就不是容易的,但由于种种原因,人们还要活下去,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习惯。加缪指出,如果一个人自愿地去死,则说明这个人认识到——即使是下意识的——习惯不是一成不变的,认识到人活着的任何深刻理由都是不存在的,认识到日常行为是无意义的,遭受痛苦也是无用的。当一个人意识到他的生活充满了荒谬的时候,活着就已经没有了意义,对虚无的渴望就会占上风。总之,人不能无意义地生活,于是自杀就应该成为一种选择——最后的选择。自然,我不赞成自杀,但对那些走向自杀的知识分子,我一直抱有最高的敬意和最深切的理解之心,并为之深深叹息:就这样走了么,留给我们的,是这样一个世界,这样一种近乎严冬的荒寒人生!我们这些苟活者,如果还愿意活下去,又该如何继续苟活的路程?
王国维的好友陈寅恪和吴宓,在其投水自尽后,即要面对这样的拷问:如果还要活下去,意义何在?又该如何活着?在王国维自尽次日的日记中,吴宓在悲痛之余,曾立下这样的誓言:宓固愿以维持中国文化道德礼教之精神为己任者。今敢誓于王先生之灵,他年苟不能实行所志,而典忍以没;或为中国文化道德礼教之敌所逼迫,义无苟全者,则必当效王先生之行事,从容就死。惟王先生实冥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