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三说均有所难通。孔子于《易》亦何尝不尊,尝曰“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其尊之为何如邪?然亦奚不尊《易》为尚书?王肃之云,简朝亮已辨之矣。盖史录君臣,岂惟上之书而已乎?《伪孔》之说,以“尚”为上古。然《书》及《秦誓》,周之于秦,岂得为上古?则亦无说以应也。然由《墨子》之说以观之,以“尚”与其“次”为文;以《夏书》为《尚书》,以商周为其次:则尚为上古之义。《尚书》云者,犹今所谓上古史;本当时之旧称,止以名虞夏以前之书,而商周之书则称之曰书而已。在昔本自有别,至孔子删书而总称之曰书;故见于周秦诸书者多称《书》或称《虞书》《夏书》,尠言《尚书》者。至汉则又以秦穆以前为上世,故总而名之曰《尚书》。如是则《尚书》之名,其义乃可得而明矣。
三诗
《史记·孔子世家》云:“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其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三百五篇,孔子皆歌之,以合韶武雅颂之音。”《汉书·艺文志》云:“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篇。遭秦火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此可见未删时之诗之众,及秦火后《诗》之丧失甚少也。学者或不信孔子删《诗》之说,以谓孔子删去之《诗》,不应若是之多;孔子删《诗》之说,始于史迁之肊说。原不足以为典要云云。今考《墨子·公孟篇》有《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之语;则古诗之多,已可概见;孔子删取之严,亦可知矣。今以《墨子》引《诗》之文,略论如下:《亲士篇》,“其直如矢;其平如砥。”
此虽无明称《诗》云之文,然与《诗小雅大东》,“周道如砥,其直如矢,”之文略同。盖本于《诗》文,而其意则与《诗》异。《韩诗外传》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言其易也,”此《诗》之义也。而墨子言此,则继之曰:“不足以覆万物,”则谓其太平直不能容物也。
《所染篇》,“《诗》曰:必择所堪,必谨所堪。”
此盖逸诗之文也。王闿运云:“盖诗说无与十媅,有此二语。”然则以诗说为诗,盖即汉儒引经说为经之例也。湛,毕沅云:“当读为媅。”王念孙云:“媅训乐,与染义无涉。堪当为湛,湛与渐渍之渐同。”今按媅,湛,堪,均从甚声。《说文》,甚从甘匹,匹,耦也。盖谓必慎其所友也。
《尚贤·下篇》,“文王举闳夭泰颠于置罔之中,授之政,西土服。”
此盖《诗·国风·兔罝》之旧说,实足与古序相发明也。
《尚贤·中篇》,“《诗》曰:告女忧卹,诲女予寿。孰能执热,鲜不用濯。”
此即《诗·大雅·桑柔》之文。“寿”原作“郁”,据卢校改。“女”《毛诗》作“尔”,“卹”作“恤”,“予”作“序”,“孰”作“谁”,“鲜”作“逝”,“用”作“以”,皆音义相近。墨子以“逝”为“鲜”,经义尤明。由是可悟《国风杕杜》云:“彼君子兮!噬肯适我!中心好之!曷饮食之!”“噬”通“逝”,则“噬肯适我”,谓鲜肯适我。故下文云:“中心好之,曷饮食之”也。此“噬”之古义,胜于《毛传》训逮,远矣。墨子引之而继之曰:“则此语古者国君诸侯之不可以不善承嗣辅佐也。譬之犹执热之有濯也,将休其手焉。”盖以执热必用濯,喻治国必用贤,以明尚贤之义也。
《尚贤·中篇》,“《周颂》道之曰:圣人之德,若天之高,若地之普,其有昭于天下也。若地之固,若山之承,不坼不崩。若日之光,若月之明,与天地同常。”
此或逸诗之文;或本为说诗之言。由后之说,则亦以经说为经之例也。俞樾云:“此文疑有错误,当云,‘圣人之德,昭于天下;若天之高,若地之普;若山之承,不坼不崩;若日之光,若月之明,与天地同常。’盖首四句‘下’‘普’隔句为韵;中二句‘承’‘崩’,末三句‘光’‘明’‘常’,皆每句协韵;‘昭于天下’句,传写者脱去而误补于‘若地之普’下,则首二句无韵矣;又增‘其’‘有’‘也’三虚字,则非颂体也。”按俞说非是。此文实无误。每三句一段。首段“高”字不韵,“普”“下”为韵,“也”字助词不入韵;第二段“固”字不韵,“承”“崩”为韵;第三段则“光”“明”“常”韵。“若天之高,若地之普,”言其德之高大,故曰“昭于天下。”“若地之固,若山之承,”言其德之坚固,故曰“不坼不崩。”“若日之光,若月之明,”言其德之光明之久,故曰“与天地同常。”此引《周颂》或疑即本《诗·小雅·周颂》之文而演之者。古经说用韵,犹《易十翼》之用韵者矣。王闿运云:“此《天保》诗说也,以雅为颂。”
《尚同·中篇》,“是以先王之书,《周颂》之道之曰:载来见彼王,聿求厥章。”
此引《诗·周颂·载见篇》之文也。《诗》云:“载见辟王,曰求厥章。”
毕沅云:“墨子一本作载见辟王,同诗。案一本疑后人据诗而改。墨子引《诗》,不必与《经》同也。‘聿’与曰同。《载见》序云:诸侯始见乎武王庙也。墨子引此,继之曰:‘则此语古者国君诸侯之以春秋来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严教;退而治国,政之所加,莫敢不宾。当此时,本无有纷天子之教者。’陈奂云:‘墨子释《诗》,章读旧章,此古说也。’按墨子盖以章为天子之严教,天下所当共守以尚同者也。”
《尚同·中篇》,“《诗》曰:我马维骆,六辔沃若。载驰载驱。周爰咨度。又曰:我马维骐。六辔若丝,载驰载驱,周爰咨谋。”
此引《诗·小雅·皇皇者华》第四章,与第三章之文也。文与《经》悉同。《序》云:“《皇皇者华》,君遣使臣也。送之以礼乐,言远而有光华也。”墨子引此,而继之曰:即此语原“语”下有“也”字,据王念孙校删。古者国君诸侯之闻见善与不善也,皆驰驱以告天子。是以赏当贤,罚当暴,不杀不辜,不失有罪,则此尚同之功也。则此《诗》之古义,盖为遣使臣以告善于天子,足以补序之不逮也。
《兼爱·下篇》,“周《诗》曰:王道荡荡,不偏不党。王道平平,不党不偏。其直若矢,其易若底。君子之所履,小人之所视。”
此文上四句,见《尚书·洪范篇》;下四句,即《诗·小雅·大东篇》之文也。苏时学云:“《洪范篇》四‘不’作‘无’。兹称周《诗》,或有据。《诗·大东篇》作‘周道如砥,其直如矢’,无两‘之’字。按古周《诗》必有袭用箕子《洪范》之文者,而孔子已删之矣。墨子引此而继之曰:‘古者文武为正,均分赏贤罚暴。勿有亲戚弟兄之所阿,即此文武兼也。’”盖墨子引此,以无所偏私为兼爱之义也。
《兼爱·下篇》,“先王之书,《大雅》之所道曰:无言而不雠;无德而不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此引《诗·大雅·抑篇》之文也。前二句第六章之文,后二句第八章之文。《诗》于“无言不雠,无德不报”下,继之曰:“惠于朋友,庶民小子,子孙绳绳,万民靡不承,”马其昶释之云:“此言长民者,惠爱及于朋友,及于庶民,并及其小子,小子庶民之子也。施德如此,则其子孙绳绳,万民无不承奉之矣。《大学》云:‘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无德不报之说也。”盖《诗》言爱民者则民爱之,而墨子引此继之曰:“即此言爱人者必见爱也,而恶人者必见恶也。”其旨正相同。惟《抑诗》为卫武公刺厉王,故就君民者立言;而墨子引此,在劝人之兼爱,故就常人而言之。斯其异耳。
《非攻·中篇》,“《诗》曰:鱼水不务,陆将何及乎?”
苏时学云:“此盖逸诗。”王念孙云:“陆将何及乎,不类诗词。‘乎’字盖浅人所加。”按“乎”字篆文作“”,“”字篆文作“”。“乎”盖“兮”字形近之讹。
《天志·中篇》,“《皇矣》道之曰:帝谓文王: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不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此《诗·大雅·皇矣》篇文也。下篇亦引之。”
《天志·下篇》,“于先王之书,《大夏》之道之然。帝谓文王:予怀明德,毋大声以色,毋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
下篇所引,惟两不字作毋,其余均同。俞樾云:“声色二字平列。‘不大声以色’,谓不大声与色也。长之言常也;夏之言假也;革之言急也;急与宽假义正相反。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故不常夏以革也。”按墨子引此而继之曰:“帝善其顺法则也,故举殷以赏之;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誉至今不息。”墨子盖以此为天能赏贤,以明天之有意志也。其所谓大夏者,俞樾云:“大夏,即《大雅》也。雅夏古字通。《荀子·荣辱篇》曰:‘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儒效篇》:‘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夏与雅通也。”按“大雅”古作“大”。“夏”之古文作“”,从声。新出土《石经》“夏”字作“”,从日,声。此大雅所以或作大夏也。
《明鬼·下篇》,“《周书》、《大雅》有之。《大雅》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正陟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问不已。”
此《诗·大雅·文王篇》之文也。周《诗》而曰《周书》者,孙诒让云:“古者诗书多互称。”盖二字本双声故也。“穆穆”诗作“亹亹”。墨子引此而继之曰:“若鬼神无有,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墨子盖以文王虽死而为鬼,故能在帝左右,以明鬼之为有也。
以上所引《墨子书》中之《诗》说,盖大略尽于此矣。由墨子之书考之,可知孔子删后之诗,其次序亦有不同于旧本,故或以《雅》为《颂》也。
四礼